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今年的冬天來早了。」方凱在一旁打量著浩傑與逸嫣。
浩傑沉著臉逕自步入專屬的辦公室,只聽到身後傳來浩倫責問逸嫣的話。
「俏女郎,你到底對老大怎麼了?」
「哪有。我只不過幫他指壓按摩嘛!」
就在浩傑關上門的剎那,他聽到逸嫣無辜的回答。
指壓按摩是很好,對減緩頭痛的確有很大的助益,可是提高性慾?!浩傑坐進辦公椅,一想到「提高性慾」這四個字,就是以讓他呻吟出聲。姑且不問是否真的有效!但如果真的有效呢?!
天啊!他真不知該把逸嫣關進距離他最遠、最安全的地方呢?
還是拉著她到法院,立即公證結婚。
回想到昨晚逸嫣迸出這四個字,害他原本任由逸嫣拉往房間的腳步愕然頓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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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啦!」逸嫣因浩傑停止不前,險些跌倒在地。
「我剛剛一定是聽錯了,你講的跟我所聽到的不一樣!」浩傑希冀的說。
「我剛剛是講提高……」
「夠了!」浩傑不等她說完,立即打斷。
他現在感到剛剛才平緩的頭痛,此時又再一閃的敲打太陽穴,甚至覺得自己的心臟愈來愈衰老。
「阿傑,怎麼了?頭又痛了?要不要我再……」逸嫣才轉身伸出雙手,浩傑已嚇得後退一步。
「不用了!」看到逸嫣受傷害與失望的神色,令他於心不忍的勸慰。「別多心,我只是想好好的睡一覺,相信明天一定就沒事了!」
浩傑飛快的躲進自己的房間,先洗個痛快的熱水澡,好解緊張的壓力;連日來洗冷水澡積累的次數,比起過去二十七年來的總合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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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澡只能冷卻需要,並不能好解需要。如今他最不需要的就是「提高性慾」,一想至此,他便覺得有需要再衝沖冷水澡,也因此,他一夜無眠。
萬一……
浩傑原本沉思緊閉雙眼,突然想起以逸嫣及浩倫的個性,只怕……是一定會。他快速的走向辦公室的門口,用力打開門,果然他們都還在。
「逸嫣,『不准』你幫他們指壓按摩!」
浩傑嚴峻的規定口吻,既立即抗議的說:「老大,這不公平,我正……」
「不行!聽到沒?」
「好啦!」逸嫣竊笑在心頭,她知道浩傑怕她拿他們當試驗品。
浩傑獲得滿意的答案後,才欣然轉身回辦公室。
「滿意啦?」
「你說什麼我不懂!「方凱的意思再明白不過了,看來他知道她玩的小手段。
「不懂才怪。」浩倫對著逸嫣做鬼臉,才又笑著問:「多久以後,我們得叫聲大嫂啊……」
「你們都知道我的計劃外看到浩倫與方凱點頭,逸嫣索性大方的說:「順其自然啦!不過最遲『三個月』吧!」
「三個月?不會太快?」
「太快?我已經認識他整整十四年的時間,而且我也給他選擇的自由啊!」
「選擇的自由?什麼時候,我們怎麼都不知道!」浩論的話,獲得方凱的同意。
「我十五歲移居美國,整整五年的時間他有許多的選擇機會!」
「你指的是這五年?」方凱好笑的看著逸嫣。
「當然!」逸嫣理直氣壯的說。
「你大概忘了,這五年來老大又要讀夜大、又要創業,怎麼——」方凱故意看著逸嫣說。
「誰說沒機會!」逸嫣不等方凱說完,激動的反駁說:「讀夜大五年,光是同校的女孩子就有多少人?!而且,創業也只是增加他對外接觸的機會,其中就包括女性!」
方凱和浩倫獲得自己想要的答案後,滿意的莞爾而笑。隨即各自拿起手中的資料,辦事去了。
逸嫣還以為會有一場大辯論等著她,沒想到他們就這麼散了!
