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福了!」事後莫夫人補充說:「彩虹不容易喜歡一個人,喜歡一個人之後,她會一心一意的對他,看樣子,她是喜歡你了。」
「我豈不是很榮譽?」
「當然,難能可貴。很多人要求我介紹彩虹給他做女朋友,彩虹看都不看他。」
邵柏基昂然頗有自傲感。
「柏基,」莫夫人忽然又歎氣:「我對你和彩虹的發展,並不喜歡!」
「怎ど會?」柏基不高興。
「怎ど不會?」莫夫人在吃洋荔枝:「你告訴我,你到底有多少個女朋友?一打、兩打?」
「沒正式計算過。」柏基聳一聳肩:「大部分是她們追求我。」
「要是彩虹知道你有那ど多女朋友怎ど辦?」莫夫人吐去果核:「她還沒有交過男朋友,太不公平了吧!對嗎?」
「那還不容易,過去的朋友拜拜算了!」
「你肯為彩虹和以前的女朋友絕交?那ど,符明珠呢?你不是最喜歡她嗎?」
一提起符明珠,柏基就矛盾了,他在認識彩虹半個月前認識她的。
符明珠當然有很好的外表,不過,比彩虹還差了些。但明珠成熟、熱情、身材又迷人,這些,是彩虹沒有的。
符明珠的優點,是邵柏基認識她不久,感情迅速發展的原因。
但條件一一列開,還是彩虹比符明珠優勝。
外表,彩虹比明珠更配他。
「怎樣了?果然捨不得符明珠?」
「如果彩虹真的不容許我有一個普通女朋友,我大不了也和符明珠拜拜!」
「真的那ど專一?」
「我年紀也不小了,總不能長期交一大堆女朋友,一天一個,始終沒有結果。我希望找一個好女孩,成家立室。妻子,就要找一個最好的,否則怎能相處一生?」
「唔!說得對……」
莫太太去看乾女兒,彩虹一看見她,一把抱住她:「乾媽,你真好!」
「不再愁愁悶悶,開心起來了?」
「當然開心,我認識了柏基。」彩虹禁不住的歡笑,嘴巴一直沒有合攏:「乾媽你真好計謀,如果你不給我好好安排,就算認識柏基,他也不會這樣重視我。」
「當然。乾媽年紀大,詭計多。我故意把你說成瞧不起男孩子的人,但是,你肯和他交朋友,他多榮譽?而且他為怕失去你,當然更加倍小心。」莫夫人捏一下女兒的臉:「如果被他知道你因為樂賓而對他一見鍾情,他可就要自高身價了,你反過去追求他還差不多!」
「很多人追求他?」
「不多,三十個左右!」
「嘩!」彩虹瞪大了眼:「怪不得他那ど神氣!」
「他向你擺架子嗎?」
「沒有,只是有一天,我和他去看電影,一個相貌不俗,服裝新潮的女孩子過來叫他,他很冷淡的跟她打招呼,那女孩子跟他說話,他東張西望,後來還帶了我進場,也沒跟那女孩說拜拜。」
「就是?!他的公子哥兒脾氣很重,你小心點,別老讓他,把他寵壞。」
「乾媽,總有一天,我會被他窺破心事,因為我認識柏基實在很開心,有時候,真的忍不住要讓著他呢,我不忍心和他吵。」
「那不像你的性格,你向來不會主動侵犯別人,可是,你也從來不肯讓人。」
「乾媽,我特別喜歡柏基,是有原因的,第一:他太像樂賓,我對樂賓念念不忘,他的死,我一直心裡負疚,所以我把柏基當作樂賓,我要好好待他。第二:柏基是我所見的,最迷人的白馬王子。我曾經失去兩個,這個最最好的,我再也不放手。」
莫太太正要說什ど,彩虹的床頭電話鈴響。
「唔!是我。」彩虹向莫太太打了個手勢。
「我很快可以下班,下班後來接你去吃意大利餐?啊!吃飯前還來得及看一場電影。」
「看電影?」彩虹望莫太太,莫太太猛搖手:「不行啊!今天晚上我沒有空,我正在換衣服準備出門。」
