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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兒 人名冊 作者:亦舒

  下個月就要走了。

   這次是移民,不知幾時回來,林延英在這個大都會生活了廿多年,小中大學均在此間畢業,又工作了好幾年,自然臨別依依。

   她是家族最後一個成員,大姐申請她往加拿大團聚的時候,輕而易舉,半年就批准了。

   當時她很瀟灑地說:「又沒有愛人,房子是租的,工作好比雞肋,身無長物,說走就走。」

   於是著手整理身外物。

   到那個階段,才發覺她擁有的實在不少,漸漸眷戀,午夜夢迴,感慨良多。

   父母於三年前已經赴溫哥華,護照快將到手,延英每年都去探望他們一次,一留便是整個月,對那邊社會不可謂不熟,她肯定自己會得習慣彼邦生活。

   但她捨不得離開本家。

   深夜,她猶自坐在露台上喝冰凍啤酒。

   睡不著,無事可做,她取過手袋,整理內容。

   時代女性的手袋越來越重,一日延英好奇心起,秤一枰它的重量,這才發覺它重達兩公斤,即接近五磅。

   難怪肩膀都打側。

   幸虧現代女性的得與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否則準可慨歎至天亮。

   延英自手袋中取出一部通訊部,亦即是人名冊,裡邊記錄了自初中起她社交網中所有的人名、電話、傳真號碼,以及地址。

   用了許多年了,原先是一冊日記部子,厚迭迭,人名並不依英文字母次序填寫,胡亂在空位抄上,但因用了多年,熟悉非凡,憑下意識使可翻找。

   有時懶,索性把人家的名片用釘書機訂上,以致冊子越來越厚,封面幾乎合不攏。

   有些人名與號碼因為變遷、更改,用紅筆劃掉的有,用黑筆打叉塗掉的亦有,整本冊子,每一頁都似新派書,彩色繽紛。

   一年比一年更捨不得丟棄,直用了這些年。

   冊子角落崩壞,用膠紙糊著,像受了傷。

   角落還畫著若干漫畫,從此可以看到潮流變化:開頭是史諾比,後來是叮噹,再跟著是加菲貓。

   從少年到青年,再到成熟期,舊物保存下來的實在不多,這本日記冊子,肯定會伴延英到老。

   有太多的回憶,太多紀念價值。

   今夜,把它拿出來,是想趁空檔把內容檢查一次,看看有什麼錯漏。

   同事已經為她餞行,走得近的朋友都有所表示,但延英恐有滄海遺珠,掛個電話辭行也總好過沒有。

   她打開第一頁。

   映著眼簾的是剪刀挖出來的一個長條型洞。

   延英莞爾。

   真孩子氣,剪掉就忘得了嗎?不一定,這個名字叫周俊華,是她第一任男朋友,那年,延英才十七歲。

   許久沒見他了,臨走之前,應該通個訊息,她把他名字寫在一張紙上。

   抑或,延英又遲疑,應該就此無聲無息別離算數?

