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為小說最高境界是「形容詞」被精筒到極點,光靠動作和對話就可以傳達出主角心境。這點,我還在努力中。尤其,我老是對心境描寫得太多,應該留白一些的,好讓你們多一點想像空間。
總覺得女主角的喜歡,和這些年的我有點像。以前的喜歡通常是很直覺、迅速,像被雷劈到似的。現在的喜歡,則比較像是用溫火慢慢去熬出來的。這樣的 「喜歡」有可能是習慣,也有可能是因為現在的「喜歡」,沒以前那麼激情了。
不過,更可能的情況也許是——因為經歷過了一些歲月,有些情感、狀況與人事物,在乍然遇到之際,你便明白可能會有的結局。所以,經常在一切還沒完全燃燒以前,就拿起水來把火苗給澆熄了。
唉喲,我又在幹麼了?
我寫這篇後記時,慎重地告訴自己,要青春洋溢地和你們分享心情點滴啊!那為什麼會走到這一脈來呢?
果真世事難料啊!
如同我在寫斗情婦難為u這個系列時,因為是我愛看的題材,下筆時真的很興奮。我只是下明白一件事!
一個明明應該是被寫了千百遍的題材,為什麼到了我的手裡,就開始不那麼經典了。我以為我會寫到熱血澎湃、拍案叫絕的啊!有些經典橋段,我就是沒法演出來!人家也很希望能夠體會那種沿街賣「芭樂」的快樂啊!我會繼續努力的!
重點是,不論我寫的是哪種類型的小說,我都希望你們覺得「好看」,因為那才是我最希望達到的成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