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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情願的新郎 第二章 作者:子紋

  「小妹──」

   「算我求求你們,我聽得已經夠多了。」孔毓慈差點忍不住拿手摀住自己的耳朵和雙眼。

   從上個星期開始,整整一個禮拜,她當真已經受夠了這麼一大堆所謂的良心建議。

   「你理智一點。」她的大嫂──孟玉雲不放棄的在一旁,依然苦口婆心的勸道:「婚姻不是兒戲,你連對方是什麼樣的人你都不瞭解就要嫁給他,若是對方是個……」

   「我很瞭解他,」毓慈溫柔的聲音打斷孟玉雲的話,「我比你們想像中的還要瞭解他。」

   「你這是在自欺欺人,」孔行書戴著一副眼鏡,斯斯文文的,但現在的口氣可與他外表給人的感覺相差十萬八千里。

   他對於這個最小的妹妹,當真是口水說到干了,勸到用盡了所有可用的詞彙,她還是依然故我。

   「我沒有!」毓慈口氣激動的嚷道,但她隨即意識到自己不禮貌,立刻緩和自己的口氣,「相信我,大哥、大嫂,我真的知道我在做什麼,我真的希望嫁給律爵。」

   「律爵?!」孔行書幾乎是從鼻子哼出這個人的名字,他對律爵小小年紀便進過監牢的事耿耿於懷。

   想他妹妹雖然不是什麼出生豪門,但也是規規矩矩的女孩,求學階段,別說小過,就連警告都與她沾不上邊,而她現在竟然要去嫁個小混混。他是說什麼都要反對到底。

   「那個小子配不上你。」孔行書不悅的說道。

   「哥,」拉了拉孔行書的手,毓慈微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不贊成孔行書的話,「現在這個時代,怎麼還講配與不配,反正,適合就好了。」

   「適合?!」孔行書的口氣再次激動起來,「你怎麼去判斷你跟他適合?難不成就因為他救過你嗎?」

   關於這點,毓慈無話反駁。

   「就像你剛才說的,現在這個時代,我想應該也沒什麼以身相許來報恩這種事吧?」孔行書有點諷刺的說道。

   毓慈不知道該怎麼說才能讓自己的大哥明白,「我嫁給他不是因為報恩,而是,我是真的……喜歡、愛他,所以想嫁他。」

   孔行書聞言,忍不住皺起眉頭,「你那個時候才幾歲?你還記不記得,你上次見他的時候,你才幾歲?十二、三歲,你能判斷什麼喜歡啊愛啊的?你現在是在自欺欺人。」

   「相信我,大哥,」講了那麼多,毓慈感到有些疲累,所以只簡短的表示,「我知道我心中對律爵的感覺!我不曉得該怎麼說才能讓你明白,但是我就是知道,我不想欺騙自己的感情。」

   「你──」

   「好了!」拉著孔行書,孟玉雲終於開口幫了毓慈一把,「毓慈難得來台中一趟,你不要一見到她就罵她。」

   「不是我想罵她,」孔行書對於自己的妹妹不聽勸告,也感到心中的無力感漸升,「我只是不想看她做傻事。」

   「我知道,」孟玉雲安撫似的拍了拍孔行書的肩膀,「但是這麼晚了,我們還是讓毓慈她先休息吧!我看她趕車上台中也很累了。若讓爸、媽知道我們這麼對毓慈,他們肯定會很生氣。」

   提到爸、媽,孔行書也是一肚子的火氣,「爸、媽也真是老糊塗了,怎麼會答應這種事?」

   孟玉雲在心中歎了口氣,拉著毓慈就往書房的方向走,留下孔行書在客廳裡喃喃自語。

   因為孟玉雲與孔行書只是個普通上班族,兩人合力存了幾年錢,買了個三十坪左右的公寓,空間不大,只要有客人來時,書房的沙發床便可臨時當成客房,充分利用空間。

   「別怪你大哥,」看著毓慈有點吃力的跟在她身旁,孟玉雲立刻體帖的放慢自己的腳步,「他是關心你。」

   「我知道。」毓慈對孟玉雲笑了笑。

   現在毓慈滿腦子想的是趕快找個地方坐下來,因為她的腳痛得令她幾乎無法忍受。

   多年前的意外,她的腳變成了現在這個模樣,雖然走路不至於一定得藉助於輪椅或枴杖,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

