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是該罵,原本一段純淨甜美的愛情,瞧瞧我把它寫成了什麼樣子!
各位看官息怒,人家要申訴。
許久以前,晴姑娘曾聽過這麼一個故事。
早期的農業社會中,因為普遍的物資缺乏、民生困苦,許多家庭孩子生得多,養只起的也多,常是分人當養子、養女。要不要去問問你們父母或祖父母?也許他們就是。我想說的這個女孩,從小生活困苦也就罷了,當了人家的養女更苦,倒不能說養父母刻意虐待,而是那時的環境,尋常人家本就沒有好命的權利。
女孩性情溫馴如水,沒有佟海寧的剛倔傲性,但倒真的有個名義上的兄長,一路疼惜她、照顧她,這個男人是她生命中唯一的一道暖陽,幾乎從懂事以來,她就知道自己愛著他了。
她小心翼翼藏著這份不為人知的禁忌情感,直到她成年,養母將她嫁出去為止。
在那個保守的年代,她哪敢說什麼?只能乖乖嫁了。
慘的是,那個男人並不好,暴力婚姻成了她另一段不幸人生的開端,一年到頭,身上總有少只了的瘀傷,日子在住院、流產,以及操持家務中度過,不到三十歲,香消玉殞。
一向最愛護她的兄長沒為她出過頭嗎?當然有,問題是,清官難斷家務事,他又管得了幾次?
女孩幾乎是苦了一輩子,死的時候,兄長是唯一為她落淚的人,並且,據說他終生未曾娶妻。
我一直很懷疑,這個哥哥到底愛不愛她?終生未娶只是單純沒碰上合意的人嗎?愛說笑,那個時代,有九成的人都是為成家而成家,年紀到了就該娶,誰談愛或不愛?
那如果他莫的愛她愛到為她而終生不娶,為什麼當初不極力爭取,反而眼睜睜看著她嫁人?是在她嫁了之後才發現自己愛她?還是與她一般,有著相同的顧忌,不敢隨心所欲?
更或者,他並不知道她心中有著與他相同的情感?於是,姻緣路∼∼錯身而過,造成一輩子的遺憾與悔恨?
我比較相信是後者,所以有了《愛情的海洋》,以及筆下的程予默和佟海寧。
別說你們看得不嘔,我自己都寫得很吐血,明明這麼相愛的兩人,卻因一些不該存在的誤會,陰錯陽差的錯失原本可以牢牢握在手中的幸福,只因為一個感情深沉內斂,另一個性情倔傲固執,誰也不曾敞開心胸,好好告訴對方心中的想法。
所以,愛還是要勇敢說出口的,畢竟她不是你,你又怎能以為對方理所當然該清楚你所有的心思?!
寫長長十萬字,想表達的,其實就是這麼幾句話
在愛情面前,過於顧及驕傲尊嚴,注定要錯失幸福!
當愛情來時,就伸出雙手,緊緊握住它吧!別等愛情逝去。徒留滿懷遺憾惆悵。
祝各位都能擇其所愛,愛其所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