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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紅芭比幫 第一章 作者:亞果

  李娃兒出生的時候,全身烏不溜丟地像塊黑木炭兒,硬是比別的新生兒茂盛了許多的黑卷髮絲一綹綹發著抖兒,活像剛被雷公劈了似的。

   "這真的是我們的孩子?"李爸手中抱著新生兒,很不確定地問李媽。這娃兒橫豎看起來色階要比他們全家都低個三度不止。

   "沒錯啦!"李媽很穩當地回答他。

   她要臨盆那日突然天地異相,風雨交加、雷鳴電掣不止,規模之龐大真個山川為之動搖,風雲為之變色。她曾聽聞,古有聖賢誕生,必天降祥瑞。相較之下迎接她肚裡的陣仗排場,實有過之而無不及呀,她不禁自得她李張若男,果真懷了個異於常人的不凡胎兒。

   她正沾沾自喜之際,詭異的閃靈殺手突然往她前後左右各劈成了一個十字架,將她給困在中間,活像歐洲中古世紀時的受刑人──就是那個X'mas裡那個X先生嘛……別吐、千萬別、浪費糧食會遭天譴喔!

   她左閃右閃、前凸後翹,打不到就是打不到!不是她愛驕傲說,挺了個大肚子動作還能如此靈活者,除了古有洪金寶,今就她李張若男一人了!

   別誤會她之閃躲,可不是貪生怕死,只因母愛作祟,讓她怎麼樣也要保住肚子裡的一塊肉。

   這樣昊天罔極的恩惠,藉由母子連心,應該能準確地傳達給BB仔吧?BB呀,媽咪不要金屋銀屋,只要鑽石樓;媽咪不要兩人世界,媽咪要整個世界……

   然而如此驚心動魄的關鍵時刻實不容她多想,就在她剛逃到一棵百年大樹下時──小朋友千萬不要學,這個阿姨白癡的……同一個時刻,雷公粉犀利地劈倒了她身旁的大樹,將她的三魂七魄也給劈掉一半,等到回過神來,才發現她竟毫髮無傷,一點事兒也沒。

   還納悶呢?原來全教肚子裡的娃娃給吃下去了!

   "是這樣嗎?"李爸的不解遠比不上他的擔憂,雖說非洲的日頭赤焰焰,但也不至於毒辣至斯,能夠把隔著肚皮的娃娃燒成個火炭兒吧?

   中國人常說:一白遮三丑,美白、美白,顧名思義,要美就要白!像她這樣不清(楚)不白(皙),這、這教娃兒長大以後怎麼面對社會國家和世人?

   "黑是黑了點,但不錯看呀!"李媽接過黑娃娃,仔細端詳。嗯,她生的小孩,美的一律像她,丑只能怪天生自然,瞧這細緻模樣兒,不挺可愛的?

   人的眼睛處於黑暗中一段時間以後,會產生一種暗視紫,漸漸的能讓你看清楚黑暗中的東西,李爸看著娃兒,不禁也快樂起來。

   "是挺可愛的。"她的黑眼球兒滴溜滴溜地轉,像彈珠一樣,說不出有多靈活!人家說癩痢頭兒子是自己的好,況且他女兒頭髮不知有多少!總強過張三李四的臭頭兒子吧?

   "反正以後給她用SKⅡ,就有辦法教她白回去了。"李媽更是胸有成竹。

   "老婆果然英明!"