   其實這個情況並不嚴重,除了走在街上,偶爾有人所投來的目光,會令她察覺自己有著不自然的腳步外,就是每當夜晚,勞動了一整天的腳,總是會向她抗議她的不注意,發出嚴厲的痛楚向她示威。

   不過這麼多年來,她也已經漸漸的習慣每到夜晚便有這些痛苦陪伴,久了,她也自我安慰的將這些痛苦當成朋友。

   「你確定你不再多考慮一下嗎?」一邊幫毓慈鋪床,孟玉雲一邊開口詢問:「不一定,你只是一時的迷亂,所以才答應這門親事,考慮清楚會不會比較好呢?」

   「其實我知道你跟大哥都關心我,但是……」毓慈靜靜的坐在一旁,想了一會兒,冀望想出一個更好的用字遣詞能讓自己的嫂嫂瞭解,「但是我真的是仔細的想過這件事,很仔細的想過,我不會傻到拿自己的一生開玩笑,這是我選的路,我會對我自己負責。」

   孟玉雲看著自己的小姑,毓慈總是秀氣、溫柔,她還記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訪毓慈的父母時,毓慈才剛上大學沒多久。那時,毓慈也是像現在一般,靜靜的坐著,長輩講話也從不插嘴,有禮貌的毓慈,總是深受長輩的喜歡。

   與毓慈相處久了之後,孟玉雲發現毓慈由於自己的殘缺,使得她有一顆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

   認識毓慈至今,她從沒見過毓慈表現出那麼堅定的決心,她真心希望這個律爵值得毓慈這般對待。

   「睡吧!」孟玉雲不再多說什麼,「既然你這麼說,我想,我也不能再說什麼阻止之類的話。」

   「謝謝你,大嫂!」坐在床上,毓慈目送著孟玉雲離去。

   熄了燈,她緩緩的倒在床上,看著天花板,嫁給律爵是她畢生最大的心願,或許絕大部分的人都說她太衝動,但她一生從未衝動過,只想衝動這一次,她相信,她會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十一年沒見,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腦海裡。

   十一年前,她十二歲,律爵二十二歲,就在她國小剛畢業那個暑假,她的腿還像個正常人般時。

   律爵陪著他的爺爺回台南掃墓。

   她還依稀記得左右鄰居對他的指指點點,再年長點才知道律爵的父親死於非命,而律爵二十二歲那年才從監獄放出來,但她從沒有看過有人能長得那麼好看,比電視上的明星還要好看。

   看著這個大哥哥,她不怕他,她更不知道為什麼大家要怕像律爵那麼好看的大哥哥。

   律爵真的很英俊,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著律爵,發現他很喜歡到海邊,手拿一本書,坐在堤防上看。

   有時夕陽下山,那種感覺,律爵就好像是從天而降的神祇一般,令人深深望著他著迷。

   律爵不喜歡說話,總是沒什麼笑容的看著人,他不粗魯,只是與所有人都維持一定的距離,顯得冷漠。

   但她就是喜歡跟在他的身後,像個小跟班似的,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總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後。

   總之,就算是他知道,他也沒有趕她走,所以她就常常跟著他,偶爾也會學著他拿著書到堤防上,離他一定的距離,跟他一起看書。

   一直到多年後的今天,雖然她在堤防上有著一段不太愉快的回憶,但是她依然改不了這個習慣,常在太陽下山時,坐在堤防上,望著遠方想事情。

   年紀尚幼的她,總是不顧奶奶和爸爸的警告,硬是想與律爵親近,才十二歲,她就喜歡上他。

   毓慈依然記得當時還在世的奶奶不准她去跟律爵交朋友,她還為此生了好久的氣,有一天還跟奶奶吵架,跑了出去。

   她跑到海邊,也就是律爵常獨處的待上一整天的堤防,她悶悶不樂的一個人,獨自走在村莊裡的人用大石和土臨時搭建的堤防上,夏季的白晝總是特別長,長得令人失去時間的觀念。

   等她發現走遠時,天際已經黑了,她幼小的心靈立刻感到黑暗的恐懼,她連忙走回來時路。但因為天已經黑得差不多,海邊又沒有路燈,而且這堤防只是暫時使用,根基根本不穩,她就在莫名其妙中摔下堤防。