她為之氣短的領悟到,他門只想由她自己親口說出她對浩傑的感情。
沒關係,等到他們碰到心儀的女孩子時,哼!逸嫣為自己允諾,總會讓她逮到機會,只怕他們到時非得後悔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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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不是後悔了?已經超過約定時間了!」浩倫急躁的踱步。
逸嫣這次沒辦法笑浩倫急躁,因為韓涓已經比預定的時間晚了半小時。
「阿倫!鎮定點,別忘了你現在的裝扮。再者她或許改變主意,但這並不算『後悔』,知道嗎?!」浩傑用訓誡十歲小男孩的口吻對浩倫說。
「老大,我不是小孩於!」
浩傑不語,只是嘲弄的看著浩倫。
「好嘛!我的行逕或許……」浩倫聳聳肩,不知接下來該說些什麼。
「阿倫,你對於只見過一次面的韓涓,似乎太過……在意。」這是逸嫣勉強所能想到的形容詞,「是純粹針對這件案子,還是她本人?
「俏女郎!」看到逸嫣張大慧黠的雙眼看著他,又看到堂哥也極富興味的看著他,浩倫霎時漲紅了臉,有些不知所措!
幸而接待小姐告知韓涓已經來了。
「請她到這裡!」
浩傑的話讓想趕著走出辦公室的浩倫,愕然頓住腳步。
「老大!」
浩倫看著不為所動的浩傑,也只能挫敗的歎氣口氣,沒一會兒,韓涓已由接待小姐帶到浩傑的辦公室。
「韓小姐!」
在場的每一個人,對於韓涓的改變都訝異不已。原本時髦的法拉頭,現在已全部洗直地被在她的肩上。向來自信與善於隱藏。
情緒的她,卻成了畏縮、膽怯的小女孩般。
「宋先生!」韓涓怯弱的喊著,在浩倫的手勢下往沙發坐了下來。
「我幫你介紹,這兩位是我的同事,一位是宋浩傑,他也是本社的創辦人與負責人。另一位是陳逸嫣,外號叫俏女郎。
「你們願意接下這個案子嗎?」韓涓的聲音小得快聽不見。
「韓小姐……」
「或者,你們願意派人……就算是……算是我要請保鏢,可以嗎?」韓涓慌亂的打斷宋浩倫的民見她眼中有著驚駭的神色。
「韓小姐,我們並未說要拒接這個案子!」
浩倫的話,顯然安撫了韓涓,只見她釋然的鬆口氣。
「或許你願意告訴我們,你碰到了什麼困難,為什麼需要人保護你?」浩傑沉靜的開口問道。
「我不想死!」
「誰要殺你?」
「那個兇手!那個已經奪取六條人命的兇手。」韓涓的眼神渙散,左顧右盼似乎有人在一旁窺視。「他要殺我,他要殺我!」
浩倫、逸嫣、浩傑,面面相覷,他們安靜的等著韓涓告訴他們原因,為何會有人想殺她。
韓涓眼神不定的看著他們,又說:「我接到……接到他寄給我的信,他說……他是我的讀者,他要讓我出名。」
韓涓說到這,停頓了很久,她深吸幾口氣平靜下來。當她再開口說話時,語調已經平穩許多,但手仍挫敗的撥弄秀髮。
「對不起,我太……」她又深吸一口氣,才說:「我剛出門時,又收到另外一封信,才會……」
「韓小姐,你願意把事情說清楚一點嗎?」浩倫用老人家遲緩平靜的語調說。
或許是他們平靜、支持的眼神影響了她,韓涓重新整理思緒才說:「上次我從這裡回去後,隔天就收到一封信,信裡的內容大致上和我收到讀者的信相差不多。只不過,這封信不是從出版社轉交,而是直接投寄到我家信箱。我原本也並沒多注意、只當是一般的讀者。
「可是,三天後我又收到一封筆跡完全一樣的信,信裡只是提到書中的幾個情節,還說他會再寫信來。而我剛才出門時,又收到信。」韓涓的眼中還充滿著驚惶。
浩傑重點的詢問說:「你剛提到的這三封信,是直接寄到你家。那麼是郵寄,還是專人送到?」
「專人,信封上沒有任何郵票和郵戳。」
「信你有帶在身上嗎?」浩傑再一次的問。
「只有出門前收到的那一封。」韓涓將信從皮包中拿出,交給浩倫。
浩倫看完後傳給浩傑和逸嫣,只見他眉頭深鎖的等著浩傑他們看完信。
「信中有提到,他會在一星期內來找你,找你討論死亡的藝術。」浩傑看完信說。
「死亡的藝術,就是我這本書指的下一個目標。」韓涓無奈的說。
「所以,你才會說他下一個要殺的人是你?」浩論瞭解的說著,韓涓猛點頭附和。
「一般讀者能輕易的從出版社拿到你的地址嗎?」浩傑沉思的問。
「不會,出版社會替作者保有隱私。」
「這麼說來,知道你地址的除了出版的工作人員外,再者就是你的朋友了!」浩傑再一次的問著。
「應該是如此。」
「那麼你的朋友中,又有誰知道你寫書呢?」
「不知道!」
