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同喝了口調酒,聽不清楚她說了些什麼,他搖搖頭後又指著耳朵,表示他聽不見。
「我說,你真的是畫畫的嗎?」她只好放開喉嚨大聲問。
就這麼巧,她一說完話,音樂聲也停了,全場只剩下她的聲音。
她張大眼睛瞪著四周投射過來的訝異眼神;舞台經驗是足夠了,但碰上這種狀況,她還是很難化解尷尬,只好看向他,希望由他替她解圍,哪知道笑得最開心的人就是他。
這下子,她不只尷尬而已,還覺得極難堪,看來這地方根本不適合她來。
「我是畫畫的沒錯。」他控制不住嘴角上揚的弧度。
「賺很多錢嗎?」她灌了一大口柳澄汁,灌進口裡後才後悔,她應該慢慢喝的,這杯柳澄汁是他請她的,一個畫家想來也沒能賺多少錢,她就這麼咕嘈一口喝掉他的血汗錢實在太說不過去了,只是喝都喝了,總不能叫她再嘔出胃裡的柳橙汁吧!
他看到的就是她抿嘴又怕別人看見的模樣,他又有想笑的衝動了。
「還過得去啦!否則我也不能請你吃這一桌菜。」他指指桌上的小菜。
對喔!她胃裡塞得飽飽的食物也是用他的血汗錢買的,剛才餓到昏頭了,哪想到這麼多,筷子一拿,先餵飽了肚子裡的饞蟲,酒足飯飽之後,也沒想到她花了他多少錢,直到現在。
她半懂半不懂的點點頭,因為她根本不知道他花了多少錢。
「吃飽了嗎?」
「飽了。」她連忙點頭,以為他們要走了。
「吃飽了,那麼準備一下,要上台了。」
「上台?幹什麼?」她不解的問。
「唱一首歌證明給我看,到底是不是我太挑剔。」他抬抬下巴,「差不多了,你可以過去了。」
她緩慢的轉動頸子看向那個附設的小舞台。哇!舞台好小,聚在舞台前的客人卻好多!如果他們都在吃東西就好了,那樣至少可以轉移他們的注意力。她喜歡唱歌,也愛表演,但是叫她在這種舞台唱歌還是頭一遭,難免怯場。
「我可不可以下次再唱?」她問。
「就在這裡唱。」他不給她回拒的餘地。
她跳下高腳椅,然而還是沒有勇氣上那舞台。
「上去啊!你不是很會唱歌?難道你都是唱對嘴的嗎?」他譏諷。
「才不呢……」
「那就上去啊。」
「那要唱什麼歌?」
「隨你高興。」
他的眼神告訴她:她已經拖太久了,再不上台,他會很不高興。不想白吃他這一頓,更不想被他說她唱歌是靠對嘴,心一橫,便往舞台走去。
她身上穿的是今晚表演的那套紅色迷你短裙,她本來想換穿T恤牛仔褲的,只是那套衣服被她放在機車的置物廂裡沒有拿出來;而她腳下穿的也還是那雙白色厚底靴,更不用說她臉上還沒卸的濃妝。
現在的情形很像她平日工作的情形,只不過舞台變了,看表演的客人不同罷了。
幸好PUB裡的燈光昏昏暗暗的,所以沒有人以為她是化了大濃妝的夏可瑄。
他們可能以為她只是個穿得很騷又愛出風頭的辣妹而已吧!她這樣自我心理建設,硬著頭皮,抓起麥克風便說:「現在我為大家唱一首歌。」她轉頭向樂隊輕聲說了歌名。
聽到歌名,樂隊雖然覺得很不可思議,但是之前他們已接獲了老闆的指示,於是,彼此對了對調,便開始奏出前奏。
聽到前奏響起,她不由自主的擺出舞台架勢,並配合旋律舞著,這對她而言很正常,只是換了表演的場合;但她的行為可就和PUB的格調不搭了。但宋小雅光控制自己緊張情緒都來不及了,哪還有空注意其它。
「閃爍的燈光,迷人的歌聲……」她一開口,受不了的笑聲開始爆出來,甚至還有人笑到跌下椅子。
她覺得好難堪,這首「歌聲戀情」有什麼不對嗎?挺符合這裡的氣氛啊!
