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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妖艷——川島芳子 第八章 作者:李碧華

  ——「你知道我是誰?」……

   堅定但辛酸的聲音,在法庭中迴盪。

   芳子的態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沒把任何人放在限內——當然,在這時勢,她已是一個落網受審訊的漢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限內。

   她過去峰峰的歲月,一個女子,在兩個國家之間,做過的一切,到頭來都是「錯」!要認「罪」?

   芳子冷笑一聲:

   「嘿,跟我來往的都是大人物,什麼時候輪到你們這些名不見經傳的小法官來審問?真是啼笑皆非。連你們政府首長,甚至蔣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屬嗎?」

   法官訕訕地,但所言也屬實。

   她把下頜抬得高高的。

   向工族挑戰?

   她心底還是非常頑固地,只覺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錢,與生俱來的皇牌。沒覺察,時間是弄人的。

   時間?

   法官跟她算時間的帳。

   他出示一大疊相片,一張一張展現在若干眼前。他讀出名字:

   「現在你認認這幾個人……」

   半生經歷過的男人,原來那麼厚!

   她打斷: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讓我看下去,我一個都不認識!」

   法官又取過一大疊文件:

   「這些全是你當安國軍總司令時的資料,在此之前,已有為數十名稱為你部屬的犯人作證,且有明文記載,你曾指揮幾千名士兵,虐殺抗日誌士,發動幾次事變,令我國同胞死傷無數。」

   芳子轉念,忙問:

   「當時是多少年?」

   「民國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聽到一個大笑話一般,奸詐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復正五年,等於民國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會算嗎?當時,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過是個可愛的少女,如何率領幾千名部屬在沙場上戰鬥?怎會賣國?」

   法官一聽,正色嚴厲地責問:

   「被告怎可故意小報年齡,企圖洗脫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來也四十歲的中年婦人了,乾瘦憔悴,皺紋無所遁形,若根據她的說法,無論如何是誇張而難以置信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人人都看透這樁事兒,是她自個地認為巧妙。

   不過窮途末路的川島芳子,身陷囹圄.證據確鑿,仍要極力抓住一線生機。

   不放過萬分之一的機會。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們把我審訊了一年,我始終頂得住,不肯隨便認罪,不倒下來,是因為——你們把我年齡問題弄錯了!』」

   「你提出證據來。」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們快點向我父親川島浪速處取我戶籍證明文件,要他證明我在九一八事變時,不過十幾歲,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現在窮途末路,又受你們冤枉,很為難。——他千萬要記得芳子跟他的關係才好。」

   芳子一頓,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當證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漢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盤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許「時間」可以救亡。一個十幾歲的少女,又能在滿洲幹出什麼大事來?

   川島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關係」,人非草木,給她一份假證明,證實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問她以罪?

   芳子從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監獄。

   牢房牆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跡斑斑,茨黯黯的,也夾雜老去的血痕。每個單間高約三米半,天井上開一四方鐵窗,牆角開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還有馬桶,大小便用。

   燈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間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個問題人物,她單獨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過人,這死在獄中的女犯犯殺害情敵的罪。

   小洞穴給送來菜湯、玉米面窩頭,非常粗糙。芳子接過,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國受罪,我這些苦又算什麼呢?」

   她蹲下來,把窩頭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灑下,與昔日繁華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從沒想過蹲在這兒,吃一些連狗也不搭理的東西。

   ——但她仍滿懷希望地望向鐵窗外,她見不到天空。終有一天她會見到。

   脫離這個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麼人也有:漢奸、殺人犯、煙毒犯、盜竊犯、盜墓犯……,這些女人,長得美長得醜,都被劃作人間的渣滓吧。關進來了,整日哭喊、吵鬧、唱歌、跳舞。呻吟。又髒又臭,連件洗換的衣服也沒有。

   不過苦子覺得自己跟她們不一樣。

   她們是一些卑劣的,沒見過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經歷過風浪,只在陰溝裡鼠竄,幹著下作的勾當。

   她瞧不起她們。

   針尖那麼微小的事兒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時不過是爭奪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獄中,仍有她的威望。總是喝住了:

   「吵什麼?小眉小眼!」

   她發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話,死也不要再回來。

   不知是誰的廣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來》,犯人們都靜下來。

   何日君再來?

