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程百川拿著照片對著人流急切地搜索著。照片中的人有一張清秀的容顏,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上翹的嘴角,迷人的微笑,讓人移不開視線。她穿著一襲洗粉色的衣裙站在夕陽裡,像是迷路的仙子!照片中的人,讓人不由自主地想接近,彷彿她就是陽光,吸引著人們的親近。像喜歡鄰家女孩一樣,程百川不由自主地想看見她,想呵護她。她是如此清純,絲毫不受世俗的熏染!
照片中的女孩兒是程白川的上司——王守誠的掌上明珠。王警官本來想親自來接他女兒的,可是臨時有任務,他只能讓別人替他接回寶貝女兒了。七年前的她已是如此動人了,七年後,想必她已是傾國傾城的美女了吧。程百川微微地笑了。美女,當然大家都喜歡看;再說她是王Sir的女兒,也許年近三十大關的他,姻緣就此有了著落……
王青萍,她有一個美麗的名字。青萍,青萍……程百川在心裡默默地念著這個名字,腦海裡猜想著她現在變成什麼樣子。
兩個小時過去了,程百川始終沒有等到要等的人。他向乘務員詢問,確定飛機並沒有誤點。也許青萍是臨時有事沒有來吧,要不然他早該等到了。要不然再等一會兒?再等半小時!對,就再半小時。他不斷為自己做著心理建設。
又一個小時過去了,那個清秀可人的美女並沒有出現。天色已經漸漸暗了下來。
程百川順著人潮走出機場大廳。忽然,他看見一個女孩子的手伸進一個孕婦的背包裡,從裡面夾出一個粉紅色的錢包!那個孕婦絲毫沒有察覺,依然慢慢地走著。偷孕婦的錢包,簡直是罪大惡極!程百川朝那個扒手急速地走過去,也許是發現程百川的刻意接近,她走得更快了,三閃兩閃,出了大門,晃出了程百川的視線。
程百川告訴那個孕婦錢包被人偷了,然後追出了大門。他正為追丟了人而懊惱,就看見那個小偷背對著他站在一輛黃色的出租車旁,並且一條腿已經跨了進去!
「站住!」千鈞一髮之際,程百川追了上去!
「我?」那女孩指著自己的鼻子,出乎意料地,一反剛才的極力躲閃,很配合地下了車,「請問,你有什麼事嗎?」
程百川終於看清楚了那個女孩:一頭暗紅色的短髮——比他的頭髮還短!青紫色的眼影,幾近黑色的唇膏像中了劇毒一樣!一件僅能蓋住肚臍的緊身衣,勾勒出她的魔鬼身材;一件破了洞的牛仔褲,配上一雙休閒鞋,看起來就是那麼的狂野。現在的小孩子都在想些什麼?自食其力不好嗎,偏要……唉!
「拿來!」程百川伸出手。
「什麼?」那個女孩一副無辜的樣子,讓程百川看了就起火。
「錢包!」 明知故問。裝傻的功夫還挺高的。
「青天白日,你居然敢打劫!』女孩吃驚地退了一步,看著程百川。她的目光讓程百川覺得自己是一個外星人。
「我說的是她的錢包!」程百川指著那個緩緩而來的孕婦。
「小妹妹,經濟上有困難,我們可以幫你,但是你的做法會讓你的父母很失望的!」那個可憐的孕婦趕上來,苦口婆心地勸著。
「My God!」女孩拍拍前額,「等一下!」
「你懷疑我偷了這位夫人的錢包?』她一副難以置信的樣子,指著那個孕婦。
「不是懷疑,是看見!程百川被她搞得有些不耐煩了。
「是誰看見的?」她什麼時候偷錢包了?!簡直莫名其妙!
「就是我!」程百川指著自己的鼻子。
「你哪只眼睛看見的?我還懷疑你們是一夥的呢。你們合夥詐騙!」那個女孩一臉憤怒。什麼跟什麼?老爸說有人來接她的,結果她等了將近三個小時也沒見一個鬼影,接著又從地縫裡竄出來這麼一個冒失的傢伙,硬說她是小偷,還大言不慚地說親眼看見她作奸犯科!
「你!別以為你伶牙俐齒就能逃得掉!我是警察!」程百川亮出警察證。
「警察有什麼了不起?!警察就可以誹謗別人嗎?我父親還是警察呢!」女孩反擊。
「誹謗?等我找到證據,看你還怎麼說!」程百川氣壞了。現在的小孩子怎麼這麼刁鑽!