她現在只有一個念頭:想衝下台。而就在她要付諸行動時,四周的燈全暗下了,只剩幾盞小燈泡。
「停電嗎?」不對,停電不會停得這麼「不均勻」。
「會唱夏可瑄的『還你一顆心』嗎?」
有個聲音在她耳邊輕聲說,她知道那個人是韋同;
她點著頭,很用力的,深怕他在黑暗之中看不到。
「那你就唱這首吧。」
她感到一張椅子靠近她腳邊,肩頭被人用力一壓,她便坐下來了。
「坐著唱,不必跳舞。」他叮嚀著,他不要她用原本工作的架勢唱歌,雖然人都有慣性,一時半刻改不了,但,現在就是不行。「自然一點的唱。」
他拍拍她的肩膀後走下了舞台,舞台上又只剩她一個人。剛才目睹她不同凡響演出的客人這時全聚精會神的盯著舞台。雖然幾乎什麼都看不到,可剛才被噓的情形還是很令她介意,唱了那麼多年,她第一次有落跑的念頭。
「想落荒而逃的話就說一聲。」音樂聲已經響起,但她聽得更清楚的是他的聲音。
他看得出她的不安,於是又上台了;如果她是個只靠身材和臉蛋的草包,那麼她一定會落荒而逃的,她是不是呢?他正等著看。
「我……」閉上眼睛,輕輕吐了口氣。這種機會難得啊!這樣的舞台也許不會再有第二次機會。
第一個字的節拍落下,她的聲音也跟著唱了出來很自然的,那整段歌詞一字不漏的浮現在她腦海,她假裝自己是夏可瑄,而不是長得很像夏可瑄的宋小雅她是個超級偶像,而不是一個整日跑場的歌舞女郎。
假裝得很成功;她的聲音咬字清楚的唱出每一個字,聲音裡的感情成功的攫住所有人的注意力,從吵雜的嘲笑聲到訝異的驚歎聲以至最後的無聲無息,她以一首「還你一顆心」催眠了無數顆心。
一曲唱畢,安可聲不斷,她難掩興奮的想告訴韋同:瞧,她沒騙他,她真的很會唱歌不是嗎?
然而,她既沒有聽到他的聲音,也沒看到他的人在掌聲中,她步下舞台;她是唱給他聽的,他不見了再唱下去也沒什麼意義了。
她走到剛才坐的吧檯前的高腳椅,以為他會在到裡,「請問剛才跟我來的那個男人呢?」她沒看到他於是問了酒保。
「走了。
「走了?」難道是嫌她唱得難聽?
「他留下這個給你。」酒保拿出一張紙。
她拿過那張紙,「支票?他給我支票做什麼?」五十萬!她看了看支票上填的數字,「他有說什麼嗎?」她以為他會留下訊息。
「他什麼都沒說。」酒保搖搖頭。
既然從酒保那裡問不出什麼,她也只好自己解這個謎團了。
五十萬,為什麼是五十萬而不是一百萬也不是十萬呢?五十萬……忽然她靈光一閃——
「難道是他記住了我剛才說的話?」剛才她說了後天需要五十萬不是嗎?原來他還記得。
她握著那張支票,對這個只見過兩次面的男人充滿好奇。他認識夏可瑄,卻不是夏可瑄的男朋友,如果她不小心的喜歡上他,這樣,她會不會對不起夏可瑄啊?