   嗚咽如克叫的尖寒。

   勞子緩緩閉上眼睛,聽著這每隔一陣就播放著的歌——也許是牢房中特備的鎮痛劑。

   四下漸漸無聲。

   擺在顯赫一時的「男裝麗人」面前只有兩條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勞子小姐!」

   她聽到有人喊她。

   張開眼睛一看,呀,是律師來了。勞子大喜過望:

   「李律師!」

   他來了,帶來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禮物。

   芳子心情興奮,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開,行一行,飛快看了一遍,馬上又回到開端,從頭再看一遍:

   川島芳子,即華裔金堂輝,乃肅親王善者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無子,從芳子六歲起,由王室進至我家,於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為鄙人之養女。…

   芳子臉上種情漸變。

   繼續看下去:…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認為日本國民之一員。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緊,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戶籍證明是這樣的?

   ——並無將出生年份改為大正五年,也不曾說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頭,惶惶地裡定李律師。不但失望,而且手足無措:

   「並沒有依照我的要求寫?——我不是要他寫真相,我只要他偽造年齡和國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師滿目同情,但他無能為力:

   「川島浪速先生曾經與黑龍會來往,本身被監視,一不小心,會被聯合國定為戰爭罪犯。他根本不敢偽造文書。現在寄來的一份,對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經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愛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頑然跌坐,她苦心孤詣,她滿腔熱切,唯一的希望。

   這希望破滅了。

   她好像掉進冰窟窿中,心灰意冷,雙手僵硬,捏著文件。一個人,但凡有三寸黨的一條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個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縫中進出低吟:

   「奇怪!一個一生在說謊的人,為什麼到老要講真話?真奇怪!」

   她萎謝了。淒酸地,手一會,那戶籍證明文件,如單薄的生命,一棄如造。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午前十一時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壁輝,日名川島芳子,通謀故國,漢奸罪名成立,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沒收,處以死刑。」

   宣判的聲調平板。

   聞判的表情水然。

   芳子默默無語,她被逐押牢房時,身後有聽審群眾的鼓掌和歡呼。

   她默默地走,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覺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無盡。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來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遠…

   掌聲歡呼微聞,重門深鎖,顯然而止。

   忽地懷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綠籠罩著城牆,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櫻桃…,擁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樓閣朱欄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麗的北京城。

   她翻來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過得到明年嗎?

   不可思議。

   也許自己再也見不著人間任何春天了。她是一隻被剪去翅膀的鳳蝶,失去翅膀,不但飛不了,而且丑下去。

   關在第一監獄這些時日,眼窩深陷,上門牙脫落了一隻,皮膚因長久不見天日而更加白哲,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顯得寬大。強烈地感到,某種不可抗拒的命運向她襲來。但她一天比一天滿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還好像見到一個類似宇野駿吉的戰犯被押送過去,各人都得到報應。

   看不真切,稍縱即逝。戰犯全卑微地低著頭。他?

   芳子捧著碗,呼略呼嘻地吃著麵條,發出詼諧的聲音。

   她蹺起腿,歪著坐,人像攤爛泥。

   吃到最後一口,連湯汁也幹掉,大大地打一個飽嗝。

   肚子填飽了,她便給自己打了一支嗎啡針。仰天長歎:

   「呀」

   她陶醉在這溫飽滿足中。個人同國家一樣,真正遭到失敗了,才真正的無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後,常為她流淚難過。女人雖愛吵鬧,脾氣粗暴,而且殺害丈夫案件之多,簡直令人吃驚,但她們本性還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處決,完全因為男人!

   「我討厭男人!」芳子對自己一笑。

   見到她們在哭,不以為然地:

   「哭什麼?一個人應該笑嘻嘻地過日子。歡樂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煩死了。」

   她自傍身的錢包中掏出一大疊金圓券,向獄吏換來一個小小的郵票:

   「二萬五?」

   「不,』他道,「三萬。」

   也罷,三萬元換了郵票。她埋首寫一封信。紙也很貴,在牢房中,什麼也貴,她惟有把字體擠得密密麻麻。

   信是寫給一個男人——她終於原諒了他。

   一開始:

   父親大人:

   新年好!