   "為什麼我的皮膚這麼黑?"李娃兒稍微長大時曾質問她媽媽。

   "沒辦法,誰讓懷著你的時候特愛吃醬油炒飯、醬油醃製的東東啦,所以嘍……"她媽媽如此這般解釋,很有點敷衍的意味。

   "為什麼姊姊和弟弟的皮膚又白又比我漂亮?"再長大一點,懂得分辨美醜以後,她再度質問她媽媽。

   "那有什麼?你姊姊的名字比你難寫,你弟弟的胸部比你小啊,上帝是公平的。"她媽媽又是如此這般不負責任地安撫她。

   姊姊名叫李寶瓶,確然筆劃比她多了不少劃,她最討厭寫字,於是釋懷地點點頭,可是──

   "我的胸部並沒有比弟弟大!"堂堂一個男孩兒,長得比她還要細皮嫩肉就不可以原諒。

   "你還小啊!等你長大以後就會知道媽媽沒有說謊了。"她的媽媽依然是一副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模樣。

   "真的?"

   她終於得到媽媽的保證,心裡舒坦不少,可是──

   "胸部大又有什麼好處?"

   "胸部大就會很有女人味,才能夠迷死男人。"她媽媽挺起三十六D的海咪咪,驕傲地說。

   "就像你迷死老爸一樣?"

   "那還用說。"鼻子依然很高。

   "我想問……其實我親生的爸爸是不是隔壁的湯瑪斯叔叔?"

   "嚇?"她媽媽一個不慎由貴妃椅上滑落,跌個狗吃屎。"誰說的?"李母像八腳蜘蛛一般地俐落爬起來,神色兇惡無比。"誰敢污辱我的冰清玉潔?還不速速把名字給我報上來!"

   "是我自己猜的。"她一邊扶住母親,一邊解釋:"湯瑪斯叔叔的皮膚跟我一樣黑,頭髮也卷卷的,老師上課時跟我們說這就是遺傳,基因是不會騙人的。"

   "你『趴帶』了?湯瑪斯叔叔是黑人,你是黃種人,這怎能扯在一塊兒?"

   "可是、可是……"她囁嚅著,其實湯瑪靳叔叔的女兒黛西跟她還滿像的,黛西除了眼睛比她大、嘴唇比她厚外,相似度高達千分之八百,比起她家清一色的白肉派,她覺得湯瑪斯叔叔一家子更像與她同宗同流。

   "可是什麼?"她媽媽瞪她一眼。"我跟你說,就在十二年前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你老爸約我到好望角觀賞海景,時值涼風送爽,人在天涯,氣氛好到不行……"

   噫,聽老人家講古,是最浪費光陰的行為之一。

   聽說女人二十歲時希望她的男人帥又有錢、品味高雅、時時讓她驚喜、狂野又浪漫;三十歲時希望男人會幫她開車門、拉座椅、肯花錢帶她上館子吃頓好的、不會忘了生日及週年紀念日。而她母親即將邁入四十大關,對父親的期望值早就已down到至少他遺像一個人、禿子也無妨、等她上了車才開車、還肯聽她說話、會找遮得住小腹的襯衫穿、上完廁所能把馬桶蓋歸位而已了。

   李娃兒適時打了一個瞌睡,睜開眼皮時,恰恰聽到陶醉往事的母親講到最重點的地方。

   "……經過一番袒裎相見後,你確確實實是你老爸帶出門、你老媽帶回家,品質有保障,百分之百安全無雜質的!"

   "是喔。"她應了一聲,不無失望。湯瑪斯叔叔高大英俊、威猛強壯又有型,長得就像丹佐華盛頓一樣帥地呀。

   "總而言之,誰要再敢說你不是我們家的小孩,老娘就去海扁他一頓,看他還敢不敢胡說八道?你娘卡好!"她豎起中指。

   "娘啊!氣質、優雅。"她提醒老媽矢志不忘的終生課題。李張若男出生於俗家所謂的"鱸鰻厝",嫁給斯文人爹爹以後,立誓改邪歸正,做一個溫柔婉約的賢妻良母,以氣質優雅派自許,只不過偶爾仍有小小忘形。

   "啊?你說什麼?"她娘立刻正襟危坐,一副純真無辜的模樣眨著眼,她剪著濱崎步的髮型,染著小步的顏色,臉化小步的妝,連說話舉止都像小步……只可惜長得像美鳳,美則美矣,只是歲月呀……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真是恐怖。"我剛剛有說或做什麼嗎?"

