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爸答應老爺的,我可沒插嘴的分。」江母推得一乾二淨,所有的責任歸屬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江水水撫著發疼的額角,她虛弱地彎身趴在蜷起的膝蓋上。「我丟掉前一個工作才不到二十四小時,你們就不能讓我好好休息一下嗎?」
這對父母也太慘無人道了,女兒好不容易逮到機會可以偷懶個幾天,沒想到他們立刻為她物色好新工作,她這是招誰惹誰嘛!
「誰教你前科纍纍,你老爸索性答應老爺的提議,我看這個工作你也不是那麼容易辭得掉,你乾脆認命了吧。」
所有認識江水水的人都知道,此妹有個特殊本領——一年可換四十八個老闆,平均每星期「汰舊換新」一次,比皮膚的角質層增長得還快。
「什麼前科纍纍,好像我是殺人兇手似的。」她翻了翻白眼,哀嚎慘叫了聲,打開膝蓋把整個頭埋進腿間的縫隙。「根本不是我向老闆辭職,是他們不用我的說……」她可是委屈得要命咧!
她當然知道老媽在說些什麼;其實並不是她不賣力工作,而是那些辭退她的老闆都不識貨,每每在還來不及發現她「超優秀」的工作能力之前就把她給Fire掉,所以不是她的錯,真的不是她的錯咩,為什麼老爸老媽就是不相信!?
「我看你做起事來手腳還算利落,怎麼腦子就是迷糊得很,害我常懷疑是不是自己忘了生顆腦袋給你?」江母歎了口氣,一個女兒長得白白淨淨,倒也稱得上標緻;怎知腦袋瓜子不如人意,這到底該怪自個兒的基因出了錯,還是該怪老天爺捉弄咧?
「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她哭喪著臉抬起頭來,拉住母親的手臂撒嬌道。「媽,你去跟爸說啦,人家回來花蓮還不到三天,他就又要把人家給趕回台北去,你不覺得他太殘忍了嗎?」為了偷得幾日的悠閒,她不惜抹黑老爸的形象。
「吶,你爸的個性你是知道的,一旦決定了的事,可是沒有更改的空間,如果你真不想上台北,不如直接找老爺商量還快些。」江母立刻為她指點了條明路。
江水水的老爸江火木老早看不慣她三天兩頭地換老闆。
想他活到五十出頭歲,一輩子也才認了藍天德這個主子,沒想到他這女兒居然以數量取勝,實在令他忍無可忍;於是私下為她答應了藍天德的提議,讓她上台北擔任剛由國外回國定居的少爺的管家。
中國人的習俗嘛,子承父業;他沒有兒子,膝下就水水這麼個寶貝女兒,當然他這個管家的工作得交由水水來做嘍!不然讓她去念那個沒啥用處的家政科作啥?
況且水水與少爺小時候也曾相處過一段時日,就算因時間與空間的距離讓兩人變得陌生了,但萬一水水這粗線條又闖了禍,少爺總會看在他這幾分薄面上,多少「容忍」一下水水的「本事」,畢竟少爺還是叫他聲「江叔」的嘛,唉!
江水水一聽,認命地閉上眼往後一躺;說得可容易了,要她去向老爺求情,再怎麼說都得先經過老爸那一關,那她還不如乖乖地收拾行囊到台北上任。
唉!命苦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