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鬼姓常單名一個流,住在這座荒廢已久的常府宅院裡。宋朝年間,常家也曾是縣裡的大戶,光這處宅院就足以顯示其非凡氣派。可借人丁單薄,九代單傳,常流一死,常家絕後。常母無法承受兒子驟死的打擊,一病不起,不出百日一命嗚呼。常父自覺了無生趣,散盡家財,出家為憎,最終成佛。
昔日青雲直上的常家只剩空落落的一座宅院,常流便以此地安身立命,順便奉養祖宗靈位,以減不孝之罪。
平日他也沒什麼事消遣,就是看看書,寫寫字,種種菜什麼的。絕不出來騷擾民眾,一個「鬼」的孤獨生活就這樣延續了百年。
話說當年,他在世為人時年少英俊,玉樹臨風。雖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卻秉著一身正氣,救回一名落水女子。當然,見義勇為的下場就是水性不佳的他陽壽未盡卻己入地府。
當他手足無措又濕淋淋地向一個長著牛頭,一個生著馬臉的兄弟討件乾淨衣裳,卻頻頻遭白眼時,才恍然明白自己已身在其界。他縱有千萬個不甘,也換不回陽壽。然而,最最讓他不捨的還是宅院裡那些他尚未看完的書。
這也不打緊,反正閻王殿裡有的是成垛成垛的死亡名單,他閒著也是閒著乾脆幫閻王老爺查查自個兒的死亡記錄好了。
他真的是好心!百年後的今日,他依然這樣強調當時的舉動。只是,他的好心讓他滴著水的衣衫模糊了死亡名單上的記錄,偏偏那個記錄不是別人的,正是他常流的。沒有了死亡記錄就像在陽世間缺少了戶籍登記,作為非法居民的他被禁止轉世投胎。
對於如此委屈的結局,常流當然不服嘍!他充分使出成語、典故、歇後語,連名人傳記都用上了,如此這般和閻王老爺爭論了半天。最終……最終被大老爺一腳踢出地府大門,正式升格成為「孤魂野鬼」,就此回到常府。
他回來的時候,常府已是人去樓空,他再不是當年的首家大少爺。
他是鬼!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折騰與適應之後,他告訴自己,這也沒什麼。大丈夫能屈能伸,做鬼也要做一個驕傲的鬼。他用那個飄在空中無法著陸的輕盈身子將常府收拾得井然有條,打理出一個生氣勃勃的院落。這還不夠,他還要發揮自己的愛好成為天下最有學問的鬼。
每晚趁著夜深人靜,他「飄‥去書肆看書——這不能怪他,自從變成鬼之後,他的腳就失去了作用,成天飄過來飄過去,想不嚇人都難!
日出時分,他再回到常府的書樓憑著出色的記憶力將所看內容默寫下來,百年積累下來,常府的書足足存滿一座樓。他的學問也如長江之水,滔滔不絕。可是,如此一來,他沒看過的書越來越少,無聊與寂寞隨之攀上了他的心頭。
這日午後,閒來無事的常流撐著遮陽的油紙傘「飄」到了常府後花園。那裡有一個還算壯觀的水塘,與院落外的西湖緊密相連。雖然淹死後的他有點怕水,但偶爾也會圍繞那如翡翠般的水面轉圈圈,如今朝——
「水啊水叮噹,你是不是也感到寂寞了?」
無聊的起頭,常流開始對著無波的水面說話:「百年了,我都是一個鬼孤孤單單地度過,什麼時候才能有個伴呢?哪怕就是有個打打鬧鬧的鄰居也好啊!唉……」他絲毫沒注意到自己有如深宮怨婦似的哀歎聲為他招惹上了麻煩。
「誰?誰膽敢打擾我的午睡?不想活了是不是?」
遺忘了百年的人聲讓常流的鬼腦剎時失去了反應力,他只能呆呆地飄在水面上,眼見著綠瑩瑩的湖底一團水藍色的身影悠悠地浮上水面。
下一刻,常流顧不得鬼怕光的弱點,拋開油紙傘,迅速移動他飄忽忽的身體躲進內宅中。一邊跑他還一邊喊著——
「鬼啊!鬼啊!有鬼啊——」
顯然,他在萬般驚恐之下忘了自已的身份,實有鄙視鬼族之嫌。
水藍色的身影在他躲進內室的同一時間顯出了身形,是一名女子,準確地說是一個水妖精啦!
隨意地撩一撩披在肩上的凌亂的海藍色長髮,她的相貌倒是比常流更符合鬼的標準。美麗的水藍衣衫無法為她的容顏增光,她平凡的容貌實在難登妖精級別。雖然是從水底現身,可她的衣衫卻絲毫不沾任何水漬。光這點法術,就足以顯出妖精與鬼在等級上的差別。
反剪著雙手,水妖精朝常流躲避的內室踱去。
「自己不就是鬼嘛!還怕什麼伯?既然你這個水鬼驚擾了本妖精的好夢,那只好由你來承擔後果,連本帶利,你準備還上一輩子吧!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