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班開往英國倫敦的飛機,將會在晚上十一時從香港機場起飛。於曼之推開計程車的門走下來,匆匆跑進機場大樓。她氣喘咻咻的來到約定的餐廳。王央妮孤獨的坐在幾個旅客中間。她正在看一本阿嘉莎?克莉斯蒂的偵探小說。看到了於曼之,她含笑向她揮手,好像已經等她很久了。
「對不起,我來遲了。」於曼之一邊坐下來一邊說。
「都是我不好,昨天才通知你來。」王央妮把書合上,一臉抱歉的說,「我們很久沒見面了。」
「是的,自從在法語班畢業以後,好像很久沒見了。」
她記得最後一次見到王央妮是在差不多一年前。就是法語班畢業的那天晚上,她們和班上的同學在半山一家法國餐廳裡話別。她和她在一條斜路上分手,王央妮往上走,她往下走。王央妮在她身後哼起歌來,那是一支法語歌。歌詞說: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正想問她是哪一支歌,她已經走遠了。
「工作忙嗎?」她問王央妮。
「我沒有工作。這大半年來,都是跟著男朋友到處去,在巴黎也住了六十多天。」
「那你的法語一定進步很多了,我已經忘記得七七八八了。你這次去倫敦,也是去玩嗎?」
「不,這一次,我去結婚。」王央妮偏著頭,笑著說。
「喲,恭喜你!」
「謝謝你。婚後我們會在倫敦定居,也許不回來了。」
「那你男朋友呢?他不是陪你一起過去嗎?」她奇怪為什麼只有她一個人。
「他已經進去了。他在飛機上等我。曼之,我有一件事情想拜託你——」
「什麼事?」
王央妮從皮包裡掏出一本暗紅色格子絨布封面的日記簿來,厚厚的一本,已經有點班黃殘舊了。日記是上了鎖的,看來已經很久沒打開過。她把日記遞到於曼之跟前說: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替我暫時保管這本日記?」
於曼之微微的愣住,問她:「那不是你的日記嗎?」
「只有一半是屬於我的。」
「只有一半?」
「另外的一半,是屬於一個男人的。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大家一起的那段日子。我們合寫一本日記。他寫一個星期,然後輪到我寫一個星期。那麼,我們便可以知道在過去的一個星期裡,對方心裡想些什麼,身邊又發生了一些什麼事情。」
「原來是這樣。」
「那個時候,我以為是會和他一本一本日記寫下去的。可是,一年之後,我們就分手了。最後的一個星期,剛好輪到我寫。所以,這本日記一直放在我身邊。現在,我打算還給他。」
「為什麼要還給他?」於曼之有點詫異。
「我不想帶著一段回憶去結婚。」
「你不懷念那段日子嗎?」
「假如你懷念一個人或一件事情,那麼,最好還是跟它保持一段距離,不要讓它干擾你現在的生活。所以,它不應該放在我身邊。而且,我也不希望將來有一天,當我不在了,我丈夫會在我的遺物裡發現這個秘密,那會削弱他對我的愛的。」
「既然如此,你也不一定要還給他。」
「這個回憶有一半是屬於他的。我已經決定不要我這一半,他應該有權決定要不要他的那一半。況且,我也捨不得就這樣把它扔掉。」
「你為什麼不直接還給他?」
「我已經很多年沒見過他了。他的地址和電話都改了,我只好把信寄去他以前用過的一個私人信箱,希望他仍舊使用那個信箱吧。我寫下了你的聯絡方法,他會找你的,假如他還記得這本日記。」
「如果他收不到你的信,那怎麼辦?」
「那麼,就請你替我保管吧!我知道把自己的秘密交給別人是很自私的做法。但是,對我來說,彷彿只有這樣做才能夠了無牽掛。」她誠懇的再問一次:「你可以答應我嗎?」
一瞬間,於曼之想不到有什麼藉口可以拒絕這個執意要放棄一段回憶的女人。
她點了點頭。
「他的名字叫李維揚。」王央妮說。
「這本日記是有鑰匙的吧?」她問。
王央妮從皮包裡掏出一把細小的鑰匙,說:「明天早上,當飛機到達倫敦的上空,用過早餐之後,我會把鑰匙放在餐盤上,讓空中服務員拿走。這把鑰匙將會永遠在世上消失。」
「沒有鑰匙,他豈不是沒法打開這本日記?」
「這本日記有兩把鑰匙,另外一把在他那裡。」
「喔,再不進去的話,飛機不等我了。」王央妮站起來跟於曼之道別。
「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當然可以——」她微笑頷首。
「你為什麼要把日記交給我?我的意思是,我們認識的日子那麼短——」
「雖然不是認識你很深,我卻覺得你很值得信任,我就是想把它交給你。」
於曼之笑了:「謝謝你那麼信任我。」
她和王央妮在檢查站外面分手。王央妮往裡面走,她往外面走。她好像又聽到王央妮在唱那支法語歌。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回過頭去,王央妮已經走遠了。在她耳際響起的歌聲,似乎並不是真實的。她忘了問王央妮,她那天唱的是哪一支歌。
走出機場大樓,風有點涼。於曼之把日記抱在懷裡。王央妮的做法,對她來說,有點不可思議。換了是她,一定不會把自己的秘密交給一個僅僅在法語班裡認識的,短暫交往過的朋友。她更不會捨得跟一段回憶割斷。沒有回憶的人生,未免蒼白了一點。
2
已經過了差不多四個月,那本日記仍舊放在她的抽屜裡。那個叫李維揚的男人,始終沒有出現。
今天晚上,驟來了一場風雨,她怎麼努力也睡不著。她把日記從床邊的抽屜裡拿出來。李維揚到底會不會來,如果他不來,她怎樣處置這本日記?她豈不是要一輩子把它留在身邊?這一切本來與她無關,現在卻變成她的負擔。她開始有點後悔。她把那本日記隨手拋到半空,日記裡其中的一頁掉了下來,優雅飄搖的翻了幾個觔斗,落在她膝上。那泛黃的一頁,密密麻麻的寫滿了字。她拾起來的時候,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一頁上面寫著:
七月二十日 微雨
妮:
送你回家之後,我一個人去了酒吧。
酒保是我的朋友。
我有沒有跟你說過他的故事?