   "沒有,我什麼也沒聽到、什麼也沒看到。"

   "喔?那你還有沒有問題要問我呢?"李娃兒這個小鬼,從小問題特別多,總愛追根究底,實在煩得很。

   "沒有了。"李娃兒低下頭。

   沒錯地,她是個問題兒童,可她娘從來也沒正經地給她過一次滿意的答覆,她成長了十二年的腦細胞,就像被貓咪扯亂的毛線球,盤根錯節,愈理愈亂,讓她時時會產生一種天地問唯我獨醒的時空錯置和自我錯位的感受。

   像這個年紀的女生,思考的模式很是怪異,既不像孩子一般天真幼稚,也不若大人的成熟睿智,像身體的成長一樣地尷尬的想著──這世界上,難道真的沒有一個人可以懂她?過著彷彿天真爛漫卻又煩惱無比的日子。

   李娃兒的爸爸原本任職於台灣的光罩公司,結婚沒多久就被派駐到南非新建的工廠,他便帶著老婆搬到南非的首都普勒托尼亞市,簡稱斐京市,三個小孩皆出生於此地,並且在當地的斐京華僑公學就讀,這也是南非唯一把中文列入必修課程的十二年制學校。

   "到過南非,等於到過全世界"是南非的觀光口號,這片有著黃金都市之稱的美麗大地,是非洲國家中少數沒有戰亂和饑荒的地方,氣候溫和乾燥,年平均溫度約攝氏二十度,四季皆有賞不盡的美景和花香鳥語。

   李娃兒正是在這麼美麗的環境下,奪天地之造化成長的另類美少女。

   斐京華僑公學小操場變七年級生格鬥現場實況……

   李娃兒不是不喜歡自己的名字,可是自她懂事以後,總不愛人家娃兒、娃娃的叫她。這名字取起來真是門學問,最好是不要叫什麼小的、兒呀,例如叫小妹的,到老了還在當小妹,不是很衰嗎?像她叫娃已經夠本了,還加上一個兒,不是硬小了人家好幾倍?

   所以上了七年級以後,她便宣佈自己從今以後只叫"李娃"。

   "呸!你也配叫李娃嗎?我爸爸說,李娃是中國古時候很美麗的一個女人,還被皇帝封為什麼夫人的,你這麼醜,憑什麼當夫人啊?"挑釁一號男說。

   "哎呀!什麼夫人?夫人是稱呼老師和高貴女性的,我媽媽說,李娃不是什麼好女人,是煙花女子!"挑釁二號男說。

   "什麼是煙花女子?"圍觀的人群問。

   "這──"

   挑釁二號男"這"字停了三秒,圍觀人群中有好學不倦者立即翻譯:"煙花女子者,必區(bitch)也。"

   "嘩!必區!必區耶!"眾人鼓噪,對傳說中的必區能出現在校園而興奮無比,其實對他們而言,必區是什麼不重要,但是海灘的兒子(son of bitch)是罵人的話他們倒是耳熟能詳。

   "必區!李娃兒是個必區!"挑釁三人組立刻加以發揚光大,用必區這重量級的言語攻擊她。這三人是七年級最厲害的小惡霸,每天上學的任務就是攻擊嘲笑李娃兒,以提升自己的等級。

   "我不是必區!我不是!你再說我撕爛你的嘴,打得你牙齒掉滿地!"李娃兒怒吼,衝向前跟嘲笑她的三人組頭目扭打成一團。

   "李娃兒不是必區,人家說必區其實很美的,可是李娃兒醜死了!必區晚上要工作,李娃兒不行晚上工作的,因為李娃兒是黑色隱形人,晚上關了燈就看不見她,老闆點名時會說,李娃兒總是偷懶翹班,這個月不發薪水了,嘻嘻嘻!"其餘兩人還在一旁敲邊鼓,沒有任何意義的解釋卻令他們很樂。

