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家堯不斷自問。
「你很在意她?希望她也注意到你?常常動不動就想到她?會因為她,心情時好時壞?偶爾還想碰碰她?……別一直點頭,恭喜你,你喜歡上她了!」侯燦玉為他診斷時說。
雖然早就有點心理準備,駱家堯還是掙扎了許久,才找朋友問津。
「可是她從小就很討厭我,現在好像更嚴重,根本不給我機會……」
「女孩子的架子如果端得太高,那就別順著爬上去,你先跳下來,袖手旁觀一下,她反而會低頭觀望,看你還在不在呢!」
駱家堯對這個說法存疑,但束手無策之際,就小試一著。
於是他當眾給了高顯明難看,雖然爽了一下下,挫她銳氣,但他也錯過一個好機會。左算右算,實在不怎麼划算。
高顯明太棘手了!一反幼時的呆板,現在的她,簡直比他更跩,逼得他不得已出此下策。
只是,這一著真能引起她的注意?會不會氣壞了她?
或許他不該輕信侯燦玉的餿主意。看看他,自己都搞不定李曼媛,眼睜睜見她與一個個男孩子交往,捶胸頓足尚且來不及,還有空指導他呢!
自小,駱家堯的父母對他施以開放式教育——性教育除外;只要有理,能說服他們,或者達到他們設定的目標,他幾乎沒有得不到的東西。他挑戰每項考驗,東西弄到手就將它玩膩,然後再換新花樣、新玩意。
予取予求慣了,高顯明變成一個重要的挑戰。從小到大,他在人際關係方面無往不利,她是他唯一的失敗紀錄,他耿耿於懷。
以前他特別喜歡和她一起練琴、練球,三不五時還拉琴、唱歌給她聽,說穿了,這不過是種求偶本能。
幼時駱家堯不解人事,極力否認對她有意,又不甘心比她矮,一面嘲笑她不像女生,一面拚命灌牛奶、打籃球。如今看來確實有了成果,當初他若偷懶一點,今天說不定還要被她比下去呢!
喜歡她,又否認喜歡她,然後才有一連串自己也莫名其妙的行為,甚至傷害了她……
宣到重逢後,他受夠高顯明的冷淡,卻愈來愈在意她的視線,駱家堯這才警覺,她的份量早已超越朋友的斤兩。
一面對她懷有愧疚,一面又傾心於她,異性之間的吸引力一發不可收拾。也因此,這出獨角戲他愈唱愈氣餒,更怨她將他的愧疚當作笑話!
可是,置之死地而後生!?這麼做,好嗎?……
「你要追的女孩子,就是她?」侯燦玉忽然示意問。
駱家堯還未回過神,侯燦玉已逕自走上前去,與幾個女孩攀談起來。
其中之一就是高顯明。
侯燦玉臉容俊俏,氣質纖塵不染,淡淡的微笑若有似無,女孩們趨之若騖,但他總對她們保持一段距離。他的主動讓女孩們受寵若驚,她們圍著他咕咕呱呱,連高顯明都露出欣賞之色。
駱家堯不禁嫉妒起好友。被女孩子包圍一向是他的專利,侯燦玉搶風頭無所謂,為什麼要搶高顯明的注意?
原來她也不是高不可攀嘛!對他百般刁難,對侯燦玉就那麼好,真令人氣結!
「家堯。」侯燦玉忽然對他招手。
高顯明微微愣住,彷彿現在才看到他、又很不願見到他似的,笑容瞬間一斂。駱家堯見狀很不是滋味,他沒好氣地上前問:
「幹嘛啦?」
「麻煩你當聯絡人,再找六個男生。」侯燦玉遞給他一個手機號碼。「音樂系的女生聯絡人是高顯明……你們認識,對吧?那剛好,時間跟地點你們先商量,到時候再通知大家。」
聯誼?駱家堯馬上會意過來。
侯燦玉真有兩把刷子,三言兩語就把他跟高顯明扯在一塊。
這麼好的機會,駱家堯當然要把握。可是,高顯明這麼不給他面子,侯燦玉卻一下就拐到她的手機號碼?
「我晚上還有家教,以後再說吧。」
駱家堯尚未開口,高顯明又給他一個血淋淋的大釘子碰,讓在場女孩們目瞪回呆地欣賞他的目瞪口呆。
果然是差別待遇!