   她遲疑片刻,決定稍後再加考慮。

   從一個衝動的小女孩到今日凡事三思的事業女性,其中不知經過幾許眼淚心血,延英吁出一口氣,又再斟出一杯啤酒。

   她輕輕呷一口,任由泡沫留在唇上。

   延英自小喜歡喝啤酒,長輩無法勸止,人家少女喝橘子汁,她比較豪邁。

   啤酒沫留在唇上,充鬍子逗周俊華笑的次數實在不少。

   轉瞬間兩人已經長大。

   既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大家應該見個面。

   他家住在中區半山一幢老房子內,救火車上不去,一定不會改建,電話號碼不用問延英也記得,改了也不要緊,她可以查。

   非趁這個機會見次面不可。

   延英又翻到第二頁,有一個名字,打著幾十個叉叉,看仔細了,黑筆下的字跡隱約可見:趙小冰。

   對,這趙小冰便是自她手中把俊華搶走的人。

   延英笑不可仰。

   人名冊簡直記載了她前半生所有的喜怒哀樂,風流韻事。

   她終於倦了,打個呵欠,上床睡覺。

   第二天一早,接到母親的長途電話:「東西都收拾好了吧,別叫我掛心。」

   根本沒有什麼行李,延英的身外物絕不會超過航空公司所規定的限額二十二公斤。

   瀟灑的她就是這麼精靈。

   帶不走放不下的也許只是人情與思念。

   回到公司,她便開始尋訪周俊華的電話。

   本市能有多大,要找一個人,焉會找不到他。

   略為轉折,她已經找到要找的號碼,從他的家人處,延英又得到周俊華辦事處電話。

   「俊華,」她開門見山,「我叫林延英,還記得我嗎?」

   回復出乎她意料之外,周君幾乎立刻不加思索的答:「你是宇宙公司公共關係組發言人林延英,亦即是我中學同學,我在報上時常看到你的照片與新聞,怎麼會不記得。」

   延英放下心頭一塊大石。

   地方小就有這個好處,雖然不相往來,但是雞犬相聞。

   「俊華,許久不見,有沒有興趣喝杯咖啡?」

   「我同小冰一起來可以嗎?」

   「呵,你們結婚了。」延英十分驚奇。

   「都快十週年,」他一直笑,「兩個孩子,一男一女。」

   「明日下午闔府統請。」延英說了一個喝茶的地址。

   誰知那周俊華立刻打蛇隨棍上,「那我們不客氣了。」

   明敏的延英立刻知道,這位周俊華可能已不是她想見的周俊華,他一定變了很多。

   十年後的他必然已經成為一個務實的小家庭男主人,精打細算,盡忠職守。

   那麼早婚,大抵沒有升學。

   真可惜,中學時期地功課非常好,可能是因為家境問題,才放棄大學課程,但是一早成家,負擔豈非更重,簡直好比自火坑跳進油鍋……但,他似乎又很快活。

   延英很快見到周家四口。

   他們很準時,都打扮過了,穿著像新衣的新衣,周氏夫婦長胖許多,兩個孩子十分乖巧,只是像吃不飽似的,各要了一客三文治及兩塊蛋糕。

   如果在街上碰見周俊華與趙小冰,延英絕對不會認得他們,外型變太多了,此刻夫妻二人同在官立小學任教師職。

   趙小冰聽說延英要移民,問了許多問題。

   一小時後,延英看看金錶,只說要趕一個商務約會,便結束是次會面,臨結帳吩咐侍者挑一隻最大的巧克力蛋糕給他們帶回去。

   兩個孩子一接到手,使忙不迭道謝。

   延英看著他們住地下鐵路口走過去。

   奇怪不奇怪,曾經一度,延英恨得他倆要死,而且起碼恨了三年整。

   此刻都想不起來為著什麼。

   延英與周君統共是純潔的,他比她高兩班,他們只在過馬路的時候拉過手,看過幾部電影,以及一起吃過冰淇淋。

   中途因為發現了丙班的趙小冰,才疏遠延英,他根本沒有做錯什麼,只不過作出了一個選擇。

   青春期少女,不是要找個人愛,便是要找個人恨,以平息發洩衝動的情緒。

   周君與趙小冰無辜成為延英的犧牲品。

   而今世道已慣,延英已知道被拒絕被淘汰出局,也是生活經驗的一部分,比這大十倍百倍的失意也得處之泰然,因為世界不是她的,因為老天不欠她什麼。

   周氏夫婦一開始便給她新地址,但是延英沒有將之抄進人名冊裡。

   不知恁地,她願意把他倆的名字劃掉,延英深切瞭解到,這兩個已是無關痛癢的人。

   把地址記下亦無用,她不會同他們通訊,也不會寫卡片問候。

   是夜,延英又興致勃勃修改人名冊。

