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不相信一見鍾情的,但他的確對程黎鍾情。
她誘發了他所有溫柔、抵制了他所有冷漠,晁寧偷偷地自我承認,他喜歡這個不說話女生,喜歡她的恬靜氣質、喜歡她不慍不火的氣度,他的喜歡太多,無法一一列舉。
他接受她的觀念,決定把畫畫當成休閒,決定在父親的意見和興趣之間,找到平衡點。
從此,不必再為了生活向一群不懂藝術的客人推銷作品、不必將自己的心血論斤議價,這個念頭讓他頗為愉快。
「你對名牌衣服不感興趣。」
不是疑問句,是判斷句,她從不對櫥窗裡的高價衣服多看一眼,反而把重心故在路邊花販身上。
「我買不起。」她實話實說。
「如果買得起呢?你會不會把穿名牌衣當成生活重心?」
「我想,有很多事情比穿名牌衣值得成為生活重心。」
「比如?」
「我是個護士,我覺得照顧病人是很重要的事情。」她隨口舉個例子。
「你熱愛你的工作?」他猜。
「在醫院裡,我見到不少狀況,那些狀況讓我感歎世間不公平,我常想,他們做錯什麼事情,要受到這種對待?」
「什麼狀況。」
「有次,江醫生做個腦部腫瘤手術,病患是個六歲小男孩,當手術刀打開腦殼,發現瘤的部位和原先評估的不同,他出來向家長解釋有兩個選擇。
如果繼續動刀,會傷到某部分的腦細胞,小孩將終生無法吞嚥,一輩子無法喝水,甚至連唾液都沒辦法咽進喉嚨間。
第二個選擇是把腦殼縫回去,但是腦部的瘤會一天天長大,直到死亡來臨。
這叫一個母親如何作選擇?小孩母親當場暈過去。」
「那是很殘酷的選擇,再繼續說吧!我喜歡看你說。」
「有個女孩,被男孩子拋棄後喝下鹽酸,喉嚨、食道和胃都受到嚴重灼傷,重建是一條漫漫長路,她的母親天天在枕邊泣,她卻只操心著男孩子有沒有到醫院看她。」
「這種愛情很可怕。」他說。
嗯,她點頭同意。「我不知道男孩的什麼地方讓女孩著迷,但用傷害自己的方式逼迫別人愛自己,這種愛情會把所有人都遠遠推開。我們勸女孩應該把愛自己擺在愛別人之前,她只是一路哭著,什麼話都聽不進去。」
走進凱旋門,七月中了,巴黎的夏天仍帶著幾分寒意。
斜斜細雨飄落,在凱旋門下,風尤其大,她縮縮肩,身上的雜牌外套保不了她幾分暖意。
眼看程黎受凍,晁寧脫下大衣,當頭替她罩上。
「台灣人多半無法適應巴黎的夏天。」
她點頭同意,把大衣套回他肩上,不為什麼,誰教他也是台灣人,他們同是副熱帶氣候下的產物,沒道理讓他一個人寒冷。
「你是客氣,還是不知死活?生了病,在這裡你沒保險,看醫生貴得嚇死人。」他微怒,拉起外套義要拿她當溪魚網住。
她東躲西躲,躲不掉他的好意。
雨越下越大,他們沒帶雨具,只好繼續躲在凱旋門下。
「你提醒過我了,不過你生病,一樣麻煩,所以你也不可以感冒受寒。」她堅持。
「我是男生,比較不會生病。」他的沙文跳出來支持他。
風冷得讓她頻頻跳腳,在這麼冷的地方和人用紙筆溝通,倒是稀有經驗。
「這個理論是錯誤的,知不知道,以自然方式受孕的話,男生的出生率比女生高,可是為什麼二十年後,一男一女的婚姻能成立,男女的人數漸成平均?因為女人命韌,男性夭折率高。」
「你在詛咒我?」
「不,我在提醒你,男人是種需要小心翼翼保護的動物。」
「這句話有看不起男性之嫌,要是你敢大聲用法文說出來,我保證你會當場被亂棒打暈,因為你傷害了男人可憐的自尊心。」
「我沒有這層考慮,因為我絕對沒有辦法『大聲』說出來,不管是法語或中文。」她笑笑,把被風吹得亂蓬蓬的長髮拂到一邊。
「算了,不同你計較我的自尊,既然我們兩個人都生病不得,那麼……」他把大衣穿在自己身上,下一秒,他把她攬進懷間,用大衣將她包在裡面。
她傻了,這動作分明曖昧。
這不是屬於情人間的親暱?感冒可以是促成此種動作的原因之一?
