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是我寫到目前為止最多「版本」的故事,光是男女主角的性格就想了好幾種,最後拍板定案,就是一個大男人和小女人的故事。
我的創作經驗不算豐富,也或許是因為這樣,動手寫這個故事時,不斷地修修改改。例如本來女主角要逃婚的地方是烏干達,但由於實在太不符合實際情形,才從烏干達改成離台灣較近的東埔寨;也幸好是編輯提醒我,不然,沒有獨自出過國的我,還真不知道原來出個國有這麼多的手續跟程序。
於是,繼續修修改改,有時改來改去還會自我懷疑一下--還要繼續寫下去嗎?因為故事的味道似乎有點走了樣。而即使修修改改,總是覺得沒辦法把心裡面要的感覺寫出來。但當想放棄的時候,又覺得書中的男女主角又好像很哀怨地跟我說:為什麼不讓我繼續下去?為什麼不讓我跟他(她)在一起?
唉!好吧好吧,為了讓有情人終成眷屬,於是只好繼續修、繼續寫。我想寫一個有淚有笑、有感動有歡樂的故事,不知道在你們的眼中,這本算不算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