他愛上了一個不怎麼愛他的女孩子——
於曼之看到這裡,覺得自己不應該看下去,這是別人的日記。
然而,李維揚可能永遠也不會出現,而且,她想知道的,是酒保的故事,不是他和王央妮的秘密。她實在好奇。她決定再看下去。
那個女孩子想去美國留學,但她籌不到足夠的學費和生活費。我的酒保朋友向我借了一點錢,加上他自己所有的積蓄,全部送給她。女孩終於在三年前去留學了。
她走了之後,他同時做著三份工作,每月寄生活費給她,而且堅持要把欠我的錢還給我。
去年,我去美國的時候,他托我帶點錢給她,我找到那個女孩,原來她早就已經放棄讀書了。留學的第一年,她愛上了一個不怎麼有出息的男人。她一直隱瞞著酒保,用他的錢跟她愛的男人一起生活。我找到她的時候,她和他住在一個很不堪的地方。
當我把酒保要我帶去的錢塞在她手裡的時候,她哭了。
回來香港之後,酒保問我她怎麼了。我告訴他,她現在念三年級,她讀書的成績很好,還拿了獎學金,你以後也不用寄錢給她了。而且,她已經有了一個很不錯的男朋友.生活得非常幸福。
酒保聽到了,流下眼淚。為了不讓我看到,他連忙低下頭洗杯子。
在愛情的世界裡,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
直到如今,我的酒保朋友仍然相信他成全了一個女孩子的夢想。她雖然沒有愛上他,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而且將會生活在一個比他高尚的階級裡。
至於那個用酒保出錢來供養另一個男人的女孩,將會背負著一輩子的內疚。
我對酒保撒了一個謊,騙了他的眼淚,是殘忍還是仁慈?
我並不認為那個女孩可恨。他何嘗不是為愛情奉獻一切,甚至是她的良心?她想假裝冷酷和狡猾,她的眼淚卻出賣了她。
妮,今天送你回家的時候,你忽然哭了。你說:「我怕你會死。」你真是看偵探小說看得太多了。
可以答應我不要再哭嗎?當你發現人生的苦痛和荒廖是那麼當然,你該知道眼淚不是對付它的最好方法。
在這個下著微雨的晚上,於曼之把那一頁泛黃的日記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的感動。她本來以為自己是看酒保的故事,她看到的,卻是另一個男人的溫柔和聰明。
假如她是李維揚,她大概也會編造一個謊言去騙酒保。只是,她也許沒李維揚編得那麼動聽。
李維揚說得對,面對人生的苦痛和荒謬,眼淚又能做些什麼呢?
眼淚以外,又還有些什麼呢?
對李維揚這個人,她忽然充滿了好奇。她好想知道他是一個怎樣的人。他是什麼樣子的,她很想認識他。
可是,他也許永遠不會來了。
電話鈴響起,她伸手去拿起話筒。
「是曼之嗎?」
「樂生——」她拿著話筒,滑進被窩。
「你在幹什麼?」
「我睡不著。樂生,你以前有沒有寫日記的習慣?」
「沒有——」
「也許我們應該合寫一本日記。」
「我們一個在香港,一個在美國,怎樣合寫日記?」
「喔,是的。」
波士頓的初秋,比香港寒冷得多。謝樂生到波士頓唸書,已經快三年了。他剛離開的那段日子,她每天哭得死去活來。長距離的戀愛,本來就是一場賭博。
他賭她不會遇上別人。
她賭他不會愛上其他女人。
這是一場勝負未知的賭博。
長距離的思念,是一種折磨。
她的床邊,永遠放著兩個鐘,一個是香港時間,一個是彼士頓時間。她努力的把他放在她的生活裡,不讓時間把他們分開。漸漸,她知道這是行不通的,他離她的生活很遠。三年來,她已經習慣了沒有他在身邊的日子。在約定重逢的那一天來臨之前,她只能用思念慰藉自己。
她曾經每夜光著身子睡覺,好讓自己覺得他就在她身邊,醒來才發現不是那回事。
3
十二月初的一天,於曼之在上班途中接到一個電話。當時她正在巴士上。
「我是李維揚。」他在電話那一頭說。
她心裡怦然一跳。
他終於出現了。
「我們在什麼地方見面?」她問。
「你知道有一家酒吧叫『胖天使』嗎?」
「『胖天使』?」她沒有聽說過。
就在這個時候,她看到一個粉紅色的,寫著「胖天使」的燈箱招牌在窗外出現。她連忙回望,那是一家小小的酒吧。現在遠遠的落在後頭了。
4
於曼之比約定時間早了一點來到「胖天使」。她選了櫃檯前面的一張高腳凳坐下來。她把那本日記放在面前,作為記認。
這裡有兩個酒保,一個老,一個年輕。她在想,年輕的那一個,會不會就是李維揚在日記裡提到的酒保朋友,年輕的那個酒保,個子不高,理個小平頭,非常勤勞地工作。
一個男人走進來,走到她跟前。
「你就是于小姐嗎?我是李維揚。」
他跟她想像中的人很不一樣。
她以為他會是一個帶著深情的回憶而來的人,眼前的他,卻顯得稀鬆平常,不帶一點心事。
他在她身邊坐下來,跟那個年輕的酒保打過招呼,問他這幾天的生意可好。酒保倒了一杯啤酒給他。
「終於可以交給你了!」她把那本日記推到他面前。
「謝謝你。」他看了看那本日記,感覺有點陌生。
「還以為你收不到王央妮的信。」
「那個信箱我已經很少用了,所以很久才會去看看。你們很熟的嗎?」