   哦!父親大人。

   七歲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歲之後的養父,叫她一生改變了。——誰知道呢?也許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變了。

   前塵快盡,想也無益。

   芳子繼續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下去:

   我時日無多了。簡直是秋風過後的枯草殘花,但我還是一朵盛開過的花!一個人曾經有利用價值多好!

   這小小的牢房沒風雨,是安全的樂園,人人不勞而得食,聰明地活著。

   我有些抗議,聽說報紙建議將我當玩具讓人欣賞,門票收入用來濟貧。投機分子也把我的故事拍成歌劇,並免徵求我同意,不尊重我!

   但,人在臨死會變得非常了不起,心胸寬了,也不在乎了。我橫豎要死的,所以什麼也說不知道,不認識,希望不給別人添麻煩,減輕他們罪名,全加在我身上,也不過是死!

   沒人來探過我,也沒給我送過東西。牢房中一些從前認識的人,都轉臉走過,沒打招呼

   ——不要緊,薄情最好了,互不牽連又一生。

   落難時要保重身體,多說笑話呀。

   過年了,我懷念紅豆大福。

   我總是夢見猴子,想起它從窗戶歪著腦袋看外面來往的電車時,可愛的樣子。沒有人理解我愛它。

   可惜它死了,若我死了,不願同人埋在一起,請把我的骨頭和阿福的骨頭同埋吧。

   想不到我比你先走。

   你一定要保重!

   芳子

   寫完以後,信紙還有些空白的地方。她便給畫了猴子的畫像,漫畫似的。

   然後在信封上寫上收信人:

   川島浪速樣

   恩仇己溫,可忘則忘。

   獄吏來向她喊道:

   「清查委員會有人要見你!」

   芳子沒精打采,提不起勁:

   「什麼都給清查淨盡啦。」

   她用手背擦擦眼角的污垢,打個大大的呵欠,氣味十分難聞。

   她已身無什物,前景孤絕,還能把她怎麼樣?

   表現十分不耐煩。頭也不抬。

   來人開腔了,是官腔:

   「沒收財產中有副鳳凰項圈,由上千顆大小不等的鑽石鑲嵌而成。不知是不是你的?要證實一下。」

   多熟悉的聲音!

   冷淡的,不帶半絲感情的聲音。

   芳子身子猛地一震,馬上抬起頭來。

   她渙散的神經繃緊了,四百打結,說不出半句話來。

   這個不速之客,是一身洋裝的「官」,雲開!

   雲開?

   她原以為今生已無緣相見。誰知相見於一個如此不堪的、可恥的境地。

   雲開若無其事地:

   「我在會客室等你。」

   他一走,芳子慌亂得如爬了一身螞蟻。

   自慚形穢!

   自己如此的落難,又老又醜,連自尊也給踩成泥巴,如何面對他?

   芳子手足無措,焦灼得團團亂轉。

   怎麼辦怎麼辦?

   手忙腳亂地梳理好頭髮,又硬又髒,只好抹點花生油。牢房中沒鏡子,她一向在玻璃碎片背面貼上黑紙,便當鏡子用,當下左顧右盼,把牙粉權充麵粉,擦得白白的,點心盒子上有紅紙,拿來抹抹嘴唇,代替口紅,吐點唾沫星子勻開了,……又在「鏡子」前照了照,不大放心,回頭再照一下。

   終於才下定決心到會客室去。

   深深吸一口氣:不可丟臉!

   她挺身出去了。

   獄吏領到雲開跟前。她不願意讓他目睹自己的頹喪萎頓,裝得很堅強,如此一來,更加辛酸。

   雲開有點不忍。

   芳子只強撐著,坐他對面。她開口了,聲音沙啞,自己也嚇了一跳:

   「請問,找我什麼事?」

   雲開故意把項圈拎出來,放在桌面上。它閃著絢爛的光芒。但那鳳凰飛不起了。

   他道:

   「我們希望你辨認一下,這東西是不是屬於你的?你證實了,就撥入充公的財產。」

   芳子冷笑:

   「既然充公,自不屬於我的了。」

   她交加兩手環抱胸前,掩飾窘態,蓋著怦怦亂跳的心。

   他挨近。

   芳子十分警惕地瞅著他。

   ——他來幹什麼?