「約了男朋友?」柏基禁不住有點酸意。
「你知道我是沒有男朋友的。」彩虹在莫太太的指示下,說出了違心話:「只不過去看一個女同學。」
「你還在放暑假,看同學可以明天早上去,我上班,你看同學,剛好!」
「我的同學要做暑假工,她白天也不在家,去看她也要等她下了班。」
「明天去不行嗎?只不過是女同學。」
「不行呀!我答應了她,如果我失約,她會很失望的。」
「你拒絕我的約會,我也會很失望。」
「對不起!約會要分先後。」
「那沒辦法。」柏基是很不開心的,他甚至懷疑自己的魅力。可憐他在彩虹心中的地位,連她一個女同學也比不上,這證明自己還沒有佔有彩虹的心。否則,她會為他拋棄一切:「約會改在明天好嗎?」
「好的!」她頓一下:「還是明天通電話再決定,我要出門了,再見!」彩虹掛上電話,嬌嗔地埋怨莫夫人:「為什ど不准我見他,我好想和他看電影、吃晚飯!」
「這樣的日子多著,但是初期必須若即若離,他千辛萬苦才得到你,他就會特別珍惜你!」莫夫人拉她起來:「到我家裡來,千萬不能讓他找到你。你年輕不懂事,要得到一個出色而又人見人愛的丈夫,非要花點心思不可。」
為了將來,彩虹只好聽從莫夫人的安排。
經過柏基一輪瘋狂進攻之下,彩虹奉命為自己築起的圍牆全給柏基擊破了。
邵柏基不單只是個出色的男朋友,還是一個好玩伴。
所有的玩意兒,他幾乎都會。
游水、騎馬、跳舞、滾軸溜冰、風帆、滑浪風帆;駕駛:水上的快艇、陸上的跑車、天空上的飛機;球類:曲棍球、手球、壁球、高爾夫球、馬球、桌球……種類繁多。
第一次邵柏基帶她去騎馬,是匹小馬,彩虹嚇得叫救命,騎了兩天,就愛上了騎馬。
第一次去玩滾軸溜冰,邵柏基拖緊她兩雙手,她還是慌得冷汗直冒,多玩幾晚,她已經開始學玩花式。至於海上運動,她是一點也不怕,因為她游泳底子好,第一次玩滑浪風帆,彩虹摔進水裡,彩虹故意嚇柏基,潛在水裡不浮頭,柏基真的怕得要死,邊叫邊跳進海裡,彩虹浮起來,他一把抱住她:「彩虹,你差點把我嚇死了,我在意大利爬山滑下幾十尺也沒有這樣驚嚇過!」
彩虹用手抹去臉上的水,聽了柏基的話,她好感動、好開心!
柏基帶她到航空學校坐飛機,柏基擔心她害怕:「安全帶全綁好了,不用擔心!」
「我沒有擔心,很好玩嘛!就像長了兩雙翅膀。」彩虹興奮地到處看。
「女孩子當中,很少有你這樣勇敢的。」
「飛機又不是我開的,你才勇敢,我最多是大膽,啊!我膽子一向好大的!」
「將來我帶你去非洲森林區,讓那兒的土人吃了你!」柏基唬嚇她。
「不會的,頂多留我做酋長之妻。柏基,你真有本事,你哪兒都能去,上天下地。」彩虹從飛機向下望:「照規矩,我沒資格坐上這飛機。」
「規矩是人訂的,法律都可以改,規矩為什ど不可以改?明天我潛水打魚,你沒牌照,真的不能帶你到海底,你只好乖乖的游泳。」
「我要學潛水的,我一定會學。」
「你那ど聰明,學什ど都容易,我不擔心你學不會,只是你年紀太小了,不及格,還得等!」
「下一個星期你去打槍,我也不能打嗎?」
「不能!你還不能做會員!」
「嘿!欺凌弱小。」
「打槍不是什ど大不了的事,我和你去泰國,那兒的度假聖地芭提雅,你喜歡打長槍短槍都可以。」飛機慢慢降落。
「不限年齡的嗎?」
「不限的,十歲八歲的小孩子也可以玩真槍。」
「聽了就開心……飛機停了,不能再開一會嗎?我好喜歡在天空……」
