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就喜歡看童話故事。
家裡沒有半本故事書,我和弟弟常坐公車到民權東路口,那兒有好幾家書局,我們就花一下午的時間,沉浸在文字、圖畫和幻想中。
老闆大概已經懶得理我們,任由一堆小孩子在角落處,翻閱一本又一本故事書,打開一個又一個夢想寶盒。
王子、公主、玫瑰、蘋果、恐龍、巫婆、咒語、魔法……被這些事物圍繞著,我不再蹲在書店的一角,我已經陷入異次元的世界。直至今日,我仍記得當時的快樂,那麼單純、那麼直接,就像是作夢一樣,那是我第一次呼吸到愛情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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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愛情小說,對我而言,就是長大以後看的童話。
所謂現實,我活了二十五歲也看了不少;所謂男女,我這個失戀常客怎麼會不明白。
但為何還要沉浸在童話之中呢?只因我還想保有一份作夢的自由吧!
以前教書時,當我的學生在上課時偷看我的小說,露出一臉陶醉又欣喜的表情,我都不忍心打擾她的興致,讓她的微笑持續到下課為止。
我想我不是個盡職的好老師,而是個允許學生作夢的怪老師,因為我知道她正在戀愛的夢境中,儘管不真實、不可能,但每個人都有作夢的權利,不是嗎?
問我為什麼要寫愛情小說?坦白說只有一個答案,就是我要戀愛。
我從來沒想要加入什麼道德教訓、人生哲學、現實經驗,我只想在小說中大談戀愛,或許平平淡淡,或許轟轟烈烈,總之是絕絕對對的戀愛。就算沒有邏輯、沒有常理、沒有啟發,我不管,我就是要一場百分百純度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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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的讀者,我什麼也不能給,我只想讓你們談一場戀愛。
這是夢,這是童話,這是幻想的世界,我們彼此都知道,但在這現實生活中,何妨留個小小空間給愛情呢?
或許眼前沒有情人,或許旁邊正有情人,或許心中回憶情人,都可以看一本讓你戀愛的小說,聽一首讓你心動的情歌,得到一種甜甜的、傻傻的浪漫。
這是很沒有意義的東西,然而所有真正的快樂都是沒有意義的。
甜言蜜語有意義嗎?吵架冷戰有意義嗎?相思難眠有意義嗎?對於世界和平、經濟繁榮、賑災救難有任何意義嗎?完全沒有!
但人們為何還要陷入其中?因為愛情就是一種很沒意義的快樂啊!
當我戀愛的時候,在我腦中,常有條件的比較、實際的考量,在我心中,卻總有一份單純的溫柔,不管對錯、結局,我會想要好好對待那個人。
我但願所有愛看童話的人,都在生命中保有一份作夢的感受,給自己,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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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差點忘了告訴大家,除了看童話、聽情歌、看愛情小說,說真的,還是去談戀愛吧!
初見第一眼,心跳亂了,究竟是怎麼個亂法?第一次牽手,手指顫抖,究竟是怎麼樣的顫抖?兩人之間為何愛了、為何不愛、為何又愛?
不戀愛,你永遠不明白其中滋味。
幻想是美麗的,現實是深刻的,美麗又深刻的人生,不正是無憾的人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