   她滿腹疑團。

   雲開湊近一點道:

   「你認清楚?」

   然後,他往四下一看,高度警覺,急速地向芳子耳畔:

   「行刑時子彈是空的,沒有火藥,士兵不知道。在槍聲一響時,你必須裝作中搶,馬上倒地,什麼也別管,我會安排一切——我來是還你一條命!」

   還她一條命?當然,她的手槍對準過他要害,到底,只在他髮絲掠過,她分明可以,但放他這一條生路。

   他在她的死路上,墓地出現了。

   芳子久經歷煉,明白險境,此際需不動聲色。聽罷,心中瞭然,臉上水無表情,她用眼睛示意,凝視他一下。

   然後,垂眼一看項圈:

   「我跟政府合作吧。不過——」

   她非常隔膜地望著雲開,也瞥了會客室外的獄吏一眼,只像公告:

   「你們把所有財產充公了,可不可以送我一件最後禮物?我要一件和服,白綢布做的』。——全部家當換一件衣服吧,可以嗎大人?」

   芳子眼中滿是感激的淚,她沒有其他的話可說。五內翻騰起伏。

   雲開暗中緊緊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枯黃蒼老的手指,不再權重一時的死囚。一切將要煙消雲散,再無覓處。

   雲開用力狠狠地捏一下,指節都泛白了。握得她從手上痛到心上。

   雙方沒有說過那個「嚴重的字」,但他們都明白了,千言萬語千絲萬緒,凝聚在這一握中,很快,便得放開了。

   似甜似酸的味地灌滿她,化作一眼淚水,但她強忍著,沒讓它淌下來,她不能這樣的窩囊。雲開點點頭,然後公事公辦地,收拾一切,最後一瞥——

   芳子嘴唇嗡動,沒發出任何聲音,但他分明讀到她的唇語,在喚:

   「阿福!」

   她一掉頭,離開會客室。

   這一回,她要比他先走。她不願意再目送男人遠去。

   他的話是真的嗎?

   ——芳子根本不打算懷疑。

   因為她絕望過。原本絕望的人,任何希望都是撿來的便宜。

   她這樣想:自己四十多了,即使活得F去,也是不可測的半生。她叱吒風雲的時代結束後,面對的是淪落潦倒、人人唾棄,或像玩具似地被投以怪異的目光。身為總司令、軍人,死在槍下是一項「壯舉」吧。

   且與她交往的,儘是政治野心家、日本軍官、特務…對戰爭負有罪責,雙手染滿鮮血,是聯合國軍「不歡迎的人物」,沒多少個戰犯能夠逃得過去。

   一打開庭起,也許便是一齣戲,到頭來終要伏法,決難倖免。

   雲開的出現,不過是最後的一局賭。——芳子等待這個時刻:早點揭盅。遲點來,卻是折磨。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清晨,曙光未現,牢房中分不清日夜。

   芳子的「時刻」到了。

   她毫無懼色,眉頭也沒皺一下,只攤開一件白綢布做的和服——她最後的禮物。

   抬頭向著面目森然的獄吏:

   「我不想穿著囚衣死——」

   他水無表情地搖頭。

   芳子沒有多話,既無人情可言,只好作罷。她無限憐惜地,一再用手掃抹這涼薄的料子。白綢布,和月員」

   那一年,她七歲。

   她一生中第一件和服,有點緬懷。

   她還哭喊著,企圖扯開這披在身上的白色枷鎖呢。扯不掉,逼得愛上它。是一回「改造」。

   「我是中國人!」——她根本不願意當日本人。但中國人處死她。

   那一年,她七歲。

   一個被命運和戰爭捉弄的女人,一個傀儡,像無主孤魂,被兩個國家棄如敝展。但她看開了;看透了,反而自嘲:

   「不准,也無所謂了。槍斃是我的光榮——像赴宴,可惜連穿上自己喜歡的晚裝也不可以。」

   芳子又向獄吏提出:

   「可以寫遺囑嗎?」

   他又望定她,不語。

   芳子把身上所有的金圓券都掏出來了,一大疊,價值卻很少。她欲放:

   「連個買紙的錢也不夠。」

   獄吏遞她一小片白紙。

   芳子在沉思。

   他道:

   「要快,沒時間了!」

   她提筆,是遠古的回憶,回憶中一首詩。來不及了,要快,沒時間了,快。她寫:

   有家不得歸,

   有淚無處垂;

   有法不公正,

   有冤訴向誰?

