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本書裡有許多老套的情節。一男一女在異地偶遇,度過一個浪漫的夜晚,然後對彼此念念不忘。再加上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許的陳舊模式、外加男主角為了保護女主角而故意傷她的心,和她分手的老式設計,算起來,真的是一個很老套的故事。
只不過,私心裡,總是不喜歡相愛的人彼此誤會,捨不得筆下的人受苦,總是在製造矛盾之後,就又趕忙讓他們化解誤會.實在是浪費掉很多可以騙人眼淚的苦情戲啊。
細說起來,之所以堅持要在一再失敗後還要寫一個現代言情故事,主要只是為了寫一個情節,就是一開始兩位主角的相遇。
以前看過許多言情小說。一直不明白為什麼有很多故事寫兩個主角只見面一次,就毫無顧忌地發生關係。雖然我明白人體的慾望,但作為一個女性,一直認為對於女人來說,感情才是更重要的。也許是我大保守,也許是我大純情,總之固執地守護著愛情高於一切的原則,有意地要寫一個類似的情節。
陌生男女相會於異國,可以不負責任、放縱地度過一個快樂的夜晚,只是到最後,女主角還是推拒了。不管對方多麼英俊多麼傑出,如果沒有愛,也難以接納。同一個人,同樣的親熱動作,當不愛的時候,只會覺得不自在,可一旦產生了感情,就可以完全接受、並為之迷醉。
或許,這件固執著的我,也充分表現了女性感性而不理智的一面吧。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