※ ※ ※ ※
「修文哥,我在這裡。」在PUB門口前,宋小雅向急駛而來的車子揮手。
車子停在她面前,范修文下了車,年輕好看的臉龐隱約閃著一絲鐵青。
「小雅,唱完歌怎麼不回家?跑到這種地方幹嘛?!」他既生氣又擔心。
「唱歌啊!」她開了車門坐上了車。
「唱歌?在這裡你唱什麼歌?」他也跟著上了車。
「修文哥,你不會以為我只能穿得少少的唱歌吧?」想起剛才她只以歌聲就獲得那麼多掌聲,還有點陶醉呢。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誰找你來唱歌的?」感覺到她有點不高興了,范修文趕緊改變語氣。
「一個想聽我唱歌的人。」 安放在背包裡的支票,告訴她她剛才不是在作夢。
范修文側首看著她含羞的臉龐,心裡有著無數疑問。到底是誰帶她來的?他從她十六歲等到二十歲,在等她長大、等她瞭解他的心,他如此放心她不會被人拐跑的原因,除了母親會當他的眼線外,她的生活單純也是一個原因,所以他一直對自己很有信心,他始終相信小雅總有一天會是他的。
「修文哥,我爸回去了嗎?」她想起父親的安危。
「我接到你的電話出來時沒看到他。」
這張支票對她來說意義重大,有了這五十萬,她就可以把父親贖回來了。
她歎了口氣,告訴他一個地址;她剛才被韋同拉著上他的吉普車,所以她的機車還放在原來的地方。她穿得少少的,所以不敢坐計程車,只好請范修文來載她。
「修文哥,我的車在那裡,你停車讓我下車,我騎車回家。」她看到她的機車了。
「不行,我不會讓你穿這樣騎機車回家。」他看了一眼她的服裝。
她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服裝,雖然的確有引來色狼跟蹤的危險,但她還穿了一件長外套,應該不會有危險才對。
「沒事啦!我以前還不是一個人這樣回家。」
「但你現在在我車上,我就不能讓你有遇到危險的機會,別說我不會允許,我媽也不會讓我這麼做,你不會讓我回家還要被罰跪吧?」他十分堅決。
「那我的車子怎麼辦?我明天有十場要趕呢。」沒有交通工具,她怎麼賺錢啊!
「明天是周休,我不用上班,我先幫你把車子牽回家再開車載你去趕場子。」他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可以讓她有交通工具,而他也能陪她一整天。
修文哥果然是最疼她的人,她得救了!
「修文哥,真不枉我們從小一起長大,夠義氣!」她笑了出來。
「小雅……」他被她的笑容迷住了。
「什麼事啊?」她轉頭看他,幹嘛吞吞吐吐的?好不習慣。
「你想唱多久?我是說……除了你家裡的負擔這個原因,你自己怎麼打算?難道就這麼一輩子唱下去嗎?」每次看到她穿得那麼少被人盯著看,他就很不是滋味。
「修文哥,難道你也看不起我嗎?」她覺得有些心酸,那些歌星開演唱會時不也是穿著涼快的服裝?她們是賣藝,難道她就是賣身嗎?
知道自己戳到她的痛處,范修文真想打自己一巴掌。
看他悶著說不出話來,她反而釋懷了。「修文哥,我知道你是為我好,但你也知道我有一個夢想還沒實現。」
「出唱片當歌星?」他就是覺得她的夢想太不切實際。
她的眼神落在車窗外的閃爍霓虹燈,那顏色是那樣的炫麗、那樣的引人注意,她的夢想不也就是這樣,站在舞台上唱著屬於自己的歌、接受觀眾的掌聲?她希望來聽她唱歌的人都是為了她的歌聲而不是她的肉體。
「夢想是不能實現的理想。你不要想太多。」他必須讓她知道現實的可怕。
對於他殘忍的粉碎她的夢想,宋小雅並沒有生氣。她知道修文哥是為她好嘛!這世上還有人肯替她著想是一件多麼值得高興的事。
「至少讓我試試看吧。」無論如何,她都要試試看,她要以夏可瑄作為努力的目標。
她說得夠堅決了,他也只好放棄說服她換工作的想法,甚至連表達愛意也作罷。他只是暫時先不提這件事,等她真正發現夢想其實是個遙不可及的夢後,她就會放棄,心甘情願當個平凡女孩,心甘情願的當他范修文的妻子。
※ ※ ※ ※
「可瑄,你看一下,這些回函都是買你CD的歌迷寄回來的,你看你要挑哪幾封,我好叫人通知他們來參加下個月的餐會。」唱片公司老闆盯著會議桌上成堆的明信片,笑得合不攏嘴。
「有這麼多啊!」夏可瑄隨意瞄了瞄桌上的明信片,忍不住打了個呵欠。
「對啊!可瑄,你真是我的財神爺,辦一個跟你共度下午茶的活動,就有這麼多人寄明信片來。可瑄,你再考慮一下,不要暫別演藝圈好不好?」少了夏可瑄這棵搖錢樹,他的公司可要少賺很多錢耶!
