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故事?就是一點點的真實、一點點讀者想看的、再加上一點點作者的期望值,所組合成的東西。
所以嚴格來說,我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文字敘述者,上述的幾點,我都沒做到。一直以來,我總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加入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緒,失去一個客觀的、說故事人的立場。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嚴重的是,寫別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筆去寫自己、以及身邊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難的。
在寫這個故事之前,我很掙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裸裸地攤開在讀者面前嗎?那還有什麼神秘感可言?讀者會幻滅吧?
所以在「掙扎」了許久後……(極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剛結束,腦袋還沒完全恢復正常前,一團混亂地下筆了,否則在我恢復理智,或者看到成績單時,我想我會沮喪到無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個你!不要再往後翻了,這是後記,你已經看完故事了,相信我,合上書吧!
附註:
對不起,我知道這種後記太混了,請原諒一個剛考完期末考、被一群變態強姦完腦袋,隔天馬上又要被稿子凌遲僅餘的腦細胞的人,實在沒多餘的力氣擠出俊記;再加上這本書為了自我突破,挑戰了很多自己以前沒寫過的東西。不是我要抱怨,真他媽的難寫……
再對不起,我罵了髒話,請容許我重來一次——
這本稿子真他媽變態靠腰渾帳又機車的難寫!(呼呼呼,罵完舒服多了)
最後補充一點。
這本書,每一個故事都有一首詮釋歌曲,簡直可以叫音樂愛情故事了。
這當中,記錄著三個女孩的暗戀故事,每一個人做的選擇都不同,有人選擇勇敢去愛一回;有人放棄,選擇被愛,也有人選擇無聲成全……在愛情中沒有正確答案,不管是哪一個,最重要的是讓自己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