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收到我的信時,我已帶著一身罪孽身在地獄的某一層了。
聶修,我知道你的生命已不能等,而從我去自首,到法庭替我定罪該是幾個月後的事,所以請你原諒我沒有直接接受法律制裁而是小人地選擇自殺。
在犯案後的一年多中,我總是不斷注意著你的一舉一動,是因為我良心不安,也可以說做賊心虛,而當我知道你的心臟不堪重負,隨時會有生命危險時,便作了救你的決定。其實早該把心臟給你的,但我有私心,我怕死,我更找到了這輩子最愛的女人,所以我選擇不管不顧,既已逃開,便僥倖想活下去,你的生死被我甩到天邊,我是不是很可怕?
不知你信不信命運,我信,不然你不會在我苟延殘喘一年多後,忽然出現在我面前。當時在林寧家裡見到你的一剎,我便知道我的逃亡結束了,我臆想的不管不顧成了幻想,那一刻我才真正開始實施我的決定。
小宣很可憐,林寧你替我照顧她好嗎?她不再記得我,不再記得我們相愛的一切,我心中的不甘要比選擇死亡還要痛苦,但這的確是最好的結果,什麼都不記得,可以當什麼都未發生過,一切愛恨由我記得就好,帶到地獄,永世不忘,等來生再見到她時我再讓她想起一切。
你們兩人現在應該在一起了吧?真讓人羨慕,活著是快樂的,擁有愛情更是快樂,我希望你們永遠快樂下去,我也希望聶修,以後你會是個正直的律師,不想再有人重蹈我的覆轍,我會為你們祈禱。
我累了,該上路了。
陸向天
謝罪
這是在陸向天去世一星期後收到的信,他的心臟救了聶修,所以現在林寧才能和他在一起看信。
聶修還在康復中,他躺在床上聽林寧讀完信,並沒有說什麼,而是握緊林寧的手。窗外的陽光照進來,照在他的臉上,依然蒼白,卻已有生氣。
「我們要一直幸福下去。」 隔了好久他才道。
「嗯。」林寧把他的手貼在自己臉上,他的手是溫暖的。
那是一種經歷生離死別後的幸福,最難得,也最可貴,他們都緊抓著,慢慢地,細細地品味。
「待會要送你宣姐離開嗎?」
「對,十點的飛機,既然她什麼都不記得,那就讓她回到還記得的父母身邊,這是最好的,陸大哥也不會反對。」
「那你去吧,記得代我,代我身體裡的這顆心向她問好。」
林寧的家中。
歐陽宣正整理著行李,電視機開著,播放著今天的新聞——
去年X月X日發生的特大殺人案又有新線索。昨日,警方收到一封自首信,寫信人自稱是該案的兇手,此人名叫陸向天,男性,26歲,本市人。信中他具體描述了殺人動機及殺人經過,警方認為此人嫌疑頗大,已開始著手調查。
又據最新警方調查結果,嫌疑人陸向天已於一個星期前死於一次交通事故中,本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
她停下來,呆呆地看著電視裡的新聞,陸向天?在哪裡聽過?他死了嗎?同時一滴淚毫無預兆落在她的手上,她一驚,有些措手不及地撫過自己的臉,已是滿臉淚水。
為什麼會哭?為什麼在聽到陸向天這個名字,聽到他的死迅後,心像被絞著一樣痛?她疑惑著,淚水還是止不住地流下來。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