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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來得正好 第四章 作者:陶妍

  「真的?你今天要陪我出去玩?」彩潔不可置信地睜大了雙眼。

   一大早,唐雅之依約來到她的房間,並告訴了她這個好消息。

   「嗯,你不是想來南部散散心嗎?那我就充當伴遊好了。」而且是不收費還要倒貼的伴遊。

   「真的假的?你……你不用陪你父母親嗎?這樣會不會不太好啊……」雖然說是她自己賴上他的,可是她並不想成為雅之的負擔或困擾。

   「我父親回台灣其實是為了參加一場國際音樂會議,他一早就搭飛機去台北開會,晚上才會回來。」

   「可是……那位小姐……」那個女人好凶喔!真怕她又會跑出來說不可以這樣、不可以那樣。

   「你說俏君啊?她也跟著一起去台北了。」

   「喔。」她呼出一口氣,說出心中的疑惑。「她和你們家,好像……很熟喔?」

   雅之一眼就看出了她的不安,溫柔地握住她的手。

   「我父親是某個國際音樂協會的負責人,也經營了一間音樂家經紀公司,俏君是我父親的得力助手,也是我的經紀人。」

   「咦?」彩潔露出疑惑的眼神。「沒想到音樂家還有經紀人啊?」

   「當然。」雅之微笑著,但這笑容裡卻透著一絲無奈。「音樂家只會演奏,不會做生意,所以需要專業的『商人』。」

   「這麼說來,你的父親就是個『商人』嘍?」

   「沒錯,他是個商人。」雅之的眼神變得無盡深沉,這個字眼似乎觸碰到了他的內心痛處。

   雅之的父親確實只是個商人,而他,正是父親手下最成功的商品。

   看到他這樣的表情,彩潔忽然想起他在舞台上拉著大提琴的模樣,難怪她們說他是「孤獨的大提琴手」。

   「為什麼?為什麼你會有這種表情?」彩潔不自覺地撫著他的臉。

   這單純的溫柔舉動,深深觸動了他的心。但雅之卻只是笑笑說:「快起床,我們要出發了。」還惡意拍了拍她的屁股。

   彩潔跳了起來。「可惡,你吃我豆腐!」

   雅之順勢一把將她攔腰抱起。「你吃我的、穿我的,讓我吃這麼點豆腐也不為過吧?!」

   看樣子,他還想吃得更多呢!

   「等一下!」彩潔急忙踢著腳。「放我下來。」

   「怎麼了?」他依舊抱著她。

   「我已經出來兩天了,我想……應該打個電話回家比較好。」彩潔忐忑不安地說著。

   「嗯……」雅之沉思了一會兒。「說的也是,打個電話回家報平安,告訴他們,你有我照顧著,過幾天我會平平安安把你送回去。」

   他十足大男人的架子,坐在沙發上,把電話遞給她。

   彩潔緊閉著眼睛,深呼吸一口氣,然後撥了家裡的電話號碼──

   電話一接通,彩潔馬上聽到女傭人艾達的尖叫聲、父親著急的吼叫聲、媽媽上氣不接下氣的哭聲交替出現。

   「你這兩天跑去哪裡了?媽咪都快急死了,瑋勳也到處在找你,你快回家……」

   「彩潔,我立刻派人過去帶你回來,逃避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爸!」彩潔終於忍受不了了。「我很好,我只是想一個人靜一靜,過幾天我就會回去。」

   「喀」一聲,彩潔掛下了電話,心裡卻感到一陣不安,聽爸爸說話的口氣,好已經知道她在哪裡似的。

   「怎麼了?」雅之向前關心地問道。

   「沒事。」不可能的,老爸就算有通天的本領,也不可能找到她啊!一定是她想太多了。「我只是覺得很對不起他們,但是……我真的不願意接受他們的安排,尤其,在我認識你以後……」

