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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不---千萬別用那種眼神看她!
她和他非親非, 只不過向他索求1562元為賠償而已,
又好死不死的知道他叫阿生, 今年二十七歲,
他摔下樓梯, 失去記憶, 真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為什麼要她帶他這個「賠錢貨」---
只知花她的錢又不會賺錢的人---回家
怪來怪去, 都是怪他那雙「閃閃發亮」的眼睛!
她只不過不小心偷看了「那麼一眼」, 就......
嗚嗚嗚!倒了十輩子的沒得「拎」他回家。
賺錢可不容易耶!
瞧她省吃(一碗泡麵當三餐吃)儉用(只穿三件一百的衣服),
現在,她不僅得為他買衣服,他他他.......
還要求吃「雞腿飯」?!太奢侈了!
可是他一張開那雙「魔眼」電他,
她就呆呆的砸下「重金」,只為了「滿足他的胃」----痛心啊!
不過,幸好她聰明,一開始便要他寫下「切結書」,
只要他一恢復記憶---- 嘿嘿!就得還清所有的債務,
包括兩成的服務費在內!而且,他斯斯文文的,
一直都是她講話比較大聲,絕對不吃虧---- ----
但只要他「一動起手來」,天啊!她真的「招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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