「你根本不可能找到證據!神經病!本小姐沒有時間陪你玩!」女孩轉身就要上車。
「你站住!」想跑?沒門!程百川抓住她的肩頭。
「非禮啊!」女孩轉身向他踢去。想抓我?開玩笑!
還真有兩下子,怪不得不把警察放在眼裡。程百川更加堅定了要把她抓住的信心。敢襲警,膽子不小啊!看樣子還是一個慣犯!
「警察搶劫了!」女孩一邊打一邊叫喊。幸虧還有那個孕婦向人群解釋,否則他一世英名早就毀了。這個刁鑽的丫頭,如果不把她抓住,他就不是程百川。
「小妹妹,只要你把錢包還給我,我不會起訴你的。如果你真的有困難的話,我可以幫你,但是你的這種行為是要不得的。」那名孕婦還在苦口婆心地勸她。
「你閉嘴!」她回過頭,對那個孕婦吼道。天啊,煩死了!她坐了那麼久的飛機,又被人放鴿子,罰站將近三個小時,還要比武過招,她到底走了什麼狗屎運!
女孩終因體力不支,被程百川抓住。
「混蛋!放開我!我沒偷錢包!」她快氣死了!
程百川什麼也沒有說,利落地在她的背包裡翻出一個粉紅色的錢包,「你還有什麼說的?人贓俱在!跟我走!」他把錢包丟給孕婦。
「算了,警察先生,留下案底,以後她怎麼辦啊?錢包拿回來就算了吧。」那個孕婦憂心地看著女孩。
隨著那個孕婦遠去,圍在四周的人群漸漸散了。
女孩氣得快吐血了,有沒有天理!真是的,是不是你的東西也要看一眼啊,她的錢包、她的錢、她的證件,誰來救救她!
「你看那位夫人多寬宏大量,『人窮志不短』這句話你聽過沒有!你小小的年紀,幹什麼不好?!」算了,得饒人處富饒人。正如那位夫人說的,如果真的留下了案底,對她的一生來說,將是一個抹不去的污點。
那個女孩一句話也不說,低頭看著地上。她一定是後悔了,也許她有什麼難言之隱吧。程百川掏出錢包,看也不看地從裡面抽出幾張,遞到她的面前,「拿著吧。」
女孩沒有接過錢,也沒有說話,肩膀微微地聳動,「唉!知道後悔了?改過就好。以後要自食其力啊,知不知道?!」他又添了幾張,塞進她的包裡,
「拿著,快回家吧。」
圍觀的人也說:「少年仔,拿著吧。改了就好!」女孩的肩抖動得更厲害了。
終於,女孩有了動作,她左腳向前邁了一步,右拳狠狠地吻上了程百川的下頜!趁程百川怔住的空檔,又是幾拳打來!程百川慌忙應戰,還是被K上一個「熊貓眼」。
「你瘋了?!」
她沒有說話,只是一拳比一拳急,一拳比一拳猛!所有的憤怒、屈辱都化成拳頭,向程百川招呼過來。
「當心我告你襲警!」再打下去,程百川難保不傷到她。
「喂,你有完沒完?!」程百川大吼著。她簡直是瘋了。
「喂,我不會再留情了!」程百川閃得真是很辛苦!
「不抓住你,我不姓程!」氣死他了!
「你姓什麼我管不著,別跟我姓就行!有你這種兒子,我丟不起那個臉!」她終於說話了,語不驚人死不休。
程百川的招式剛猛,女孩的身法輕盈,誰也佔不到便宜。
後來,來了幾個警察,女孩還是被帶到了警察局。
※※ ※※ ※※
「姓名?」
沉默。
「年齡?」
沉默。
「職業?」
不管怎麼問,她一個字也不說。不管誰問,她一個字也不說。就像一個蚌,誰也撬不開她的嘴。
「百川啊,她到底是哪兒來的啊?」黃勇拍拍程百川的肩,看著他的「熊貓眼」,同情地笑著。
「還問什麼問,先關起來再說。『襲警』啊!要是都這樣的話,我們還怎麼辦案?!」李柏生氣地說。如今的警察越來越難做了。
「唉,現在的孩子啊!」上了年紀的張宏歎了口氣說。
「我說程Sir,讓一個小姑娘打成這樣,丟不丟人啊!說出去也不怕人家笑話。」凌星戲謔地瞟著頂著個大熊貓眼的程百川。
「來,小妹妹,喝杯咖啡。你也累了吧。」凌星把一杯咖啡放在女孩的面前。程百川可是標準的好好先生,能把他氣得大打出手的人物不簡單哦!「他美麗的墨鏡是你給他戴上的嗎?」
「墨鏡?!」那個女孩兒看了程百川一眼,的確挺像的,「是又怎麼樣!」
「喂,阿凌,你落井下石啊!她是小偷……」女孩凌厲的目光成功地使程百川閉上了嘴。
「這是什麼世界?小偷比警察還大牌!」黃勇大笑道。
話音剛落,一個咖啡杯向他飛來。看著女孩憤怒的目光,不知怎麼,黃勇感到好像正在受上司的責罰。他摸摸鼻子,撣撣警服上的咖啡,坐了下來。幸虧他躲得快!
