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提到女主角最常唱的三首歌:萬芳的"新不了情"、王菲的"紅豆"、范璋琪的"到不了"全是小編很喜歡的歌呢!
以前去KTV時一定點,尤其是萬芳的新不了情,可是我從高中開始就狂點的一首歌,我懷疑它會一直高居排行榜不下,小編的功勞應該不小,因為小編大學時期曾有一個禮拜去錢櫃報到四次的紀錄哩!
畢業之後,除了忙碌,也是因為一干大學同窗好友想珍惜相惜相聚的每一寸光陰,所以敘舊的方武不外乎是吃簡餐、喝下午茶,當然體重也直線上升不少,而KTV則早已被眾多吃到吐的蛋糕店擠到了邊疆地帶。
可是小編還是很喜歡唱歌!雖然跟大伙吃吃喝喝也是很開心,但是……唉,偏偏獨排眾議的事小編做不出來,所以嘍!我只能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關在房裡跟著CD-PLAY中流洩出的流行樂哼唱,雖然寂寞點(因為沒有聽眾),不過也別有一番滋味啦!
回歸正題,書中女主角是一位在餐廳駐唱的歌手,對她而言唱歌是它的生命,所以即使男主角開口要養她,她仍堅決的回絕,當然也是自尊使然。
我相當欣賞女主角的傲骨,不過卻也有點同情男主角,畢竟雄性動物天生大概就有支配欲吧!愛上一個太有主見、太傲骨的女人肯定要吃不少苦,可時代在改變,新時代女性不再是依附喬木才能生長的菟絲花,所以女性同胞們多愛自己一點吧!只要我們活得自信、美麗,難道還怕沒人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