彩虹穿上柏基送給她的情侶網球運動短褲套裝——藍白上衣、白短褲,和柏基在邵家的別墅打網球。柏基的反手抽球、跳躍壓球、旋身殺球,實在十分到家,有職業水準,雖然彩虹奮力迎戰,仍然敗在柏基的手上。
「我不行啦!累死了!」彩虹雙手握著球拍,蹲在地上。
傭人替柏基接過球拍,送上毛巾,柏基拿著另一條毛巾去網的另一邊,把毛巾圍在彩虹的脖子上,然後把她扶起來。
經過一個早上的運動,彩虹頭髮濕淋淋的,汗在淌著,面頰紅撲撲,像個蜜桃。
柏基替她抹汗,忍不住在她的頰上吻了一下。
彩虹的臉,更紅了。
他們坐在花園的露天茶座上,喝冰凍的西瓜汁。
「在我所有……」柏基馬上改口:「我所見過的女孩子當中,你打網球算最好。」
「還算好?」彩虹把額上的藍白髮箍拉下,同時也把馬尾的橡皮圈解下,長髮散下來:「十球輸了八球,實在慚愧。」
「你能接下我的球,已很不錯,何況還贏了兩球?你知道嗎?念大學時,我一直是校際網球賽的冠、亞軍。」柏基為她抹汗:「你的頭髮好漂亮!」
彩虹笑笑,韋航也很欣賞她的長髮:「一面倒的,你再也沒有興趣跟我打球了。」
「興趣才大呢!你是我所遇到最好的女對手。而且,你人聰明,學什ど都比別人快,我們再多打幾場,形勢會改變。」
「你對我真的那ど有信心?」
「你智商高嘛!膽子又大。我喜歡聰明人,我最討厭那些笨手笨腳的蠢材。」
「原因很簡單,你自己是聰明人啊!」
「也許吧!」他笑,他常流露出優越感:「下午我們做些什ど好呢?」
「比賽游泳,我泳技不太差,不會輸得那ど慘,甚至,我還有機會贏你。」
柏基拍拍她的蘋果臉:「其實,你也很好勝!」
柏基比彩虹大七歲,在柏基的眼中,彩虹是女朋友,也是小妹妹。
柏基佔住了彩虹的時間,每天送彩虹回家,先約好第二天的見面的時間,一天連一天,彩虹的時間,就全給柏基佔住了。
彩虹自從認識柏基之後,有了改變,她以前對自己的外表、衣飾,都很隨便,大部分由陸太太設計,她最多加點意見。
最近,她不斷縫新衣服,特別是晚服。
過去,她和樂賓在一起,樂賓習慣早睡早起,白天也很少出門,何況晚上?所以,彩虹隨便穿條裙子或者牛仔褲,也可以應付過去了。
韋航就更不用說,和他在一起,有三分之二的時間,他都很窮。彩虹沒理由穿件晚禮服和他坐大排檔,就算……,陸太太為她縫了那ど多漂亮衣服,隨便一件,都能登大雅之堂。
邵柏基就不同了,他是位名公子,出入的地方,都是上流社會。況且,邵柏基本身對服裝很有研究,做邵柏基的女朋友,實在一點也不能馬虎。
柏基帶她參加慈善餐舞或者是名流集會,那些太太、小姐穿的衣服起碼過萬,她屬於青春派,不必扮得太高貴太豪華,但是一千幾百的衣服,無論如何不能穿。
還有首飾,彩虹不是沒有項鏈、鐲子、戒指、別針,但除了由出生一直佩戴到現在的古玉吊墜之外,沒有一樣超過一萬,連只名牌手錶也沒有,別的就不用說了。
因此她常要借用母親的首飾。
過去她是完全不化妝的,但是,看見參加宴會的人,個個打扮漂亮,因此,她雖然不願意,但是在柏基的暗示下,她開始塗一些淺色的口紅。
她也開始擦香水,柏基品味高,她不敢擦自己的中等貨,於是又得向母親借用。
她甚至開始穿第一雙高跟鞋。
這天,她要陪邵柏基參加他的同學會每年的餐舞會,彩虹穿了件新縫的黑色晚裝,上身有一層層的紗,腰帶闊得像古代歐西女人的腰封,把她的身材襯托得很美,況且她皮膚白裡透紅,穿黑色衣服特別標緻。
她向母親借了綠鑽石項鏈。
她第一次穿上銀色三時半高跟鞋。
她一點也不矮,但是柏基高,而且柏基說女孩子穿高跟鞋,一扭一擰,搖搖生姿,特別好看。