「也不是。我們是在法語班上認識的。」
「她現在好嗎?」
「她在信上沒有告訴你嗎?」
「沒有。她只是說要把日記還給我。」
「她在四個月前結婚了,現在住在倫敦。」
「所以她要把日記還給我。」他恍然明白。
「她還是那麼愛看偵探小說嗎?」他問。
「應該是的。」她想起在機場跟王央妮見面的時候,她手上拿著的是阿嘉莎?克莉斯蒂的偵探小說。
「你仍然掛念著她嗎?」
他想了想,搖搖頭。
她驚訝:「我還以為你會很懷念她。交換日記畢竟是很美好的一回事。」
「愛情本來就是很短暫的。」他呷了一口啤酒說。
「我不同意。」她抬了一下頭說。
「你不同意,是你不肯承認罷了。」
「不同意不等於不肯承認。如果愛情只是很短暫,為什麼有些人可以相愛許多年?」
他笑了笑:「那不是愛情,那是感情。」
「你憑什麼說那是感情?」
「愛情來的時候,你恨不得天天跟對方黏在一起,有一天聽不到他的聲音,也忍受不了。男人會覺得自己忽然偉大起來,女人會覺得自己容光煥發。一個人的時候,也會不期然的笑起來。可是,這種現象,很快就消逝了。」
「你說的這一種,不是愛情,是激情。假使愛情真的很短暫,為什麼走在一起多年之後,我們還是會每天思念對方?」
「那是習慣。」他氣定神閒的說。
「我男朋友在波士頓留學,我們一起四年,又分隔兩地三年,但是我非常肯定,我們之間的,仍然是愛情。」她一臉篤定的說。
「你男朋友在波士頓?」
「有什麼問題?」
「長距離的戀愛,通常都沒有好結果。」他喝光了杯裡的啤酒。年輕酒保很有默契的再倒了一杯啤酒,放在他面前。
「你一點也不像日記裡的你!」她生氣起來。
「日記裡的我?你看過我的日記?」
她連忙掩飾:「我是說,會跟女朋友合寫一本日記的男人,不該是你這種刻薄的人,也不是一個不瞭解愛情的人。」
李維揚用手支著頭,笑著說:「認為愛情短暫,就是不瞭解愛情嗎?」
「我認為是的。」
「我和你,誰會比誰更瞭解愛情?」他笑笑瞟了她一眼。
她一時答不上來。
他忽然湊近她身邊,問她:
「你是不是看上了那個酒保?」
「為什麼這樣說?」
「剛才我進來的時候,看見你一直盯著他。」
「我才沒有!」她用力強調。
「那就好了。我還以為你因為男朋友不在香港,所以太寂寞。」他自顧自的喝啤酒。
她懶得理他,咬著飲管,繼續喝她的檸檬水。
「你和她為什麼會分手?」她問。
「你是在雜誌上主持愛情信箱的嗎?」
她笑了笑:「我知道為什麼了,因為愛情很短暫,尤其是你的愛情。」
「也許你說得對。」
「那你真是可憐,你的愛情總是那麼短暫。」她揶揄他。
「那總好過等愛情變成感情,或者互相厭倦的時候才分手。」
酒保朝他們笑了笑。她的直覺告訴她,他就是日記上的那個酒保。
「既然已經把日記還給你,我走了。」她冷淡的說。
「謝謝你——」他微笑。
一個認為人生的痛苦和荒謬是那麼當然的人,是不是也認為愛情的短暫同樣是理所當然的?回家的路上,於曼之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5
自從那天離開「胖天使」之後,於曼之以為她不會再見到李維揚了。誰知道,在從香港飛往洛杉磯的航機上,她又碰到他。
飛機上的座位差不多全滿,都是趕著去美國過聖誕的人。她拿了兩周的假期去探望謝樂生。
她左手拿著機票,右手提著背包,在狹窄的通道上尋找自己的座位。她的座位應該是靠窗的。當她坐下來不久,一個男人走到她身邊。她轉過頭去看看是什麼人,竟是李維揚。
「你也坐這班機嗎?」李維揚把手提包塞進頭頂的儲物箱。
「你要去哪裡?」她問。
「波士頓。」
「我也是。我去探望我男朋友。你呢,你去波士頓度假嗎?」
「我去辦一件事。」
飛機起飛之後,他忽然轉過頭來問她:
「你是不是偷看過我的日記?」
「你說什麼?」她有點兒心虧。
「提到酒保的那一頁——」
「沒有呀——」她別過臉去,不敢望他。
「真的沒有?」他追問。
「沒有。」
「喔,那對不起。」
「不要緊——」
過了幾十分鐘,她坐直身子,深呼吸了一下,望著前面的椅背說:
「是的,我看過——」
她不想說謊,覺得這樣太不道德了。
「你說什麼?」他轉過頭來望著她。
「我是說,我看過那一頁。」她鼓起勇氣說。
「你承認了吧?」他胸有成竹的說。
「我不是故意去看的。那一頁剛好掉下來——」
「你是故意看的。如果根本不想看,即使掉下來也是不會看的。」
她一時間答不上。
「算了吧,因為你的老實,我原諒你。」
「那個酒保就是我那天見到的那個嗎?」
「是的。」
「你寫的故事是真的嗎?」
他笑了:「誰又會編一個故事放在自己的日記裡?」
「你是不是回去把日記重頭看了一遍?」
「你是不是想借來看?」他反過來問她。
她氣炸了,別過頭去不理他。
「你是做什麼工作的?」他問。
「你不是說我是在雜誌上主持愛情信箱的嗎?」她氣他。
「你呢?你是幹哪一行的?」她問。
「財務。」
「放高利貸?」她故意戲弄他。
「是財務顧問。」
「是做什麼的?」