   彩潔淚眼婆娑地說著,現在她更不想回去了。

   雅之將她擁入自己寬大溫暖的懷抱,輕輕拍著她的背。

   「乖,我們今天好好出去玩玩,然後,明天我和你一起回台北,和你父親好好談談。」

   彩潔抬起頭,深情地望著他。「真的?」

   「我保證,我絕不會丟下你不管。我以童子軍的名譽發誓!」雅之對她行了一個童子軍禮。

   彩潔被他這舉動逗得笑出來。

   「好了,我們走吧!」雅之催促她趕緊換衣服出門。

   「嗯。」她跳下床,換上昨天那件衣服。

   「ㄟ……」雅之見她拿起那件粉紅色的小可愛,覺得有點痛苦。「你可不可以不要穿這套衣服?」

   「為什麼?」對了,他到現在都還沒說清楚,他到底為什麼不喜歡她穿那件衣服?

   「我不喜歡讓別的男人看到你穿那樣,可以嗎?小姐!」他現在可以大大方方承認他的醋意了

   「可以,這個理由我接受。可是……我沒有別的衣服了。」她看看自己身上的浴袍,總不能叫她穿這個出去吧?

   「先穿你原本那套嘛,然後我再帶你去買衣服,這樣好不好?」真搞不明白,高貴的襯衫和裙子,穿在她身上很搭嘛,幹麼沒事想換造型?

   彩潔想了想,咬著唇,一臉無辜狀。「可是……那套衣服被我丟在麥當勞的洗手間了。」

   MY  GOD!雅之無奈地聳聳肩。「好吧,那你就先穿這樣出門,我們再去百貨公司買衣服好了。」

   「嗯。你對我真好!」彩潔開心得像只小鳥,在他臉上輕啄。

   他笑了笑,一種被人全心信賴的感覺溫暖了他的心。他今天要帶她去看海、賞花、呼吸新鮮空氣。

   雅之心中已有所決定,也許他們之間的感情還沒有成熟到可以互許什麼承諾,但無論她有什麼難題,他一定會幫她解決。

   因為,她是這世界上,最依賴他、最信任他、最需要他疼愛的──小流浪貓。

   原本雅之打算帶彩潔到飯店附近的百貨公司買衣服,不過,沿路的地攤似乎更吸引她的目光。

   「哇!你看∼∼」彩潔來到一個販賣手機吊飾的攤位前,看著琳琅滿目的吊飾,立刻蹲了下去。「有大頭狗、烤焦餅乾,還有小賤兔耶∼∼」

   雅之兩手插在西裝褲裡,有些尷尬地站在她身後。

   「你看,像不像我啊?」她拿起白色的小賤免放在臉旁邊,另一手將自己的眼角往上拉,裝出小賤兔的表情。

   「別玩了。」雅之實在想大笑,可是顧慮到旁人的眼光,又只好憋著。

   之後,彩潔拿起一個又一個可愛的手機吊飾,在手中把玩著,一副好像從來沒逛過地攤、夜市的樣子。

   「咦?你看!是大提琴耶!」她像發現寶藏一樣,拎起一個大提琴形狀的木製吊飾,回頭對雅之大喊著:「居然有大提琴的手機吊飾耶!這簡直是為你訂做的嘛!」

   「這是小提琴,不是大提琴。」雅之面帶慘綠地糾正她,跟一堆小女生站在路邊挑手機吊飾實在是頗尷尬的。

   「哎喲,反正差不多嘛!我們買下來好不好?」她又閃著明亮的大眼睛,對雅之發射高輻射電波。

   雅之二話不說,立刻付了錢,把她和小提琴吊飾一起「拎」走。

   「這個,送給你!」彩潔喜孜孜地把手機吊飾放到他眼前,晃來晃去的。

   有沒搞錯啊?!這是用他的錢買的東西,她居然還大言不慚地說要「送」給他?

   「我不要,那是女人的東西,你掛在自己的手機上吧!」他搖搖頭,一心只想快速通過這條地攤街,盡快到達目的地──百貨公司,好換下她這身「清涼」的裝扮。

   這女人大概完全沒發現,路上許多男人正盯著她雪白的肌膚在流口水呢!