   腦中唯一清晰的是右腿傳來的強烈痛楚,和下半身全都浸在漆黑的河水裡,她張開口想呼救,但聲音卻只像只虛弱的小貓。

   「別怕!」

   渾渾噩噩中,不知多久,好像從遠方傳來安撫的聲音,有一剎那,她以為是她的大哥,但對方隨即脫口而出的髒話,立刻讓她明白,這人絕對不會是她目前正在念大學的大哥。

   「你是怎麼弄的?」律爵使盡力氣也搬不動壓在毓慈腿上的大石。

   她認出了這個人是她所喜歡的那個好看的大哥哥,嘴角因他搬動大石而逸出一連串的呻吟。

   原本只有微黑的天際,現在已經是一片漆黑,現在是什麼時候?她在水裡待了多久,她完全沒有概念。

   她最後失去全部的意識,再醒來時,已經在醫院裡了。

   「我就知道那個小子不是個好料,」奶奶氣急敗壞的聲音傳進毓慈的耳朵裡,「你看,小慈變得這樣,都是他害的。」

   「媽,事情還沒查清楚,你不要這麼快下定言。」孔雲日苦口婆心的勸道:「要是冤枉了人家不好,等小慈醒了再說。」

   「爸!」毓慈睜開眼睛,立刻感到右腿刺骨的疼痛,她立刻忍不住的掉下眼淚,很痛!一輩子從沒有受過的痛。

   「醒了、醒了!」

   伴隨著驚喜的聲音,病床旁剎那間圍了一大群人。

   「小慈。」看到愛女沒事,范淑怡激動的跟著掉眼淚。

   「小慈,你說,是不是律爵把你推進海裡去的?你老實說,律爺爺替你做主。」律朝庭頗具權威的聲音蓋過了所有人的聲音。

   有一會兒,毓慈根本不知道週遭的大人在說什麼,她只知道她的腳好痛,痛得令她受不了,她只有在一旁哭泣的份。

   「你們夠了吧!」冷酷的聲音升起,大夥兒的目光都投向聲音的來源,「你們看不出來她很難過嗎?」律爵雙手抱胸,神色漠然的站在病房門口,他的目光鮮少留在毓慈的身上,「就算是我推她下去的又怎麼樣?你們去告我啊!我不在乎,反正大不了坐牢。」

   「律爵!」律朝庭嚴厲的看著自己的孫子,「你認為你還有幾個十年可以讓你在牢裡蹲掉啊?!」

   律爵的反應是冷冷的看了律朝庭一眼,頭也不回的離去。

   「大哥哥,你不要走!」毓慈因聽到律爵的聲音而忘了哭泣,看著他似乎也令她忘了疼痛,所以她連忙說道:「是大哥哥救了我,他把我從水裡拉起來,是他救了我。」

   她的話才說完,室內立刻靜得連根針掉下來都可以聽得見。

   「謝謝你,大哥哥!」衝著律爵,毓慈露出一個大大的笑臉。

   左右的鄰居最喜歡看她笑,連教會的牧師都說她笑起來像個可愛的小天使,她希望讓她的大哥哥覺得她像個小天使。

   看著她,律爵久久嘴角才微扯出個弧度。

   從他十二歲起,他就一直是孤獨一人,而這十年來,除了在獄中那三個生死之交外,她是第一個讓他感到心中盈滿溫暖的人。

   這世界上的人,總是落井下石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她很可愛!他微對毓慈點了下頭,不發一言的轉身離去。

   從出獄開始,他的身上就已經被烙印下他是個罪人的痕跡,這個天真無邪的女孩,跟他太親近,會侮辱了她。他知道這個小丫頭常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後,但他從不理會她,畢竟與他太接近的人都會被帖上同樣的記號。

   看著律爵離去的寬闊肩膀,毓慈立刻撒嬌的拉著父親的手,「爸爸,我以後要嫁給律哥哥。」

   「胡鬧。」孔雲日的話還沒出口,奶奶極具權威的聲音響起:「小孩子亂說話。」

   看著眼前的小女孩,律朗庭留意到了律爵離去時嘴角的笑意,他從未見過這一面的律爵,可能嗎?