   芳子珍重地把紙條折疊好,對折兩下,可握在手心。解嘲地向獄吏道:

   「我死了,中國會越來越好!我一直希望中國好,可惜看不見!」

   獄吏一看手錶。

   她知道時辰已到,再無延宕的必要,也沒這能力。生命當然可貴,但……

   臉上掛個不可思議的神秘笑容——只有自己明白,賭博開始了。

   她昂然步出牢房,天還有點冷,犯人都凍得哆哆嗦嗦。芳子不覺打個寒華,但她視死如歸,自覺高貴如王公出巡。

   幾個人監押著她出去了,犯人們都特殊敏感,脊樑骨如澆了冷水,毛骨悚然。不知從何時開始,有人哼著這樣的歌,喚咽而淒厲,帶了幾分幽怨:

   好花不常開,

   好景不常在,

   愁堆解笑眉,

   淚灑相同帶。

   今宵離別後,

   何日君再來?

   喝完了這杯,

   進一點小菜,

   人生難得幾回醉,

   不歡更何待……

   中間有念白的聲音:

   來來來,喝完了這杯再說吧!

   芳子緩緩地和唱著:

   今宵離別後,

   何日君再來?…

   顫抖的中國離愁,甜蜜但絕望的追問,每顆心辛酸地抽搐。

   芳子手中緊捏她的「絕命詩」。

   那白綢布和服,冷清地被扔在牢房一角。

   晨光熹微,北平的人民還沉迷在酣睡中,芳子被押至第一監獄的刑場。

   她面壁而立。

   執行官宣判:

   「川島芳子,滿清肅親王十四格格,原名顯殲,字東珍,又名金壁輝,年四十二歲,國漢奸罪名成立,上訴駁回。被判處死刑,於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凌晨六時四十分執行。」

   他們今她下跪。

   執行死刑的槍,保險掣拉開。

   「咋呼」一聲。

   芳子背向著槍,身子微動,緊捏紙條。

   處於生死關頭,也有一剎的信疑驚懼突如其來,叫她睫毛跳動,無法鎮定,最豪氣的人,最堅強的信念,在槍口之下,一定有股寒意吧。芳子也是血肉之軀。

   槍聲此時一響!

   槍聲令第一監獄緊閉的大門外,熙熙攘攘來採訪的新聞記者不滿——因為他們未能耳聞目睹。

   早一天,還盛傳在德勝門外的第二監獄執行死刑,但臨時又改變了地點和時間。

   新聞記者們早就作好行刑現場採訪的準備,中央電影第三廠的攝影隊,也計劃將川島芳子的一生攝製成膠片,可是最後一刻的行刑場面卻落了空,「珍貴」的鏡頭,終於無法紀錄下來?為什麼有如此忙通的安排?

   大門外,大家都在鼓噪。

   士兵嚴加把守,說是沒有監獄長之令,絕對不能開門,不能作任何回答,即使記者們紛紛送上名片,也無人轉報。

   一番交涉。

   ——直至一下沉悶的槍聲傳出。

   隔得老遠,聽不真切。

   槍決已經秘密進行了?

   沒有人能夠明白,裡頭發生什麼事。

   太陽出來了。

   陽光與大地相會,對任何一個老百姓而言,是平凡一天的開始。對死因來說,是生命的結束。——她再也沒有明天!

   獄吏領來一個人。

   他是一個日本和尚。

   古川長老隨之到監獄的西門外,只見一張白色木板,上面放著一具屍體。

   一具女屍。

   這女屍面都蓋著一塊舊蓆子,上面壓了兩塊破磚頭,以防被風吹掉。

   死者身穿灰色囚衣,腳穿一雙藍布鞋。

   古川長老上前認屍。

   他是誰?

   他是一個芳子不認識的人,日籍德高望重的名僧,原是臨濟宗妙心寺的總管,又是華北中國佛教聯合會會長,為了傳教,東奔西走勞碌半生,現已七十八高齡。

   他一直關心芳子的消息,也知道她的兄弟、親戚、朋友、部屬,全都害怕受漢奸罪名牽連,沒有一個敢或肯去認領遺體。古川長老以佛教「憎罪不惜人」的大乘精神出發,縱與她毫無淵源,也向法院提出這要求。

   老和尚上前掀開蓋面的舊蓆子一瞧——

   子彈從後腦打進,從右臉穿出,近距離發射,所以炸得臉部血肉模糊,槍口處還有紫黑色的血污。

   他喃喃地念了一些經文,便用脫脂棉把一塌糊塗的血污擦掉。

   不過完全不能辨認生前的眉目。

   他以白毛毯把屍體裹起來。

   就在此時,記者們都趕來了。他們匆匆地忙於拍照、吵嚷,大家擠逼一處,企圖看個清楚。——到底這是一個傳奇的人物!