「不知道?!」浩傑有些訝異的問。
「我的意思是說,我並沒有告訴我的朋友。不過我是用本名發表,書的封面又有我的照片,雖然照的不是很好,但對於認識我的人來說,已經夠清楚了。」韓涓偏著頭專注的看著浩傑。
「還有照片?看來兇手的範圍又擴大。」浩倫用手撫著眉心說。
「你是指我的鄰居也有可能?」韓涓驚愕的說。
「或是見過你、也看過你的書的人。」浩倫接著又說。
「那我該怎麼辦?」
「讓我的同事先陪你回去整理東西,順便拿另外那兩封信。看來你必須暫時離開家一段時間了。」
「可是,我要住哪呢?」
「或許你可以和我這位女同事暫時住在一起。怎麼樣?」浩傑靈光一閃,想到這個主意。
「真的?」韓涓欣喜的說著。「費用多少,我一定會照付的!」
逸嫣從韓涓進辦公室後,一直一言不發,此時聽到浩傑的話,也只有挑著眉看著浩傑。她當然知道浩傑的意圖。她現在暫住他家,他讓韓涓也借宿他的住所,如此一來,多了個韓涓或許可以用來緩和她和他之間的吸引力。
浩傑看到逸嫣瞭解的微笑,想必她知道自己的決定其背後後的用意為何。
「韓小姐我們何不現在就動身呢?」逸嫣首次開口建議。
「當然,我們走吧!」韓涓帶著浩倫與逸嫣離去。
等他們都出去,浩傑把韓涓委託的這件案子,再一次從頭至尾的細思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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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頓好了?」浩傑問著剛進辦公室的浩倫。
「都辦好了,我還安排了一位『管家』,就是吳嫂!」
「這樣子最好,如果我們不在她身邊,有吳嫂在我就放心了。」
浩傑點頭稱道。
吳嫂是經過浩傑特別訓練過的媽媽桑,她的先生以前是一位警察,十年前因公殉職,她就一直在浩倫的家,幫他母親管理家務。
五年前浩傑要創業時,嬸嬸將吳嫂派過來幫他,浩傑注意到吳嫂有敏銳的觀察與洞翻能力,稍作訓練即能成為一位最佳偽裝者,而他對了。
「俏女郎呢?」
「正在整理東西。」浩倫詭異的眨眨眼睛。
「整理東西?」浩倫明知堂弟的神情有異,又不願直接問他,只道:「到韓涓的家中有何發現?」
「我想明天一早我們再討論,方凱也有些資料要告訴我們,逸嫣也是。」
「那就明早十點。」
「沒問題。」浩倫滿含笑意的離去。
整理東西?逸嫣的東西早在一星期前,都整理妥當了。為什麼……天啊!不可能吧?浩傑猜到逸嫣為什麼需要整理東西。
他的房子除了客廳、餐廳與視聽間以外,只剩下三間房間,除了主臥室就剩兩間客房。如果韓涓與吳嫂各用一間客房,那逸嫣 浩傑痛苦的呻吟出聲,看來他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了。他將自己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除非他暫時不回他住的地方,否則他只能和她共用一間臥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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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這樣!」
「別緊張嘛!」逸嫣看到浩傑來回的踱步。「反正我們又不是沒同床共枕過。」
「那是情非得已。」
「現在也一樣嘛!」
「可是一一問浩傑急躁的走著,腳步沒有片刻停頓下來。
「我一樣會認床!我只是沒告訴你.你看昨晚也睡好,黑眼眶都出來了。」
浩傑一看卸妝後的逸嫣,在眼睛的四周,尤其是眼袋部分有淡淡的黑色陰影。看來她說的是真的,可是再一次和她共枕,只怕……
「才一星期的時間,我保證絕不裸睡!」逸嫣還慎重的舉起右手,做出宣誓模樣。
浩傑放棄了一切抗爭,決定跟著心走,反正該來的總會來。
「睡覺吧!明天還有得忙呢!」
逸嫣穿著傳統的白色長袍型睡衣,從高度可以頂到下巴的領子,到裙長可到腳踝的下擺,把她密不通風的包裹起來。縱使是保守的睡衣,穿在她身上仍是迷死人的漂亮,他甚至可以想像著勾勒出她胸部的曲線。所以一直等逸嫣熟睡後,他才在床的最邊邊躺下,若不小心只怕很快的他就會跌到床底下。
