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有約
那年。
沈野十六歲,沈潛十四、沈風十一,而沈家的老ど拾葉才剛進國小一年級。
這年的暑假,沈野剛經過高中聯考的洗禮,還沒來得及看榜單便隨父親舉家搬到了草屯。
鄉下的生活沒有大台北多彩多姿,就連夜生活都稍遜一籌,大人覺得乏味,小孩子的適應力可是好極了,他們才沒空高喊無聊、寂寞或什麼的,家裡有三個正值春春期和叛逆期的男孩,沒把家裡搞翻天,就夠阿彌陀佛的了。
舉家他遷後的第三天,沈野就將四處的地理環境摸了個清清楚楚。
學校的運動場就是三兄弟打籃球、拚命廝殺的好地方,三個人總是不打到太陽西下不肯罷休。
這天,三個人又趕在沈母規定的時限內踏入家門,三個人嘻嘻哈哈地在互相吐舌的時候,一群年紀約五、六歲的小孩個個一臉倉皇地跑過來。
其中一個抬起濃眉大眼的小臉。
「大哥哥,請你救救小緋……」
「怎麼啦?」三個男生只剩下脫鞋脫到一半的沈野,沈潛和沈風早將沈母的叮嚀置之腦後,直接穿著球鞋進屋去了。
「小緋掛在樹上下不來了。」小男生的眼眶隱隱浮現著晶瑩淚光。
沈野環視他們個個髒兮兮的小臉,無可無不可地說道:「這樣啊,大哥哥幫你們看看去。」
「謝謝大哥哥!」幾個小鬼吁了口氣後異口同聲。
幾步路,沈野看見了那棵龍眼樹。
龍眼樹就長在他們新家芳鄰空地上,枝葉茂盛,綠頂如蓋,樹齡看起來頗大。
他仔細觀望,看不出所以然,樹上什麼都沒有。
「小鬼,你們該不會來尋我開心,存心搗蛋騙我吧?」
小男生拚命搖頭,口齒不清地解釋:「我們的風箏飛上去……下不來了,小緋說她會爬樹……可是她上去已經好久了都沒有下來,」他膽怯地瞥了眼丁宅。「我們不敢去吵丁奶奶,她鐵定會敲我們的頭……」
說穿了是怕挨揍。
看著那麼多張哀求的小臉,沈野怎麼也硬不下心腸甩頭走人。
他沉思地目測了龍眼樹的高度,才往上爬。
炎夏盛暑,雖然已近黃昏,夏蟬還是叫囂得厲害,沈野穿過幾枝分歧的樹幹,在叢叢的綠葉遮蔭下見到了一雙圓胖小腿。
他抓住一根看來粗大的樹枝,朝著那雙小腿喊:「喂!下來。我接你下去!」
那孩子無動於衷,甚至把小腳收起來,整個身子縮在樹幹與樹幹的交錯點上。
「喂!你有沒有聽到我的話?」他大聲嚷嚷。
這一嚷,整棵樹的蟬鳴立刻為之一斷。
「不……要!」細細小小的童音傳進沈野耳朵。
他沒有不耐煩,不過輕蹙了一下眉。「你不下來我可要走了喔!」
看準她沒能耐下去,他出語要挾。
這次,卻連聲音都不見了。
見鬼的!沈野翻了翻白眼,想起樹底下那群小鬼哀求的眼光,認命地又把腳攀高,他終於看見那個自告奮勇又沒本事的禍首了。
「小……緋。」他想起她的名字。
她一隻手死命地抱著一隻風箏,倔強的小臉在看到沈野之後,眼圈一紅,小鼻子一皺,珍珠般大的眼淚便斷線似的跌掉下來。
沈野在夕陽餘暉中只有看清她一雙水靈靈的眼珠子,正心悸那雙美麗的眼睛之餘冷不防見她滑下一串眼淚,一顆心竟莫名其妙的一痛。
「別怕,把手交給我!」他用著好柔好柔的聲音輕道。
小丁緋看了一眼他那隻大手,淚水一收,慢慢地伸出她的小手。
沈野僅用一隻手便承住她全身的重量。
他感覺得到這小女生對他的信任,幾分鐘後他順利地滑下龍眼樹。
小男生歡欣鼓舞,把他當成救美的英雄。
「好了,沒事嘍!」他故作輕快。
小丁緋依舊把小臉依偎在他的懷中,雙手捉緊他的衣服,彷彿生怕一放手他便要消失了似的。
沈野有些慌亂,眼看一時半刻是沒辦法擺脫掉這小女生,只好先解散一堆睜著大眼睛看他如何是好的小男生們。
小男孩們看著丁緋,有些猶豫不決。
趴在沈野肩上的她點了點頭。「我沒事,你們走吧!」口氣頗有大將之風,像女王在斥退嘍囉一般。
沈野不覺莞爾。
小女王下令,小嘍囉們一哄,全作鳥獸散了。
眼看地平線只剩一抹殘紅,涼風徐來,沈野暗忖:他可不能一直傻不隆咚地待在這裡。
「這樣吧!我送你回家。」
說什麼也得先將這顆燙手山芋扔掉才是。
「嗯。」
這算什麼回答,現在的小鬼愈來愈不懂得要「敬老尊賢」了!