不准她深思,晁寧開口,用法國歷史擾亂她的思緒:「當十六輛馬車拉著拿破侖的靈柩從凱旋門下穿過,老百姓眼中泛著紅光,被流放小島的拿破侖,抑鬱而終……」
她被擾亂了,接下來的半個小時,她的聽覺裡有「無名英雄火終年不斷」;她的觸覺裡有他壯壯的手臂和穩穩的心跳;她的視覺間是他帶著些微鬍渣的漂亮下巴;而她的嗅覺裡,滿滿的是他的體香和淡淡的油彩味道。
她愛上他,在凱旋門下風大雨大的午後,有拿破侖做證,有一群無名英雄默默為他們祝福。
晁寧帶她去他工作的PUB,她不干擾他工作,還在一邊相助。
她是那種空氣級人物,存在時,雖不熱烈激昂,但令人輕鬆舒暢。
有她在,PUB比平常更忙碌,許多人想來看看這位罕見的東方美女,她從不和人交談,輕輕淺淺幾個不帶勾引意味的微笑,勾住了男人心情。
她不懂調酒,只負責擦拭吧檯和清洗灑杯,她的眼光大多落在那個調酒男人身上,彷彿他的一舉一動,是她最重要的觀察。
下班,程黎跟在晁寧身後,她的腳步小,他的腳步大,如果他不刻意放慢速度,一轉眼間,他們便拉出距離。
他不喜歡距離,所以在她當跟屁蟲的第二天起,拉她的手走路,變成慣性約定。
路上行人稀少,尤其繞進小巷後,更是空無一人。
她和他並肩踏月,在異國的星空下,與浪漫攜手向前。影子在腳底下,一忽兒前、一忽兒後,前前後後,都有兩個人。
程黎抿唇偷偷笑著。這算不算異國情緣?
籃球場上空空蕩蕩,平時這裡總聚集許多打球的中學生,籃球架下一顆被遺忘的籃球,孤伶伶躺著。
「要不要打球?」他突發一語。
童心大起,程黎將球從他手中抽開,搶到籃下拿起球投高。
一投再投,怎麼都投不進框框裡,不能怪她,她離中學時的體育課有段距離,但不死心是她的人格特性,所以她越投越興起。
他慢條斯理走近,她不放手,非要擦板得分,顯顯神氣。
他取笑她:「籃球不是往天空投就能拿分,要投進籃框才算數。」
說著,手抄過,他搶下球,轉身,三步上籃,得分!
「看到沒,這才叫作打籃球,你剛剛那是……放天燈。」
嚴重侮辱!
她瞪大眼睛,用力走到他身前,把球槍回來,用於勢從自己頭頂上方比到他頭上,意思是--以身高欺人,不算英雄好漢。
抱著球,不運球,她三十步上籃,沒成功。再試一次!
程黎在籃下找一個最合適投球的位置,把球往上一拋……有了有了,球在框框邊繞圈圈,三圈後……唉,掉出來,不合作的圓形物體!