   「我又沒有帶手機出來,不管,這是我要送給你的嘛!」她一心想把他的手機搶過來。「快啦!手機給我,我幫你掛上去。」

   雅之的臉一陣青一陣紅,勉為其難的任由她「擺佈」。算了,她大小姐高興就好,過兩天,等她不注意的時候再把它拿掉就好了。

   「好了,快走吧!」他拿回自己的手機,放進口袋裡,然後快步往前走,只想盡快離開這個令他窒息的地方。

   「哇……等」下嘛,我再看一下這個嘛……」居然有這麼大的霜淇淋?她從來沒看過耶!

   雅之完全沒注意到她又被別的攤子吸引過去了,加上人聲嘈雜,更沒聽到她說的話,只是自顧自地繼續往前走。

   「什麼?這麼大的霜淇淋一支才二十元?!」她讚歎著,台南真是個物美價廉的好地方耶!

   看到別人捧著冰淇淋吃的模樣,她也忍不住流了口水。

   可惡!這男人怎麼這麼不體貼?看人家「渴望」成這樣,還不趕快買給她吃!

   五秒鐘過去了,居然還不把錢拿出來?!
 
  她吞了吞口水,回過頭嚷道:「喂!你這個小器鬼……」

   哪知她一回頭,居然見不著雅之的人影?!

   咦,怎麼會這樣子?他在跟她開玩笑嗎?彩潔四處張望著,卻還是看不到雅之的人。

   他在捉弄她嗎?彩潔東張西望著,但四周都是陌生的臉孔,她關起了腳尖,還是沒看到他啊……

   「雅之──」她的聲音裡開始顯現出一絲緊張。

   糟糕了,她是不是跟丟了?都怪她只顧著逛街,沒好好跟著他,現在怎麼辦?會不會再也找不到他了?那……那叫她怎麼辦?她又沒有記下他的行動電話號碼……

   「噓∼∼」這時,忽然一陣口哨聲響起,三個穿著吊兒郎當的不良少年向她走來,不懷好意地打量著她。

   「妹妹,很辣喔?!」一個穿著花襯衫,上面幾顆扣子全沒扣的混混,眼睛色迷迷地盯著她的胸部。

   辣什麼啊!彩潔不悅地撇開臉。

   「你想吃冰淇淋喔?哥哥請你吃好了。」三個混混像蒼蠅般圍繞著她,他們生眼睛沒看過長得那麼標緻漂亮的辣妹,那些路邊的檳榔西施見了她可都要靠邊閃了。

   「我不要!」彩潔緊張得一直往後退。

   怎麼辦?她從來沒遇過這種狀況,以前出門都會有保鑣隨行的,現在身邊卻連一個人都沒有……

   「別害怕嘛,看你一個人也挺無聊的,不如跟我們一起去玩吧!」那混混竟無禮地拉住彩潔的手。

   討厭!好討厭的感覺,這男人握住她手的感覺,只令她覺得噁心、想吐!

   「我不要,你放手!」彩潔用力想甩開那混混的手,卻被他牢牢握住。

   「哎喲,麥假啊啦,跟我們在一起,保證很好玩的啦!」另一個嘴裡嚼著檳榔的男人也拉住彩潔。「走嘛,跟我們一起走。」

   「不要!放開我啦……」她急得快要哭出來了,嬌弱的模樣,反而讓這群混混更覺新鮮。

   「ㄟ,看起來很嫩哦……」男人嘻嘻呵呵地大笑著。

   忽然一股力量,揮開了那幾個混混的髒手──

   是雅之。他終於來了……

   「你們聽不懂嗎?她叫你們放──開──她!」雅之一把將彩潔拉進他的胸前,憤恨地對他們怒吼。

   「雅之……」彩潔怔怔地望著他,像終於見到守護的天使般,眼淚如洩洪般,一發不可收拾。

   「乖,別怕。」雅之摸摸她的頭,安撫著她的心情。

   三名混混看到彩潔倚偎在雅之身邊的模樣,頗不是滋味,怎麼能讓這穿西裝的傢伙搶了他們的「丰采」?