駱家堯雖心有不甘,反正號碼到手,此後他就天天call她。但高顯明總是回覆「忙碌中」。
幾次以後,他終於又直接找上音樂系館。
音樂系館位於學校最角落,佔地卻甚廣。長形拱門前,有個圓形的露天小廣場,專供表演,館內又有個演奏廳,但都只供音樂系使用,場地不外借。能在此表演的活動,一律是正統音樂,這是音樂系的堅持。
就像高顯明一樣架子大、死硬派、高不可攀……
肅穆的大門,讓駱家堯來時蓄積的勇氣消了大半。
T大內,最驕傲的男生是醫學系,最驕傲的女生是音樂系,其中又以高顯明為最——這是依他的經驗法則來算。
若不是館內女孩們頻頻對他行注目禮,駱家堯真要懷疑世間的審美觀一夕丕變,或者他忽然老醜猥瑣,不吸引人了?
這次高顯明並不忙彈琴,他推開琴房門時,她正在讀樂理。乍見駱家堯,她的第一反應是錯愕,然後不自禁流露出厭煩。
「有事嗎?」她冷冷地問。
「留言給你,一直沒回音,所以過來看看。」他盡量客氣地問:「你下午還有課?」
「我們系才不像你們『傳統產業』那麼閒。」她書本一合。「難怪T大化工要掉出第二類組的前十名,課這麼松?」
駱家堯受夠她的氣焰,他反問:
「你這麼重排名?你都是這麼對付你的追求者?要是冷門沒前途的科系,你就給他們臉色看?」
一句「追求者」,透露他的傾慕之意,但高顯明對他已有成見。她反而豎起一身刺,想也不想就冷哼說:
「你莫名其妙宣稱要追我,然後頭一扭,說我配不上你,那你還來幹什麼?你都是這麼耍女孩子的?」
這一點,駱家堯理虧,但她盛氣凌人,他不想道歉。於是他收回低姿態,擺出閒散的痞樣說:
「我來談聯誼的事,不是要追你,別怕!」
「誰怕誰呀?」她不怒反笑。「聽說你們的身價很高,很受歡迎,那幹嘛還要辦聯誼?該不會有什麼內情?……比方說某人被甩了,急著想找女朋友之類的?」
「是啊是啊!」他皮笑向不笑地說:「要不是某人一見侯燦玉就口水流滿地,我幹嘛要為了同情這個某人,特別跑這一趟?」
「你——」
誰也不想對號入座,他們就這麼瞪著對方,鬥氣斗耐力。
駱家堯難以抑制飛漲的好心情。就算生氣也好,只要她別再不睬他。
「不過嘛……」他悠哉地又刺激她說:「如果你對他有興趣,那就可惜了,因為他有喜歡的人,那個女孩子比你可愛,而且很有女人味唷!」
「喜歡的人?那也就是說,他們還不是男女朋友嘛!」她不甘示弱說:「沒較量過,怎麼知道誰輸誰嬴?」
「好吧!那就祝你順利。」他諷刺地說:「如果你贏了,我還可以替你說說話。你不是要我向你未來的男友和老公解釋嗎?如果你的對象是侯燦玉的話,那就容易多了。我們交情不錯,有我的保證,他一定會相信你的『清白』。」
「哦?」她眼神閃爍著說:「那,不管我以前跟幾個人上過床,你都有辦法讓他相信我是處女?」
言下之意,她老早就……!?
鬥嘴鬥到這,駱家堯臉肌一僵,再也笑不出來。
那他還替她操什麼心?那他這些年來的愧疚,又算什麼?
難怪她要當成笑話一樁!
嫉妒啃噬著駱家堯,他的臉色白了又青,青了又黑。早在他管轄不到的時地,喜歡了多年的女孩,悄悄屬於別人,也許對像還不止一個……
他的份量微不足道。
高顯明有多喜歡對方?現在仍在交往?有過幾個男朋友?彷彿被落雷劈中,他怎沒想到過,也許她是很受歡迎的……
「算我多管閒事好了!你經驗豐富,應該比我更有說服力……喔不!你根本不必解釋,解釋反而多此一舉。」
她靜靜看著駱家堯,不語。
總算搞清楚狀況,他咬牙又說:「以前踢傷你,我很抱歉,很高興這件事對你沒什麼影響……祝你好運!」
匆匆說完,駱家堯倉卒離開。不同的是,上次他揚長而去,這一次,他是失魂落魄飄出去的。
是以,他沒能抓住那一瞬間高顯明怔愕且複雜的表情。
※ ※ ※
天涼好個秋。
但頭頂著一片陰鬱,高顯明的心情很難放晴。
聯誼?當然是吹了,卻也一併吹皺那一池春水。
「劉雅琴要跟我們搶星期天的演奏廳場地。」俞美音忿忿說:「我們先說好的,結果她們先一步登記,就變她們的?」
「她們先登記,當然就算她們的呀。」高顯明心不在焉說。
「她們普通班升上來的,看我們念音樂班的不順眼,光會誇說入學考多少,還可以念別系,無聊!學音樂,要比就比術科嘛!比學科,那算什麼?」
這麼借題發揮,高顯明聽來頗刺耳。不過爭個表演場地,怎麼又扯上音樂班與普通班的萬年之爭?
