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英國求學的時候,凡凡已經在倫敦的劇院欣賞過這部歌劇,後來到紐約一遊時,自然不忘到百老匯再去看它一次;只可惜兩次的座位都太過偏遠,有許多精采的畫面都看不見,多數時間只能望著前面的人頭興歎。
天可憐見,如今這部歌劇居然被拍成電影,每一個畫面都清楚明白地呈現在觀眾面前,以前看不懂的地方如今看懂了,以前看不到的地方終於看到了,嗚嗚……當真給他粉感動!
在整個故事中,凡凡當然最喜歡魅影這個角色羅!電影中扮演魅影的男主角雖然歌聲比不上歌劇原聲帶,不過高大壯碩的身材和壞壞邪氣的模樣,倒教凡凡不停地流口水。
別以為對著魅影流口水的只有凡凡一人而已,很多看過的女性同胞都向凡凡表示,她們搞不清楚為什麼女士角最後沒有選擇魅影,反而投向另一個男人的懷抱,魅影可比第二男主角有魅力的多。
呵呵,這下當真應驗了男人不壞、女人不愛的至理名言!
或許凡凡下一系列的小說可以考慮一下讓黑面蔡或刀疤男當男主角。
或許你要問是真的嗎?
這個嘛……
佛云:不可說、不可說。
答案下回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