夏可瑄嫣然一笑,在心裡算計:生意人就是這樣,她現在當紅,是被求著出唱片的那一方;想當初她剛出道時,這些唱片公司的主管可是連給她一個機會都不肯。想起前後兩種際遇,真是百種滋味在心頭啊!
「黃老闆,那可不行,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氣喘愈來愈嚴重了,我需要好好休息,等我的身體休養夠了,我會再復出的。」
「可是你也知道演藝圈這個生態,如果你有一段時間沒有見報,歌迷就會逐漸將你淡忘的;而且長江後浪推前浪,哪一天會再出現新偶像也沒人知道。」
黃老闆的話雖然是從利益上考量,但也不無道理。如果她消失一段時間,難保不會有另一個玉女掌門人來取代她。
「我也很想替黃老闆效力啊,但我已經做了決定了。」即使心裡想得多,可她也練就了一身心裡罵、臉上笑的功夫。
「姐姐,你看這些夠了嗎?」夏可晴拿了三十張明信片過來,「我跟白大哥一塊挑的。」
「隨便吧。」她揮揮手,對誰來和她一塊喝下午茶沒有多大興趣。
「這三十個人的回函是寫了最多喜歡你的話,他們應該都是最死忠的歌迷。」 白瑞哲踱了過來,身為她的經紀人就得凡事替她設想周到,「邀請歌迷來參加活動,當然要找最死忠的歌迷,氣氛才不會冷掉。」
「就讓你們決定就好。」反正她只要打扮得美美的去參加就是。
「如果不是親眼看到,我還真不知道歌迷的熱情有時也那麼瘋狂。」夏可晴說道,這些歌迷如果知道他們心目中的完美化身夏可瑄曾經整容、抽脂,不知道會不會感到夢碎?
「有瘋狂的歌迷總比一個歌迷都沒有要來得好吧?」黃老闆在一旁笑道。
夏可晴聳聳肩,「有人寄了好幾封,我剛才就翻到好幾個同名同姓又同地址的。這張回函只有正版CD才有,換言之,這張暫別演藝圈的紀念單曲CD,有人買了好幾張呢。」這些人有錢沒地方花啊?
「這表示可瑄的人氣旺啊!」 白瑞哲露出他常有的笑容。
「對啊、對啊!」 黃老闆也附和。
對這種總是以姐姐為中心的現象,夏可晴是見怪不怪了。
「還有人為了引起注意,寫了好多愛慕你的話。」難道他們不知道明信片那麼多,夏可瑄怎麼可能有空一張一張仔細看呢?夏可晴隨手抽出一張明信片,「就像這張,寫了那麼多話:你是我的超級大偶像,你的歌聲就像春天的微風,好柔好好聽……不知道是從哪本書抄下來的,」她翻過明信片找寄件人的名字,「宋小雅……」
乍聽到這個名字,夏可瑄忽然站了起來,一把抓過夏可晴手中的明信片,其他二人對她的行為都感到怪異,這個名字很普通啊。
是她!那個令韋同念念不忘的女孩。聽說她的長相和她十分相似,差點連韋同都分辨不出來。
夏可瑄看著明信片上清秀的字跡,猜測著她到底跟她長得有多像。
「姐,你怎麼了?」夏可晴問,這個宋小雅是誰啊?她怎麼沒印象呢?
「再挑一張明信片。」夏可瑄向白瑞哲交代。
「要換人嗎?那這個宋小雅怎麼辦?」 白瑞哲從另一堆明信片中再挑出一張。
「宋小雅我另有打算。」夏可瑄微微一笑,剛才的慌亂全不見了。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她很好奇,想見一見這個跟她很像、迷惑了韋同的女孩。
※ ※ ※ ※
一定是昨天的燒香拜拜得到好結果了,否則今天她怎麼會變成超級幸運兒?!
