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蛋糕體的部分,不但帶點清新的茶香,連口感都不太像平常吃習慣的「戚風」,而是介於綿密的「戚風」和鬆軟的「海綿」之間的……的……
早上十點多,范聰美正小口小口地吃著昨天晚上從「華冠」買來的慕斯,那食物在嘴裡滑動,不但入口速溶,更在轉瞬間征服了她的味蕾。
「Mei,Lisa姊讓我們上班吃東西已經夠寬容了,沒想到你居然吃得這麼慢,太明目張膽了吧!而且還只是一塊小小的蛋糕,怎麼像在啃金子一樣?」隔桌的同事實在看不下去了,好心提醒她。
「噓……」
生怕那種享受的感覺跑掉,范聰美還要求同事別打擾她,直到她吞掉最後一小口,還用叉子將散在塑膠膜中間的碎屑集中起來,然後一舉戳起送到嘴裡。
「呼,品嚐完了。」滿足,真滿足,慕斯能夠做到這種程度,真是高超。
「哪家的蛋糕呀,能讓你吃得吐大氣?」
「哪家?不就是華……」
話沒說完,心裡卻起了一堆疑惑。這可不是她每星期都要吃兩次的華冠鮮奶油慕斯嗎?怎麼今天吃得這麼戰戰兢兢,和以往單純填肚子的吃法相差這麼多?
動動嘴巴,尋找舌間的餘韻,同時回想那塊慕斯的樣子。兩片蛋糕夾著一層疑似有香草味的奶油,表面僅僅平抹著一層毫無裝飾的鮮奶油,它甚至連一點波浪或紋路都沒有……
「華什麼?」
「華冠,我家附近的麵包店。」微揚起唇角,她笑老人糊塗的記性。幸好這蛋糕味道實在,要不然誰買到這塊肯定抱怨!
「就你平常吃的那一家啊?都吃幾年了還能吃成這樣,真有你的。」同事又糗她。「對了,這是你專刊要跑的地方,我看你一個人忙不過來,所以幫你大概整理了一下,你書後面的索引要用可以用。還有,你早上就先過去『東廈』吧,那裡的人已經幫你聯絡好了,十一點整,給半小時,別遲到了。」
「東廈」是家新飯店,屬於四顆星等級,對讀者來說算是新鮮點的,第一次採訪總要給好印象。
接過資料,范聰美以最快的速度瀏覽一遍。「幸好一部分以前跑過了,要不然這次肯定跑死。那我先出去了,謝啦!」
帶著資料,開著她的車,范聰美便開始她忙碌的一天。只是今天運氣好像不太好,她才上路,天就開始下起雨,而且越下越大。
「什麼爛天氣!」真衰!
等她來到「東廈」附近,天空更像破了個大洞一樣,雨勢如瀑布般。更慘的是,她居然在飯店前面繞了足足有二十分鐘,卻連個停車位都找不到。
最後,好不容易停好車,但是距離飯店大約有一百公尺。平常一百公尺走個幾步路也就到了,但是眼前雨下得這麼大,簡直是寸步難行嘛!
沒辦法,只好拿塑膠袋將資料包好,又從後座找來一支有點故障的雨陽傘。
約好時間不能遲到,范聰美只好因陋就儉,配上簡單的裝備,就開始在瀑布似的雨勢裡衝刺。
風大雨大,又好不容易跑了近五十公尺,哪曉得前面來了個和她同樣急,同樣沒注意路況的人,他不小心擦撞了她的手,並把她的傘給撞飛了。
「Shit!」
看著撞人的人跑遠,傘則飛過了旁邊一排違規停放人行道的機車,落在另一邊,微胖的她本想穿越車子之間的縫隙過去撿傘,卻不得法。
可惡!如果她的小腹還是臀部扁一點就好了,現在她硬是擠不過去!
最後,為了不讓資料濕透,她只好放棄她的傘,一路拽著塑膠袋就往飯店跑。
終於,兩分鐘後抵達飯店騎樓,只是喘得必須扶住一根柱子喘個氣……
「當……當……下面音響,中原標準時間,上午十一點整。」
騎樓外不遠,正好停了一輛計程車,車內傳來廣播電台的報時,讓范聰美頓時如遭電殛。
她跳了起來,跟著又往飯店裡跑,而因為鞋底濕滑,所以在走過室內打得蠟亮的地板時,她不得不放慢腳步。等她到達指定的會客室,還是慢了十幾分鐘。
真慘,這可是她第一次跟採訪對像約好時間卻遲到。
推門進入會客室,一串道歉詞就要出口,可是這時她卻發現會客室裡空無一人。
不會吧?
