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寫稿時把腦細胞全都用盡的緣故,每每拖到後記的時候,容蓉整個腦子便呈癱瘓狀態。
生活太單一,容蓉又懶,都不知有什麼可寫。
要不,還是來說說故事吧。
容蓉知道有人看過結尾後,說不定會有疑問,程洛欣的父親和哥哥到底是怎麼回事,找到他們沒有啊?
這個問題我也在問自己,依據故事構架的原意,他們見到仇家衝來,嚇得跑到鄉下躲起來,直到半年後才被人發現。
可寫著寫著,又覺得交代得太清楚好沒意思,一點懸疑感都沒有,於是改成了現在的避而不談、任由大家自行揣測的局面,不曉得大家看了,會不會覺得這樣好些?
對於這本書,容蓉是想寫一篇有關失憶的稿子,為此,也翻了不少名家寫的作品。
按照慣例,大多是男女主角其中一方墜崖或腦部受損傷,但容蓉思忖再三,還是沒敢這麼寫。
不是怕落俗套,而是怕功力尚淺的容蓉,寫出來不好看。
眾所周知,愈是看似簡單的東西就愈難寫,何況寫的人多了,立見高下,容蓉實在有點信心不足。
於是偷個了懶,寫出個似是而非的失憶,哈哈!
說到寫作,這可以說是容蓉寫得最痛苦的一本書,主要難在「情」上。
看過容蓉書的人都知道,容蓉的小說向來以故事為主,故事寫完了,什麼都結束了,以致於上本《苦肉計》讓編編大為不滿,說容蓉本末倒置,把情都給寫沒了。
容蓉也很無奈啊,構思那套【三十六計】,正好是半年多前看偵探最起勁的時候,寫出來的東西自然情節性強。
情節性強不是壞事,但感情戲寫沒了,就有些不妙。
所以在寫這本書時,容蓉邊下筆,邊使勁念叨──要寫愛情戲,要以愛情為主……
稿子最後寫出來,男女間的情仍不是很濃,但至少看上去還有幾分言情的味道,容蓉已經謝天謝地了。
剛開始,容蓉並不想寫一見鍾情,覺得依照男主角的性格定位,不太像那種會一見鍾情的人,可幾易稿子,最終還是寫回一見鍾情上。
如果兩個人都姿態高,就沒法子展開互動了,這是當時遇到的最大難題。
而遇見困難就低頭,又恰好是容蓉的個性。
在寫作過程中,另一個困擾容蓉的問題就是對林慎的刻畫。
主角要鮮明,這點容蓉自然明白,可怎麼個有鮮明法,好困難喔!
尤其在語言、動作,及其心態的描寫上,用「絞盡腦汁」來形容,絲毫不會太過。
當然,寫完稿子容蓉很開心,又一本書寶寶孵出,實在很有成就感。
不過容蓉的成品書雖然有十幾本了,可自己一本也沒看過。
沒工夫看,更因為沒有勇氣──生怕看過就發現不足,偏偏又無力改正。
容蓉想,或許若干年後,不經意間偶然一翻,發現自己已非吳下阿蒙,那樣是不是會感覺更好?
容媽媽幾次想看容蓉的書,也都被容蓉攔住──
「我什麼樣的脾氣你還不知道?我寫出來的書,怎麼會適合你這種成熟女性看?」
「那倒也是。」容媽媽樂呵呵地點頭。
可沒過多久,她就來問容蓉。
「聽說你把咱們家滴水觀音、發財樹種死的事,全都寫在後記裡了?」
「誰說的?!」容蓉倒抽一口氣。
「×××啊,我借你的書給她看了。」
容蓉哼哼啊啊了幾聲,連忙將話題轉開。
又過些了日子……
「聽說你在玩遊戲?」容媽媽又來問容蓉。
准又是那個×××告的密!
「沒有的事!」容蓉當即否認。「一個半月一本書,連編帶寫,腦子都快廢了,我哪有時間玩遊戲?!」
「說的也是。」容媽媽將信將疑。
好險喔!
容蓉心跳加速,決定後記再也不寫自個兒的事了,免得白紙黑字,到時候想賴都賴不掉。
有人問,說不寫的,怎麼又寫那麼多了?
是這樣嗎?好,打住,話題還是繞回書本上,說說女主角吧。
女主角本來想寫個苦哈哈的小可憐,誰知到了容蓉筆下,完全變了調。
想來想去,大概是容蓉從沒吃過苦,無法體會那種仰人鼻息的滋味吧?(偷笑……幸福啊!)
最後,祝大家都開開心心,咱們下本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