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搞錯啊?他之所以娶她,可不是用來疼、拿來愛的喔!
他早就下決心要讓他們一家子「好看」,
而且「父債女還」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他決定把滿肚子的不爽全都出在她身上。
於是,他故意用四隻腳的動物代替新人拜堂,搞得婚禮上「雞飛狗跳」;
再將她當作「麻布袋」,「掛」在馬背上當「裝飾品」;
還在她面前吃吃喝喝給她看個夠,讓她猛流口水,餓到最高占,心中有餓餓!
嘿嘿嘿……他的復仇手段真的有夠與眾不同,且粉有創意吧?
只是他沒想到,他居然被她聒噪的小嘴嘴吵得不時頭昏昏、腦鈍鈍,
他還很竹本口木子,晚上不乖乖睡覺覺,鬼鬼崇崇的跑到荒郊野外去,
然後,她她她……居然不要鼻子的三點全都露,還在他面前大跳「清涼秀」,
害他差點把持不住,熊熊就想將他的「尚方寶劍」抽出來盡情享用……
哦喔!他不可以見色忘債喲!那他乾脆丟下她這個小玩意兒,不陪她玩了!
讓她獨守深閨,哭成金魚眼、紅糟鼻,現在「一定」變得很醜很醜!
結果他回家一看--錯!錯!錯!她還美得很,甚至讓他的好哥兒們動了心,
代志那A按呢???氣得他猛喝悶酒,愈喝愈生氣,哼!獨氣氣不如眾氣氣,
他滿身酒臭味的回到「新房」,她只來得及張開小口口,
就見他「唰唰唰!」三兩下把她全身扒光光,心裡直叨念著--
他不要再等了,也不要再忍了,更不要再憋了,
他要用力的、努力的、認認真真的享受身為相公應有的「權利」及「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