   一頁一頁翻過去,看到了第一份補習的地址,習泳班、法語班的電話,第一個銀行戶口號碼,同學們往外升學留下的海外地址以及十個字電話……

   猶如重溫舊夢,延英沉醉其中。

   我們就是這樣長大的。

   然後,她看到了一個重要的名字:吳喆。

   什麼人有一個這樣別緻的名字?自然不是普通人。

   他是國畫大師吳嘉瑜的兒子,他本人可也沒辜負了這個美名,他既是機械工程學生,又作得一手好書,他才是延英第一個戀愛對象。

   延英站起來,點著一支煙。

   順手按了右胸,一顆心,還似有特別感覺。

   她微微牽動嘴角。

   她愛他嗎?至今未能分辨。

   她經人介紹,參加國畫班,認識了吳喆。

   第一次偶遇,令延英瞠目結舌:從沒見過那麼英俊的男孩子。

   大學裡有的是出類拔萃的男生,但沒有一個比得上吳喆。

   他剪平頂頭,冷冷的濃眉,有北方人的長臉,單眼皮的眼睛特別清秀,高佻身裁,穿白衣白褲。

   吳老師的書齋很大很靜,那一天,老師正午睡,延英自顧自練習,吳喆進來,見無人,便說聲對不起,退出。

   過了一會兒,他再進書房,捧進一碟子水果。

   延英當然敏感,立即知道年輕人對她有好感。

   她沒有放下毛筆,仍然在宣紙上練畫竹子。

   那男孩子自我介紹:「我叫吳喆。」

   也不待延英回答,便自案上取過筆墨,指點延英。

   延英低著頭,一路受教。

   累了,兩個人坐下閒聊,吳喆伸手在果盤中取過一隻石榴,辦成兩半。

   有胭脂色汁液濺到宣紙上去,淡淡化開,十分嬌媚,延英後來一直留著這張兩人合作的竹枝圖。

   他們聊了整個下午。

   不知為什麼,吳老師一直沒有進書齋來,而兩個年輕人,又熟絡得好似已經認識了一輩子似。

   延英不介意再在吳宅逗留多十多廿個小時,但少女必需維持一定矜持,她在太陽下山時分告辭。

   整個夏季他陪她習畫。

   吳宅庭院深深,蟬聲長鳴,延英有時覺得累,便伏在紅木大書桌上打盹,半明半滅間,像是跳進了費長房的葫蘆,那裡另有天地,又有吳喆陪伴,日月甚為舒泰,她不想再出來。

   真沒想到這一切會隨著夏季逝去。

   秋季,開學,卻不見了吳喆。

   受了好些煎熬,忍不住問起,吳老師閒閒說:「喆兒回英國升學去了。」

   這個打擊使延英茫然。

   她又上了一課,人家的想法,未必與她一樣,做人,不能絲毫不加保留,一下子把心交上去。

   接著的秋季與冬季,延英都沒有再去習畫,如今想起還頗覺可惜,吳老師曾說過她有天賦。

   過年時分,延英心情略有進展,一日返家,母親同她說:「有個叫吳喆的男生找你,請你打這個電話。」

   延英略加思索,「我不在家。」

   「暫時不在還是一直不在?」母親含笑問。

   「對他來說:永遠不在。」

   延英冷笑一聲,怎麼忽然又想起了她,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他以為他是誰。

   她最不相信勉強,勉強沒有幸福,隨緣而安最好。

   年輕就是這點好、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前邊路途上不知有幾許新鮮人與事在等她,哪有空打回頭。

   回憶到這裡,延英將人名冊合攏。

   她倒在床上。

   從此以後。延英都沒有再見過比吳喆更英俊的臉。

   年前吳老師去世,她送了花籃去。

   隨後在報上讀到吳喆開畫展的消息,延英又差人送禮,畫展不是十分成功,吳喆並沒有成名。

   她沒有得到任何回答,也許吳喆已經完全忘記林延英是何方神聖。

   延英雙臂枕在腦後,算了,不必約他出來了。

   現在想起來,任何快樂時光都應該珍惜,那個夏天,多謝吳喆,她快活逍遙,那種似是而非的戀愛感覺,究竟是難得的。

   那是她送花去的原因,至於後來,後來的事就不必多提了。

   換了今天,她當然會處理得更好。

   第二天,延英抽空去取了單程飛機票。

   房東慇勤地問;「林小姐,你真的星期五走?十分不捨得。」

   延英簡單地交待:「屋內燈飾傢俱,廚房一些電器,統統不要了,你若果用不著,就喚人扔掉吧,費用在訂金裡扣除,餘款匯到加拿大我的戶口去。」到底是事業女性,交待得一清二楚。