一急,她又跑到公關室找人,裡頭的職員說了是約好沒錯,不過可能因為受訪的師傅有事要忙,所以臨時走開。
於是,在職員的提醒下,聰美自行前往西點烘焙房,按了對講機,找到要受訪的西點師傅Eric。
等在外頭,因為褲管有點濕,室內空調更讓她覺得有點冷,所以她控制不住地開始發抖。
五分鐘後,烘焙房的門終於打開了,走出來的是個高高的男人,他劈頭第一句話就說:「你遲到了。」
「對不起,對不起,我因為……」雖然一大早就發生一堆事,但是遲到找理由是很差勁的,而且看起來極不專業。於是,本想解釋的她又把理由吞回去,改口說:「遲到這麼久,很抱歉耽誤你的時間,我們現在可以開始了……咦?」
仔細一看,她居然覺得這個人很面熟?不對,這個人她根本認識嘛!
她心裡頭的那個名字原本就要脫口而出,哪曉得對方先她一步說話。
「你遲到了對我很不方便。」純白的廚師服底下,一副高挺的身子站得筆直,精瘦的腰間繫了條服貼的圍裙,胸前打了個領結,再加上簡潔的口吻,以及一頭長度不及三公分的短髮全藏到了廚師帽底下,樣子很乾淨、很專業到讓人肅然起敬。
「我……」她下意識地扯扯自己有點凌亂的衣服,甚至還有意無意地縮了下小腹。
盯著她,一絲不苟的眼神終於有了一點緩和。「我中午休息有空檔,如果你還要訪問的話,可以排給你。」
「喔,好!好!麻煩你。」
☆ ☆ ☆
那年,他們分離的時候還是男孩與女孩,今日再見,卻已經變成了男人與女人。
她不知道怎麼形容這種感覺,只知道在她身體裡的某個器官,竟然會因為他的出現而振奮,好像一切又回到六年前離別的那個時刻,有些曖昧,又有點小小的悸動。
范聰美在飯店大廳等待著,十二點一到,柏瑋仁還沒出現,她竟開始感覺一絲心焦,她──居然在期待。
「走吧。」
當她正盯著牆上的一幅抽像畫發愣時,後頭傳來男人的聲音。
待回過頭,她看見柏瑋仁已經換掉制服,改穿一套棉衫和休閒褲,神情優閒自得。
「只有一個半小時的午休,你還換衣服,會不會太麻煩?」她問。
「不會,我又不像你們女生需要化妝。」比了手勢,要范聰美先走。
「說的也是。」從他身邊走過,使得她再次感受到他那高人一等的身高。
當兵兩年加上出國數年,他……居然偷偷長了那麼多。
「你在看什麼?」走到飯店門口,柏瑋仁突然蹦出一句。
聽了這話,范聰美也不甘示弱地抬頭瞪著他。「是你在看我吧,要不然你怎麼知道我在看你?我只是在想,國外的東西一定很營養。」所以他才這麼有斬獲。
「還好,其實國內的東西也滿營養的。」他看著身材依舊的范聰美。
啊?他這話是什麼意思?難不成過了這麼多年,他還是喜歡拿她的身材做文章?
真是的,她以為他變了,原來變的只有外表,那張嘴巴還是一樣毒!
走出飯店旋轉門,范聰美望著細雨綿綿的天空,這才發現自己的傘早「飛」了。
「你們飯店沒有餐廳嗎?」往後退了一點,因為雨絲已飄到她身上。
「飯店當然有餐廳,沒餐廳還叫飯店嗎?」柏瑋仁撐起他帶出來的那把黑傘。
「喂,你存心找碴嗎?我是因為看到外面在下雨,所以覺得如果能在你們飯店裡面吃會比較好。」這個死痘痘男!
痘痘?
是呀!除了他的身高,她又發現他的兩個變化,一就是他變得比出國前白了點,二就是臉上青春痘全沒了,而且連一點疤都沒留下。也許是早過了青春期吧,要不然就是國外的空氣乾淨,所以他臉上的障礙物才消失得這麼徹底。
「如果要在飯店的餐廳吃,那我的衣服就不必換了。」
那他的意思就是一定要出去吃囉!「既然這樣,那好吧。」對著不算小的雨,她伸了腿就要跨出去。
「阿美,下雨耶!」
「啊?」他叫她什麼?