「你在搓元宵?」放完天燈搓元宵,她一定很喜歡農曆正月十五。
手扠腰,她抱住球東看西看,不曉得它為什麼和自己過不去,
「問題不在它身上。」
晁寧笑笑,輕鬆抄過,他把球送上籃框,得分,接住球往外跑,長射,咚!三分球,成功。
不信邪,她搶到他身前拿球,這回他不乖乖把球送出去,拍球拍球,左閃右躲,他的動作迅速俐落,程黎怎麼追都追不到籃球。
什麼小人步數她都使出來,抓夾服、扣手臂、抱腰阻止他前進,她沒參加球隊,想怎麼做都隨心所欲,程黎笑得好開心,卻沒發出半點聲音。
汗自頰邊流下,她一心追球,眼睛看的是球、手勾的是球,可惜總差個兩三吋,球與她失之交臂。
「知道嗎?你輸在體型。」
他輕輕鬆鬆把玩手中籃球,她的氣喘吁吁一點都沒傳染到他身上。
她看他一眼,不信邪,跳高,球沒勾到,腳卻絆到他的腳,落地時,重心不穩,幾乎要摔落地面。
是他反應太敏捷、動作太迅速,一下子,他捨球救人,扶住她腰間,把她拉到自己胸前。
她猛喘氣,紅暈映在兩頰邊,模樣是說不出的誘人。
「你在搶菰嗎?那麼拚命。」扶正她,他用袖子替她擦汗,撥開程黎濕漉漉的劉海,他找到彎彎眉形,彎彎的,彎進他心底。
她不說話,兩隻眼睛直直看他,他口氣裡沒有憐惜,但眼睛有、動作有,
「不要用這種眼神看男人,容易讓人想入非非。」
撥開她黏在頰邊的散發,他真的和她見過面?為什麼說不出口的熟悉熨貼在心問,是前世或今生?
她沒改變眼神,喜歡他,不需要掩藏。
「不要看我。」
他的大手擋在她眼睛前面。
她笑著搖頭,輕推開他的手,將他的大手握在自己手中。
「叫你不能看,你還看。」他佯怒。
不聽話的孩子容易吃虧,即使他是正人君子,都壓不住佔她便宜的慾念。
程黎比比自己的眼睛,再指指他的臉。她用手勢告訴他,那是她新愛上的動作:
「是你自己要的,怪不得別人。」他下最後通牒。
程黎沒理會他的恐嚇,她不怪天、不怪地,不怪他和自己,不管未來前途是否崎嶇,眼前,她決定喜歡他,一天比一天,更喜歡一點點,然後,有一天,她愛上他,理所當然。
不管他是否願意給予同等回饋,她一意孤行,在愛情這方面,程黎比誰都任性。
不管了,佛欲渡人上天,人偏愛入地獄,你能拿她怎麼辦?
所以,他也任性決定--吻她。
她的唇是甜的,軟軟的,像高山烏龍,在微微的芬芳之後,令人回甘沉醉。
他在她唇間輾轉流連,一次一次,一回一回,愛的感覺在溫柔間,甜蜜增溫。
鬆開她,他把她的頭壓在懷間,呼吸仍然急遽。
「知道了吧?不可以用那種眼光看男人,否則會受到懲罰。」糟糕,他一定是虐待狂,因為他居然懲罰她懲罰到--上癮。
懲罰?耳朵貼在他胸的,聽著他的心跳聲一陣一陣,喜歡他的味道,喜歡他的心因她狂跳。她愛上他的懲罰。
「快點頭,告訴我你懂了,以後絕對不可以用這種眼光看男人。」他把她壓在胸前命令。
軟軟的身子、小小的背,收納她在懷中,他愛當她的天。
微微地,她點頭,順遂他的心意。
「很好,我們回家,有空再過來做運動。」
拉起她的手,他悶不吭聲往前走。他很忙,忙著安撫胸腔中間,那顆不願喊停的心臟。
街燈重新將他們的影子拉前拉後,他低頭,看見她纖細的影子,看見她的身體和自己時時交錯。
她的唇回到他腦中,軟軟的,綿綿的、細細的,是棉花糖?不,是比棉花糖更乾淨的甜美。
忍不住了,他的虐人症發作,不由分說,拉她進窄巷。
她想問他:「這裡不是回家的方向啊!」但他的吻在瞬間落下。
他捧住她的臉,她聞到酒的香味,那是調酒時留下的氣味,不濃,卻一絲絲滲進她的知覺、麻痺她的神經。
同樣的甜、同樣的美、同樣醉人的芬芳,他戀上她的唇、戀上她的美麗,戀上有她的每一吋空間。
放不開她了,他想圈住她,歲歲年年。
輾轉反覆,他在她唇間汲取馨甜,愛上她,在突然間。
他放手,喘息比之前更嚴重,她的頭微仰,眼中淨是不解。
「你真的一點危機意識都沒有!」他有些微慍色。
她不該這樣看人,不該不知道自己將身陷什麼危險,要是另外一個男人也受誘惑,怎麼辦?