他終於在不安的情緒中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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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四人聚集在力、公室,針對韓涓的案子提出討論。
「你們昨天去她房子裡,有何異樣之處?」浩傑問。
「我想她是一位多變化的人吧!她客廳有一個酒櫃,沒擺酒卻擺滿了書,反而書房裡的書櫃裝滿了各式各樣的洋酒!室內裝潢從復古到最新、最時髦的傢俱都有,連色彩也豐富到可令畫家汗顏。」浩倫一邊說還一邊搖頭歎息。
「逸嫣!」浩傑轉頭看她。
「我還注意到她的藏書,大都是心理學書籍,還有整套的『催眠術』。她的房間堆的可以媲美職業美容師的化妝品,還有各式各樣的假髮及眼裝。」逸嫣看著他們又說: 「根據她的說法,她不寫稿子時,喜歡改變自己。」
「改變自己?」方凱感興趣的問。
「她說,那有助於她尋找靈感,以及角色的塑造。」逸嫣轉述韓涓的話。
「這似乎還說得過去。」方凱點頭說。
「不過。」逸嫣看到另外三人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得意的說:「根據大廈管理員說,韓涓每次只要改變裝扮,身邊的男伴就不一樣。因為她才剛搬來兩個月,所以他特別注意她!」
「看來她的社交活動相當活絡。」方凱有意無意的往浩倫方向看去。
哪知浩倫笑著說:「只聽過有人為了約會的男伴不同,而改變香水的味道,她居然連裝扮都改了,那不是很有趣嗎?」
方凱假裝呻吟的看著天花板。
「你們別鬧了,我總覺得這件事很怪!」逸嫣打斷他們。
「女性的直覺?」浩倫調侃的說。
「不信任我?!那何不去查查她以前住的地方,說不定和死者有地緣關係。」
「逸嫣,說得對,不管是針對案子或她個人,我們都需要知道也要瞭解這些資料。」
浩倫和方凱這才收起戲謔的心,對於浩傑,他們是百分之百的臣服。
「方凱?!」浩傑詢問式的看著他,想知道他是否有資料要提供出來。
「其實俏女郎這次倒是沒說錯,我查過死者的地址,其中有位曾和韓涓住在同一棟大廈,而且交情似乎很好。」方凱佩服的對逸嫣點點頭。
「看來喜歡『改變裝扮』的韓涓,真是令人印象深刻。走到哪裡都引人注意,這也方便我們搜集資料!」浩倫噴噴稱奇的說。
「出版社方面?」浩傑再度問著。
「還好他們職員流動率不高,我得到一個滿有趣的消息,韓涓曾收到同一個讀者的來信,多過十二封。」方凱蹩眉的說:「唯一的一位」
「怎麼能確定是同一位讀者?」浩論毛毛躁躁的問:「難道同一個筆跡、同一個地址?」
「沒錯!當時韓涓只是一位新作家,若有讀者來信,出版社馬上就會注意到!更有趣的是,那一位專門收發信件的小姐,還肯定的告訴我,那是韓涓自己寫、自己寄到出版社的,再不然就是她請別人代筆的。」
「她又怎麼能如此篤定?」浩倫或許是對韓涓的印象太好,聽到有人抵毀她,總有些不悅。
「出版社的習慣是,若有讀者來信,他們會收集到某一定的量再轉交給作者,也因此那位小姐可以輕易的比對筆跡。每次她才收到信,就會接到韓涓的電話詢問是否有信轉送給她!」
聽完方凱的話,浩傑直覺扔告訴自己,韓涓與兇手一定有所牽連。
「把目際集中在韓涓身上,一定會有很有趣的收穫。」逸嫣靈活的大眼轉啊轉.似乎已有訂算。
「逸嫣,你很機靈、也很細心,不過經驗還太少。你還是照我們當初的約定,乖乖在公司內工作。」浩傑彷彿能洞悉她腦中所打的主意,在她還沒開口前,主動先要求。
「噢!」逸嫣只能嘟著嘴接受。
浩傑才宣佈散會,桌上的私人電話便響了起來。原來是於永明的來電。
「喂,舅舅,……好、好……請等一下。」浩傑將電話轉給逸嫣。
「喂!永叔,決定了嗎……好……知道了,沒問題,拜拜!」
逸嫣欣喜的擁抱浩傑,忘形的說:「永叔決定到美國了!太好了!」
「到美國?為什麼?」浩倫一頭露水。
「娶老婆!」
逸嫣高興的走出辦公室,她得打通電話給在美國的阿姨,或許可以籌備婚禮了。
「她怎麼那麼高興,永叔不可能娶她吧!」浩倫的話,得到的是方凱的一記拳頭。「我沒說錯嘛!永叔的確不可能娶她呀!難道是……
「乾媽!」方凱接著宣佈答案,免得浩倫又說出什麼驚人之語。
「乾媽?怎麼可能?」
浩倫愣在原地,永叔是黑社會的幫派老大,雖然近五年來他已經不再涉足幫派的權力鬥爭,也不從事非法買賣。可是,乾媽卻是文字創作者啊!