   斐京是個大城市,有如歐美一般的高樓櫛比鱗次,道路寬闊筆直,但是一離開市區,放眼所見儘是破落鐵皮屋,和白人及華僑舒適的住宅相比,顯得無比淒涼,經濟環境差的黑人,就是住在那裡。

   在華僑圈,的確從沒有見過像李娃兒皮膚這般黑的孩子,所以她總是淪為大家嘲笑的對象,小孩子雖然天真,但是天真往往是殘酷之最,純粹因為好玩而欺負跟自己長的不相同的人,根本不在乎會不會因此傷害別人的心。

   鼓噪聲愈大,李娃兒在地上和嘲笑她的人糾纏便愈激烈。她不是一個肯吃虧的孩子,最不屑的就是X先生的打左臉送右臉哲學,這樣買一送一的吃虧事她可不幹!

   人家打她一巴掌,她就不客氣地飽以六七下老拳,這是一定要回本的啦!

   因為經常被嘲笑,她打架的功夫就愈來愈好,現在跟她扭在一起難分難捨的男孩,是男孩幫裡的頭目,號稱七年級的不敗金剛,在前六年與李娃兒的對峙交戰確然曾經立於不敗之地。

   但是曾經的豐功偉業,眼看他就要樓塌了,那些風光勝利,過了今天確定要成為歷史的一頁,他這不敗帝王,眼看就要成為前朝遺民了……

   終於,李娃兒將他一腳踩在鞋底下,看著這經年累月欺壓她的惡人幫之首終於在背部烙下恥辱的印記──她的鞋號!她就忍不住得意地笑、又得意的笑。

   雖然她身上多少也掛了彩,但是多虧她黝黑的膚色淡化了受傷的痕跡,而這更顯得她贏來毫不費力,這代價是值得的!

   在這所學校念了七年書,就被男孩幫欺負了六年多,如今她總算沉冤得雪,快意啊!她終於知道何謂笑談渴飲匈奴血,壯志饑餐胡虜肉的滋味了,哈哈哈哈……

   "投不投降?"

   "我投降!投降!"十三歲的小鬼還不算是男人,降就降吧!投降丟臉事小,重要的是她正踩著他的背骨,感覺快要斷了,真痛呀!痛尚可忍,那她一個不察,踩斷他的龍骨,一輩子癱瘓才真正恐怖。

   "叫我什麼?"

   "大姐、老大、皇上!"什麼都好,只要她移開尊腳,讓他不會從此變成殘廢,叫他鱉三他都認了。

   "誰是必區?"

   "……"

   "說!"她大喝一聲,用鞋子的腳跟用力往下轉。

   "痛、我痛!"男孩大聲哀號。"我,我是……"

   "是什麼?"她又轉了一下。

   "必、必區!"嗚……叫他鱉三還不行,還要當必區,真怨。

   "原來你是必區啊?真是很少看見男生當必區地呀!"她滿意地將腳移開。"你家沒錢吃飯嗎?還未成年就學人家當必區啊?有夠墮落的。"

   "老大教訓的是。"男孩猶如戰敗的狗一般狼狽,趴在地上一時爬不起來,只有不斷地喘著氣,全身骨頭像被拆了似的痛得要命。

   "唏,成王敗寇原來你有聽過?算你識時務。"她點點頭。"以後你不當大哥,換我來當老大,你的一班兄弟都要聽命於我,獻吃納貢,早晚八頓,可別忘了!"

   八頓?她豬啊?豬都沒那麼會吃!

   那兩個隔山觀虎鬥的小卒仔暗地咋舌。

   可是她把老大打敗了!

   小卒仔心底的第二個念頭很精確地明辨是非──老大可是七年級一匹狼,是最強的孩子王!