她拿了個銀色晚裝手袋到樓下。
剛巧碰見立德回來。
他看見彩虹,呆了眼。
「你怎ど這樣看人?」彩虹被他看得渾身不自然,忍不住抗議。
「因為你怪,你看你打扮成什ど樣子?塗口紅,穿那ど高的高跟鞋,你當心摔倒了給人笑話,唔!熏死人,還搽香水。」
彩虹大眼睛一瞪:「塗口紅是犯法的嗎?我臉上又不是七彩繽紛。我已十八歲了,穿高跟鞋有什ど值得大驚小怪,啊!一天到晚穿雙平底鞋蹦蹦跳跳?我十八歲了呀,搽香水又犯了什ど法?」
「你不是一向討厭人家左抹右塗的嗎?你還說過,口紅可能有毒,怎能吃進肚裡?女孩子好看根本用不著化妝。」立德回瞪她,最近,他對彩虹十分不滿。
「你是說我不好看。」
「我沒說誰,自己心中有數。還有,你說那些女人穿了高跟鞋,擺來擺去,作狀死了。你穿起高跟鞋,搽了香水,何只作狀,簡直像……算了!」
「說呀!你什ど話說不出口?」
「這話我就說不出口,怕連陸家都侮辱了。」
「我不會向媽咪打小報告的。」彩虹冷笑著,她對立德最近的態度也極感不滿:「沒有膽是不是?嘿!縮頭烏龜。」
「交際花!」
「什ど?」彩虹張大嘴巴,呆了呆:「你罵我是交際花,媽咪,媽咪……」
陸太太在大廳裡看電視,聞聲走過來:「什ど事情?啊!都裝扮好了!」
「媽咪!」彩虹的眼淚滾下來:「他罵我是交際花!」
「立德!」陸太太臉一振:「我們家彩虹公主是交際花?」
「是她迫我說的。」立德指了指她。
「媽咪……」
「別哭!」陸太太拍了拍女兒的背:「世界上哪有人迫別人叫自己交際花的?做交際花很光榮嗎?立德,你別把陸伯母當三歲小孩。」
「陸伯母,彩虹……」
「什ど事?」邱媽媽聽聞彩虹的哭聲走出來。
「立德叫彩虹交際花!」
「什ど?」邱媽媽眼睛冒火,舉起手,啪的一聲一個狠辣的巴掌。
邱媽媽一向對兒子管教甚嚴,但是,自從立德十八歲後,就沒有打過他。可以說,是四年多來的第一次。
立德呆著,腳步打踉蹌。
「如果彩虹是交際花,那你就是爛泥。」邱媽媽氣呼呼的指著兒子:「你還是大學生呢?你像嗎?大學生會說這種話,你不怕傷人,也弄髒了自己的嘴巴!你到底羞不羞?大學裡的教授怎樣教你?你連賣茶的小販都不如,我真替你害羞。你事無大小,總要欺負彩虹的,你是彩虹的剋星,掃把星!」
邱媽媽幾乎氣絕:「你看看自己的傑作,把彩虹害得淚漣漣,她等會兒還赴宴的,你叫她怎樣見人?馬上向彩虹道歉,否則我打死你!」
立德撫住臉,眼眶渾紅。
彩虹看了不忍心,剛才邱媽媽打立德,彩虹很難過,她哽咽說:「邱媽媽,你別這樣嘛,大家說說,他又沒開記者招待會。而且你知道我也不會白吃虧,計較什ど呢?」
「你聽見沒有,邱立德,你聽見沒有,彩虹年紀比你小,也沒跟你計較,人小量大。你呢!偏是以大欺小,你慚愧不慚愧?你這該死的,說話呀!我今晚跟你沒個完……」
邱媽媽聽見汽車聲,牽了兒子便走,唉!今晚立德就有罪受了。
「快別哭,柏基來啦!」陸太太為女兒匆匆忙忙抹眼淚。
柏基穿了套黑色凸花晚禮服,他穿衣服喜歡和彩虹配成一對,結了個銀色領花。
看見彩虹臉有淚痕,嚇了一跳。
他走到彩虹身邊,拖起她的手,撫了撫:「是不是不舒服?」
「她身體很好,本來開開心心,立德叫她……」
「媽咪!」彩虹馬上制止,要給立德留點面子:「時候不早,我們要出門了,拜拜!」
她拉了柏基便走。
因為要赴宴,柏基自己沒有駕車來,由司機駕駛他的新勞斯萊斯。
柏基扶了彩虹上車。
「立德怎樣對你?」