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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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嫣想到昨天在韓涓的住處,看到的那一整套的心理學書籍,她突然聯想想到一種可能性;於是交代公司另一位接待小姐,自己就偷溜了出去。
一小時後,浩傑正想找她去吃午餐,偏偏全社裡找不到人,接待小姐才告訴他逸嫣一個小時就出去了。浩傑拿了車鑰匙衝出去,他已經猜到她上哪兒去了。
逸嫣來到韓涓的住處,輕易的取得管理員的信任,直接進入大廈。她利用三個月前在於永明那特訓學到的技巧,輕鬆的打開韓涓那二段式的門鎖。
進到屋內,逸嫣直接往書房走去。過半個小時,再到韓涓的房間裡、又是一陣搜查,直到找到她所想要的,才高興的離開。離去前還小心的檢查一遍,確定沒有留下任何人的證據後,才從容離去。才走出大廈,即被停在門口等候的浩傑叫上車。
「阿傑,你怎麼會來?」逸嫣有些心虛的問。
「那你呢?」
「我說是來找朋友的,你會相信嗎?」逸嫣忐忑不安的問。
「如果是真的,我當然相信,偏偏我知道那是騙人的!」浩傑瞄了逸嫣一眼,看她是否還有話要辯白或反駁。
「我是來找朋友啊!」
「只不過朋友不在家?」浩傑戲渡的說。
逸娟搔搔鼻子、噘噘嘴,又聳聳肩,一副俏皮的模樣。
「別高興的太早,如果晚了一分鐘,只怕你和韓涓會碰個正著。」
「她也回來了?」
「沒錯,要不是桓哥幫你轉移韓涓的注意力,只怕……」浩傑無奈的看著逸嫣。
「永叔還派桓哥跟蹤我??」
「是保護!」
「我又不是三歲小孩子。」逸嫣嘟著嘴不依的說。
「別忘了,桓哥是舅舅的養子,若舅舅和乾媽一結婚,你和他也算是兄妹羅!」
「多一個哥疼也不錯,」下次若有人欺負我,也多個人幫我出氣。」逸嫣露出滿意的笑容。
「從小到大,桓哥比我還寶貝你呢!」
舅舅的養子於振桓,今年二十八歲,比他還大一歲。從十二歲起跟在舅舅身邊,至今也整整十六個年頭了。
於振桓是舅舅接班人的當然人選。浩傑放心的是以後由他接任,絕不會再度投進毒品這等的犯罪勾當。
「說吧!有何發現?」
「桓哥是用美男計嗎?」逸嫣顧左右而言他。
「陳逸嫣!」
「好嘛!」我說就是了。每次只要有人連名帶姓的喊我,就好像要找我吵架一樣。
「說!」
她歎口氣,將自己的想法與發現,—一說了出來,仔細的看著浩傑有何反應。
「怎麼樣?」逸嫣期待的看著浩傑。
「看來,我們可以去找叔叔聊聊。」
「我就知道你會支持我。」逸嫣高興的趴在浩傑的肩上。
只見馬路上有輛BMW的轎車蛇行了一下。
車內傳來女孩的輕笑聲,與男士喊「小心」的聲音,隨即車子又回復平穩的直線行駛,而車內,仍是笑聲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