   「回來記得我們,林小姐。」

   同每一個人都是朋友,除了一個。

   秘書進來說:「林小姐,一位蕭文傑先生找過你。」

   說到曹操,曹操即到,延英怔住。

   「問他是哪裡的,他沒說,我查過通訊錄,沒這個人,他問我要你住宅電話,我沒講。」

   「做得很好。」

   「要不要覆電話?」

   「不用。」

   「他若再來呢?」

   「我不在。」

   「要不要說你星期五就離開本市?」

   「我走了以後,不妨告訴他。」

   「是,林小姐。」這乖巧的秘書退出去。

   延英嗤一聲笑出來,事情發生在今日,她會處理得更好?笑話一個,還不是一樣的悻悻然,斤斤計較,不願低頭?

   誠然,許多大小事宜上林延英已經成熟,但感情不在範圍之內,一牽涉到感情,如魚飲水,只有當事人才知冷暖,不能以常理推測。

   延英感慨。

   阿蕭怎麼會忽然找她?

   莫非他亦有遠行,他亦手持人名冊逐頁翻閱,看到了林延英三字,想與她敘舊?

   延英取出自己的冊子,她知道蕭文傑的名字在哪裡,一翻就尋著。

   她同他的關係,不說也罷。

   秘書的聲音自通話器傳進來,「林小姐,又是那位蕭先生。」

   太聰明了,太善解人意,也許剛才上司的臉色有片刻猶豫,被她看在眼內,故此再請示一次,給兩個人多一次機會。

   果然,延英說,「接進來。」

   這分明是最後一次見面機會,以後各散東西,物是人非。想見都不得見。

   他的聲音來了,「延英?我是蕭文傑。」

   延英連忙裝出笑意,「好嗎,許久不見。」

   「延英,出來見個面好不好?」

   「這幾天都忙,下個星期如何?」

   誰知蕭文傑苦笑,「延英,實不相瞞,我這個星期天移民離開本市。」

   真巧,被延英猜中了。

   不知他去哪裡,澳洲、英國還是北美。

   「目的地多倫多。」

   離溫哥華約四小時飛機旅程,那倒還好。

   「我知道是通知得你急促一點,因為內心鬥爭了許久,約你,還是不約你?終於鼓起勇氣,撥電話過來。」

   延英不出聲,他也要走了。

   早有人開玩笑,說現在的朋友天一半地一半,將來,勢必全體在異鄉見面。

   不知恁地,延英知道或許可能在彼邦見到蕭文傑,有點歡喜。

   「延英,」他有點焦急,「既往不咎,吃頓飯總可以吧。」

   延英輕輕說:「我們之間,並沒有誤會。」

   蕭文傑一聽,放下了心,呵,隨即又有點感動,前度女友終於長大了。

   「延英——」他竟有點哽咽。

   「什麼時候?我盡量抽空。」

   「今晚,或是明晚。」

   「明晚吧。」她需要時間打理儀容,至少上個理髮店。

   「七點鐘我到府上接你。」

   蕭文傑……人名冊裡有他親筆寫下的地址電話,以及一個笑臉漫畫,在一旁註解:綽號消極。

   小動作那麼多,自然是因為想引起延英注意。

   四年前延英本想把那頁整頁撕去,終於不忍,留至今日。

   為此她時常嘲弄自己沒有血性。

   他倆分手,並非因為第三者。

   來往了一年,親友都認為他們該結婚了,阿蕭才向延英宣佈,他考取了本市一個基金的獎學金,要前往倫敦讀一年管理科碩士。

   延英心胸窄,馬上炸起來,一年!