那通電話的每一字都清楚的留在她腦海——
「我要通知你你已經被選中和夏可瑄共度下午茶時光,時間是這個禮拜天的下午兩點,請問你能參加嗎?如果可以的話,那天的地點在……」
光聽到要和夏可瑄面對面喝下午茶,她就快樂翻了,嘴裡直應答著,腦中卻一片亂哄哄,連地址都要記不得了。她冒了一身冷汗,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已經將地址抄下。
禮拜天她可以趕好幾場賺好多錢呢,但為了夏可瑄了她決定那天不去賺錢了。
「我要穿哪件衣服去見她?她那麼漂亮,我不能穿得太寒酸。」正在興頭上的宋小雅打開衣櫥,「這種衣服怎麼能見人,」衣櫥裡除了她的舞台裝,就只有幾件T恤和牛仔褲,但這些都無法穿去見夏可瑄。
心一橫,她拿起背包準備到百貨公司買衣服;至少她穿給夏可瑄看時不覺得丟臉,雖然這會花去她一大筆錢,但是值得的。
接近中午時分出門,她在百貨公司逛了幾個小時,而成果呢?就是手裡提的兩大袋衣服、鞋子。
「幸好來得及。」她這麼趕是因為晚上有三場要唱,而且地點又遠,她要提早做好準備才行。「韋同,謝謝你。」她在心中默默感謝聽她唱了一首歌而大方贈與她五十萬的韋同。用那五十萬,她把爸爸贖了回來,也因為這樣,她才有閒錢去添購行頭。
她對韋同是心懷感激的,她一直想跟他道謝,但又不知道怎麼找他,也許她可以透過夏可瑄找到他,這也是令她那麼興奮的原因。
正要拿出鑰匙打開大門,頭一轉,看到一個往巷子另一頭走去的人影;從背影看來,她認為那人就是好幾天來沒消沒息的父親。她跑了兩步想叫住父親,至少她想知道父親平安無事;像這樣一下便消失幾天的情形常常出現,有那麼多次的經驗,她反而更擔心父親的安危,她實在很怕哪一天見到的父親是在太平間。
「爸……」她喊,當她正要再喊第二聲時,攬住宋明城肩頭的兩個男人令她啞了聲音,她認出左邊那男人的側臉,她就是把五十萬交給他的。
父親怎麼又和他們在一起?五十萬不是給了嗎?難道父親又被押了?
她可沒有第二個五十萬給啊!
擔心父親的安危之餘,她也察覺到了不對勁。那兩人和父親勾肩搭背、有說有笑的樣子,一點都不像有不對頭的樣子。
她相信父親,她相信父親不會這麼對她,再怎麼樣,她總是他女兒啊!
「我就說嘛,別對你那個老爸太好,你就要那麼孝順,看吧,被坑了吧廠范媽媽推開門走出來。她在客廳看到小雅回來了,才走出來。
「范媽媽,你說那樣是什麼意思?」她問,顯然范媽媽知道的一些事是她不知道的。
「不是我愛批評你那個老爸沒良心,竟然聯合外人來坑你的錢!」
「范媽媽,我不懂。」她有點懂了,但她想明白得更清楚一點。
「剛才我坐在客廳看報紙,看到你老爸回來,還帶著兩個人;他可能是回來拿換洗衣服的,我聽到你老爸說,如果你在家的話,就要像上次那樣再演一次戲騙你把錢拿出來。」范媽媽不屑的哼了聲,「我說那是你幸運,不在家。有那種父親,你賺到吐血了還享受不到呢!」
她很難通自己去相信父親真的在利用她,但范媽媽是個直性子,只會為她打抱不平,不會編謊話騙她。
一個是親生父親,一個是待她如親生女兒的范媽媽,她亂了,心裡全亂了。
「以後你老爸要是再回來騙你的錢,你就告訴我,我來幫你擋掉。」范媽媽叮嚀著。
她沒有認真聽進去,只是胡亂點了兩下頭,隨即進了屋子,扔下百貨公司的購物袋,直奔浴室。
果然她看到了浴室裡有父親換下來的內衣褲和幾件襯衫、長褲,地板上也還是濕淋淋的。
前前後後的片段串連起來,加上范媽媽說的話,她不想相信父親真的聯合外人來騙她拿錢出來都難。
她坐在客廳中央,看著那兩個購物袋,重重的歎了一口氣。
唉!為什麼讓她一天之內得到好消息和壞消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