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今天他撥了電話約她見面。兩人坐在河堤邊看夕陽餘暉。
今天的會面,她沒讓丈夫知道,怕他多心。她看著方凱,確實是憔悴多了,也瘦了好多,看上去有些滄桑的感覺。
「你看起來不是很好。」她吸了一口桔茶。
「是不太好!」他低垂著頭,看著薛佛無名指上的紅寶石戒指。
「有什麼事讓你心煩嗎?」雖已是普通朋友了,但她不會真的不念舊情,畢竟兩人曾經一度論及婚嫁。
「我很後悔當初那樣對你。」
「我知道你一定會後悔,因為我很不錯。」這是她從她的婚姻裡找到的自信。
「前次回來時和你談的那些話,是一堆混賬話,想了很多,發現我最愛的人是你,已經來不及了對不對?」方凱說著。
「對!我結婚了,而且那人對我很好,我很幸福也很快樂。」她淡淡地笑著,讓他明白,她說的不是氣話,她是真的很幸福。
方凱冷不防地拉著她的手,另一手托起她的後腦勺,猛地吻了她的唇,她措手不及地想要推開他,謾罵他:「方凱你快放開我。」
鎂光燈閃爍著,薛佛來不及看是誰拍下了照片。完了!完了!她被方凱這無恥的人利用了。
好不容易掙脫了他,摑了他一巴掌,憤怒地說:「我沒想到你是個這麼下流的人,你找人來拍照片有什麼目的?你想勒索我丈夫是嗎?」
「No!我不是要勒索,我是要破壞,我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休想擁有,我不快樂,你也休想快樂,哈!哈!哈!」他惡狠狠地看看她。
「你瘋了才會這麼做!」
「我是瘋了,為你而瘋。」
「拓蕪不會相信你的,我立刻向他說明。」她急著跑到停車場,進了車裡,發動引擎。
「照片已經送去讓他欣賞了,你再快也來不及了。」方凱大喊著。
她在路口停下車撥公用電話先找拓蕪說明。結果行動電話收不到訊號。
她慌亂得不知如何是好。
* * *
丹丹就是那個拍照的共犯。
在一次方凱撥電話找薛佛的機會裡,兩人勾搭上,而且還發生了關係,因為這一層的關係,凝聚了彼此的不滿和怨懟。
她得意揚揚地把即可拍的照片丟在范拓蕪的面前,本以為會看到他大發雷霆的模樣,結果他拿起照片,看了一下,然後笑笑地說:「你拿這些照片給我看,是要我連這個男的一起追究嗎?」
「什麼意思?」肥皂劇不都是這麼演的嗎?男主角看了女主角和男人親熱的照片後大發脾氣,然後休了女主角。怎麼會變成男主角一點都不在乎的樣子?
「我知道佛兒是在被迫的情況下拍下這張照片,這恰巧成為我交給警方的證據,你居然和這個男人這樣對付佛兒。」他怒吼著。
丹丹嚇得失了魂,明白這人惹不起,抽回了照片,溜之大吉。
丹丹走後約莫二十分鐘,薛佛衝了進來,上氣不接下氣地說:「拓蕪,你聽我解釋……我……」
范拓蕪倒了杯水,搬了張椅子讓她坐下,她喝了口水,氣喘吁吁地說:「方凱約我見面,結果他強吻了我,不知被誰偷拍了相片,我不是故意不先告訴你和方凱見面的事,我……」她東一句西一句拼湊著說,快要語無倫次了。
「丹丹剛來過,照片我也看了,沒有什麼值得我懷疑的。」他替她把心中的擔憂消除。
「真的?你相信我?」她愣了一下。
他點點頭。
她快樂地衝入他的懷裡又是笑又是叫的。
「晚上海之朝露有個不錯的秀,留下來看可好?」
她點點頭,現在、此刻,任何要求她都樂意配合,她實在太高興了。
英國秀進行一半時,他說:「夜總會引進外國秀是我最近新的嘗試,如果反應好的話,我會不定時引進,安排些新鮮的玩意,可以刺激消費群結伴欣賞。」
「我覺得棒極了,兩年多前我在渥太華時,也曾看過類似的秀,生活裡面有些這樣的歌舞也是一種很棒的調劑。」
這是薛佛第一次以純欣賞的角度來海之朝露,頭幾次來心情沒有這一次這麼放鬆,包括結婚的那一天。
「我喜歡各種不同的嘗試,用一種實驗的心情來面對經營,雖有冒險的成分在裡頭,但是,我天生就是個冒險家。」他點了根細細的古巴雪茄,迷迷濛濛地看著她。
「為什麼把這家店取名海之朝露?」
「海之朝露是迷迭香另一個名字,我母親的希臘文名字叫做迷迭香,我為了紀念她,所以把這家店取名海之朝露。我母親在希臘和我父親相識、相戀,我是在希臘出生的。」