「年紀不大,脾氣還不小!」 張宏搖了搖頭,「現在的孩子,都給寵壞了。」
那女孩這回什麼也沒說,呻吟一聲,將頭貼在桌子上。
「孩子,快道個歉,程Sir是很寬宏的。難道你真的想嘗嘗坐牢的滋味?」張宏又歎了口氣。
「我要告他搶劫。」女孩有氣無力地說。
「什麼?!」她的聲音雖然小,但是全屋子的人都聽到了!這個小女孩兒有點兒意思!
「我要告他搶劫!」她抬起頭,大聲說了一遍,然後又極度疲倦地把頭垂到桌面上。
「好樣的,有膽識!」凌星小聲說。可是看到眾同事們投來的眼光,她馬上舉起了手,「當我什麼都沒說!」
「你要告我搶劫?!」程百川難以相信自己的耳朵。有沒有搞錯,他才是受害者啊!帥帥的他,如今頂著一個熊貓眼,受盡同事的嘲諷,特別是敗在一個小姑娘的手裡。可憐他英明一世啊!
女孩什麼也沒說,維持著原來的姿式。同事們同情地看著他,使他不得不相信自己所聽到的。
「百川,你不是接王Sir的女兒去了嗎?怎麼會去『搶劫』這個小辣椒了呢?」凌星坐到程百川的身邊,用胳膊撞了他一下,曖昧地問:「是不是看上人家MM了?」
「你胡說什麼!我等了三個多小時,就是沒接到人。剛要回來就看見這個小鬼偷了一個孕婦的錢包!偷孕婦的錢包啊,不抓她都沒有天理!」程百川提起來都覺得慪!
「你見過人家嗎,這樣也敢去接人?難怪你沒接到。」李柏問道。
「我有照片啊!」程百川掏出照片。那麼可愛的女孩,看到她,他的臉彷彿都不痛了、照片在大家手中傳閱著,每個人都為照片中的人發出讚歎的聲音。
「不過照片中的人才十幾歲啊,可是王Sir的女兒該有二十多歲了吧。」凌星看著照片說。
「是啊。這是她七年前的照片。七年前就這麼可愛了,七年後,不知道如何驚為天人呢!」程百川感慨地說。
「你也看看人家,女孩子要這樣才可愛!」康健將照片送到女孩那兒,拍拍她的肩。她們是兩個類型的,但是女孩還是文靜些好。
也許是出於好奇心,女孩抬起了頭。看著照片裡的人,她露出了古怪的表情。她一把搶了過來,「這就是你們要接的人?」
「怎麼樣?可愛吧!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樣子。」康健伺機開導她。
「啊——」女孩哀叫一聲,捂著臉坐了下來。開什麼玩笑?!那個混蛋警察原來是老爹派去接她的人!真不知道是該大哭三聲,還是該大笑三聲。
「姐姐,麻煩你,給我一杯咖啡好嗎?」她無力地對凌星說,「Black coffee。」
「怎麼了?不舒服嗎?」凌星問道。怎麼才一轉眼的時間就像個鬥敗的公雞似的。
「沒有。我想喝杯咖啡,謝謝。」
難得的禮貌使凌星倒了杯咖啡給她,「真的沒事兒嗎?」凌星摸了摸她的頭,沒有發燒。她居然也會說「謝謝」。
「謝謝。我真的沒事兒。」女孩朝凌星無力地笑笑。
「小孩子不要喝那麼多咖啡,對身體不好。」不知為什麼,凌星總覺得她並不是一個壞女孩。也許其中有什麼誤會吧。
「沒辦法,習慣了。」一口氣讓杯子見底,女孩恢復了些許力氣,眼裡帶著一抹幽遠。女孩自嘲地笑笑,「謝謝你,姐姐。」 自從哥哥和母親相繼去世以後,喝清咖啡就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如今更是難以割捨了。
「還要一杯嗎?」
「不用了,謝謝。」她的頭又貼到了桌面上,看起來她似乎是累極了。小小的身子,脆弱的樣子,讓人看來有些不捨。
「算了,你回家吧。」程百川歎口氣說,「算我倒霉!」只是偷錢包,又不是……唉,算了。
「回家?我哪知道家在哪兒?」她抬起頭,看著程百川。都是他害的,地址在包裡,包在出租車裡,出租車不知道在哪裡!
