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編跟我說有書需要我簽名,所以我就到公司的倉庫去簽書。
在這次簽書之前我只簽過十本,那回是抽獎贈送給讀者的,《禾馬》還貼心的附上獲獎者的名字給我,所以我只要寫上「To ×××」,然後再簽上我的名字就好了,而這次簽名書是給預購《走紅一下又何妨》的讀者,數量比較多,也沒辦法先給訂書者的名字,所以我就開始想……
那我要簽什麼?
我從小到大還沒向任何人要過簽名,也沒練過自己名字要怎麼簽才好看,「連亞麗」三個宇筆畫又很多,所以我就開始想起了偷吃步,我想英文應該比較容易,而且可以更陝。
所以我就想了幾個,比如「Be Good!」,就是中文的「要乖喔」,因為看書的讀者多半是在學學生,要大家乖乖的好像不錯。還有一個是「Be Cool,但是我發現真要這樣簽,卻一點也酷不起來。
我問了朋友A的意見,她說不如就寫「要戀愛」吧!要大家都好好的去戀愛,因為這位友人最近愛情順利得不得了,滿臉春風的她當然覺得戀愛好,所以我又問了另一個朋友B。
朋友B人在國外,她一直是定可愛路線的,建議我用一般英式簽名法「Love ×××」,後面空格就填上我的英文名字就好了。
我告訴朋友B我本來想寫什麼,結果她的老外同事看到我們的對話,尤其是我寫「Be Good」那一段,就跟朋友B建議,叫我乾脆寫「Safe Sex」好了!哇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當場在電腦前笑到流眼淚,真是笑死我了!
老外就是比較放得開,國情畢竟不一樣嘛!不過我可沒膽這麼寫。
咦?有人看不懂意思,乖!看不懂就算了,以後你長大就知道了!
想了半天,最後我還是乖乖的寫下像是鬼畫符般的「連亞麗」,雖然沒什麼創意,但你們應該不會奢望我在上頭畫心心或星星或花朵吧?我……我真的不是走那種路線的啊!
不過,我還是要謝謝買我書的朋友們,我真的是誠心的感謝你們,雖然我只寫了短短、而且正常人還看不太懂的三個字,但我想意思到了就好,希望你們瞭解我一個人開了好幾個小時的車,還被衛星導航整到快抓狂,等我找到倉庫在哪裡的時候,我早就手腳發軟了,請見諒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