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將近書末男女主角的那兩句對白——
反正我們還可以私奔,對不對?
是啊,找個沒有人認識我們的地方……
真是我筆下出現過最浪漫的句子了。(當然要記得看前文,否則就給他感動不起來。不過一切都是凡凡自認而已,每個人的感受不同,在此絕不勉強。)
寫到這裡,凡凡已是如癡如醉,恨不得找個俊男來演出對手戲。(呵呵,不過凡凡不是美女啦!)
其實一開始寫這本書,凡凡並沒有太特別的感覺,甚至覺得題材有點老套而感到興趣缺缺,加上日前身體做恙(其實是病重),所以完成第一章後,又拖了兩、三個禮拜才動筆,想不到竟然越寫越投入,甚至寫到棄子於不顧的地步。
媽媽,不要走!
媽媽,你回來!
寶貝兒子被我丟到老媽家,站在門口哭哭啼啼地拉著我的手,求我留在那裡陪他過夜,而我卻殘忍地告訴他:「媽媽要做事,你乖乖留在這裡和阿嬤睡覺。」
然後快馬加鞭地趕回家,編織一段段愛的美夢。
總算,今天把它完成了!
總算,我兒子又快找回媽媽了!
明天我會記得買本畫冊送我的寶貝,算是給他的小小補償,當然還會附贈幾個大親親,和幾下大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