其實高顯明也念普通高中,只不過小學念了音樂班,就被俞美音認作同類,她覺得這個邏輯挺怪異的。
「聽說駱家堯又被你氣跑啦?」俞美音話鋒一轉,八卦地又說:「這樣也好,誰讓他上次甩了你就跑?給他一點下馬威,才不會讓他覺得你很好追。我們音樂系的女生,哪能這麼容易被追上?」
高顯明苦笑。
回敬駱家堯耍她的那一著,她報了一箭之仇,該滿意了。但,為何她不但不覺快慰,反而有種更不定的虛浮感?
尤其當他訕訕離去時,心裡一股不捨,竟讓她衝動地想上前留住他,向他吐實——她根本還是處女。
但高顯明終究沒說。
看得出駱家堯是在乎她的,也許還真有點喜歡她。只不過,他的喜歡附帶條件,她若不是處女就打住。
哼!沙豬!
氣人的是,這隻豬一直很受歡迎。
自小學到大學,女孩子的喜好幾乎沒變。駱家堯只要一上球場,她們無不投以注目;即使不認識駱家堯,也不免被籃球場上的聲勢攫去注意。
高顯明經過球場時,兩腿不自覺停下,被打球中的駱家堯所吸引。
她靜靜旁觀。除去上次劍拔弩張的氣氛,高顯明更能感覺異樣的情緒在心裡蕩漾。
面對駱家堯與面對侯燦玉,是完全的兩回事。
侯燦玉像個白馬王子,她對他有著淡淡的欣賞與仰慕,但離愛得死去活來還遠得很。侯燦玉有了意中人也罷,她對他的企圖心其實並不強烈,之前她宣稱要與情敵較量,那是跟駱家堯賭氣。
對駱家堯,她難以定位那種感覺。
他是她童年的回憶,與洪善緣同一等級,他們亦敵亦友。長大後,她敵視他的成分居多,他卻有意追求她,害她一時反應不過來。
上次氣跑他,惆悵卻多過快感,難道她比想像中還要喜歡那隻豬!?
見鬼了!
忽然她眼睛一瞇,那不是俞美音嗎?
「下馬威」的主張言猶在耳,現在她卻陪在駱家堯身邊有說有笑……這是怎麼回事?
駱家堯笑容滿面,褐色頭髮被陽光照得發亮,一雙梨渦隨著笑肌跳動著。他身邊的俞美音,姿態如依人小鳥,眼中盛滿仰慕,完全不見向來的高姿態,讓她想起幼時的洪善緣。
天下真是處處都有洪善緣,心口不一,人前人後兩個樣。高顯明已經練得鋼筋鐵骨,再多一個俞美音也打擊不了她。
駱家堯只有一個,波瀾卻陣陣不斷,讓她胸口一抽一抽地……
那一抹嫉妒與不快,可以確定是喜歡他了吧?高顯明咬咬下唇,用這種方式來驗證,有點窩囊。
好了!現在她該怎麼辦?
他要處女,她雖符合條件,卻不想就這點多作解釋,那她該不該去喜歡這樣的人,進而贏得他的心?
感情是無理智可言的,高顯明的腦子仍在猶豫,腳下已先行動。
「嗨!」她上前,大方地朝他們笑了笑。
兩人見到她都愣住。
嘖!這麼旁若無人,現在才看到她?高顯明不禁酸溜溜。
打球中的駱家堯穿著五分褲。自從嘲笑過他的「豬毛」,似乎沒再看過他穿短褲,現在他又大方地亮出腿,可以想見,他沒那麼在乎她了吧?
高顯明並不氣餒。無視於略有窘意的俞美音,她從怔愣的駱家堯手中取走球,邊拍邊說:
「來比一場吧?上次你彈琴,我沒奉陪,這次算是賠給你,怎麼樣?」
旁觀者不知他們的故事,只覺得這女生膽子真大,居然敢向籃球社的大將挑戰!?雖然她很高,但她是女生耶!
駱家堯不見欣喜若狂,也不見排斥討厭,他謹慎地問:
「上次是賭一頓晚飯,這次不是白比的吧?」
「那當然。你還想吃這頓飯嗎?」她眨眨眼說:「你贏了,就一起吃飯,你輸了就……當我男朋友。」
這是種另類追求法嗎?
四周嘩然,駱家堯震懾地看著她問:「你不是在開玩笑吧!?」
「不想當我男朋友?那就努力贏我啊!」高顯明微笑,食指頂著球心轉。「你是籃球社的,除非你很想要我馬上當你女朋友,那你可以故意輸我……當然了,你也可以傚法縮頭烏龜,不接受挑戰。」
表面上是激將法,但誰都聽得出,她放出想與他交往的訊息。
這場球賽,爭的是主導權。她若贏了,他們馬上成為男女朋友,但稍損他男人的尊嚴,他若贏了,要追她還是甩她,都隨他的意。
但他若連比都不肯,那就表示他已死心,不願與她發展下去,高顯明也會落個倒追失敗的醜名。她笑得挑釁,心裡可是七上八下地。
這隻豬還有救沒有?