「主要是為一些公司制訂財務方案,好讓他們向銀行申請借貸。那你呢?你是做什麼工作的?」
她神秘地笑了笑,故意不回答他。
後來,她不知不覺的睡著了。醒來的時候,發覺李維揚正在沉默地喝啤酒。
「這麼晚了,你為什麼還不睡覺?」
「你說話的口吻好像是個跟我同床的女人。」
她給他氣得笑了笑,坐直身子說:
「是不是想知道我做什麼工作?」
「可以明天再告訴我嗎?」他很禮貌的說。
看到他滿懷心事的樣子,她沒有再說下去。她覺得他好像變了另一個人。
在洛杉磯機場的候機室裡等候上機的時候,她看看自己的腳背說:
「坐飛機坐得太久了,雙腳都腫起來。」
「還有七個小時就到波士頓。」他似乎不是在說給她聽,而是說給自己聽的。
在飛機上,他沒怎麼說話,愈接近波士頓,他好像愈沉默。
飛機徐徐降落在波士頓機場的跑道上。
步出機場的時候,他問她:
「有人來接你嗎?」
她點了點頭。
「那麼,我們在這裡分手了。聖誕快樂。」他微笑著祝福她。
「聖誕快樂!」
他走了,她坐在大堂等謝樂生。
她上一次來,是六個月之前。她已經有六個月沒有見過他了。她把所有假期都用來探望他。
「曼之!」謝樂生來到,就站在她跟前。
她有六個月沒見過他了。她覺得他好像又改變了一點。每一次別後再見,她總覺得他跟以前有點不同。
「我來替你拿——」他接過她手上的行李,走在前頭。
6
謝樂生去年搬來這幢七層高的房子。房東是一對猶太人夫婦。由於房子就近大學,所以樓上樓下都住著幾個留學生,有中國來的,台灣來的,也有香港來的。
謝樂生領著於曼之走進屋裡去。於曼之還是第一次來到這幢新房子。這裡的陳設很簡單。客廳裡的其中一面牆全是書。
「你先休息一會兒吧!」他把行李箱放在客廳裡,去倒了一杯暖開水給她。
「謝謝。」她接過杯子。
她看到窗子旁邊放著一個電子琴。
「這個琴是前陣子買的。一個人在這裡,有時候很孤單,所以忽然很想學彈琴。可惜,買回來之後,我還沒有時間學。」他解釋。
她用手指在琴鍵上戳了兩下,說:「沒聽你提起過呢。」
她發現,每一次再見,她都要花一段時間重新適應他。那一段由時間和空間造成的距離,變成他們重逢時的隔膜。他們像兩個很久沒見面的朋友,需要坐下來慢慢重新瞭解對方,慢慢拾回彼此隔別的歲月。
往往當她剛剛適應了,又到了要離別的時候。
「明天我們可以出去走走。」謝樂生說。
「去哪裡?」
「我向房東借了車子,我們去買聖誕樹。」他微笑說。
7
第二天,謝樂生開車載著於曼之到市場去買聖誕樹。
這個市場是臨時搭建的,就在公園旁邊。他們選了一棵小號的聖誕樹。謝樂生走在前面,於曼之走在後面,合力把聖誕樹扛上車。
她和他,現在只有一棵樹的距離。他的背影熟悉得來彷彿又有點陌生。他好像已經完全習慣了波士頓的生活。三年來,都是她過來陪他,他已經三年沒回去香港了。
見不到他的時候,她想像重聚的一刻應該是熾烈的。重聚的時候,卻有點平淡。人在思念裡,彷彿比現實美好一點。
那天晚上,他們在家裡吃飯的時候。他說:
「畢業之後,我想留在這裡。」
「你不是說過會回去香港的嗎?」她的聲音有點激動。離別的時候,他們明明約好了五年後在香港重聚。他是什麼時候改變主意的?
「我喜歡這裡的生活。你也搬過來好嗎?」
「我在香港有工作,來到這裡,我可以做些什麼呢?」
「難道你喜歡現在這樣,每年只能見兩次面嗎?」
她沒法回答他。她不想跟他爭辯。他似乎總是覺得她的工作並不那麼重要。她的夢想,也並不是那麼美好。
他從來沒有關心她每一天怎樣生活。
「你愛我嗎?」她問。
「我當然愛你。」
「你有沒有為我做過一件事?」
他答不上來。
8
於曼之穿著厚厚的毛衣坐在波士頓國際機場的候機室裡。
她滿懷希望的跨越了半個地球來到這裡。可是,這兩個星期的日子,並沒有她想像中那麼愉快。
三年前,當謝樂生決定要來波士頓念博士學位的時候。她哭著問他:
「你會不會愛上別人?」
「當然不會。」他抱著她說。
那個時候,她以為最壞的結局是他愛上了別人。
三年以來,他還是愛著她。可是,每一次重逢,她都覺得,他們的距離又遠了一點。
她已經不是七年前跟他初相識的時候那個毫無主見的女孩了;也不是三年前他去了留學之後,每天哭得死去活來,要他打長途電話回來安慰的女人。沒有他在身邊的日子,她變得獨立了,她有自己的夢想。
假如是三年前,他叫她過來波士頓,她一定會答應,因為他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可惜,他在三年後才說這番話。
他好像一本寫在三年前的日記。三年後重看一遍,原來,不經不覺間,許多事情已經改變了。理想也改變了。
「你也是坐這班機回香港嗎?」
她抬起眼睛看看是誰。原來是李維揚。她沒想到又碰見他。
「你的事情辦好了嗎?」她問。
他點了點頭:「波士頓的天氣真冷。」
他看到她潮濕的眼睛。
「你在哭嗎?」
她垂下頭。
「一定又是跟男朋友難捨難離吧?」
「已經習慣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氣。