   「喂,你混哪裡的,敢找我們的麻煩?我們兄弟今天要帶這個美眉出去玩,你有什麼意見啊?」身高還不到雅之下巴的混混,挺起胸大聲叫囂著。

   「她是我的女朋友,你們想玩,找錯對象了。」雅之不客氣地回答,並摟著彩潔往回走。

   「站住!你剛剛那是什麼口氣啊?看來不教訓教訓你,你是搞不清楚狀況了。」那混混伸出拳頭,往雅之的臉上一揮──

   雅之靈活地閃過那一拳,同時握住那男人的手肘,狠狠地推了他一把。

   「哇啊──」男人一個重心不穩跌在地上。沒想到這穿西裝的男人看起來斯斯文文的,出手居然這麼重!

   「媽的,不給你點顏色瞧瞧你真的不知死活!」花襯衫混混拿起地上的磚塊,直往雅之的頭上砸下──

   「啊!危險……」彩潔尖叫一聲,雅之本能地舉起手抵擋,磚塊就這樣砸在他的手上。

   雅之一腳直踹他的腹部,花襯衫混混整個人往後撞上了牆。「不要欺人太甚。」

   另一名混混本還想上前討回面子,這時路旁的攤販看到情形一發不可收拾,怕待會兒殃及到自己的攤位,只好扯開喉嚨大喊:「警察來了!警察來了!」

   灰頭土臉的混混們上聽到攤販們的叫喊,立刻拔腿跑人。本來就沒想要打架惹事,只是面子上掛不住,誰知道踢到鐵板,這會兒還弄得連警察都來了,還是先走人吧!

   「雅之,你有沒有怎麼樣?」彩潔擔心地抱住他猛哭不停。

   「沒事,怎麼我一回頭你就不見了,害我嚇了一跳。」雅之伸手抹去她的淚。

   「你沒事就好,好了,別哭了。」

   「這……」彩潔赫然發琨他手指上沾染著血跡,驚呼著:「你、你的手……受傷了!」

   雅之翻過手,笑笑說道:「沒事啦,破點皮,一點小擦傷而已。」

   「怎麼辦?你的手受傷了怎麼辦?」彩潔完全沒聽進雅之的安慰,看到他流血的手指,眼淚成串地往下掉。

   彩潔立刻拉著他到附近的藥局買些藥水、紗布,然後就坐在門口的椅子上,幫他消毒、擦藥。

   「都是我不好,你是音樂家,你的手很重要的,現在受傷了怎麼辦?」她又感動、又自責,忍不住又熱淚盈眶了。

   「沒關係啦,距離我下一場演奏會還有一個多禮拜呢!何況,就跟你說只是一點擦傷而已嘛!還大驚小怪擦什麼藥,哪個男人沒打過架啊,傻瓜。」他笑著念她。「這麼愛哭!」

   「我看,我們先回飯店休息好了。」彩潔說道。

   「那怎麼行,說好今天要帶你出來玩的。」

   她實在一點玩的、心情都沒了,就是因為她太愛玩,才會走丟,才會發生這些事,才會讓雅之受傷……她怎麼還會有心情繼續玩?

   「不行!」雅之握住她的手,眼神好深邃、好誠摯。「我說過,要給你一個美好的回憶,所以無論剛才發生了什麼不愉快的事,請你忘記它,剛剛的事是我不好,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再放開你的手了。」

   「雅之……」她望著眼前為她受傷的男人,感動得不得了。

   明明是她自己貪玩不好,他還怪自己沒有好好握緊她的手。

   為什麼一個認識不久的人,就能夠和她產生如此深切的關聯,甚至比起有些相處了十幾年的人,都還要來得有情有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真的很微妙。

   「我肚子餓了。」雅之站起來,興致勃勃地拉起還坐著的她。「走吧,我帶你去吃些好東西。」

   這真是奇妙的感覺,只要雅之一牽起她的手,所有的不愉快都消失無蹤。

   「嗯。」她點點頭。雅之說得對,難道要讓這件不愉快的事成為這次難得的出遊的句點嗎?

   彩潔深深相信,只要跟著他,一切都會變得美好。因為,認識他,本身就是一件再美好不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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