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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許忘記我 第三章 作者:伊桔

  「用得著踩得那麼用力嗎?真當我是鐵打的啊!」小酒館裡,梁可羽對著眼前的罪魁禍首發洩,「都是你,沒事長得那麼漂亮幹麼?漂亮也就算了,還那麼會打官司,惹得一大票青少年把你當神一樣的崇拜。」

   直到今天她才發現,原來他的偶像效應遠遠超出了她的想像。

   「你很痛嗎?」方司爾瞥了一眼那雙已經被踩得烏黑的白球鞋。

   「廢話,你的腳讓人踩上二十多下,就會知道我的痛了。」她恨恨的說著,又倒了一杯酒,逕自咕嚕咕嚕的幹掉。

   一瓶酒喝完,她再叫了一瓶。

   「酒喝多不好。」他皺眉。

   「不算喝多,我只有在心情很不爽的時候才會喝酒。」她打了一個酒嗝,繼續道:「而現在,我的心情……非常不爽!」這次的活動明明舉辦得很成功,但是她卻一點都不開心。

   搖搖晃晃的站起身子,她伸手指著他的眉心。

   「方司爾,我討厭那麼多人崇拜你!」讓她突然之間覺得兩人的距離變得很遙遠。

   「我並沒有要他們來崇拜ax我。」

   「我也討厭那些女生們談論你時的表情。」擺明著想要倒追他。

   「她們有言論自由,我沒辦法阻止。」

   「我更討厭你長得這麼漂亮!」她睜著眼睛,上半身越過桌面,努力的湊到他眼前,「如果你不是那麼漂亮的話,今天的騷動就不會那麼大,我就不會被踩得那麼慘了。」

   他讓她聯想到白雪公主,漂亮得讓女人自卑。

   「你討厭我的長相?」他靜靜的問。

   「討厭,很討厭,我希望你長得平凡點,這樣就不會有那麼多女人喜歡你了……」

   她喃喃著,隨即又迷惘的敲了敲自己的腦袋,「真奇怪,我幹麼討厭別的女人喜歡你啊,又不關我的事。」

   根本就一點點都不關她的事,她憑什麼討厭啊!

   洩氣的趴回桌子上,梁可羽繼續喝她的酒。「真可惡,明明我才是女人,你居然比我漂亮多了!」

   一杯接一杯,她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的酒,不知道自己怎麼出了酒館,更不知道怎麼會趴在方司爾的背上。

   「三、忠於職守,勤奮工作,盡職盡責,服從命令……嗝,四、公正廉潔,克己奉公,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公務……」時輕時重的聲音,夾雜著酒嗝。

   方司爾側頭瞥了一眼背上的人,她的酒品不算太差,至少,並沒有嘔吐或耍酒瘋,頂多就是一直背警察守則而已。

   「……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十三、秉公執法,辦事公道,十四、模範遵守公德……十六……不對,應該是十五,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場所或親友面前談論國家和工作秘密……」

   梁可羽背著背著,突然忘詞了,「我剛才背到哪兒了?」

   「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場所或親友面前談論國家和工作秘密。」他掏出鑰匙,打開公寓的門。

   「對……對,我要繼續接背,我還能背很多呢!」她自言自語的說。

   方司爾走進公寓,把梁可羽放在客廳的沙發上,獨自進臥室脫下了外套。

   等到他再次來到客廳的時候,卻看到她已經抱著抱枕,一臉滿足的睡著。

   心頭驀地一暖,她嘴角的那抹笑容讓他不想移開目光,彎下腰,他把她打橫抱起,往客房走去。

   頭痛、喉嚨痛、骨頭痛、身子痛……簡直是渾身都在痛!梁可羽感覺自己像被十輛卡車壓過似的,全身都要散了。

   勉強睜開雙眸,她慢慢適應著白色的光線。

   隨著有些刺眼的光線,一起映入她眼簾的還有褐色的窗簾、淺灰色的床單,以及那張熟悉的漂亮臉龐。

   是方司爾!

   長長的睫毛覆蓋著眼瞼,凌亂的髮絲貼著他白皙的面頰,玫瑰色的唇上則有好幾個齒印,嘴角甚至還破了皮。

   他是和人打架了嗎?還是……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為什麼他會和她在同一張床上!