「原來是個孤兒,那就難怪了。」凌星歎息著說。女人的心就是軟。
「不是。我只是被那個自認為『倒霉』人『搶劫』了所有的錢、金卡、身份證、護照、衣服、書本等等。現在我可是真正的一文不名了。也不知道誰是真正的倒霉!」那個混蛋出租車司機不知道什麼時候走掉了,她的行李都在車上啊!現在可好,想當街露宿都不可能了!唉!
「說的像真事兒似的!如果你有金卡的話,為什麼還偷孕婦的錢包?!那是很不道德的!如果這個孕婦真的因為追你而出什麼事兒的話,你的良心將會受到一輩子的譴責!」程百川看著女孩說,她以為能騙過他嗎?!那是不可能的!
「我真的不是小偷兒!」女孩無力地為自己辯護。天啊,這個姓程的應該姓「驢」才是——標準的驢子性格!
「程Sir,有人找。」在那名警員的身後,一位先生扶著一個孕婦走了進來。就是她,那個拿走她錢包的人!那個女孩看了他們一眼,哀歎一聲。
「錢包不是還給你了嗎?還有什麼事嗎?」程百川的驚訝不異於那女孩。
「可是.可是……可是那不是我的錢包!」孕婦小聲地說。她的丈夫緊緊拉著她的手,給她安慰。
「什麼?!」程百川跳了起來!天啊,這女人擺了他一個多大的烏龍啊!只是他忘了,是他認定那個女孩是小偷的。
「你怎麼才發現啊?」女孩的頭還貼在桌子上,悶悶地說。
「對不起,小姐。我不是有意的。我到家的時候才發現的!」想起那女孩凶狠的拳頭——儘管沒有招呼到她的身上,可是她還是忍不住往丈夫身邊靠去。
那個男人摟過妻子,把她擋在自己的身後,「對不起!我真誠地向你道歉。」
聽到他低沉的聲音,女孩抬起頭來,以難以置信的目光看著他,「William!」
「Duckweed!」
「你怎麼會在這兒?」
「你怎麼會在這兒?」
異口同聲!
William是她在美國的學長,也是她最要好的幾個朋友之一。因為同是中國人,所以他們幾個走的特別近。兩年前,他畢業回來了,並且於一年前娶了青梅竹馬的妻子。她們幾個則因為忙著考試錯過了他的婚禮;而那個錢包——那個該死的錢包就是她送給他們的禮物之一!天啊!Duckweed慘叫一聲,伏在桌子上,到底搞什麼飛機啊!
「怎麼了?不舒服嗎?」William坐到她的身邊,習慣地攬住她的肩頭。
他的妻子也走過來,「你怎麼了?要不要送你去醫院?!」
她抬起頭來,無奈地抹了一把臉,「我沒事兒。這位想必就是怡蓮嫂子了,比William說的還要漂亮。你好!我是王青萍,叫我Duckweed就好。」
「哎?你什麼時候改的名字啊,我都不知道!不夠朋友哦!」沒有人理會一屋子目瞪口呆的警察。
「我是中國人,當然有中國名字。只是不常用而已,再說又沒有人問過!」王青萍白了他一眼。
「Duckweed,真是對不起!都是我不好,如果我當時打開看一下的話,就不會……」怡蓮滿心愧疚。
「沒關係。倒是那些吃白飯的警察,青天白日的,居然會抓錯人!這都是他們的錯!」青萍斜了程百川一眼,好笑地看見他臉上的紅暈。老天,會臉紅的男人,比恐龍還少見哦。
「對不起!是我不好。」程百川向青萍鞠了一個躬,正式道歉。
「道歉管什麼用?我還不是被你打了一頓,審了一通,還搞丟了我的行李!怪不得治安那麼差,都是因為有你這種警察!」
「我已經道過歉了……」程百川低著頭說。這下可怎麼向王警官解釋,人沒有接到,卻搞了這麼大一個烏龍!
