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強烈佔有慾,來佔有我自己。
我希望快樂,但如果那份快樂感,需寄生在某人某事物上,我寧願不要,因我痛惡患得患失,我要踏實的快樂。
我希望獲得名利,越多越好啦,但假使那些名利需要苦做苦捱,咬牙切齒硬著頭皮掙來,我寧可放棄,當無名小卒也不賴。
我曾經雄心壯志,年輕氣盛自以為與眾不同,身有奇力,自大到妄想可以征服全世界。為了掙得想要的,耗費太多時日來搏命演出,來表演金剛不壞、百折不撓的毅力。
而其實背地裡我常常恐懼,恐懼我因逞強而擔下超過能力的事,或答應了我做不到的承諾。
有時,逞強地堅不示弱,確實能滿足我的虛榮。
但靜夜裡,疲憊躺下,我自問:「人吃三餐睡一張床,有必要這麼辛苦嗎?」
這幾年,我不再做著我將與眾不同、征服世界的白日夢。
這幾年倒是心安理得窩在這角落寫稿,有合拍的工作夥伴、溫暖舒適的出版社,我能安心過著簡單生活,感覺著自己的心逐日安定踏實,雙手彷彿也更有力量。
想從前的自己,老跟著世界潮流打轉。像跑馬燈座上的跑馬,只因為受到光的欺哄,被它的美麗蠱惑,我的慾望無邊無際,眼睛看到的都想擁有,貪得無饜的追逐,竭盡所能的表現,就為了浸淫在世人讚賞的目光裡。
我反省,為什麼要把自己搞得那麼累?其實我只有兩隻手,能拽住的又有多少?
我停下腳步,決定發掘自己心裡的光。我開始專注,專注在自己雙腳站立的地方。
當人們繼續追逐一個又一個偶像,我開始學著當自己的偶像,寵愛並崇拜我自己。
我用盡一切辦法,來安定自己的心,而不是耗盡力氣,去安撫別人的眼睛。我活在自己的價值觀裡,下再拿別人的價值觀衡量我自己。
假使我的心不安定,它有一點憂鬱,我會安安靜靜地,開導我自己。花費幾個晝夜,理清楚思緒,而不是依賴旁人來改善我的心情,更不仰賴物質上的安慰。
買再多東西也不可能安撫內心的躁動,事出必有因,我不再迴避問題,喜歡靜靜思考,耐心拔掉心頭的刺。
有人令我不愉快,我會試著迴避,而不是針鋒相對。
有事令我不開心,我放棄鑽牛角尖,把情緒拋下,慢慢處理到好。真的做不好,就放下,去努力別件事,人總該偶爾放過自己,認清楚有些事的確做不好。放棄不代表否定自己,只是讓自己有力氣努力在更擅長的地方。
開始學會放棄,把七情六慾捐出去,活得像團泥土,樸素地、順其自然地軟著。
我的佔有慾越來越少,什麼都不強求。
不戴鑽石、不買珠寶,不希望夜歸的時候,變成賊的目標。
我的居所是賊來了都要失望的,除了營生的筆記型計算機,我想不出賊還能偷走什麼。
書嗎?如果是個雅賊,我樂於贈與。
或者假使賊愛花草,想竊走我的百香果樹、木瓜苗、金桔花、銅錢草……嘿!愛花草的賊,我樂於讓他偷竊。
雖然我常在故事裡寫名牌貨,什麼LV啦,什麼夜光表啦,但感謝天,我的虛榮心只揮霍在故事裡,過乾癮。真實生活,我對名牌貨仍處於麻木狀態。
當然,等哪天我發財,它們的價錢不再讓我心痛,我或者會買。
我覺得很愉快,覺得自己越來越輕盈。
有時我在床上練瑜伽,興起時就翻幾個觔斗,學學家裡的貓咪,活得懶洋洋,越來越愛嘻皮笑臉的,對誰都沒有得失心。
是啊,我還是有著強烈的佔有慾,但僅限於佔有我自己。吝嗇花費力氣去佔有任何人,即使是很愛很愛的人兒,也不願佔住他的世界。
我害怕兩人世界也變成一座跑馬燈。
他是燈,我是馬。我是燈,他是馬,嘻!不管誰專注地只為誰奔跑,追逐誰的光影,久了都讓人厭倦。
我不要兩人相愛,愛得世界變成一座跑馬燈,我們擁抱著只能亮著幾寸地。我寧可各自奔跑,各自覓快樂,回來交換新聞,豐富彼此的視野。
我討厭當拉風箏的人,寧可自己是風箏,當心愛的人兒想飛翔,我隨時也可邀游天際。
忽然我的天地,那麼自在快活,物質的慾望和情感的負擔都被我拋卻。
我的生活越來越快樂,我隨時能享受孤獨的樂趣,也欣喜地歡迎著兩人相愛的情趣。
我有時穿得像公主,有時像村婦。
我有時逛誠品,有時蹲在巷尾的小書局看蠶寶寶,玩一會兒娃娃機。
我有時心血來潮跑去五星級飯店吃大餐,有時窩在家裡揉麵團,吃著十元不到的自製蛋餅。
有時……嘿!我備受寵愛分身乏術。有時我孤苦伶仃,要自己安慰自己。
更有時,我富有得像凱子般揮霍,有時竟窮得七天不出門。
可是不管時局怎麼變化,我保有我的彈性度日子,我可大可小,也能屈能伸。
於是我的憂慮很少,我的快樂很多。向左向右都可以,忽上忽下也不賴。誰人的生活沒有高低潮、順逆境?
漸漸我沒有所謂,不做太多頑強的堅持,順其自然地活著,笑瞇瞇地發掘生活裡的小樂趣。
因為把目光專注在我自己,我更徹底地理解了自己,因此我從未迷失,從未混淆自己的喜好,從未貪心地去獲取非我想要的人事物。
我一天比一天更愛我自己,那你呢?你愛不愛自己?你的目光總是放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