「小緋,你家在哪裡,告訴大哥哥,我好送你回家。」
「你站的地方就是我家呀!」她閃爍著一雙朝氣蓬勃的眼珠笑道。
他長到這一把年紀,竟然栽在一個小鬼頭的手上,沈野不由得面有菜色。
「大哥哥,我要你抱我進屋子去。」她軟言軟語地要求。
當你面對的是一張天使臉孔時,相信什麼拒絕的話都會化為無形立即吞回肚子裡,現在的沈野面臨的便是這種進退兩難的局面。
再瞄了眼沒絲毫放鬆他衣服意願的小鬼,就當送佛送上西天,好人做到底吧!
他認命地舉步向前。
※ ※ ※
這一年,沈野初次邂逅丁緋。
沈野十六歲。
丁緋八足歲。
「爬樹事件」是沈野幫丁緋收拾爛攤子的頭一件值得紀念性事件,爾後,也注定了沈野多災多難卻甘之如飴的一輩子。
「沈媽媽,我找沈野大哥哥!」
清晨,沈母才準備好早點,便聽見敲門聲,門外居然是個小不點的女生。(沒辦法,誰叫她人小個矮夠不著門鈴。)
她第一眼就喜歡上這留短髮,皮膚白裡透紅,身穿吊帶褲,可愛得不得了的小女孩。
「你——找阿野?」
她可不曉得自己兒子什麼時候認識了這麼個粉雕玉琢的小女朋友。
「你可以告訴我他睡哪間房,我自己去找他。」小丁緋可乖巧得很,她不想麻煩別人。
「呃——」沈母愣了愣,將門開大了些。「他還沒起床呢!」
「沒關係,我會讓他起來的。」丁緋的小臉滿是篤定,完全一副「凡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的模樣;自信得教人完全信任她所說的一切。
「好——吧!」她關上門。
丁緋跑了兩步,驀然又轉頭。「沈媽媽,我叫丁緋,以後你就叫我小緋好了。」好一副老氣橫秋。
沈母無言以對,只有猛點頭的份。
丁緋報以沈母一朵極致的笑容,隨即一溜煙地上了樓。
她依照沈母的指示,一眼就找到沈野的房間。
門沒鎖,她便堂而皇之地走了進去。
至於她是用什麼手段將沈野挖起來的,沈母無從得知,她知道的部分是那一整天小丁緋泡在沈家度過的,而且形影不離地跟著沈野。吃飯也有她一份,理所當然地霸在他身邊。
大男生打球,她也插一腳,小丁緋香汗淋漓地邁著短腿幫沈野撿球,摔得一身烏漆抹黑,看得沈野不忍心,自動棄甲投降,背叛兩位老弟隨她而去。
為貫徹「物盡其用」的真理和「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鐵律,她自然招來她那票嘍囉大玩起官兵捉強盜的遊戲。不用想也知道,那個可憐的「強盜」當然非沈野莫屬。
一場遊戲下來,當警察的芽便在沈野的腦袋中生了根,當警察至少可免被追得無處可逃吧!?
以此類推,沈野心想睡眠時間可躲得過丁緋的「魔掌」了吧?那可不!小丁緋體貼得緊,她頗具先見之明地畫了張「自畫像」,強迫沈野貼在他一睜開眼就見得著的天花板上,強力放送她的形象,他想不看她都難!
更不幸的是,從此以後的漫長兩個月暑假,小丁緋完全將沈家視為自己的第二個家,將沈野視為自己的「囊中之物」,除了她之外「生人勿動」!
※ ※ ※
一場「官兵抓強盜」玩下來,因為沈野的「吞吞慢」和配合度奇差,小丁緋遂把「小烏龜」的綽號送給了他,這一叫叫到兩個人都變為成人後依舊不改。
這便是「小烏龜」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