晁寧的生氣無人能理解,下一秒,他用力牽起她的手,用力踩大步,用力克制那些可惡的蠢蠢欲動,
他生氣了?!她不懂他的表現,若是有人能好心教教她,眼前的她該怎麼求證他的反應,她會心懷感激。
可是街上沒有半個人,尋不到老師,她只能暗自摸索。
終於,他們走進房東太太家的大門;終於,迴旋樓梯近在眼前:終於,他們拾階而上,一起跨到門邊。
她不前進,拉抗他的手,要他看自己。
他的心情依然鼓噪,依然難以抑止莫名焦躁,濃濃的兩道眉毛往上揚,他急需要冷水幫忙。
「有什麼話,進屋再談。」他迫切見到可愛的蓮蓬頭。
程黎搖頭,她要把他的怒氣關在門外,不要他醜醜的眉毛,陪他們度過一個美麗夜晚。
雙手觸上他胸膛,輕輕安撫他不安的心臟,如果她真做錯什麼,請他諸多原諒。
「你在做什麼?」
看著她猛添油的雙手,他大口大口吸氣,不確定她明不明白挑逗是種高難度行動,不適合她這種笨女生。
手擺到眉際,她低低頭,向他說抱歉。
他投降了!
她不該對他抱歉,該對自己說對不起,說她的不經意,讓他的慾火燎原,一發難以收拾。
吻再度落下,輾轉反覆已不能為他解除飢渴,親她吻她,他的吻從唇到眉,從鼻樑到她纖細的頸……單單的肌膚相觸,他感到激情……
打橫抱起她,他再不打算放手。
這個夜,浪漫多情,在異國的夜裡,他的繪畫,畫上她的靈魂,她的心……
「我不是故意的,我沒想過詛咒會害死父母親。」
程黎把紙條遞到晁寧眼前,窩回他懷裡,斷斷續續的珍珠串串,落在他的胸襟。
昨夜,她在他手臂間熟睡,今晨,她在他手臂間驚醒。
她在哭泣,咿咿嗚嗚的模糊話語擾醒他的春夢,摟緊她,他將她搖醒。
睜開眼睛,她看見他的憐惜。
他不問任何話語,只是緊緊擁住她的嬌軀,讓自己的心跳安慰她。
十分鐘後,她覺得該為自己的行為解釋,於是從床邊櫃子取來紙筆,寫下上面那行字。
「如果你願意,肯不肯從頭告訴我,發生過什麼事?」他不勉強她,但他願意為她敞心傾聽,
拭去淚水,她同他一起坐起來,拿著他送來的紙筆,沉默。
「不曉得從哪裡開始?」他問。
她點頭,塵封多年的舊事,她從未想過對誰開啟秘密。
「不想說,別勉強,我不是個好奇心重的男人。」
她搖頭,鄭重下筆。「我的父親是個酒鬼,我母親成天沉迷在賭桌前。」
他拍拍她的肩,送她一個沉穩笑容。不負責任的父母親比比皆是,他想建議政府,男女想生小孩前要考取證書。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長大的,只記得,想吃東西時總要偷偷摸摸?每次挨了打,就躲在牆角邊詛咒『他們』。」
「他們經常打你?」
「沒錢或者兩人吵架時,我是他們的最佳發洩目標。」
「你沒別的親人可投靠?」
「所有的親戚朋友都害怕他們,怕一沾上又要借錢。」
「然後呢?」
「有一天,學校要交學費,班上同學都交齊,只剩下我連繳費單都不敢拿給爸爸媽媽看,老師從書包裡搜出我的繳費單,生氣地認定問題出在我的懶散,我挨了幾板子,被趕出教室罰站。
回到家裡,看見爸爸媽媽靠在一起說說笑笑,心情很不錯的樣子,我大著膽子走到他們面前,說老師要我們交學費。」
「你又挨打了?」
「對,我沒看清楚地上的酒瓶,沒發現他們之所以融洽相處,是因為他們都帶著幾分酒意。我伸手要錢,他們的直覺反應是將我打一頓,他們罵我討債鬼,說是我讓他們的一生不順遂。
被打打罵罵,我早已習慣,直到發覺溫熱腥臭的血液從額頭上流下,我才發覺又增加新的傷口。」
雙手加上力道,他將她收得更緊更密。什麼道理啊?!誰規定父母有權對子女殘厲?