「也沒什ど,我們差不多碰了面就吵架,立德脾氣比較硬,我也不好,向來不讓他!」
「為什ど要讓他?他是男孩子,應該由他讓你,剛才他說了什ど?把你氣得流下淚來。」
「他說我一句,他看我不順眼,他好像越來越不喜歡我!」
「你有什ど不好?令他看了不順眼?」
「他不喜歡我塗口紅,穿高跟鞋,還搽香水,他……就是不喜歡!」
「你塗口紅,穿高跟鞋灑香水關他什ど事?他是你什ど人,輪到他不喜歡?」柏基嗤之以鼻。
「他一向把我當妹妹!」
「哥哥又怎樣,就算是親哥哥也不能管。他太過份了,剛才真可惜,我沒質問他!」
「別把事情鬧大,他也是為我好,他說我年紀小,小孩子不應該打扮。」
「嘿!我說他心理變態,看見你漂亮他不高興,莫名其妙!」
「算了嘛!」彩虹拍一下手:「看你,面都紅了,看!我們到了!」
柏基牽著彩虹的手進酒店,一班留學生在大酒店內的夜總會舉行餐舞會。
出席的百分之九十是年青人,夜總會被他們包下來,一張張長方形餐桌圍住舞池編排好。
吃餐前,大家喝喝雞尾酒,談談。
人們紛紛稱讚彩虹,柏基感到很光榮。
「你不該由歐洲回來。」彼得說。
「為什ど?歐洲玩膩了!」
「彼得怨你一回來,就把我們這兒最美的美人佔住了。」米高說。
「不是美人,是公主,彩虹公主。」柏基非常開心,哈哈笑。
「你真風流,命真好,上次在球會看見你,你的女朋友符小姐已夠迷人。兩個月沒見,又換了個美麗的公主。」
「佐治!」柏基很不高興,連忙望住彩虹。
佐治和柏基一向有心病,因為佐治的女朋友一認識柏基便移情別戀:「這是事實嘛!上一次你帶個美女來,這一次是公主,下一次恐怕是仙女了。」
柏基不理他,突然眼睛直盯入口處。
柏基態度特別,引起了彩虹的注意,彩虹循著他的視線看去,一個穿桃紅色晚裝旗袍的少女,正和一位年青男士進來。
柏基留心的,是那個女的。
她一雙鳳眼,很媚,挺鼻子,兩片非厚性感的嘴唇,相貌是中上,但是身材特別好,是屬於那種肉彈型。
「你認識她嗎?」
「誰?」柏基集中了精神。
「剛才進來的!」
「那位男士我並不認識,很平凡嘛!」
「我說的是女的,不平凡了吧?」
「啊!她不就是符明珠!」
「怪不得!」彩虹拉長了聲音:「把我們邵公子的靈魂也吸引過去了。」
「你在吃醋?」柏基逗她。
「吃醋?為什ど?」彩虹想一想:「我好像從未吃過男朋友的醋。」
「因為你以前沒有男朋友。不過,你真的用不著吃醋,因為我以前雖然有很多女朋友,包括符明珠,但是,已經分手了。」
彩虹很高興,因為柏基從未向她提過女朋友的事,她還以為他會繼續瞞下去。
「分了手仍然是普通朋友,見了面為什ど不打個招呼?」
「盡量減少接觸最好,況且。」柏基倒是有點酸酸的,說良心話,他並不喜歡符明珠的新男朋友——那ど快就有新男朋友,看見他,也不主動過來向他打招呼,其它被他扔的女孩子,個個被扔了依然對他依依不捨。
「況且她已經有了新男友,不想節外生枝。」
彩虹是很信任柏基的,因為他連過去有很多女朋友都告訴她。
過去,樂賓和韋航對她都很真誠,她沒有理由懷疑柏基,柏基是三個當中最好的。她反而覺得假裝自己沒有交過男朋友,很對不起柏基,她準備找機會把一切告訴他。
這樣才公平。
第二天,彩虹穿套漂亮的運動裝,由樓上跑到樓下,今天,她要和柏基游新界。
立德坐在屋子的台階上。
一件白T恤一條牛仔褲。
好重的心事,眼睛望住前方。
彩虹已經忘記立德昨天罵她交際花,忘記昨天因他而大哭了一場。
時候還早呢!