   「啊!」她扯開喉嚨,做出了大部分女性都會做的本能反應。

   睫毛眨動了一下,方司爾揉了揉眼眸,「你醒了?」

   「為什麼我會和你躺在同一張床上」她從床上跳起,才打算狠狠的質問,卻因為被單的滑落,發現自己渾身赤裸。

   不過,她的第二聲尖叫還來不及發出,便因為眼前所看到的景象而訝異得張大了嘴巴。

   方司爾的身體,也因為被單的滑落而呈現在她面前。

   赤裸的身軀,雪白的肌膚上青紅交錯,青色像是淤青,而紅色……呃,有點像是吻痕。

   他的樣子,分明就是一副剛剛被蹂躪過的模樣。

   一時間,一男一女渾身赤裸的互相對望著。

   「啊!」又是一聲尖叫,梁可羽慌亂的把被子重新裹回身上。

   訝異的指著對方身上那些青紅,她強忍著噴鼻血的衝動,結結巴巴的開口,「你的身上……怎麼會……」

   比起她的慌張,方司爾倒是一臉平靜,「你昨天喝醉了。」

   「這我知道,可是後來……」

   「我把你帶來我公寓,想讓你晚上睡客房。」

   「然後呢?」

   「我抱著你進客房的時候,你動得很厲害,結果就摔倒在地上了。」

   「你身上的這些淤青是摔出來的?」她猜測。

   「嗯。」

   「那這些紅點呢?」她看著他滿身的「草莓」問。

   「你咬的。」

   「我咬的?」

   「你說你很想要咬我。」

   「我說我很想要咬你?」她突然發現自己有點像鸚鵡學說話。「等等,你是說你脖子上、胸上、肚子上、大腿上的……都是我咬的?」

   「還有唇。」他補充。

   「你胡說!」她絕對不相信自己會做出這麼變態的事。

   他的眼定定的望著她,讓她越來越心虛。

   好吧,她承認昨天是作了一場不錯的夢,夢見自己津津有味的啃著一塊美味的奶油蛋糕,該不會他……就是她夢中的那塊「蛋糕」吧?

   「真的是我幹的?」她小聲的問。

   「是的。」

   梁可羽簡直想找個洞把自己給埋了!他身上的紅點看得她觸目驚心,沉默了片刻,她支支吾吾的說:「關於這一點……呃,我很抱歉,我也沒想到自己喝醉會咬人,醫藥費的話,我可以……」

   「你會和我結婚的,對嗎?」他的聲音驀地在她耳邊響起。

   「啊?結婚?」這話題是不是跳得太快了點?

   「你會負責任的吧。」他看著她的眼神裡,好像有某種期盼。

   等等,倒帶!這種結婚、負責任之類的話,電視劇裡好像都是女人對男人說的話吧?

   「拜託,吃虧的人好像是我耶,我的第一次毀在你的下半身,沒找你負責任你就該偷笑了,為什麼還要我負責?再說,我都已經說了我可以補償你醫藥費啊。」梁可羽據理力爭。這種事情,爽的通常都是男人,她才是受害者好不好!

   「因為你弄得我很痛。」方司爾誠實的指出事實。

   「我……呃,那裡也很痛的!」梁可羽堅持抗辯。

   「但是昨天是你主動的。」

   簡單一句話,立即打得她倒地不起。

   「或者你希望我告你強姦?」

   「……」下巴掉地。這樣居然也能和強姦罪扯上關係,不愧是最強的律師。

   不過她很想問問上帝,是不是因為看她日子過得太悠閒,所以才專門派個人來折磨她?

   結果不意外的,梁可羽沒有聽見上帝的回答,但卻間接得到了祂的答案。

   走出了台北市地方法院的大門,她在法律上的身份也從梁小姐變成了方太太。

   「我今天很開心。」方司爾好聽的聲音在她耳側響起。

   他開心?她用眼角餘光瞄了身旁的人一眼,他側面的表情和平時差不多,實在看不出他有多開心。

   「你可以和我結婚,我很開心。」他輕輕的道。

   「你真的……那麼希望和我結婚?」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忍不住開口。

   「因為從今而後,我就不再是孤單一個人了,所以││我真的很開心。」

   是嗎,他開心?她為此動容,突然覺得這個荒唐婚姻,並沒有她想像中的糟糕了,至少還有一個人,是真正的開心。

   但為什麼她可以為他一句話動容?為什麼可以輕易接受這個被強迫的婚姻?有些事情她一時間似乎也沒有辦法想明白……不過至少她確定有一件事得先說清楚。

   「那個……」她舔舔唇,看向他,「雖然我們現在是夫妻關係,但是你也知道,我們認識的時間很短。」

   他皺眉,像是不明白她說這話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們的婚姻照一般常理來看是很倉卒的,甚至我周圍的朋友、同事,都以為我只是個還沒交男朋友的獨身女人,當然,我的上司例外。」當初她為了請假,是一定得跟他說明原因的,也正好拗他們夫妻倆當證婚人,省得她還得向別人解釋。