「第一次聽你提起父母親。」這是她一直想問又不敢問的話題。
「我的母親非常愛我父親,她生下我之後隔天就死了,是我父親獨自撫養我長大,直到六歲我才離開希臘,回到中國。父親七年前過世。」就這樣幾句話,簡單交代了他父母的一生。
「還有一點時間,我請Band演唱首曲子給你聽。」
他躍上舞台,低低地朝Band的演奏指揮說了幾句話,樂聲揚起……他要唱智利詩人聶魯達給愛妻的心聲——
有誰像我們那樣相愛呢?讓我們
尋覓一顆心燃燒後的古老灰燼,
也讓我們的吻一個接一個落下,
一直到那朵空洞的花再升起。
我們愛那個愛——它消耗了自身的果實,然後下墜了。
包括其形象及力量,墜入土地之中,
你和我是持久的亮光,
是亮光那無法改變的纖細針刺。
請為那個愛——埋葬於那麼長的寒冷時間中,
埋葬於雪以及春天,遺忘以及秋日之中,
請為它帶來一隻新蘋果的亮光,是由新的傷口所啟開的新鮮亮光,
像那古老的愛——默默穿過,
掩埋的嘴所形成的一種永恆。
所有人都屏息聽著范拓蕪低沉迷人的歌聲,歌聲歇了二十秒,眾人報以如雷的掌聲。
叫好聲不斷,氣氛正好,范拓蕪唱興方起,他給了Band一個眼神,音樂又響起,是——彩虹曲。
在彩虹彼端的遙遠天邊,
有塊搖籃曲中提到的樂土。
在彩虹彼端的那片藍天,。
能實現你美麗的夢想。
我願上雲端與星辰為伴,
讓所有的憂愁化作輕煙隨風而去。
在彩虹的彼端有青烏飛翔,
鳥兒也能跨越彩虹,
為何我不能?
鳥兒既能跨越彩虹,
願我也能飛到彩虹的另一端。
歌聲停歇,又是一片如雷的掌聲。
這首曲子對兩人都是意義非凡。
她還記得兩年前拓蕪在海之朝露辦公室裡他喝得
微醉,放了這首《彩虹曲》。當時的他想要追尋夢中的樂
土,想學青鳥飛到彩虹的另一端;而她,是個為了愛情,
被紮了千瘡百孔的怨女,為了她的純情曲,黯自神傷。
老天慈悲,讓他們相逢。她的眼眶霧濕了一半。
* * *
那日,范拓蕪在海之朝露獻藝時,除了熱情的觀眾之外,還有兩個也被感動得無以復加的有情人——秦學平和唐又詩。
「這麼巧,你也來看秀。」兩人散場時在門口相遇。
「這個巧合,是我故意製造的。」秦學平說。
唐又詩偏著頭愣了一下,「呃?」
「我注意到你今天沒開車來,我送你回去吧。」
秦學平忘不了唐又詩,所以悄悄地跟蹤了她好幾天,總是鼓不起勇氣與她照面。
恰巧看她搭上計程車,他也開了車尾隨而去。
看她進了海之朝露,他停妥車後,也買了張票進去,第一次到海之朝露來,有一點緊張,因為他知道可能會碰到范拓蕪。
英國歌舞秀之後,范老闆竟然上台唱了兩首曲子。
他看到了薛佛,她的臉上洋溢著幸福。
兩首曲子唱得動人心弦,他知道范拓蕪是為了妻子而唱的,誰都看得出來兩人相愛至深,無人能夠撼動。他也看了又詩的表情,似是明白了些什麼,她應該同他一樣,領悟出自己該放下執著,追尋屬於自己的幸福,而不是追逐著天邊的一顆星。
所以他說:「范拓蕪很愛他的妻子。」
「我知道。」
「你——有什麼打算?」他又問。
「你是想知道我死心了沒有?」
「死心了嗎?」
「能不嗎?你不也在海之朝露聽見范拓蕪對著他那老婆高唱情歌嗎?他的心裡眼裡除了薛佛根本容不下任何女人,除非我是白癡。」她不想做白癡。
「你能有這種認知也是好的,不要太死心眼。」
「你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你呢?秦少爺。」
「什麼?」他故意裝作聽不懂。
「你不是信誓旦旦地說不再愛我,因為你愛上了薛佛。」她故意挖苦他。
「哦!我也死心啦。」
「也是因為《彩虹曲》是嗎?」唐又詩譏諷道。
「不是,早在他們結婚時我就死心了。」在秦學平心裡,不論和哪個女人交往都不能把唐又詩給完全忘懷。本以為時間可以沖淡一切,可能是事情過得不夠久吧,總之,他還是忘不了他的前未婚妻——唐又詩。
「那你來海之朝露做什麼?不會是純粹來看秀吧?」想也知道不是,秦學平是個大忙人,不要說是夜總會,連ktv平日都沒空涉足,怎麼可能會到夜總會?