   他們好奇地七嘴八舌:

   「槍決了?」

   「只拍屍體的相片,有什麼意思Y」

   「作好的準備都白費了。」

   「是誰臨時通知你們的。」

   「真是川島芳子嗎?」

   「不對呀,這是她嗎?滿臉的血污,看不清面子。」

   「奇怪!不准記者到刑場採訪?」

   「她不是短髮的嗎?怎麼屍體頭髮那麼長?」

   「死的真是芳子嗎?」

   古川長老沒有跟任何人交談半字,在一片混亂中,他有條不紊地裹好屍體,再蓋上新被罩,再在被罩上蓋一塊五色花樣的布。這便是她五彩斑斕的一生結語。

   他沉沉吟吟地誦了好一陣的哀悼經文,血污染紅和尚的袈裟。

   兩個小和尚幫忙把「它」搬上卡車去。

   撲了個空的記者們不肯走,議論紛紛。

   卡車已開往火化場了。

   報館突接到一通意外的電話:

   「我要投訴!」

   不過,卡車已開往火化場了。

   日蓮宗總寺院妙法寺和尚,曾同火化場上的工作人員,把屍體移放到室內。

   整個過程中,動作並不珍惜。工作人員慣見生死,一切都是例行公事。

   不管躺在那兒的是誰,都已經是不能呼吸沒有作為的死物,這裡沒有貧富貴賤忠好美醜之分,因為,不消一刻,都化作塵土。

   屍體在被搬抬時,手軟垂。手心捏著的一張紙條,遺落在一個無人發覺的角落。

   再也沒有人記起了。

   和尚念著經文送葬。

   柴薪準備好了。

   眾人退出。

   兩三小時之後,烈焰叫一切化成灰燼。

   下午一點半左右,火化完畢,古川長老等人把骨灰移出來,揀成兩份——一份準備送回日本川島浪速那兒供奉;一份埋葬。

   火化場的墓地,挖有一個坑,在超渡亡魂之後,一部分的骨灰便裝在盒子裡頭,掩埋了。

   和尚給芳子起了法名:「愛新壁苔妙芳大姐」。——她沒有大家,養父又在異國,農家無人相認,所以只落得一個「大姐」的名號。

   在墓地附近,有許多人圍觀,不過並無哀悼之意。

   只生前毫不相干的出家人,焚著香火,風冷冷地吹來,她去得非常淒寂。

   愛新壁苦妙芳大姐。

   生於一九1七。卒於一九四八一生。

   但那通抗議的電話沒有死心。

   監察院也接到控告信了:

   被槍決的不是川島芳子!

   死者是我姐姐劉鳳玲!

   此事一經揭露,社會輿論及法院方面,為之嘩然。

   這位女子劉鳳貞道出的「真相」是:——

   她姐姐劉鳳玲,容貌與川島芳子相似,也是死因,而且得了重病,在獄中,有人肯出十根金條的代價,買一個替身。她母親和姐夫受了勸誘,答應了。但事後,她們只領得四根金條,便被趕了回來,還有六根,迄未兌現,連去追討的母親,竟也一去不復返

   事情鬧得很大,報紙大肆渲染,官方也下令初查。

   擾攘數月,謠傳沒有停過。

   劉隔芳子還活著嗎?

   報上都作了大字標題的報道了。

   監察院展開調查。可是由於控告人沒有寫明住址,也未能提出被告人的名字,芳子生死之謎,一直是個疑團。

   年老的和尚,出面否認那是一個「替身」,因為是他親自認屍的。是否基於大而化之的一點善心呢?