「還痛嗎?」事過境遷,問這句話沒意義,但……痛,在他心裡。
她撥開額上劉海,讓他看看舊傷疤。
他的食指撫在上面,些許的溫度,暖了舊疼痛。「你沒有縫是吧?否則它不會是一整片。」
「誰想得到傷口該縫?我滿腦子想的是同學的嘲笑、是老師不屑的眼光。
他們可以打我的,因為他們是父母親呀!只要打在同學看不到的地方,我不會有意見,可……這麼明顯的傷口,我哪裡藏得了?
我氣瘋了,我出門詛咒他們,要他們快點死掉,聽到我的惡言,父親抄起掃把,狠打我一頓,那夜,我連拖鞋都沒穿好,就逃出家門。」
「然後呢?」
「回到家時,鄰居和消防隊員擠在門口,從他們口中,我聽到爸媽被火燒死了,焦黑的屍體蓋著白布……是我的詛咒害死他們,他們一定很生氣、很不甘心……
「不是你的錯?錯在他們選擇這種方式生活。」
「不,錯在我?從那個時候起,我再無法開口說話,只要出聲,我的喉嚨便像火燒灼般疼痛,我很清楚,這是懲罰,老天爺在懲罰我的不孝。」
這是她不能開口說話的主因?
一個家庭悲劇,一個不歡愉的生命,他不懂世間男女,為什麼不愛孩子卻要制告新生命?
「不是這樣的,你不能說話,是因為心裡的傷口太沉重,它們結不了疤、愈不了口,一年一年長大,你的心仍是那個允滿恐懼與罪惡的小女孩。」
「我不這麼想,我認定舉頭三尺有神明,他們聽見我對父母親的大逆不道,這是我該得到的懲罰。」
捧起她的臉,晁寧不喜歡她的論調,他認真說:「錯了,喝醉酒的人頭腦不清醒,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他們的死亡,是他們選擇用酒精結束自己,而你不能說話,是因為你選擇用沉默處罰自己。認真想想,你恨本沒做錯,你不該剝奪自己的快樂。」
「我幾乎忘記快樂是什麼滋味,只能從畫畫裡面獲得短暫的滿足和寧靜。後來,我被送進孤兒院,認識一群和我同樣可憐的孤兒,我總算交到朋友。
我記得有兩對想認養孩子的夫妻到孤兒院,他們在辦公室裡和院長洽談,院裡的十歲小女生都到院長室前排排坐,我沒去,因為我知道自己不配獲得快樂及幸運。」
晁寧濃眉皺起,隱隱約約的記憶被挑起。
「你沒去排隊,你去了哪裡?」他的聲音中有了期待,至於期待些什麼,他自己也不全然明白。
「我在後院畫圖,當時有一個大哥哥……」
她筆下字句一點一滴勾動他的回憶,一幕場景尖兀跳出,他驚愕,然後更多更多他早巳遺忘的場景被拉近。
金黃色的午後,和煦的陽光灑落、嬉鬧的頑童、安靜的女孩……他無法理解十歲女孩的憂慮,於是坐下來,告訴她有關於蒙馬特的美麗……
女孩的畫筆每枝都短得難以握牢,她不發一語,看著他畫畫時,眼裡有著崇拜與讚歎。
倏地,晁寧猛然坐起,在看見她手中寫出「他們挑走了我最好的朋友袖喬」那句時。
「是你?!」
他的問話暫停程黎的筆,她抬眉,不解地望他。
「我給你修改過一幅畫,一幅滿足金黃色油菜花的圖畫,對不?」
「你是……」怎麼……怎麼可能?!她發傻,雙手微微發抖,娟秀字跡沾上淚痕。
「我寄了許多蠟筆、色筆、水彩、粉彩給你。」
猛點頭,她的手抖得更凶了,她實在不曉得如何解釋緣分這種東西。
「袖喬回去找過你,院裡說你被領養了,她回來時,連哭了好幾天。」這件事不僅讓袖喬傷心,也讓他沮喪,他總在畫畫時想起她的眼眸,想起他們的不長的午後相處時光。
「我讓一個老醫生收養,他對我很好。袖喬呢?她好不好?」
這是緣分或是注定?繞過地球大半圈,他們竟在異地相熟悉?!