   在心中想著這個小女孩與律爵共處的未來,十年後──律朝庭心中對自己發誓。

   他要用十年的時間來重新栽培律爵,使他能夠獨當一面,十年後,若真有緣,這女孩會再回到律爵的生命中,教律爵學習歡笑與愛。

   「小妹妹,」律朝庭和藹的露出一個笑容,看著毓慈,「若想當大哥哥的新娘,要好好的用功唸書、平安的長大,十年之後,若你還想嫁給大哥哥,我就叫大哥哥來娶你好不好?」

   「好!」毓慈聞言,天真的猛點著頭,對她而言,律爵不僅是她的救命恩人,還是她所喜歡的人。

   律朝庭滿意的點頭離去。他的話在孔家人心中種下了一絲的恐懼,因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一定會得到。

   若十年後毓慈真的想嫁,那律爵肯定就會娶的。※     ※     ※

   神清氣爽的起床,毓慈一向是個早起的鳥兒,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樣早起。

   十一年前的意外,被大石壓到的右腳骨頭破碎嚴重,不得不截肢。

   演變到最後的結果,便是今日的情況,變成了跛子,走路一拐一拐,走在路上,總會引起他人的側目,不過她已經學著對這些目光處之泰然。

   在國中時代,她因為這雙腳而受了不少的恥笑,讓她曾經沮喪得不想再繼續唸書,但是在家人的支持與堅持下,任性的她完成了學業,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學文憑。

   認識的人愈來愈多,使她的心境也愈來愈開朗,不再以有這麼一雙腳為恥,她學會了知足,因為她知道,比起許多人,她算是幸運了。

   「大嫂,早!」才將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孟玉雲就從主臥室走了出來,她一看到,立刻朗聲打招呼。

   「你怎麼那麼早?」孟玉雲有點吃驚的看著毓慈,「怎麼好麻煩你做早餐?應該是我來才對。」

   「沒關係,」毓慈笑了笑,表示無妨,「大嫂每天都要上班,我來了,當然得分憂一下,反正不過就早餐而已,你別放在心上。」

   「那就謝謝你了。」孟玉雲知道自己這個小姑一向好相處,她若再多說些什麼就會顯得見外,所以她只默默的動手幫忙。

   「聽說日子已經定了是不是?」孟玉雲問。

   毓慈不用問,也知道孟玉雲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麼,她點點頭,「嗯!下個月一號。」

   「那麼快?!」孟玉雲顯得驚訝,「這麼趕,怎麼來得及辦嫁妝?」

   「媽說她有辦法。」對於老一輩的觀念,毓慈是抱著尊重但不認同的心態,所謂「嫁妝一牛車」的時代早過了,但在台南這個古老的城市裡,卻依然擁有這種觀念。

   想勸毓慈不要那麼匆忙的將自己給嫁出去,但一思及毓慈的堅持,孟玉雲所有的話全都吞進了肚子裡。

   剛踏出校園,便走進婚姻裡,承諾一生、一輩子。對個現代人來說,不管是男是女,似乎都稍嫌快了點,不過這只是孟玉雲心中的想法,她當然不會開口說,因為毓慈肯定不會認同。

   「不要擔心我,」細心如她,毓慈當然看出了孟玉雲的擔憂,她對自己的嫂嫂露出一個微笑,「我相信我會過得很好的。」

   盂玉雲聽到這話,也只有點頭認同的份。不過,她的思緒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不由得感到一陣頭痛。

   孔行書的態度擺明了不接受像律爵這樣的男人做妹婿,這場衝突看來是不能避免了。

   偏偏,她也不知道能說什麼勸孔行書,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夠不要把與毓慈未來的丈夫的關係給弄僵,因為到時難做人的可是自己這個善良的小姑。※     ※     ※

   「從沒見過那麼輕鬆的新郎,對不對?」辛凱文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刑於軍,調侃的說道。

