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紐約停留整整一年,上課之餘,也同時談了個小小的戀愛- 我的初戀。所以相較於千百個美國城市,紐約對我而言是特別的。我最好的朋友芬在那裡,我的帥哥美女死黨們在那裡。
每次出門,我都會有些目的和希望,這回也不例外:拿個醫用遺傳博士,把紐約那些小時候沒錢也沒機會去的地方走遍後,在醫院裡好好救人……還有,來次艷遇也不錯- 這是我的期待。
我是個很懶的人,而醫學院的忙碌課程已經算是我的極限。這幾年來,我的戀愛情事加上初戀,不要用上第二隻手就可以數完。
比較起來,鈕約那個挺可愛的男孩,該算是最帥最好看,也比較熟悉瞭解彼此的一個了。
我想見他嗎?
不知道耶!很好奇隔了這麼久他會變成什麼樣兒,但是當初分手分得不是很愉快,如果遇上他,我猜我第一個反應是不知所措。所以,也許還是別見面好了。
唉!庸人自擾什麼?說不定即使兩人面對面也認不出來。
我自詡是個觀念開放、行為沒機會不保守的人,對異國戀,百分之百贊成。
扯那麼多情啊愛啊的,這一趟卻是為芬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