「什麼事情都會習慣的,譬如別離和思念。」他低聲說。
「是的,連思念也是一種習慣。」
9
在飛機上,李維揚的座位本來編排在於曼之後面的。他跟坐在她旁邊的一位老太太換了座位。
「你不是要告訴我你做什麼工作的嗎?」他問。
「你現在想知道了嗎?」
她告訴他,她是畫兒童故事插畫的。她在一家兒童雜誌社上班。這本兒童雜誌每星期出版,人手很少,她差不多負責所有的插圖,因此工作挺忙碌。由於畫的是兒童畫,她的畫都是快樂和色彩斑斕的。無論太陽或月亮,以至一個碗、一朵花、一條狗,都充滿了對生命的熱愛。埋頭畫畫的時候,她可以暫時忘記寂寞。
「你喜歡你的工作嗎?」
「好喜歡。你呢?」
李維揚搖了搖頭:「工作很累。我每天面對的,不過是金錢遊戲。」
「那你喜歡做什麼?」
「開麵包店。」
「麵包店?」她覺得難以置信。
「對。不用怎麼花腦筋,每天只是做麵包和賣麵包,那種生活多麼寫意——」
「你會做麵包嗎?」
「我以前在麵包店做過兼職。」
「你是認真的嗎?」
「當然是認真的。那是我的夢想。」他點了點頭,笑著說。
10
飛機從洛杉磯起飛已經七個小時了。於曼之在座位上睡著。醒來的時候,她發覺李維揚在機艙後面,正跟一個女人說話。那個女人偏著頭,微笑著,留心的聽他說話。然後,她又說了幾句,兩個人沉默了一會兒,她又再說話。機上的人,大部分都睡著了,所以他們說話的聲音也很小。
然後,那個女人回到她在機艙最後排的座位,李維揚也回來了。
「你碰到朋友嗎?」她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你的舊情人真多。」她揶揄他。
「她是我中學時的女朋友,大家很多年沒見了。」
「她看你的眼神,好像還是想念著你呢!」
「她結婚了,現在跟丈夫住在洛杉磯,這次是回香港探望父母。」
「你總共有多少個女人?」
「你問初相識的朋友這個問題的嗎?」他瞟了瞟她,沒好氣的閉上眼睛睡覺。
11
到達波士頓的那天,李維揚從機場坐計程車到近郊去。
計程車在一幢四層高的灰白磚牆的公寓前面停下來。
李維揚下了車,來到大門前面,按下門鈴。門打開了,他爬樓梯到了二樓。一個滿面于思的男人站在走廊上等他。男人跟他說:
「她就在裡面,等你很久了。」
男人領他到屋裡去。廳子裡,一個年輕女人坐在火爐旁邊一張靠背的椅子上。女人有一張很漂亮的臉。她的面色有點蒼白。看到李維揚,她嬌嫩地笑了。
「你去倒兩杯茶來好嗎?」她吩咐那個滿面于思的男人。
男人聽話的走進廚房去。
「李先生,謝謝你肯來。」女人說。
火爐旁邊,有一棵聖誕樹,樹上掛著一串串繽紛的綵球,樹頂上吊著一個銀色的小天使。
「這棵聖誕樹很漂亮。」李維揚說。
女人看著聖誕樹,微笑著說:
「是的,來波士頓八年了,這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聖誕樹。」
男人端著兩杯熱茶出來,放在他們面前。
「你可以把抽屜裡那個絨布盒子拿來給我嗎?」女人跟男人說。
男人走進睡房去拿盒子。
「他現在好嗎?」女人問李維揚。
「他現在有了自己的酒吧。」
「那太好了。」她微笑。
男人拿著一個黑色的絨布盒子從睡房出來,放到女人的手裡,然後,又回到睡房,躲在裡面,半掩著門,守候著在廳子裡的她。
女人打開盒子,把一疊鈔票拿出來,遞到李維揚手裡。
「你可以替我把這些錢還給他嗎?」
李維揚微微愣了一下。
「這是我以前騙他的錢。」
「你用不著這樣做。」
「八年前,他也用不著供我讀書。」女人慘白的笑了笑,「你走了之後,我們一直努力儲錢,希望可以把錢還給他。」
「這些年來,他一定很恨我吧?」女人又問。
「我沒有把真相告訴他。」
「是嗎?」女人愣了一下:「那你怎樣說?」
「我告訴他,你拿了獎學金,而且找到一個很好的男朋友。」
「這個故事比原本的那個美麗多了。」
「所以,你根本不用還錢給他。」
「不。把錢還給他,我才可以理直氣壯的活著。」
「你的病怎麼了?」
「醫生說,也許看不到波士頓的春天。」她望著窗外的飄雪,慘然地笑笑,「我本來以為可以理直氣壯的活著,現在看來只能理直氣壯的死去。」
「要不要我把事情告訴他?」
「不,不要。就讓他永遠相信你編的那個故事吧!」
「他結了婚嗎?」她問。
李維揚搖了搖頭。
「那麼,他有女朋友嗎?」
「沒有。」
「他是不是已經把我忘記了?」女人眼裡閃著動人的光,彷彿是在期待一個美麗的答案。
「不會的。」李維揚說。
她幸福地笑了。
「李先生——」
「什麼事?」
「當天找到我的時候,你討厭我嗎?」
「不。」
「為什麼不?我騙了別人的感情和血汗金錢。」
「我就是不覺得你討厭。」
「謝謝你。」她指了指睡房裡面,說:「他比以前生性了。你編的謊言也不是全錯,我的確找到一個很好的男人。他是我最愛的人,為了他,我可以欺騙世上任何一個人。我就是如此不堪的愛著他。」
李維揚被「如此不堪」這四個字深探震撼著。有什麼比如此不堪的愛情更令人慚愧卻又無可奈何呢?