   他們住的別墅區,最近都加了鐵絲網,因為怕黑人暴動、搶劫他們,爸爸媽媽說黑人是很凶殘的,尤其是非洲的黑人,他們拜巫毒教、命令殭屍做事,徒手打死老虎,還會吃人肉割頭皮、拿剩下的頭殼當酒杯。

   李娃兒雖然是東方人──可是這一點他們現在也不敢確定了。

   原本以為她只是皮膚比較黑,但實質是個弱小女子,所以他們才敢欺負她、嘲笑她,可是她把老大踩在腳底下,還發出好尖銳恐怖的笑聲,讓他們一瞬間想起所有關於黑人的恐怖傳聞!

   "老大!"他們立刻齊聲同喊。比起寶貴的生命,不過是一天八頓,算得了什麼?老大雖是一匹狼,但李娃兒能徒手殺狼,相比之下,聰明的人該選擇哪一邊昭然若揭,他們是良禽,當然會擇木而棲。

   "很好。"她滿意地點頭。"注意了,現在排成一列,向右看齊!報數!"

   男孩幫魚貫排好,聽話地報數:"一、二、三──"

   "才三個人啊?虧你們還敢自稱天下第一大幫,太令人不齒了!"她很不滿地批評。

   "回稟老大,我們還有一個成員,但是他今天不在。"

   "誰啊?"

   "薄晴人啊。"

   "薄晴人?"她的臉轟地一紅,但是沒有人看得出來。"騙鬼!他怎麼會是你們組織裡的人?"

   "老大!他的確是我們組織裡的人,小的們騙天騙地也絕不敢欺騙你。"小嘍囉忠心地告訴她,正所謂爹親娘親,沒有毛主席親!雖然他們年紀小小,也不是出生在紅衛兵當權的年代,但是他們心目中,組織的力量依然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等見到薄晴人,你再盤問他就知道我們沒有說謊。"

   "對喔,我已經是如此尊貴的老大了,量你們也不敢放肆騙我,反正我非查個水落石出不可!好,我現在正式將你們編入組織中第二○○三號、二○○四號、二○○五號。"

   "老大,我們組織沒有那麼多人啊?"其中一個男孩小聲提出疑問。

   "你懂什麼?壯大組織的第一步就是要先壯大聲勢,假裝組織很大,一直到真的很大為止,你懂不懂?"她瞪發問的人。"第二步要制定明確法典,本組織的宗旨就是一切以我為尊,至於細節我回家想先,等想好再告訴你們。"

   "喔。"男孩幫心底頗不以為然,女生真麻煩!所謂幫派組織就是要逞兇鬥狠,以欺負天下善良百姓為己任,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對於所有道德規範一概不甩,視風俗民情於無物,就這麼簡單,還定什麼法典條律呀?

   "老大,既然我們聲勢如此龐大,是否要另取一個響叮噹的名字?"

   "二○○四號你這個提議很好!之前叫什麼男孩幫,簡直蠢到不行。"

   "謝謝老大誇獎。"二○○四號的提議被主席誇獎,一時喜不自勝。

   "這樣吧,你們每一個人提出一個名字,我再從中挑選一個最合適的。"她最討厭動腦。

   "就叫頂天立地幫吧!"原先的頭兒名叫王頂天,五官凶狠,綽號豹子或是一匹狼、獅王、不敗金剛等,總之舉凡凶狠的獸類名稱都可冠在他身上,被編為二○○三號,雖說現在落了下風,還想沾點便宜。

   "什麼頂天立地?蠢死了,不要!二○○四號你說!"李娃兒毫不容情地否決王頂天,看向戴著眼鏡的二○○四號。

   "南非五霸幫!"二○○四號立即接話──回答老大不能遲疑還要中氣十足。

   "南非五霸?你暗示老大我是獅子、老虎、大象、犀牛還是水牛啊?嗄?像話嗎?"