他對她還有興趣沒有?
「好啊!來比吧!」
此語一出,四周又是一陣嘩然。駱家堯取回她手上的籃球,就地拍了拍,嚴肅的臉上看不出喜惡。
屏息以待的高顯明,總算放下一顆忐忑心,她綻出了微笑。
只要他肯比賽,她這一著就算賭贏了一半。
※ ※ ※
這場球賽,兩方都打得很起勁。
「駱家堯,放點水嘛!人家這麼賣力要當你女朋友,你忍心讓人家失望?」
「嘿!他真的放水了!他對人家也很有意思嘛!還假仙?」
四周的男孩鼓噪著。
其實是高顯明的實力比想像中要強太多,大家嘴上不說,心裡都挺佩服的。
駱家堯也愈打愈認真。
以前就曉得她的運動神經很好,想不到這多年,她不但沒荒廢,球藝還更精進。可若真輸給了她,那就丟臉了!
心理的壓力,加上場邊社員們一味起哄,駱家堯頻頻出錯。
他們之間互有領先,形成拉鋸戰,駱家堯暗暗咬牙。音樂系的女生,體育怎那麼強?真要命!
這時現場響起一陣歡呼,駱家堯因為失誤,意外輸了一球而落敗,贏家確定是高顯明。
「恭喜恭喜,慶祝情侶誕生!奏樂!鐺鐺鐺鐺——」
「順便送入洞房啦!我們不會當電燈泡的!」
高顯明大方地笑了笑,不見靦腆,也不至於得意。她雖然贏了,但更正的輸贏還要看男主角,她必須贏得他的心才算。
駱家堯一雙眼睛茫茫然,彷彿仍不相信輸球。高顯明這時終於上前,有些忸怩地對他說:
「謝謝你讓我。」
「呃……不、不客氣……」他吶吶地說。
眾人轟然叫好,鼓掌與口哨聲此起彼落,多少給了駱家堯台階下——籃球社大將為了答應女孩子的追求,故意輸球,真是多情種子呀!
人不癡狂枉少年,這麼做沒人見怪,倒是高顯明藝高人膽大,恐怕要讓大伙津津樂道好一陣子了。
這一招釜底抽薪,也好讓俞美音知難而退,高顯明瞄瞄不可置信的她。
世上不許再有第二個洪善緣,人前對她好,人後伺機搶走她要的東西,何況搶的又是駱家堯。
休想!
遠離人群後,駱家堯得以鬆口氣,但他的神色仍然凝肅。高顯明為此惴惴不安地問:
「你生氣了?」
他沒回答,看著她反問:「你為什麼找我比賽?」
能招供這是為了杜絕俞美音的野心,順便將他追到手的一石兩鳥計?雖說贏面不大,只賭他肯比賽就好,贏球還是意外哩!高顯明囁嚅著說:
「想追你啊!那還用說嗎?」
剛才贏球的威風完全不見。駱家堯沒料到她說得這麼直接,有些遲疑地問:「真的?」
她點點頭,低聲問:「你不想當我的男朋友?」
「嗯……也不是啦,只是,用這種方法,我不太習慣。」太驚天動地了!男生都不見得做得出來。他搔搔頭說:「我還以為你又想整我……」
「我才怕你又耍我呢!」她咕噥說。
「那你之前為什麼拒絕我?」他仍有疑問。
「誰拒絕誰啊?」她瞪眼。
是誰一聽說她「經驗豐富」,嚇得拔腿就跑的?
上一次,他觸碰敏感話題就退縮,這一次,他們又打住。
高顯明不曉得他是否仍有芥蒂,堅持處女;駱家堯不曉得她是否真心喜歡他,是否還有其他對象,彼此都有顧忌。
可是,他們又抗拒不了彼此的吸引力。
「好吧!那就讓你追吧!」
他一臉勉為其難,但終於有了笑意。
「好勉強喔!」
高顯明白他一眼,卻也難忍欣喜。
未來,他們之間或許仍有障礙,幸虧他們都願意一試,也幸虧駱家堯不至於沒藥救,她才成功過了這關。
他們的戀情,是首練習無數次卻依然荒腔走板的協奏曲。當他大奏戀曲時,她意興闌珊;等她有意起頭時,換他以休止符回應。現在好不容易,她神來之筆的怪調,讓他順利地跟上拍,他們總算得以合奏這一曲——
他倆的協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