李維揚把手上的錢還給她,說:
「這些錢你留著吧,我不知道怎樣向他解釋。」
「你就買一樣他最喜歡的東西給他吧,就當是你送給他的聖誕禮物。」她把錢推回去。
「好吧。」他知道只有把錢收下,她的內疚才會終結。她那段如此不堪的愛情。才會完美清白。
「李先生,你和我們一起過聖誕好嗎?我做了聖誕布丁,你應該沒吃過這麼難吃的聖誕布丁。」她笑說。
「好的。那我來做白麵包,你應該沒吃過這麼好吃的白麵包。」他自信滿滿的樣子。
她坐在椅子上,燦然地笑。她笑的時候,特別漂亮。他知道他的酒保朋友為什麼會愛上她了。
平安夜的那天,他果然吃到了一個最難吃的聖誕布丁;而她和她的男人也吃到最好吃的白麵包。
聖誕節之後,她的身體愈來愈虛弱。他向他們告辭了,他不想看到她被痛苦折磨得愈來愈衰敗的樣子,他願意把她的美貌和微笑長留在他的記憶裡。
他帶著滿懷的悲傷,坐計程車到達波士頓的機場。
在候機室裡,他意外地又遇到於曼之。她竟又是和他乘搭同一班機回去。他滿懷的悲傷剎那間得到撫慰。她一個人坐在那裡,眼睛濕濕的,好像哭過。她抬起頭來,看到了他,尷尷尬尬地笑了笑。她眼裡閃著淚花,像滿抱著露水的雛菊。他很高興漫漫長途有她作伴。
12
飛機緩緩降落在香港機場的跑道上。於曼之和李維揚又跨越了半個地球回到他們熟悉的地方。
「要不要送你一程?」李維揚問。
「那不客氣了。」
在計程車上,她問他:
「那個故事還有下文嗎?」
「哪個故事?」
「酒保和女孩的故事。」
「已經有結局了,是另一個結局——」他深深歎了一口氣。
「另一個結局?」
「這是我今次去波士頓的原因。」
車子在路上飛馳,李維揚把女孩的故事又說了一遍。
車廂裡寂然無聲。
在愛情的世界裡,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當一個人以為可以還清悔疚,無愧地生活的時候,偏偏已經到了結局。如此不堪的不單是愛情,而是人生。
「那筆錢你打算怎麼辦?」於曼之問。
「他的酒吧這一年來都虧本,我假裝把錢借給他用,以後再想吧!」
「她不是要你送他一份禮物嗎?」
他想了想:「他一直想找一台古董點唱機,也許可以送一台給他,不過這種古董現在很難找。」
「我有一個朋友是在一家西洋古董店工作的,她那裡有一部一九六五年的古董點唱機,還保持得很好。你什麼時候有空,我帶你去看看。」
「那太好了。」
第二天晚上,於曼之領著李維揚來到中環半山一條不起眼的橫街裡,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盡頭。
於曼之推門進去,小小的一家店,地上堆滿各種各樣的古董。這裡跟外面的世界,倏忽間好像相隔了數十年,甚至數百年。
梯級上傳來高跟鞋咯咯咯咯的聲音,一個穿著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來,手裡提著一盞十八世紀的西班牙桌燈。
「你們來了。」女人把桌燈放在櫃檯上,說:「這盞燈要拿去修理。」
「朱瑪雅是我的好朋友。」於曼之跟李維揚說。
「是啊,我們念大學時是室友。」朱瑪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說。
「點唱機就在裡面。」朱瑪雅領著他們繞過一張十七世紀法國大床,點唱機就在那裡。
這台機器顏色鮮艷,七彩的燈泡閃亮著。大玻璃罩裡排著一列黑膠唱片。
「是一個英國人賣給我們的,他要回老家。他連唱片也留下來了。」朱瑪雅說。
「有沒有硬幣?」於曼之轉過頭去問李維揚。
李維揚在口袋裡掏出一個硬幣給她。
於曼之把那個硬幣投下去,隨便點了一首歌。玻璃罩裡的唱片翻了幾翻,一片哀怨的歌聲從點唱機裡飄送出來: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愛情並不短暫,
只是有點無奈……
歌聲在這家昏黃的小店裡迴盪。於曼之望著玻璃罩裡的唱片,呆了一會兒。
「什麼事?」朱瑪雅問。
「沒什麼,我聽過這首歌——」
這是她聽王央妮哼過的歌,為什麼偏偏又會在這個時候再次聽到?
「你有沒有聽過這首歌?」她問李維揚。
他笑笑搖了搖頭。
她覺得實在奧妙得無法解釋。
「什麼時候可以送去?」李維揚問。
「星期四好嗎?」朱瑪雅說。
「好的。這個星期四剛好是酒吧的一週年紀念。你們也來湊湊熱鬧吧!」
「好的。反正我晚上很空閒。」於曼之說。
「星期四我不行,你們玩得開心點吧。」朱瑪雅說。
13
星期四的晚上,朱瑪雅正在家裡的廚房做蘋果沙拉和肉醬意粉。門鈴響起來,她在水龍頭下面把手洗乾淨,匆匆跑去開門。
一個男人站在門外,微笑著。
她讓男人進屋裡來。
「你要喝點酒還是什麼的?」她問。
男人把她摟在懷裡,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個澡嗎?」她問。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顆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問他:
「今天過得好嗎?」
「嗯——」男人說。
男人用舌頭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來。
如果日子永遠像今天這樣,那該多好?
她十七歲那一年跟馮致行相戀。那時,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學生,他已經是大學生了,在建築系念最後一年。
那個時候,她常常埋怨他沒時間陪她。她那麼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麼年輕,她不甘心一輩子只有一段愛情。
後來,他們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學。
九年後,他們在香港重逢。
他已經是建築師,她從大學藝術系畢業之後,就在古董店裡工作。
她還是單身,他結婚了。
漫長的日子裡,她常常想起他,以為不會再見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記憶裡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當然地回到她的生活裡。他們的故事還是不該完的。今天與從前,唯一的分別,是他已經結了婚。
他告訴她,他跟太太的感情並不好。
這是她最想聽到的。
她並不怪他,是她首先放棄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當她甘心情願只要一段愛情的時候,他已經是別人的了。
命運既然要把他們分開,何必又讓他們重遇?