   誰知一年內兩人會變成怎麼樣,立刻同他反了臉。

   她冷冷說:「去了就算了,大家都不要回頭。」

   「你可以來看我——」

   「我沒有那麼空,世上也不止仁兄你一個男人。」

   延英有時奇怪,她怎麼能把話說得那麼難聽,那麼絕,一點轉圜的餘地都沒有。

   許是自尊心受到強烈傷害。

   異性總是說走就走,毫無留戀,一而再,再而三令她失望、傷心。

   是故她要掙扎,她要反擊,她也要傷害對方。

   「我給你寫信。」

   延英沒有回信。

   他也年輕氣盛,三個月後,兩人斷絕了音訊。

   延英很快找到了別人,約會從不間斷。

   後來聽說蕭文傑回來了,又聽說他找到份極好的工作,兩人始終沒有再聯絡。

   這段時間內,延英再也沒有考慮結婚,她的口頭禪是「一個人有一個人好。」

   碰巧父母又辦移民,瑣事多得不得了,時間就在來住各辦事處中支離破碎地迅速逝去。

   沒想到他會先同她聯絡。

   可見大概他仍然獨身,可見他打聽過了,知道她也未婚,蕭文傑一向是要比她精明一點,能幹一點。

   母親臨走時說:「延英那麼多男友中,數蕭文傑最上路。」

   延英知道了,立刻反駁,「好戲尚在後頭。」

   但是後頭的戲子統統嘻皮笑臉,只圖一時歡樂,沒個長遠打算。

   延英細細打扮過才到樓下等阿蕭的車子來接。

   他比她早到,靠在車身旁等她,多年不見,兩人只是微笑,並不敢注視對方。

   但是兩人都覺得對方狀態甚佳,儀容維修得十分好,不禁有三分歡喜。

   時勢不同,想法也不一樣,即使是從前的人,甚至是敵人,也希望他們得意洋洋,神氣活現,大家有得玩,才夠意思,對頭都有型有格,多開心。

   對方若是潦倒猥瑣不堪,怕只怕多事閒人譏笑,「那便是你先前的伴侶?」地洞沒處鑽,失禮死人。

   只聽得阿蕭悄悄說:「車子是借來的。」

   延英點點頭,上了他的車,稍後兩個人在一間僻靜的日本館子坐下。

   「你的氣色極好。」

   延英摸摸面孔,微笑道:「那是因為我認識的好人比壞人多。」

   阿蕭訕訕地,「這次走,不曉得幾時回來。」他把新地址電話交給她。

   延英氣定神閒,取出人名冊,打開蕭文傑那頁,把新地址小心翼翼夾進去。

   阿蕭驚喜交集,「你仍保留這本冊子?」

   延英點點頭。

   他自公文包中也取出一本通訊錄,「看我的。」

   打開第一頁,延英便看到自己的姓名,鋼筆字已有點糊掉,可見主人不知道翻閱過多少次。

   阿蕭說:「我將永遠保留這本冊子。」

   延英說:「我也是。」

   兩人同時靦腆地笑起來,什麼歲數了,還保留著這份稚氣。

   「來,延英,替我在紀念冊上寫兩句吉祥語。」他興致大發。

   延英接過筆,立刻寫上鵬程萬里四個字。

   阿蕭十分感動,「來,我也幫你題字。」

   他寫的是前程似錦。

   兩個人一起笑出來。

   忽然之間,阿蕭伸手出去握住延英的手。

   延英過一會兒才把手縮回來。

   喝一口米酒,她說:「我到多倫多來看你可好。」

   阿蕭一怔,「別開玩笑,你怎麼會來。」

   「我保證我會。」

   「十年後。」

   「不,百日之內。」

   「百日?」阿蕭笑出來,「那是三個月內。」

   「我可以同你擊掌為盟。」

   阿蕭問:「那時我叫你來看我,你為什麼不來?」

   「那時候我笨。」延英很坦白。

   「最慘我也不比你好許多,我應該一直寫信,直至你有回復為止。」

   「可是那時你功課忙。」

   「你呢,你又忙什麼?」

   「我?我一向是無頭蒼蠅。」延英笑。

   「我等你來。」

   延英點點頭。

   他們直談到深夜,延英許久沒有同任何人談得這樣暢快。

   她卻調皮地隱瞞了移民身份,。

   隔一天她就登上飛機,臨出門前給阿蕭通了個電話,告訴他要出遠門。

   「去哪裡?」

   「去溫哥華定居。」

   阿蕭一怔,隨即大聲笑出來,「記得帶我的地址。」

   「一定。」

   「順風。」

   「阿蕭,你也是。」

   延英隨身行李中,只有這一本人名冊。

   她決定在十二小時旅程中,再重溫一次它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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