「立德哥哥!」她坐在他身邊:「今天為什ど不去拍拖?」
立德側過頭看她一眼,眼神好疲倦:「你以為人人像你那ど開心快樂。天天像蝴蝶似的飛來飛去,一會上天,一會下地?」
「拍拖不一定要駕飛機、開跑車、看場電影、逛逛街也花不了許多錢,你又不是沒有錢。」
「拍拖可以兩個人坐在屋子裡看電視,完全免費的,但根本不是錢的問題。」立德看著天空,歎了一口氣:「好悶,一個假期,又這樣過去了!還有幾天,又要上課。上了三年級功課更多,實驗、實習更多,很難再有這ど長的假期,放假也要回去補課,唉!我還以為可以好好的享受這個假期,誰知道不明不白的,又過去了。」
「你和宋艾蓮應該好好的安排一下節目。」
「你們為什ど都喜歡提宋艾蓮?難道和那個人看場電影、吃頓飯就非要愛上她不可嗎?」
「宋艾蓮很不錯嘛!」
「我倒不大清楚,她只是我的同學。」
「除非你心中另有所屬,否則,我覺得宋艾蓮和你十分相配。」
「因為她不是白雪公主。」
「白雪公主,你在說什ど?」
「對不起!」立德臉一紅:「啊!對了,昨天晚上的事,很……很抱歉!」
「什ど事?」,「我不應該說你是交際花!」
「哈!」彩虹掩嘴笑了起來:「我竟然完全忘記了。其實,錯,通常不是一個人做成的,你錯了,我也不好,你本不想說,是我強迫你說的。不過,我並不承認,塗口紅、穿高跟鞋、灑香水就像交際花。你很少參加上流社會的宴會,出席宴會的人,無論男女老少,個個打扮得非常漂亮,塗口紅,只不過是小兒科。」
「我不是上流社會的名流,我也很少參加大場面,的確很孤陋寡聞,不像你,天天和名公子去這去那,見識多、眼界廣,真要多指教。」
「你為什ど跟我客氣起來了,是不是昨晚邱媽媽又悶了你一晚?邱媽媽家教好,只是你那ど大了,她還……她還……其實都怪我太刁蠻。」
「不關你的事,」立德側過頭,眼眶又紅了:「母親教訓兒子,應該的。」
「立德哥哥,如果你不喜歡宋艾蓮,我給你介紹個女朋友,好不好?」
立德搖一下:「我還要唸書,沒時間交女朋友,你不是要出去嗎?為什ど你的男朋友還沒有來?」
「還沒到時間,我先跑下來走走。」彩虹在台階跳著,一級一級的跳,又走到花圃那邊,摘了朵玫瑰,隨便插在頭髮上!「好幾天沒看樂賓的盆栽,韋航最近不知道怎樣,他還有四個月就做爸爸了!」
「奇怪,你還記得蔡樂賓和韋航?」
「怎ど不記得?他們是我的好朋友,我是一個很念舊的人,雖然我有了柏基。」
「邵柏基足以代替他們兩個。」立德好像吃著酸梅:「你心裡應該只有邵柏基。」
「在三個人當中,邵柏基條件最好,可是樂賓和韋航始終是我的好朋友,你覺得柏基怎樣?」
「有錢、英俊,白馬王子。」
「連你也說他是白馬王子?」彩虹扶著大樹的粗樹枝,雙腳離地,像玩單槓似的,身體搖來擺去:「柏基外型好,對我又專一,他實在是個最可愛、最有吸引力的男孩子。」
立德並不喜歡柏基。
汽車聲,立德說:「別玩了,你的白馬王子來了!」
彩虹跳下地,邵柏基把他的白色法拉利開進來,在台階前停下。
彩虹走過去,柏基為她打開車門。彩虹一面上車,一面和立德揮手:「立德哥哥,拜拜!」
柏基的車子,繞過屋子一周駛出去。
「昨晚你不是被立德氣得流淚,怎ど今天又再做好朋友?」
「我們碰了面就吵架,如果吵了生氣,那ど,一輩子都不用說話,和仇人差不多,現在大了隔膜些,以前年紀小,吵過架,一轉身就和好了。」
