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寫這樣的主角是因為我對電視上那些瘋狂的少女歌迷印象太過深刻,有一次看到新聞裡有某個偶像團體的簽唱會之類的活動,因為現場聚集了太多的歌迷引發交通混亂,甚至人數太多差點引發暴動,後來被警方驅散的場面,一大票的少女一聽到活動取消便當場哭泣漫罵,那潑婦罵街的畫面一直讓我無法忘懷。
因為那些女孩的年紀都不大,可是責罵別人時的表情,讓我覺得非常可怕且無法接受,不禁會想,這些孩子是怎麼了?
也許她們真的排了很多天的隊,也許她們真的是排除了萬難來參加,但是像那天那種情況,如果活動不取消,如果秩序這麼亂,一不小心若有人出了差錯,踩死了人或是其中哪個人發生了意外,那都是非常不得了的事情,一萬個人裡面只要有一個出了意外,都是很可怕的。
沒有任何人可以承擔這些小孩的安危,如果活動硬是照常舉行,我認為那才是最最不負責任的態度,再說也曾經有好幾個偶像的活動曾經發生過死傷的不幸,注意,傷可能還會好,但是死的話,那真的不是可以挽回的,所以有些單位只是為了要維護大家的安全,忍痛做出取消的動作,這應該是大家都可以體諒的。
我只想說,要注意安全啦!而且我也偏離了我要講的主題了。
我不認為所有的小歌迷小影迷都那麼瘋狂,應該也有那種有制度有組織的歌迷會,所以我寫了一個崇拜偶像、自認是花癡的女子做為主角。
這是一個面臨人生轉折的花癡小fan,因為我認為那些追著明星的小女孩以後也會長大,也許是一年、兩年,也許是三年、四年……世事的變化太無常,她們可能會談戀愛、可能會失戀、可能會快樂的結婚,也很可能結婚不到一年就吵著要離婚。
但我想說的是一個「轉折點」,在她發現有比追著偶像還要來得重要的事的時候,在那個生命轉彎的地方所發生的事。
然而故事的開始是因為一般大眾總認為那些追著明星跑的女孩子一定都有某種程度的瘋狂,有時甚至不會有太高的評價,所以當男主角認為她是屬於那一類沒有腦袋只會盲日崇拜的女孩子的時候,女主角曾經試著解釋一、兩次,但她認為那種既定印象已經太深了,所以她決定不再解釋,地選擇默默的改變自己,不過她卻故意擺出一種「我就是個花癡,你又能拿我怎麼樣?」的姿態。
只因為她覺得就這麼背棄以往的信仰,等於是否定以前的自己,所以她寧可在男主角面前扮演那種小花癡的模樣,等著男主角自己改變觀念,接受眼前的女孩已經不是他既定印象裡的那個人。
所以這個故事是很反諷的直接告訴你,你認為我是個花癡,那我就是個花癡,但花癡無罪,我只是誠實的面對自己,我喜歡那個偶像,即使你嫌他舞跳得難看、歌唱得難聽,但是我就是喜歡他,我願意為他尖叫,願意為他變成你眼裡的小花癡。
不過請你不要誤會我是在鼓勵所有人都變成小花癡,我的意思只在於你可以去喜歡你自己喜歡的人,坦然的接受自己的喜好,並請你注意,人都會變,最重要的是,接受自己也接受別人改變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