   世上沒有人知悉真相了。

   後來古川長老把骨灰送到日本去。

   七十八歲的他,抱著骨灰盒子,來至信州野夙湖畔黑娘山莊,過八十五歲的川島浪速。兩個會會老矣的衰翁,合力把芳子的頭髮和骨灰,掩埋在山莊,還加上一張她生前蓋過的羽絨被。用過的暖瓶。沒穿過的白綢布和服。

   川島浪速道:

   「即便是替身也要供奉——萬一是她本人呢?」

   這個謎一直沒被打破。

   川島浪速在接到骨灰之後九個月,某一天的傍晚,當看護他的女人如常把體溫計換在他腋下時,發覺他悄悄地停止了呼吸。

   他過不到冬天。

   他再也看不到漫天飛雪的美景。高朋滿座的熱鬧澎湃,成為永遠的回憶。

   法名「澄相院速通風外大居士」。他死去的妻子福子,他死去的義女芳子,三塊方角的灰色石碑並列在川島家墓地上,沉默不語。

   同年,戰犯—一被處決,據說有一天,犯人被帶上卡車,在北平市內遊街,之後,送往市郊刑場。他們倒背手捆著,背後插上木牌子,卡車兩側貼著罪狀,都大字寫上他們血腥統治、肆意屠殺,坑害國人……

   的暴行。

   群眾奔走呼號,手拿石塊磚塊投擲,一邊大喊:

   「打倒東洋鬼!」

   「血債血償!」

   「死有餘辜!」

   還沒送達刑場,很多早已死過去了。

   受盡痛苦,奄奄一息的,到底也還上一條命。——其中有一個,便是宇野駿吉。

   看來他死得比芳子還要慘。

   中國人永遠忘不了慘痛的歷史教訓。

   雲開對國民政府失望了,他投身延安去。他不是雲開,不是阿福——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滿洲國的「皇帝」傅儀,已於一九四六年在瀋陽機場被俘,蘇聯紅軍押送至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審訊。後來,他在東北撫順戰犯管理所寫交待材料。……

   違抗了絕密暗殺令,又違抗了命運的安排,把芳子放走的山家事呢,他在事後被召回日本去,一到司令部,馬上被捕,拘留審訊,不久被判監禁。

   停戰前一直藏匿著,沒敢露面,也怕作為戰犯,被送回中國。他潦倒、欠債……,當年美挺軒昂,一身中國長袍,戴氈帽,拎著文明棍,講一口流利北京話的名士派,穿著破衣,到處借貸。

   後來失蹤了。

   一九五1年一月份的《週刊朝日》有這樣的一則花邊:……

   一隻野狗在豬圈糞堆裡吃一個男人的頭!腦袋右邊有幾處還有頭髮,臉和脖子則被

   啃得沒什麼肉了。

   這是山梨縣西山村這小村子中的大事件。

   人們趕緊找屍體,終於在松樹林中發現了:

   一具用麻繩捆在樹幹上的無頭男屍,屍體旁著黑皮包、安眠藥、一些文件和六封遺書……

   山家亨,死時五十三歲。

   他不相信某一天,道出他命運的亂語:

   「戌年生,王侯之相。十年後將因女人而慘死,自殺身放,遺屍荒原,為野犬所食。」

   亂語指引過他:

   「若過此劫,則時來運轉,飛黃騰達。」

   ——冥冥中,應了前一段。

   他因女人,命該如此吧?

   那個女人呢?

   她是生?是死?

   歲月流曳,沒有一個人是重要的。一切都像虛貼於風中的剪影。

   一切得失成敗是非愛恨功過。三千世界,眾生默武。花魂成灰,白骨化霧。河水自流,紅葉亂舞

   過了很多很多年——

   日本戰敗,忍辱負重,竟然在舉世羨妒的目光底下躍為強國。

   東京最熱鬧、最繁華的地方便是銀座。這裡現代建築物林立。東京金融貿易中心、銀行,還有著名的百貨公司:三越、松場屋、西武、東急…。

   星期日,銀座鬧區的幾條馬路,闢作「步行者天國」,洋溢著節日氣氛。富饒的大城市,總充塞著歡快而興致高昂的遊人,熙來攘往,吃喝玩樂。

   只見一個老婦的背影。她穿白綢布和服,肩上路了頭可愛的小猴子呢。

   背影一閃而過,平靜而又荒涼,沒入熱鬧喧囂人叢裡,不知所蹤。她是誰?

   她是誰?

   她是誰?

   沒瞧仔細。也許是幽幽的前塵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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