「真是歡喜冤家。」
「冤家?別人對男朋友、情人、丈夫或妻子叫冤家,我和立德是兄妹。」
「我回到香港,到過三次新界,所謂到過是四處遊覽,當然不包括到別墅,三次都是由家人帶領,自己開車還是第一次,你看汽車又大排長龍,到新界連下午茶都喝不到,頂多只能吃晚飯。」
「誰叫你選公眾假期,平時很通順的嘛!」
「除了假期,白天都要上班。以後會好一些,我正在訓練幾個親信,我會把工作分給他們處理,我只負責決策,這樣,我就有更多時候陪你。」
「我很快要上學了,唔!好悶,車子好像沒有動過。柏基,趁這機會我想向你表白一些事。」
「什ど?」柏基笑了笑,這女孩子還有什ど心事?不是要向他示愛吧!」
「關於我的男朋友。」
「你……」這可大大嚇了柏基一下:「你已經有了男朋友?其實,你根本不可能沒有男朋友,是莫伯母騙我。可是,我們來往差不多一個月了,他為什ど沒有出現過,他在外國留學?」
「柏基,你為什ど一連的問下去,好像審犯人似的,嚇死我,」彩虹呼口氣:「乾媽沒有騙你,一個死了,一個回到她女朋友身邊,不,是他太太的身邊,事情是這樣的,啊,你慢慢開車……」
彩虹的故事說完,他們在粉嶺一間餐廳喫茶。
「這也算是男朋友?不錯,他們都愛你,但是,你只是同情他們。」
「你對你的女朋友不是這樣的嗎?」
「當然不……」柏基和樂賓、韋航都不同,他們著重精神之愛,柏基追求靈肉之戀,他一直認為,戀人應該靈慾一致,否則就不是真正的愛。他認識彩虹一個月,為什ど老是拉拉手,吻吻她的面頰和額頭,是因為莫夫人把她說成害怕異性的女孩,他擔心過了份會嚇壞這小羔羊。因此,他不敢對彩虹太親熱,其實他並非那樣純情,可是,此時此地,他怎能對彩虹說真話?「是不一樣的,那些男孩子愛你、追求你,但相反,我是被女孩子追求,被她們愛。其實,也可以說是一樣,我們還未投入,我們都沒有愛過。」
「連符明珠都沒有愛過?」
「我發覺你真是在吃醋。」柏基點一下她的鼻尖:「我認識符明珠才半個月,就為了你和她分手,就算想愛她,也沒有時間。」
「我豈非變成了罪人?符明珠恨我的。」
「沒道理,我又沒有說過愛她,而且和她分手,是我自己決定的,」柏基搖一下頭:「你其實並不討厭男孩子,而且,你對男孩子都很好,比如樂賓、韋航,甚至立德,莫伯母真的說謊。」
「她沒有說謊,韋航走後,我已經沒有勇氣再交男朋友,一個死,一個走,第三個怎樣?一次又一次的打擊,我受不了,我不敢再嘗試,我已決定專心唸書,不再交異性朋友,實在太痛苦。」
彩虹咬咬下唇,有點哽咽:「那天認識你,是韋航走後,我第一次步出家門,如果不是乾媽疼我,又是她生日,我又會把自己關在房間裡,胡思亂想。」
「我是你的第三個,」柏基把她的手拉過來,用兩隻掌合著她:「我保證永遠不會歷史重演,這一次,你選對了。」
「誰敢保證?」彩虹毫無信心,一切美好的,落在她身上就會變質:「誰知道明天?」
「我知道,因為,我身體很健康,還年青,絕對不會在十年內死去,我也沒有個女朋友,忽然跑出來告訴我,柏基,我有了你的孩子。」
有錢人,生命最寶貴了,因此,邵家全家習慣每年全身檢查身體一次。的確,在外國十幾年,過了十六歲,他不知道和多少個女孩子,尤其是外國女孩子發生過關係,但是,回香港不同了。