打橫抱起她,晁寧將她嵌在自己身上,原來愛她是他人生的必經途徑。
「嗯,她是個大學生了,長得亭亭玉立。你知不知道,當時他們把資料冊遞給我,我想領養的人是你,但他們說你不適合,我沒多說話,走出院長室,在孤兒院後面見到你。」他急急把故事縫隙補齊。
真的?他想領養的人是她?
程黎想起什麼似地跳下他膝間,跑到沙發邊拿起自己的包包,從裡面拿出珍藏十年的畫作。
畫藏在身後,她一步步走向他,臉上掛著興奮期待的笑容,
「你拿什麼?」他問。
緩緩地,她把畫放在他膝間,細心地展開,然後,他們同時看見--他們的金黃花田。
「是它!」他驚訝說。
她用力點頭,把圖貼到自己心間。
一個衝動,他抱起她,凌空打轉。
「我就知道,我們的緣分不會只有一點點,我就知道,我們之間不會斷線,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我們會再續前緣,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圈圈,他轉得開心暢意、轉得語無倫次,可是他的語無倫次,她好愛聽。
前一夜,他們的身體合而為一;這個清晨,他們心靈相系。他們相信未來,兩人冉不能被分割;他們相信他們的一生,有月老為他們祝賀。
所有美麗的、絢爛的未來,在他們面前展現,生命在這一刻,充滿希望。
他們走到哪裡都黏在一起,塞納河畔有他們的身影,LV大樓前有他們的腳印,凱旋門前、協和廣場裡、羅浮宮、奧塞美術館……處處充滿他們的笑語,他們在談戀愛,談一場轟轟烈烈,至死不渝的愛情。
她不曉得,愛一個男人可以這麼幸福;他沒想過,愛一個女人會讓夢想變得不再重要。他專心愛她,專心陶醉在她崇拜的眼神間。
「孤陋寡聞是件要不得的事情。」她在紙上驕傲地寫著。
「嫌我孤陋?請問你哪裡比我博學多聞?」他不服氣。
「每個人的生理週期不一定,細胞的增生修復時間長短不一。」
「所以……」
「所以對愛情的復原能力,當然不能用來相較比擬。」
他們談論愛情的復原力,在和平咖啡館裡,這裡的咖啡奢侈得嚇死你,但是對於一個觀光客,不到這兒喝杯咖啡,對不起自己。
「這和生理週期沒關係,和經驗才有關係。」他個贊成她的論調。
「什麼經驗?」程黎不解。
「有人一輩子只談一次戀愛,卻終生沉溺在失去的悲慟裡,嚇得從此不再碰觸愛情;有人時時刻刻尋找新愛情,失戀了,感覺只像是丟失一件新衣,難過不超過三天,新愛戀重新開啟。」
「我比較不出哪一款人比較幸運。」程黎在紙上寫道。
「我認識許多人,愛情時時產生,卻永遠感覺空虛。」
「愛情不會讓人覺得空虛。」
對她而言,愛情裡有幸福、有溫馨、有無數無數分說不清的甜蜜,她不想分離,想要永遠在一起,聽說這種感覺將隨時間增長而消失,她不清楚是否果真如此,但她愛他,一定一定。
「所以,我說那種短暫感覺是嘗新,無關乎真正愛情。」晁寧說。
「醫院同事們並不這樣認為,他們認為這是另一種愛情,一種輕鬆無負擔的愛情。得到了,快樂不多;失去了,也不至於哀慟太久,轉個身,明天又是一尾好漢青龍,昂首迎向新希望。」
她住在台北,週遭人用愛情養精蓄銳,她眼見他們快樂,眼見他們消沉,但每個週期都不長久。
「是否草莓族人,無法忍受太長久的寒霜冰凍,寧願選擇輕鬆?」他問。