「他已經道過歉了,你還要他怎麼樣?再說挨打的人好像是他吧!如果你肯配合的話,也不會有這種誤會!你到這兒以後一問三不知,連自己的姓名都拒絕回答,你還想怎麼樣?我們都沒告你襲警、妨礙警務人員辦案呢,你還敢反咬一口!」黃勇開始打抱不平。
「這麼說是我的錯了?!」青萍站起來,火大地走到黃勇面前。打一開始她就看那個小白臉不順眼,自以為是個帥哥,一副噁心的樣子,讓人看了就想吐!
「當然……」黃勇的後半句話被青萍眼睛裡的怒火燒了回去。
「抓錯人了還有理?挨打也是他自找的。功夫不如人,活該!」
「你……我那是怕傷了你!」「功夫不如人」這幾個字可是傷了程百川的自尊。他可是隊裡數一數二的好手,只是顧忌她是一個小女孩才沒有盡全力而已。再說他也想不到她說動手就動手。被她打了一個措手不及——雖然身為警務人員,警戒性應該是一流的,可是他現在說什麼也不會承認。誰讓她的錢包與那個夫人的一樣,怎樣也不能全怪他呀!
「可是……」黃勇還想說些什麼。
「你還敢有『可是』?!我的事可以不管,但是就在他抓錯人的一瞬間,那個真正的扒手溜之大吉,導致了怡蓮的經濟損失,這筆賬應該怎麼算?!」一群不知死活的鬼,敢同她鬥?當她這幾年的書是白念的啊!
「青萍,算了!倒沒丟幾個錢,只是可惜那個錢包了。William說那是他最好的朋友從美國寄來的呢。它代表了人家的一片情誼!」怡蓮說。
「她當然知道。因為那就是她送給你的!」William笑著扶妻子坐下。孕婦不宜久站。
「William!閉嘴!」青萍向他怒喝。
他倒也配合,乖乖地不再說話。幾年來,早被她吼慣了。他的怡蓮多好!
偷偷親了一下怡蓮的芙蓉臉,「那頭火獅又吼我,還是我的怡蓮最好!」
怡蓮笑了,靠在他的肩上。他啊……她怎麼也看不出他是公司員工形容的那個嚴厲的工作狂老闆。她喜歡——他的溫柔只為她一個人而展現。她經常聽他提起那個火獅似的朋友,只是沒想到那個火獅似的人竟是一個女孩兒。
「可是如果你早些配合我們的話,我們說不定還能及時找回那個錢包呢!」黃勇說道。
「說不定?身為警務人員,居然把說不定掛在嘴邊上,你們身上的警服帶給你們的責任難道就只有一聲『說不定』嗎?!你這個不知自省的傢伙!」
黃勇徹底敗下陣來!
「小女孩兒,不要得理不饒人!」張宏出來打圓場。
「那也要看他是不是值得饒的人!」
張宏不再說話了,李柏、康健乾脆不應聲,誰想當炮灰啊!
「算了,坐下喝口水,消消火吧。」凌星笑得快內傷了。簡直是新版的「諸葛亮舌戰群儒」嘛!這個小姑娘不可小看哦。
「姐姐,這種人姑息不得。該有人為他們敲響警鐘了,要不然他們還以為自己有多了不起!」天,又浪費了那麼多口水。
「青萍,誰又惹你了?」王守誠從門外走了進來。老遠就聽到他的寶貝女兒在「高談闊論」,一定有人又遭殃了。
「老爸!」青萍給了他一個大大的擁抱,「你終於回來了,他們正欺負你的女兒呢!」惡人先告狀。
「可是我只聽見你一個人的聲音。」王守誠笑笑。
七年沒見了,青萍改變了很多!如果不是聽到她的聲音,王守誠也認不出這就是他那乖巧聽話的女兒,他對青萍的印象還停留在七年前那個文靜、乖巧的小女孩上。可是眼前的青萍……
七年前,一名歹徒越獄而逃,並且為了報復他,綁架了他的兒子——青峰。儘管他盡了全力,可是那個傢伙在臨死前。還是殺死了青峰。他的妻子從那以後一病不起,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就香消玉殞。
他的岳母聞訊趕來後,把青萍接到美國,還禁止他去看望女兒。在她的眼裡,王守誠是害死她外孫子和惟一愛女的兇手,他是這個家庭的罪人!七年來,青萍只能不定時地偷偷打回電話來與他聯繫;而他也只能聽到青萍甜美的聲音。青萍,他的寶貝……
「她是您的女兒?!」滿屋子的抽氣聲!