有一天,她終於明白了,那是要她後悔。
帶著後悔的愛,總是特別精采的。她再不會讓他走了。
14
於曼之一個人走在路上。她約了李維揚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見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時候,上司告訴她,雜誌一直在虧本,所以決定結束。她現在失業了。
來到「胖天使」,她看見那台光亮的古董點唱機放在櫃檯旁邊,原來放在那裡的一張桌子給移走了。本來狹小的酒吧,現在變得更小了。
李維揚和酒保興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點唱機。
看到了於曼之,他跟她介紹說:
「他是這裡的老闆顧安平。」
「謝謝你替我找到這台點唱機。而且,一九六五年這個年份實在太好了。」顧安平說。
「為什麼?」於曼之間。
「他是在這一年出生的。」李維揚說。
「原來是這樣。」
李維揚帶她到櫃檯那邊坐下來。顧安平拿著一塊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點唱機,把它抹得光光亮亮。
於曼之覺得整件事很淒涼。這個男人永遠不知道,這台點唱機是他深深愛著的一個女孩償還給他的;而且,她行將離開這個世界了。那一台點唱機是她的悔疚。恆久地留在他身邊。點唱機製造的年份,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謬嗎?
荒謬得讓人想哭。
「幹嗎悶悶不樂?」李維揚問她。
「我失業了!」她歎了一口氣。
「那總比是我失業好!」他嘻皮笑臉的說。
她生氣了:「你這個人真是自私!」
「我跟你開玩笑罷了!你現在有什麼打算?」
「我也不知道——」
「找工作困難嗎?」
「現在的經濟環境不是太好。我們這本週刊已經是辦得最好的了,還是做不下去,其他的更不用想。」
他在口袋裡掏出一個硬幣,放在她手上,說:
「去點一首歌吧!」
「點歌?」她詫異。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她笑了笑:「你說得對。」
她走到那台點唱機前面,把手上的硬幣投了進去。點唱機全身的燈泡都亮了起來。她點了那首歌,玻璃罩裡的唱片翻了翻,哀怨的歌聲絲絲縷縷的飄起來:
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沒有辦法,
我們接吻來分離……
她轉過身子去挨著點唱機,朝櫃檯那邊的李維揚笑了笑。
李維揚又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硬幣拋給她,她伸手把硬幣接住了。
她要一直點唱下去。
15
那天晚上回到家裡,於曼之打了一通電話給謝樂生。她本來想告訴他關於失業的事。
「什麼事?我明天要考試呢。現在很忙。」謝樂生在電話那一頭說。
她把想說的話又吞回去了。
他知道她失業的話,一定會叫她不如到波士頓去,反正他從來不認為她的工作重要。
「樂生,你有夢想的嗎?」她問。
「我當然有夢想。」
「我記得,你說過要當一個科學家——」
「不,現在不是了。我們這一科是很吃香的。有些畢業生專門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擔任顧問,賺很多錢呢!」他雀躍地說。
他什麼時候已經把夢想改變了,她也不知道。他們曾經熱切地討論過彼此的夢想。他說過要當一個科學家、她說要一直畫畫。彈指之間,這一切已經改變了嗎?兩個人的夢想是否一樣,那並不重要。最重要是他們能夠分享各自追求夢想的那個過程。然而,她現在甚至不知道他的夢想已經改變了。還有什麼是她不知道的?
16
她寫了很多封求職信,一直也沒有回音。別說夢想了,她連工作也找不到,租金也快付不起了。她一直對自己充滿信心,現在有點動搖了。
一天,李維揚打電話來。
「找到工作沒有?」他問。
「沒有。」她沮喪的說。
「那你一定沒錢吃飯了。」
「我可以吃麵包。」她苦笑。
「天天吃麵包也不行。這樣吧,我請你吃飯。」
「好的。什麼時候?」
「就今天晚上。」
李維揚約了於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廳吃飯。
於曼之來到的時候,李維揚已經坐在那裡等她了。他頭髮有點濕,身上穿著一件圓領的棉衣,好像剛剛做完運動,身旁放著一個背包,塞在背包裡面的一隻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來。
她坐下來,要了一杯西班牙酒。
「你會打棒球的嗎?」她問。
「我是大學球隊的。幾個同學現在偶而還會一起打球,大概一個月一次吧!」
「我在學校裡也有打棒球。」
「是嗎?一點都看不出來。」
「你是說我看來很斯文嗎?」
「不。喜歡運動的人,比普通人更有奮鬥心和好勝心。你看你,暫時失業已經垂頭喪氣,太不像話了。」
「你是打算請我吃飯還是想奚落我?」
「兩樣都有一點吧!」
「喔,很高興認識你的殘忍。」
「謝謝。請隨便點菜。在你還沒找到工作之前,我可以天天請你吃飯。」
於曼之沒好氣的笑了笑:
「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
「你有想過轉行嗎?」
「轉行?」
「或許有更適合你的工作。」
「但我喜歡畫畫。」
「沒人要你放棄畫畫,但總要先解決生活問題。我也喜歡開麵包店。」
「你是認真的嗎?」
「當然了。如果到時你還找不到工作,我可以天天請你吃麵包。」
「你真是黑心!」
「你明天有空嗎?」
「幹什麼?」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去哪裡?」
「一個很漂亮的地方。」
第二天,李維揚帶著於曼之來到一家油畫店。
油畫店很大,除了油畫之外,還有一些雕塑和陶器。
「這兒好漂亮!」於曼之悄悄跟李維揚說。
一個女人從店裡的後花園走出來。女人有一張很精緻的臉,膚色很潔白。小小個子的她,踏著一雙平底鞋,穿著一襲寬鬆的連衣裙,肚子微微隆起。
「你們來了——」女人說。
「孩子什麼時候出生?」李維揚摸摸女人的肚子說。
「還有六個月呢——」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
「這是我跟你提過的於曼之,這是羅貝利。」李維揚為她們介紹。
「維揚說你是念藝術系的。」羅貝利說。
「嗯,是的。」
「貝利正想找一個店長——」李維揚說。
「舊的店長剛好辭職了。」羅貝利補充說。
於曼之馬上明白過來,朝李維揚笑了笑。
「你有興趣做這份工作嗎?我需要一個喜歡油畫和對油畫有認識的人。」
「我可以勝任得來嗎?」於曼之問。
「維揚從來不推薦任何人的,我相信他的眼光。」羅貝利微笑說。
「我好喜歡這裡。」於曼之說。
「那就好了,你什麼時候可以上班?」羅貝利問。
「明天就可以。」於曼之說。
「後天吧!」李維揚說。
從油畫店出來,於曼之問李維揚:
「為什麼要隔一天?我明天也可以啊!」
「明天我帶你去打棒球。」
「打棒球?」
「你不是說自己會打棒球的嗎?」
「你以為我說謊嗎?」
「那就好了。」
「但為什麼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訓練一下你的奮鬥心。而訓練你奮鬥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敗一下你。」
於曼之哈哈笑了起來:
「你怎知道不會是我挫敗你,我可是校隊裡最出鍇的擊球手了。」
「那倒要見識見識。」
於曼之忽然湊近李維揚,問他:
「羅貝利是你的舊情人嗎?」
「我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多舊情人。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畫店是他們兩夫婦的。」