「我不知道,但我認為亙古愛情值得犧牲、值得等待。」
「所以……你一直在等我?」
「嗯,你帶給我陽光和顏色。」
「很抱歉,我忘記你,袖喬告訴我,你們不會再聯繫時,我立即放棄。我不太相信命運,多數時候我認為生命需要靠自己爭取,所以,我認為爭取不到你,索性選擇忘記,現在……」
「現在你該相信月老和命運,相信不斷線的兩個人,就算繞上地球一圈,總要碰面。」她樂觀說。
「對,我信它了,因為它再度把你送到我面前。告訴我,這些年你在哪裡?過怎麼樣的生活?有沒有人善待你?」
「袖喬被領養後不久,一個老醫生來到孤兒院,他說他的生命不長了,想做件有價值的事:於是他領養我--一個沒有正常夫妻願意接受的小女生。
他沒勉強我唸書,他一點一點教導我身為護士的工作與技術:老醫師的兒子、媳婦和孫子都對我很好,他們給找一份工作,讓我在老醫師去世後還能自立更生。」
「自立更生?那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
「是嗎?你不也把自己的生活照顧得很好?」
「在多數人眼裡,大慨不會認同你的說法。」
「日子是你自己過的,你認同自己的生活就夠了,何必在乎別人的看法?」
「為你這句話,乾杯!」他舉起咖啡,壯志凌雲。
「咖啡很貴,不要一口氣喝光。」她笑著寫道。
「你的話讓我嚴重感受到『貧賤夫妻百事哀』。我必需慎重考慮,要不要放棄畫畫,改行找份好工作,供養我們的愛情。」
貧賤夫妻……他們是夫妻了嗎?甜甜的滋味在心底漾起,蜜了她的心、她的眼,微甜的淚水飽含笑意,那是感動。
「我們的愛情不需要供養,喝不起這裡的咖啡,麥當勞咖啡也不錯:我有工作能力,雖然不能奢華浪費,但養活兩個人綽綽有餘。
請你別放棄畫畫,記不記得房東太太的斷語?她說你會成功成名,我也相信你將是繪畫史上的第二個達文西,將來你的子子孫孫會走到羅浮宮裡,指著上面的圖畫驕傲地說:『那是我祖先的作品』。」
「是嗎?那麼那幅畫一定叫作『程黎的微笑』,不過先決條件,你必需先懷孕。」
不管是不是大庭廣眾,不管有多少對眼睛看著他們,他執意把她拉到自己身前,執意將她鎖進自己身體裡。
他好驕傲的,有個女人不介意貧賤,堅持要他做自己,有個女人不介意養他,專心想他當達文西,她這麼看好他,他怎能不愛她?
她羞紅臉,靠在他胸前。他要她懷孕,要一個孩子證實他們的愛情美麗,他沒出口婚姻,卻已經將她當成自己!
「我喜歡愛你。」他在她頭頂上方說話。
「我喜歡被你愛惜。」她在他心間說話,雖然聲音傳不到他耳裡。
「我要打破愛情迷思,堅持愛情的有效期限是永遠。」他說得篤定。
「我的愛情沒有過迷思,它的有效期限是生生世世。」她不需要話語來篤定愛情。
「所以,你是我的,誰都不能改變。」
說這句話時,他想到父母親、想到袖喬和宇文叔叔、嬸嬸,但他不畏懼,就算要當一輩子的家族逃兵,為了程黎,他願意。
「我一直是你的,在那個黃金下午之後。」
對這點,她從未有過懷疑。
在他懷間,她的滿足不只一點點;擁她在胸前,他的幸福無數。
愛情產生、愛情濃烈,他們以為愛情緊握在手中,沒人能搶走,哪裡曉得,愛情不過是風箏線,強風吹過,站在地面的人類,只能無助地看著風箏漸漸飛出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