凌星難以置信地拿出那張照片!根本是兩個人嘛!如果說照片裡的青萍是清純的百合,那麼站在他們面前的青萍就是狂野的玫瑰!
William驚訝地張大了嘴巴,「Duckweed,這個真的是你?!」他怪叫著。天啊,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William,收起你那副蠢相!」肚子挨了一拳,William閉上了他那能塞下鴕鳥蛋的嘴。天啊,打死他也不敢相信Duckweed會是照片中的女孩兒。如果說給那些朋友們聽,他們一定會一路笑到天堂!
「這二位是?」王守誠看著兩個出色的年輕人。
「這位是美女怡蓮,那個是一身銅臭的商人,可以不理他!」青萍的介紹令人十分扼腕。
「伯父好。我是Duckweed在美國的同學姜航,您可以叫我William。這是我的妻子,怡蓮。」
「伯父好。」怡蓮也十分詫異青萍的變化。
「你們好。一同到家裡坐坐吧。今天我女兒回來,大家都一起到家裡來熱鬧一下!」七年了,他有七年沒見過他的女兒了,真值得好好地慶祝一下!如果不是岳母她老人家駕鶴西遊,他還見不到青萍呢。雖然這樣說有些不孝,但是真情所致,還是可以原諒
的吧!
「王Sir,我們就不去了吧。」程百川和黃勇不自在地說。黃勇瞪了程百川一眼,都怪這個傢伙,要不然他才不會當炮灰呢。
「程大哥,你是不是還在生我的氣?你真的不賞我這個臉嗎?」青萍的一張小臉兒充滿哀怨,像是被人欺負了似的,就連程百川都有一種自己欺負了她的感覺。
「還有這位大哥,你真的這麼小氣嗎?」
黃勇簡直是哭笑不得。
「好,我們也去。百川,你也去吧。我們向來是一起行動的嘛!」黃勇抱著壯士斷腕的心情。不過臨死也得有幾個墊背的,他當然得拖上康健、李柏。哦,當然也不會放過程白川這個超級炮灰。
不過只有William聞到了陰謀的味道,但是他聰明地沒有說出來,他可沒有勇氣挑戰「火獅」的威力!
「對了,姐姐貴姓啊?姐姐,一起來玩嘛。」青萍挽著凌星的胳膊。
「我叫凌星。」凌星打從心裡喜歡這個小妹妹。雖然看她的衣著打扮很容易把她看成壞女孩,但她眼裡的清澈是騙不了人的。
「張Sir,一起來吧。」王守誠走到張宏身旁。
「這個……他們都是年輕人,我這個老頭子就不湊那個熱鬧了!」
還沒等王守誠說話,青萍就拉著張宏說;「張伯伯是不是還怪侄女啊?如果是的話,侄女也不敢強求了!」
「這個鬼靈精!好,我去!」原來她就是青萍啊!二十年前,他還抱過她呢。不過這孩子的變化太大了,也不知道是福是禍!找個機會應該讓王Sir勸勸她,女孩就該端莊、文靜、這個樣子……唉,全是國外的複雜環境所致。
大家立刻收拾東西出發,目標:王青萍久違七年的家!
※※ ※※ ※※
第二天,除了王守誠和小心翼翼跟在青萍後面進餐的姜航夫婦之外,其餘人全部腹瀉,無一倖免。警察局內,所有人都臉色蒼白,「唉聲」一片!
咬著香蕉,青萍坐在躺椅上回想他們爭先恐後上廁所的樣子——簡直就是搞笑版的PARTY!敢欺負她?如果她不十萬倍地整回去,她就不是王青萍!「點水之仇,湧泉相報」正是她的人生格言!特別是那個程百川,她為他下了雙份的藥!哈……讓人真是忍不住要偷偷地笑!
當然,王大警官則是頭痛得臉色蒼白。他必須向每個人道歉,也不知這個寶貝女兒七年間在美國都學了些什麼,又想些什麼。唉,頭髮又白了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