「那為什麼不見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國去買畫。他是一個很好的人。」
「不管怎樣,謝謝你給我介紹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擁有自己的油畫店,賣自己喜歡的油畫和自己畫的畫。」
「那我的麵包店就開在你的油書店旁邊吧!」李維揚笑笑說。
「對,如果我的畫賣不出去,只好去你那裡吃麵包。」
「那把鑰匙,你一直保存著的吧?」於曼之忽然問李維揚。
「什麼鑰匙?」李維揚問。
「日記的鑰匙。」
「對了,你並沒有把鑰匙給我。」
「王央妮說,日記的鑰匙,總共有兩把,一把在她那裡,一把在你那裡。」
「是嗎?我沒有印象。也許已遺失了。」
「這是你們之間的盟約。你不是應該一直保存著那把鑰匙的嗎?」
「當愛情已經消逝,盟約還有值得保存的價值嗎?」他反過來問她。
「當你不愛一個女人,你的盟約便不算數嗎?」
「那當然了。」
「太過分了。」於曼之忍不住批評。
李維揚笑了笑:
「女人總是希望,她不愛那個男人,但那個男人永遠會履行當天對她的承諾。當愛情已經不存在,我們有什麼資格要求對方繼續履行諾言?」
「那是一種約定啊!」
「是愚蠢的約定。」
「你怎知道沒有這種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愛著對方吧!」
「愛情並不是你所想的那麼短暫的。」她說。
電話鈴響起,是李維揚的媽媽打來的。
「媽媽,不用了,這種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現在很忙,遲些再談吧!」他匆忙掛上電話。
「什麼事?」她好奇的問。
「我媽媽常常要我去相親,她說有一個女孩子要介紹給我。」
她笑了起來:「那你為什麼不去?」
「看來一定是個醜八怪。」
她格格地笑:「對方也可能這樣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別笑了,我明天會好好的挫敗你。」李維揚笑笑說。
「是嗎?我們走著瞧吧!」她揚了揚眉毛。
17
那天黃昏的時候,於曼之來到海邊的公園。李維揚坐在石階上等她。他穿著一件灰色圓領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著一個棒球。
看到了她,他臉上流露燦爛的笑容。
他在開始時投出的幾個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為自己辯護。
「我只是太久沒有練習罷了。」
後來,她終於意態優美的擊中了他投出的一個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興奮地跑了一圈。
「很高興你在天黑之前終於擊中了球。」他說。
他把手上的棒球拋給她:「給你!」
「給我幹什麼?」她問。
「你拿著這個棒球,將來可以到我的麵包店免費換麵包。」
「可以換多少個?」
「能吃多少,就換多少。」
「那麼可以用多久?」
「這是永遠通用的。」
「這算不算也是一個愚蠢的約定?」她把棒球拋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從那天以後,他們每個星期天下午都會來打棒球。就只有他們兩個。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歡看到她擊不中球時扁起嘴巴的樣子。擊中的時候,她又會天真爛漫的一邊在草地上亂跑一邊大笑。
有時候,當太陽下山了,他們會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頭頂幾乎抵住對方的頭頂。
在他生命中,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帶給他那麼多的歡樂。
他從小就是個沉默的人。他有一個沉默的父親和一個老是愛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親。在他們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經在歲月裡消逝的愛情。
他喜歡一個人躲起來想事情。當他還是小學生的時候,老師就曾經說:
「李維揚長大之後會是哲學家。」
這個故事,他常常當成笑話說給他以前的女朋友聽。他談過好幾段戀愛,每一次,都是別人愛他多一點。五年多之前,他和一個愛看偵探小說的女孩子談戀愛。一天,她拿著一本暗紅色格子絨布封面的日記簿跟他說:
「我們一起寫一本日記好嗎?將來可以留作回憶。」
他雖然從來沒有寫日記的習慣,還是答應了。對於女孩的舉動,他不覺得奇怪。女人總是希望她每一段愛情都有一份紀念品留下來,也許是一枚戒指,也許是一個音樂盒,也許是一張唱片。
可是,當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麼,他日漸發覺,他和她的距離竟是如此遙遠。他們各自有自己的世界。當大家那麼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並不是對方所期待的人。
那時候,是她提出要寫日記,讓日記成為回憶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記還給他的,偏偏又是她。
當愛情已經消逝,那份紀念品也就變得可有可無,甚至成為負擔。
拿到那本日記之後,他並沒有再看一次,他忘記了自己也曾經擁有日記的鑰匙。然而,日記的其中一頁鬆了,他於是抽出來看。那是關於酒保和那個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記後不久,他便收到女孩從波士頓寫來的信。她患了胰臟癌,生命的日子不會太長了。她懇求他去見她一面,她有些東西想要交給他。他本來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從來沒有看不起那個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記時,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剛好繼續,而且已經有了結局。人生有時候的確很荒謬。
他打從心底同情那個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點離開波士頓,他不願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師猜錯了。長大之後,他並沒有成為哲學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時。當他拖著疲累的身軀回家,他看到床邊有一扇窗子。從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夢想中的那家麵包店。現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闖進了一個女孩子。她拿著他跟舊情人一起寫的日記,飄進他的生命裡,她傻氣而聰慧,帶給他許多快樂。
可惜,她已經有一個她愛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對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於讓她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