「我不介意一起撐。」輕輕觸了她的肩膀,把她推向前,等她跨出騎樓,人已經在他撐起的傘下。
往前走,范聰美不經意抬頭,除了看見黑傘的傘架,自然還有柏瑋仁有稜有形的下巴,淡淡青青的胡碴痕跡,還有……喉部中間的一小塊突起。
突起……曲線……喉結,喉結是男性的象徵之一,也是男人味的……
咳!她在想什麼?居然連這樣也可以聯想。她的眼睛趕緊轉回前方。
「那邊有一家小吃店,酢醬面和滷菜都不錯,就去那裡好了。」比了個方向。
「喔。」為了躲雨,她被動地跟著他走,但走在違規停車嚴重的人行道上,不得不迂迴前進。本以為身上會淋濕,沒想到走在右側的她看了下右肩,居然一點都沒有濕。
她不由自主地又往旁邊那個人看了一下,只是這次,她看到的並不是下巴,而是換成一張淺淺的笑臉。
「你走你的,我不會讓你淋到雨。」他說。
聽見柏瑋仁這麼說,她也只能盡量靠他近些,畢竟兩個人共撐一把傘,實在沒有太多的空間可以浪費。
而走走停停之間,肢體上的碰觸在所難免,原本對男人並無太多感覺的范聰美,卻在那若有似無的接觸之間,再度找回了她屬於女孩的遐思。
此刻,她的肌膚是搔癢的,而她的心也是搔癢的,因為那個曾經讓她產生感覺的男孩回來了,而且還變成一個男人味十足的男人……此刻,就走在她身邊。
不由地,她笑自己,都幾歲的人了,竟然還會興起小女孩才有的玫瑰色遐想,這真是……
「吱──砰!」
原本前一秒還沉浸在自己帶點酸又帶點甜的回憶裡,可下一秒,范聰美卻被身邊一聲極尖銳的噪音給拉回現實。
「小心!」唯恐范聰美受到意外波及,柏瑋仁快速地將她拉進自己懷裡,原本這剛好讓她「玫瑰色遐想」夢想成真,但是等她回過神,意會到發生什麼事之後,卻忍不住叫了出來。
「老天!那是我的車耶!」
眼前是一輛可能因為酒醉而超速駕駛的轎車,原本行駛到他們身旁時剛好偏了角度,結果撞上了范聰美停在停車位上的轎車。然而撞車之後,肇事轎車並沒有立即停下,反而加速往前面的十字路口疾駛而去。
見狀,范聰美沒有多想,毫不猶豫地離開柏瑋仁的庇護,拔腿就在人行道上奔跑起來。就在她衝向前追緝那輛肇事轎車時,正好目擊那輛車繼續在十字路口擦撞了一部摩托車。
「什麼東西!撞了人居然還不停下來!前面的幫我記住那輛車的車牌──」
范聰美一邊跑一邊大叫,並且辛苦地避著數輛擋在人行道上的車子。
她以最快的速度衝刺,且邊跑邊把落在臉上的雨水擦去。心裡飛快地想著,這下肯定是攔不下車,不過……最起碼要讓她把車牌記下來。
「啊!」誰知道閃過了一車又一車,卻避不開地面上的窟窿,范聰美奇準無比地一腳進洞,人也跟著撲倒在濕淋淋的地磚上。
就在她人還沒從腳踝傳來的疼痛中清醒時,便感覺到一道黑影從自己頭上飛過。她抬臉一看,居然是柏瑋仁。
她看見他以相當敏捷的動作在機車陣中穿梭,待穿越斑馬線之後,他的身影才在對面的人行道慢慢停住。
拭去臉上的雨水,她的眼睛盯住那似乎正在打行動電話報警的人,但腦子卻怎也甩不開一匹羚羊跳柵欄的影像。五分鐘後,那匹羚羊再度穿越斑馬線,朝著她走來。
「你沒事吧?可以站起來嗎?」他在她身旁蹲下,想扶起她。
「喔!哎喲──」聰美搖搖頭,皺起眉。「我想……有事。」
☆ ☆ ☆
醫院急診室
「我自己可以啦,你回去上班吧!」
「別說話,深呼吸。」
「我都幾歲了,不會死啦!」尾音變調。
「真的嗎?」
「呼呼……對啦!都……都三點了啊──」又變調。
「三點了?」已經這麼晚了,他們連中餐都還沒吃。
「你自己看時鐘嘛!輕……輕一點!輕一點──」忍不住那股刺痛,范聰美使勁抓住身邊人的手臂,只差沒張嘴咬下去。
