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寫一個幽默的故事,偏偏自己又是一個沒什麼幽默細胞的人。為了在乾枯的腦細胞裡搾出一點幽默的油水來,什麼磨呀、碾呀、壓呀、擠呀、捏呀……總之,所有的花樣都用盡了,才終於寫了這本書出來。
故事本身有點好笑。(這是雪楓的感受,不過,癩痢頭兒子是自己的好,哪有賣瓜不說自己瓜甜的,是不是真的有趣,還要各位的品鑒了。)不過我發現,真正讓人發笑的不是故事,而是作者的語言,而我恰恰是最不會說笑話了(平時我講的笑話除了自己乾笑兩聲以外,都沒有人捧場),這是我的第一次嘗試,所以希望大家在讀完這本書以後,不管想不想笑,都仰天大笑三聲,算是對雪楓的鼓勵吧。
本書的男主人公李慕然,他是《小姐選夫》男主人公韋治的表弟,是書中重要的配角,一個插科打諢的人物。我很喜歡他,不英俊,不帥不酷,列位看官會問:這樣的人還有什麼看頭?他俊俏風流,生平不想幹大事,最大的愛好是看美人,有點孩子氣,有點愛吹牛、愛嘴硬、愛賭氣,不過單純可愛。他過的是我最想過的輕鬆悠閒的日子,啊——我羨慕得眼睛都紅了!
不知讀者朋友們是否喜歡《寒冰沁孤蘭》的故事和風格?也許我還是比較擅長賺人眼淚的那一類故事吧。
故事還會繼續下去,我還打算寫為從良用盡心機的封如玉和假假的顧小仙,不過暫時不會動筆了。下一個故事會是現代的,關於一個……不告訴你,敬請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