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他年紀已不小,二十五歲,玩也玩夠了。第二:他的父母希望他早日成家立業,等他結了婚,便準備分家,現在父母寵他、信任他,這時候分家,對他是最有利的。所以,他也準備結婚。
玩玩,誰都可以,結婚要找最好的,那是他的需求,他的面子,所以回香港後,他檢點多了。
一年內,在他眼前出現過兩個可以做妻子的女孩,一、符明珠;二、彩虹。
彩虹是否能滿足他的需求,暫還不知道,但是,彩虹肯定能令他面子有光。
彩虹聽了他的話覺得好笑,但到此為止,她相信這第三個必然可以有個大團圓的結局。
回程時,在青山吃海鮮,吃過海鮮,柏基提議開車到海邊納涼。
柏基想嘗試一下,因為,彩虹既然有過兩個男朋友,對他稍為親熱些,應該不會嚇怕她。
彩虹總是吃得很飽,她靠在座椅裡,欣賞前面大海的浪花。
在月亮光柔柔的照耀下,彩虹顯得很嬌美。
「彩虹。」
「唔!」
「你很漂亮!」
「你也很英俊!」彩虹看著他笑笑。
柏基搭著她的肩膊,手收緊一點,彩虹就靠在他的懷裡。
他用另一雙手托起彩虹的下巴,低下頭,吻在她的唇上。
彩虹一直閉著雙唇。
柏基很意外,放開她一點,很溫柔的問:「你從來沒有和男孩子接過吻嗎?」
「有!兩次了。」
「跟誰?」
「樂賓,他臨死前要求我吻他,我不想他失望嘛!吻了!」
「感覺怎樣?他有沒有回吻你?」
「感覺他的嘴唇,又乾又硬又冷,我的唇剛貼上去,他就……」彩虹說不下去。
「第二次呢?」
「是韋航,他離開我和若姿回去之前,要求吻別,我沒有拒絕,他吻了我的唇……」
「第一次樂賓來不及吻我就去了,第二次是韋航吻我,我沒有回吻他。感覺是,鹹鹹的,心裡很難過,在我的感覺中,接吻是一件慘事。」
「鹹鹹的?」柏基奇怪。
「因為我哭嘛,大概眼淚流到唇上,韋航也哭了呀。」
「原來不是互相接吻,是吻眼淚,眼淚是鹹的,怪不得鹹鹹的。」柏基覺得好笑,不過由此可知彩虹真的十分純潔,連接吻的經驗也沒有,別的女孩子,接吻技術很高超。但是,如果她們不是慣於和異性接吻,又何來經驗,何來技術?
像彩虹這樣純潔的女孩子,在這個時代裡,已經少有了,難能可貴!
因此,雖然和彩虹接吻沒有樂趣,柏基反而喜歡,男人都是自私的!
「彩虹,」柏基柔柔的說:「你知道嗎?你從來沒有和男孩子接過吻。」
「樂賓和韋航……」
「那只是碰碰唇,不是接吻,接吻不是這樣的!」
「接吻是怎樣的?」彩虹認真的問。
「是……」這些事情怎能用口說:「我會教你,你的初吻是獻給我的!」
「難學嗎?」
「怎會呢?」柏基雙手抱緊她,笑道:「你學什ど都靈、都快,我說過你是個最聰明的人,領悟力又強,我對你絕對有信心。」
「接吻不是什ど好事,生離死別!」彩虹呶呶嘴,歎口氣。
「你根本沒有正式接吻嘛!接吻是很甜蜜的。」
「唔,我的同學說,如果愛上一個人,和他接吻時,會很陶醉,人像飄上雲端,聽見悅耳的鈴聲,教堂的鐘聲,眼前一片粉紅……」
「你的同學說得對,以後我吻你,你會飄起來,會陶醉,會聽到鈴聲,眼前一片粉紅。」
彩虹想著,笑了笑!
柏基吻了一下她的面頰:「一點了,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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