「三點就三點吧,我等一下打個電話回飯店,請個假就好了。」其實,他即使想走,也沒辦法走,因為某個人一直抓著他的手不放,讓他沒辦法離開。
「對不起,害你沒辦法上班。我……啊!醫生,可不可以不要再『ㄑㄧㄠˊ』了,我實在受不了了。」再怎麼耐痛的人,也忍受不住把骨頭挪回原位的痛,從沒腳踝脫臼過的范聰美,早已淚眼汪汪。
「差不多了,等一下讓護士包紮好就可以走了。回去以後要盡量休息,腳抬高,小心不要再扭到腳踝,否則會不容易好喔。三天後再回來醫院換藥。」早已習慣病人的鬼哭神號,雖然范聰美叫得很難聽,但是醫師卻依舊面無表情。
聽完,范聰美整個人終於放鬆下來,這時才發現自己居然還抓著柏瑋仁的手不放。她對他苦笑了一下,這才悄悄把手放了開去。
在等待護士包紮的期間,她頻頻望向柏瑋仁,見著他也不時看向自己,她竟開始不好意思起來。
回想起三個小時前,他居然背著她在雨中招計程車,即使他以前曾是籃球校隊且當過兵,而現在當了西點師傅每天也要揉不少麵團,但是,他肯定從沒夾帶過像她這麼大顆的「球狀物」,和背過這麼大團的「麵團」。
那時候要不是她忙著哀哀叫,要不然她鐵定可以看見他背她時咬牙切齒的模樣。
「可以走了。」一會兒包紮好,柏瑋仁說。
「小姐,請問有沒有輪椅?」坐到床沿,范聰美問那幫她包紮的護士。
「有,就在……咦?被推光了。」護士指向某處的手又縮回來。
「沒有了?」這下麻煩了。
「我背你吧,計程車急診室外面就有了。」
「啊?不用啦……我用跳的好了。」話還沒說完,她的手就被抓著搭上他的肩,在護士羨慕的目光下,被柏瑋仁背出了急診室。
這種羨慕讓她有點不安,因為他的體貼讓她沒來由地感到心慌。
扶她坐上計程車,柏瑋仁跟著坐進後座。
「腳放在我的腿上,比較不會再碰到傷處。」柏瑋仁主動去搬動范聰美的腳,一切動作就是那麼自然。不過當他發現范聰美一直注意著自己時,他補了一句,「人的手比任何一種固定架都聰明也柔軟,以前我都是這樣做的。」
以前?是指他打籃球的時候嗎?他都是這樣對他的隊友的?很可惜那時候她沒有發現他這溫柔、細心的一面。
原來女孩和女人的視野竟相差這麼多,不過很有趣的是,結果卻是相同的,她們同樣會因為異性的好而有所感。
「阿美,我可以這樣叫你嗎?」
「什麼?」范聰美猛一抬頭。
「我可以叫你阿美嗎?」其實,他從很久以前就想這麼叫她了,只是因為彆扭,從沒開過口。
他看著她圓圓的臉。
「隨……隨你便,那我以後就叫你阿仁好了。」
柏瑋仁漫不經心地點點頭,臉往車外看了一下,又開口:「你的車……」
「我的車……」他們很有默契地異口同聲。
她扯扯嘴唇,停了幾秒,接著說:「你的訪問……」
「我的訪問……」
怪了,他們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有默契了?
「你要說什麼你先說好了。」
聰美翻翻白眼。「不,讓你先說。」
「你先說吧。」抬抬下巴,柏瑋仁示意讓步。
「你先說啦!」瞪住他,然後從眼睛瞄到鼻子、嘴巴,然後再瞄回眼睛,兩個人大眼瞪小眼。直到最後,她妥協地吐了一句:「好啦好啦,我說就我說。」
「好吧,我說就我說,我……」沒想到兩人還是異口同聲。
這是什麼情形?板著一張臉,范聰美好久說不出話,直到柏瑋仁忍不住先笑了出來。
「哈哈哈!」他看見范聰美臉上也露出微略不自然的笑,這才寬心大笑開來,還習慣性地拍了兩下大腿。
「啊!你幹什麼啦?痛死我了!」腳掌被人當成大腿拍,范聰美是痛得眼淚差點奪眶而出。
「對不起!對不起!我只是想問你,你這六年過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