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哪一條規定當法官就一定得死死板板、
一板一眼、有板有眼的?
哼!只要脫下黑不溜丟、
丑不拉幾的「制服」,
小姐她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就算是玉皇大帝也管不著!
他是嚇米東東?算哪根蔥、哪根蒜啊?
他們又沒有一丁點「阿里不達」的關係,
他竟敢管閒事管到她的頭上來?
唉!她唯一做錯的「小事」——就只不過是半夜不睡覺,
跑到小酒館吹吹薩克斯風,
好死不死的被他聽到而已咩!
他就不要眼睛、不要鼻子、
不要臉的說她是他的女人?!
去他的擔——擔面!誰鳥他呀!
不過,他的耳朵真的有問題喔!
她已經說得這麼白,他還是有聽沒有懂,
要她包袱款款的自動到日本向他報到,
做他的某?哦——他真的沒救了!
為了避免下一個好女人「受害」,
她只好日行一善,親自飛到口本去為他「治病」,
把大男人沙豬主義從他的豬腦袋中連根拔除!
只是,她千算萬算卻忘了管好自己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