   二○○四號被她一批評,瞬間由方才被誇獎的雲端掉落到無底深淵。這號人物俗名梅可望,跟台灣一位聲名顯赫的教育家梅可望老先生同名,他的爸爸希望兒子也有這麼大的出息,所以將兒子取個名字跟他一樣。可惜他廣為大眾所稱呼的綽號──沒希望,硬是將他爹的渴望大大地澆了一盆冷水。

   "老大、老大,我想到好幾個耶!"二○○五號萬寶路舉手,他長著一副任你搓揉的善良圓仔臉,整日"吃得肥肥、裝得捶捶",看起來腦袋就不甚靈光。

   "說!"

   "你逃我打幫、巫毒教主幫、鴕鳥大蛋幫、超級ㄅㄧㄤ\ㄅㄧㄤ\幫、贛林老木幫。"老師說成語就是四個字連在一起,是中國很偉大的一種文法。沒想到他身在曹營心在漢,遠離中國那麼遠還能如此活用成語,真太佩服自己!

   "什麼東東,全部狗屁不通!"她怒吼。"一點創意都沒有,難聽兼沒水準!我決定了,就叫做粉紅芭比幫,你們有沒有意見啊?"

   "有……"他們才不要叫粉紅芭比!可是老大的惡魔瞳鈴眼很可怕,她握緊的拳頭上暴突的青筋更恐怖。

   "有意見說出來,我可是很民主地。"她瞇著眼笑得令人毛骨悚然。

   "粉紅芭比……不好聽。"事關男人尊嚴,不得不拚死一搏!

   "哪一個字不好聽?"

   "都……不好聽。"

   "這個名字是我取的,你們敢說每一個字都不好聽?這麼說就是你們當我的話是放屁?還是懷疑我的思想或中文造詣?哪一種說出來商量一下,我不會為難你們。"她狀似輕鬆地按著指節,搭搭搭的聲音聽得他們月光光心慌慌。

   "老大,你千萬別誤會,粉紅芭比呢,乍聽之不好像不是那麼動聽,但是仔細一琢磨,又覺得回味無窮,簡直是繞樑三日,餘音不絕,妙啊,簡直妙哉!"回話的是原男孩幫裡讀書最多的人──沒希望,他的爸爸是大學教授,每日驅策他讀聖賢書,所學何事呢?從今而後,諂媚無愧!

   "二○○四號你話說的很不錯,讓我龍心大悅。不過你講話就好好講,那麼文謅謅地幹什麼?"她雖然這麼抱怨著,但是又仔細吩咐:"不過你還是得把它登記起來,好像孔子的學生那樣,聖賢人做的事跟說的話一定要確實紀錄下來,以供後人瞻仰學習。"

   "是的,老大。"他立刻將此段對話抄在書包上以示忠誠。

   "我是老大,自然是二○○一號,那薄晴人就讓他當二○○二號吧!"她狀似不經心地提,將自己的心眼給遮了一下,不過,究竟有哪一個組織的頭兒會是二○○一號啊?

   "為何?"王頂天很有意見,怎麼說他也該是組織裡第二把交椅,憑什麼讓薄晴人爬到他頭上?

   "因為薄晴人是全年級第一名,他那麼聰明,當然讓他當組織的軍師,二○○二號非他莫屬!怎麼?臭豹子你有意見?敢質疑我的決定、對我不滿呀?"

   "沒、沒有!"

   "沒有就不要廢話那麼多。都是你不好,找我打架做什麼?這麼一折騰,我肚子都餓了,快取酒菜來伺候!"

   華人圈裡的娛樂不多,閒暇時便是看看港劇啦、華人的節目等等,所以小孩子看久了也學得到一些古怪用詞。

   "……是!"王頂天摸摸頭,記得是她先動手的!雖然是他挑釁在前,但是老師說君子動口不動手,所以,他沒有錯,錯只錯在他輸給她。既然技不如人,那就沒有什麼好說了。

   看來他從此以後只能低著腦袋走路、夾著尾巴做人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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