那是為什麼?
他說巧合是他製造的,為了誰?她嗎?
她的心裡倒是有一絲沾沾自喜,如果得不到范拓蕪的心,那麼得到秦學平的也不錯,這和她原先的計劃沒啥兩樣,她本來就打算打動不了范拓蕪,再認命地嫁給秦學平,只是後來發生了秦學平退婚的事;不過,看來又將回歸原點,但她不願戳破,等他表態。
「在回答你的問題之前,我想知道你對我的感覺。」他的手握著方向盤,好像握著彼此未來人生的方向。
「一樣啊!」她答得簡單。
「什麼一樣?是一樣好?還是一樣差?你的一樣太籠統了,能不能解釋清楚一點?」這回他可要在求婚之前弄清楚,不能再像上次一般,自古多情空餘根。
「我的一樣就是和以前一樣。」
哼!要玩文字遊戲是嗎?我可比你更有耐心。
「和以前一樣?也就是說你還是可能在碰到其他對像時,捨我就他噦?」這不是他可以再忍受的,如果得不到對方全部的關愛,他寧可退出競逐,反正痛苦也有涯的,總比再糾纏下去,一輩子受苦好。
「我以前有那麼惡劣嗎?」她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地皺眉。
「如果不是那樣,我又怎麼會捨得放你走呢?」他苦澀地笑。
「我說要想辦法讓范拓蕪回心轉意的時候,記得你並沒有反對,我以為你對我也是可有可無的心態,你根本沒有充滿佔有慾地對我又吼又叫。」這一點一直是她的心結。
天啊!這真是可怕的誤會。
「我沒有抗議嗎?我嫉妒得快要死了。我沒有對你吼叫是因為我以為你不喜歡太暴烈的男人,所以我在你面前一直壓抑情緒,我表面上一直扮演著大方的男人,歡迎你去作比較,但在心裡卻不斷地受到痛苦的煎熬。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麼要安排薛佛去接近范拓蕪?因此我用我的方法進行破壞,而美人計是可行的方法之一,所以,我等於也是成就範拓蕪和薛佛的幕後功臣。」可能是老天爺為了獎勵他造就了一樁良緣,所以又把唐又詩交到他的手上,算是好心有好報。
這樣的表白其實已經夠明白了,但唐又詩是個驕傲的大女人,怎可能這麼簡單就讓秦學平過關呢?他害她像傻瓜一樣蒙受退婚之苦。
「那你為什麼後來又告訴我愛上了薛佛?」她仍想找碴。
「我承認,薛佛有一種氣質深深吸引著我,但對她的那種愛,純粹是一種不帶有任何雜質的欣賞,我也曾經為那種情懷矛盾過,但是,我發現當我想著她的美好時,你的影像卻一直出現,你說我是愛她還是愛你?」這樣的剖析對唐又詩而言是挺受用的,等於面子裡子都有了,有哪一個條件像他這麼好的男人,願意這麼包容她的任性和突發奇想?
「也許你兩個都愛吧!只是你先愛上的人是我。」這也是一種可能不是嗎?
「你還是不相信?」他開始著急了。
「我不是不信,相反地我選擇了相信;我幹嗎自討苦吃,在未來的數十年裡,一直不得安寧地想著你愛誰,除非我想少活幾年。」
在這一點上唐又詩是現實的,她雖不是智商一八○,但也是個聰明的女人。
* * *
落荒而逃的丹丹,躲到方凱下榻的凱悅飯店。
「哇——你住這種高級的地方啊,你是不是很有錢?」自從一進房間開始,丹丹就大呼小叫地驚歎聲連連,沒氣質地以大字形躺在床上。
「如果要和范拓蕪比的話,不算很有錢,這要看你對它的定義,有多少錢算是有錢。」方凱為了計劃失敗心煩意亂。
「住得起這種飯店就是有錢囉!你說你從哪裡來的?」她記得他告訴過她,但是那種地名,實在太難記了,昕以左耳聽右耳出。
「渥太華。」
「那是哪裡?很遠嗎?你能不能帶我去?」
「加拿大,你聽過嗎?是很遠,而且我不能帶你去。」他不會笨到帶這個丫頭片子到異鄉讓自己活受罪,她活像個小太妹似的;誰願意請她吃飯,她就能跳上那個人的床。一點羞恥心也無,英文一竅不通之外,中文程度還不夠寫一封自傳,錯別字連篇,帶著這個麻煩精,他會瘋掉。
「你怎麼可以不帶我去?我陪你睡覺,你對我就有責任,我要跟著你,你到東邊我就到東邊;你往西邊我就往西邊,反正你是甩不掉我了。」好不容易巴上的金主她怎麼可能放掉呢?
