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稿件錄取,對我來說都是非常喜悅的事情,我會對每個經過我身旁的陌生人點頭微笑,像個傻瓜似的,有點嚇人,不過這是無法控制的事,請大家體諒。
對於寫作,我一直奉行著「秘密主義」,非不得已不讓外人知道。
連對自己的家人,也是把稿費丟下補貼家用,然後轉身離開(身後的背景最好是陰天,再下點小雪,才能突顯我憂鬱、神秘、哀愁的氣質)。
所以連媽媽、弟弟也不告訴他們筆名,免得他們的表現像三姑六婆一樣,四處招搖。
我也一直騙他們絕對不會租借我的書回來,但是偶爾我還是會破例偷偷的夾雜在給媽媽看的書裡面。
我一直篤信他們不會知道,也很放心的作我的春秋大夢。
有一天,媽媽竟然說:「這本不錯,要不要我稱讚你一下?」語氣還微帶得意。
我猛然大驚,顫抖的指著她,彷彿是殺父仇人般的盯著地,「你……你……知道?」
媽媽無辜的點頭,「從第一本開始。」
我的心忍不住想唱:「降至零下三度℃。」
身後高頭大馬的弟弟也搭腔,「你知道一個大男生跑到滿是女孩子的愛情小說堆裡,看你的《撿來的傻蛋情人》,是多麼尷尬的事嗎?」還站著全部翻完。
嘿!原來他們早都知道,只是隱瞞著我,真是一句話驚醒我這個夢中人。
既然事情被拆穿,全家索性七嘴八舌的開始批判。
「書也不拿回家,給一本會要你的命啊?」媽媽斥道。
是、是、是,我懺悔的拭擦汗水,神情惶恐。
「你瞧瞧,筆名取得太『聳』了,一點也不吸引人。」弟弟嫌惡的叨念。
沒錯、沒錯、沒錯,您老教誨得好。
「還有,書名也太平凡了。」
說得對、說得對,每次出版社要我取書名,都要我白上五根頭髮,我硬著頭皮取了第一本跟第二本後,英明神武的工作人員終於看不下去了,為筆拙的我取了下幾本的名字,挽救我免於滅頂的危機。
總而言之,全家人都曉得我的書了,還在我面前評頭論足,威脅我要站在陽台上大聲朗誦呢!
現在,我只能像只小老鼠般的祈求,他們別又在我面前大方的閱覽,那樣我真的會坐立不安。
那麼多的書,他們竟然能找出來!
我只能說一句——
「哼!算你們狠!」
這仇、這氣,我可是會還的,到時候就別讓我抓到你們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