   想他要結婚的時候,可說是忙得焦頭爛額,雖說這新娘不是他挑的,但總是嫁進他辛家,他畢竟姓辛,理所當然得要對得起人家。

   不過說來有些洩氣,至今他還是不知道自己的太太長得是圓是扁,畢竟在他的心目中,好友的事可比他妻子的長相重要太多了。

   刑於軍反應冷淡的看了一臉調侃的辛凱文一眼,目光又移回坐在辦公桌後的律爵身上。今天早上,他毫無預警的出現在律爵的辦公室裡。

   律爵聽從爺爺的話,穿著一件白色的西裝,襯著他貴族的五官更立體,身材更壯碩。若不要那麼硬著一張臉,他會是個最出色的新郎。

   「我不贊成你娶她。」終於在沉默了好一會兒之後,刑於軍終於開口,不過他一開口就是極具震撼力的話。

   抬起頭,律爵的手在文件的最後簽下自己的名字,等著刑於軍解釋他話中的意思。

   「她不適合你。」刑於軍直截了當的開口進一步解釋:「你娶了她,只會傷了你自己。」

   目光來回穿梭在兩人的身上,辛凱文無聲的吹了聲口哨,沒想到刑於軍竟然會為一個女人說話,這情況可真是前所未見。

   「我對這個可能成為你未來太太的女人沒有興趣,」刑於軍不願律爵產生誤會,於是率先表達自己的立場,「我只單純的認為她是個特別的女人,所以我不想你害了自己。」

   「太遲了!」看著時間,律爵知道自己該下去,出發到台南迎娶新娘,他拿起擱在桌上的純白絲織手套,「我已經答應了。」

   門砰然關上,留下辦公室的兩人沉默以對。

   「我可以問你為什麼要山不娶那個女人嗎?」辛凱文壓抑不住自己的情緒開口問道。

   「那個女人不適合他。」

   「去你的!」辛凱文將手一揮,「你口口聲聲說這句話,他們又還沒有見過面,不一定還能王八看綠豆給看對眼。」

   「你跟我一樣清楚,只要山是為了得到律家的財產而娶那個女人,他縱使對這女人有好感,他都不會給她好臉色看的。」刑於軍的話可說是一針見血。

   外表看來,留著幾乎遮住整張臉的落腮鬍的刑於軍,外表粗獷,但骨子裡卻是心細如針的大男人。

   辛凱文撐著下巴想了一會兒,「山這個人就是太死心眼了。」

   關於此,刑於軍不予置評。

   每個人有每個人心中的苦,這些苦是說也不能說出口,只是悶在心中,壓迫自己的思緒與精神。

   「那個女人哪裡奇特?」辛凱文的話鋒一轉,綠眸投向刑於軍問道。

   想了好一會兒,似乎在尋找適合的用字遣詞,最後刑於軍緩緩的開口說道:「有顆溫柔的心和像天使的笑容。」

   辛凱文眨了眨眼,不敢相信刑於軍所用的形容詞。

   「溫柔的心?!天使的笑容?!」辛凱文不太相信的重複一次,是他聽錯了嗎?這麼一個大男人,竟用如此的形容詞。

   刑於軍肯定的點點頭。

   辛凱文臉色更加的難以置信。

   「她今年大學畢業,」刑於軍繼續說道:「若不是與山結婚,她將會是個國小老師。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很在乎山。」

   微皺起眉頭,辛凱文覺得疑惑,「Sorry!我是否可以大膽的假設,你調查錯人了呢?」

   刑於軍瞪了辛凱文一眼,開玩笑可以,但他不允許辛凱文質疑他的能力。他順著自己的心情幫人調查,不算是個偵探,因為他隨緣分,有時未必有錢就能請到他出馬,但只要他點頭要幫,一定可以將托付的事辦得完美。

   辛凱文看到刑於軍的表情,立刻開口道歉:「對不起!我只是覺得有點驚訝罷了!若我沒記錯,山好像並不認識這個女人,同理可證,他未來老婆應該也不會對他太熟悉,若說她在乎山,似乎也有點說不過去。」

   「相信我!」刑於軍言簡意賅的說道:「他們的緣分早在十年前就已經結下,現在只不過是重逢罷了。」

   辛凱文靠向椅背,仰望著挑高的天花板想了一會兒,「聽你的口氣,可讓我愈來愈好奇山所要娶的這個女人了,她竟然能讓你在還不算熟識她的時候就那麼幫她,看來這女人值得一看。」

   「她是值得一看,只不過你待會兒看到她時──」刑於軍站起身,「不要太吃驚。」

   辛凱文看著刑於軍離去,眼底寫滿不解,不用說,他也知道刑於軍就像是楊頤關一般又要宣告失蹤了,所以他也沒有開口詢問刑於軍的去處,反正問了也是白問,因為連他們本人都不知道。

   這輩子會令他吃驚的事不多,而這個新娘會讓他吃驚?

   辛凱文站起身,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今天的新娘子,最快的方式當然是隨著禮車前去迎娶,他加快自己的腳步,希望隨意搭輛車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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