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並不知道這應該是一個關於夢想的故事還是關於成長的故事。最後,我選擇了夢想。
因為一個朋友說過,這樣的篤定,如果連在故事裡都不能實現,那麼,也未免太殘酷了些。
很多人都說,作者是幸福的,因為可以決定所有筆下的人的結局,擺弄另一種方式的命運。我想,我做不了這樣的作者。
我還是不願意說,我寫了一個小說。我還是這樣告訴你,我在寫一個故事。因為是故事,所以有一些真實,即使那種真實只存在我的心裡。
被要求修改的時候腦中有很多種念頭,選擇修改的方式比選擇寫這個故事的方式還要多。嘗試了幾種改法,最後卻一一刪去,沒有選擇那種大改動,而只是按我最初的理想,努力想把陳思尋表達得更貼近我的想像。
雖然寫這個故事的時候,發現很難把想像中的形象搬到紙上,但我還是希望能在最大的可能內描述對某一個人的形容。
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且吟的夢想。改這個故事的時候,則完全不同。所以,用這一句話,紀念我的改動:陳思尋的身上被我嵌入了一個現實中的藝人的痕跡。我盡量地想表達得像他,即使盡了我的全力,也只得三分。如果有一個人能夠在陳思尋身上看到那個影子,也許會是我所最以為的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