「我沒有照顧人的能力,你少給我找麻煩。」
「我自己會照顧自己,你只要每個月給我十萬元做零用錢就夠了。」
十萬元?方凱以為他聽錯了,他是上了賊船了,十八歲的女孩子大言不慚地向他索討十萬元一個月的零用錢,他一個月的薪水全奉上也不夠。
「我沒那麼多錢。」他一口回絕。
「你少騙人,我那天明明看到你的存折裡還有二百多萬元。」
「你偷看我的存折?」他捉緊她的手腕,咆哮著。
「偷看又怎麼樣?我又沒偷領出來,一句話,十萬元一個月,不然我會告訴你的老闆,你誘拐未成年少女。」她一副吃定他的樣子。
「我的老闆在渥太華,你如何告訴他?」他把她看做弱智。
「對不起,偷看你的存折的同時,我也順便把你公司的電話抄了下來。」她可不像他以為的那麼愚笨。
「那又如何?你的英文破得可憐。」她根本是英文白癡。
「我可以花兩千塊請會說英文的人替我發言。」她甩開他的手,「你最好少動我,我可不是好欺侮的。」
她順了順衣服,大大方方地進了浴室洗澡。
趁她洗澡的空檔,方凱坐在床沿,頭埋在被褥裡,他最近真是背透了,屋漏偏逢連夜雨。
公司有人以黑面傳播他挪用公款的消息,現在又栽在這個小太妹的手裡。
他得想想辦法才好。
* * *
自從在海之朝露以歌示情之後,范拓蕪和薛佛兩人的感情更加恩愛不逾,甜膩的樣子比蜜還濃烈。
連單戀戀這個暫時的孤家寡人都忍不住羨慕。
「秦先生和唐又詩下個月舉行天主教婚禮,邀請你和范拓蕪一同觀禮。」
「真好,他們還是有情人終成眷屬。」薛佛記得秦學平是多麼狂熱地愛著唐又詩,雖是繞了一圈,還是找到了有情的彼此。
「對了,那個妖女離開後沒再來煩你了吧。」妖女指的是丹丹,這是戀戀替她取的別號,雖然年紀輕輕妖功不容小覷。
「沒了她的消息,連方凱也不再出現。」她也正擔心兩個瘋狂分子湊在一起,會引發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
「兩個偏執狂湊在一起好危險,那個方凱是一點便宜也沾不到。」戀戀也為方凱擔心,雖然他是個負心漢。
果然——
正當李嫂坐在客廳看八點檔連續劇的當口,兩名警察按了門鈴,說明要找范拓蕪。
喝著花茶的薛佛和戀戀,由畫室奔了下來。
「我是范拓蕪的妻子,請問二位找我先生有什麼指教嗎?」薛佛第一個想到拓蕪不知得罪了誰,驚動了驚察。
「范太太,我們今天下午從北海岸發現的無名女屍身上找到一張簽有你丈夫名字的支票,支票面額是十萬元。希望范先生能夠協助調查。」
十萬元的支票、無名女屍?
天啊——該不會是丹丹吧。
「你們等我一下,我帶你們去找我先生。」
一行人認了屍,確定是丹丹,死亡日期大約是兩天前,北海岸不是第一現場。死者先遭人勒斃,而後棄屍在海岸線上,大衣暗袋裡塞了一張范拓蕪給她的支票。
會是誰殺了丹丹?
拓蕪因有不在場證明先行回去,隨時候傳說明。
「像她那種個性的女孩子,遲早會碰到這種倒霉事的,不自愛嘛!」戀戀不是存心落井下石,而是有感而發。
在回程的朋馳上,三人都想著一個問題,而且心裡都有一個共同的答案——方凱。
「會不會是方凱干的?」戀戀忍不住率先開口。
「我也一直在想這個可能性,按照情況來研判,兩人應該在一起一段時間,恐怕是發生了嚴重的爭執,方凱才失手殺了丹丹。」范拓蕪做了大膽的臆測。
「我們應該把這條線索告訴警察,讓方凱自己說明涉案程度的深淺。」戀戀立刻提出建議。
薛佛不發一言地坐在一旁,面色凝重。
范拓蕪回轉車身往方才來時的路駛去。
警方循線很快地逮捕了住在凱悅飯店的方凱,經飯店服務人員證實,死者在死亡日期之前確實一直住存飯店,而且就是和方凱同住一間房。
方凱在警方的反覆偵訊下,俯首認罪。因為殺人的手法殘忍,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生。
偶爾,薛佛抽空到獄中看看方凱。
事已至此,所有的恩怨情仇算是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