   「那又怎麼樣?」

   「還有我老家的父母,如果知道我連聲招呼都不打,就已經擅自結婚的話,他們一定會劈了我的!」光是想,就渾身發毛。

   「如果他們毆打你,你可以以傷害罪控告他們。」他想了想後建議。

   「拜託,我怎麼可能控告他們!」梁可羽一個頭兩個大,「再說我剛才的話只是一個比喻。總之,讓他們知道我沒知會一聲就結婚的話,會很麻煩。」

   「和我結婚,是一件很麻煩的事嗎?」他的眼神中有絲不悅。

   「當然不是了!」她趕緊安撫。有她這麼倒楣的新娘嗎?她現在開始萬分後悔招惹上方司爾這號人物了,不過眼前首要任務是趕快把他擺平,「我很樂意和你結婚。」

   說得她自己雞皮疙瘩掉一地。

   不過她的話顯然他聽了很受用,臉色在瞬間好看很多。

   「另外,我還沒做好面對你家人的心理準備,所以我希望把我們結婚的事暫時保密。」她總算提到了正題,「畢竟我們在沒多久前還只是陌生人而已,總是需要一段時間相互瞭解,等到彼此適應了,再把結婚的事說出來也不遲。」

   方司爾垂頭思考,梁可羽則緊張兮兮的望著他。

   「那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適應?」他很嚴肅的問。

   「很久吧。」她認為。

   「很久?不能短一點?」

   「那就一般的久吧。」

   「再短一點。」

   「略微的久。」

   「再短點。」

   「……靠,你以為這是菜市場買菜啊,還能討價還價!」

   是誰規定夫妻雙方一定得住一起的?因為沒有簽過什麼分居合約,因為她已經是方太太,所以在方司爾的堅持下,梁可羽只能包袱款款,住進他的公寓。

   四房兩廳,至少能夠保證她有獨立的房間。

   「以後我睡客房,你睡主臥室。」她一進門隨即大聲的宣佈。

   好在方司爾也沒怎麼反對,於是她把自己所有的行李都搬進了客房。

   柔軟且寬敞的床,不可否認,比她所租的那間小公寓裡的床要舒服多了。

   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就在她快進入夢鄉的時候,耳邊突然響起了喀的一聲推門聲。

   「是誰?」她整個人從床上彈坐起來。

   一抹高瘦的人影走了進來,窗戶透進來的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長。

   是方司爾!

   穿著一身寬鬆的黑金色睡袍,赤著腳,微亂的頭髮與他白天的整齊有所不同。陰暗的光線,隱隱照出他的五官輪廓,夜的氣息,似乎在他的身上鍍上了一層頹廢的美感。

   老天!一個男人,三更半夜到一個女人的房間,她貧乏的腦袋中只有一種解釋。

   「你……不許過來!」她喝道。

   基本上,這句話等同於廢話,他一步一步的朝著她走來。

   心跳驀地加速,梁可羽吞嚥著喉間突然分泌過多的口水。

   然後,他對著她,露出了一個純真無比的微笑,「我們是夫妻了。」

   他的笑容,讓她有種目眩的感覺,「我……我當然知道我們是夫妻,但我們之間有了第一次,不代表必須有第二次,如果你有什麼歪念頭的話,小心我把你打得滿地找牙……」

   沒等她的話說完,方司爾已經整個人鑽進她的被窩、雙手環住她的腰,把頭埋在她的胸前。

   色狼!

   梁可羽的第一反應是踹腳。

   她踹,她踹,她使勁的踹!

   砰的一聲,某男被踹下了床,卻又再接再厲的爬上去。

   砰!

   某男又被踹下床,再繼續努力。

   砰!

   再踹!再爬!

   砰!

   依前例循環。

   砰!

   循環中……

   砰!

   持續循環……

   半個小時後,梁可羽氣喘吁吁的大吼,「你有完沒完啊!」能有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這色狼也是值得敬佩和學習的。

   「我只是想和你一起睡。」他的手又再次環上了她的腰。

   她翻翻白眼,「別告訴我你一個人睡不著。」

   「睡得著,可是我想要和自己能夠記住的人一起睡。」

   「為什麼?」

   「和別人睡的話,即使當天我知道那人是誰,但是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卻會變成一個陌生人,一個我完全不記得的陌生人。」他把頭埋在她的胸前,汲取她的溫暖,心安的笑了,「如果是你的話,就一定不會。」

   陌生人嗎?梁可羽怔了怔,她倒是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你為什麼會記不住身邊和官司無關的人?」

   「記不住就是記不住。」

   「那你又為什麼記住了我?」

   「記住了就是記住了。」

   嗟!白問了!

   梁可羽歎口氣,無奈的看著胸前那顆黑色頭顱。她的豆腐啊,都被他給吃了!

   「我警告你,不許給我胡來!」

   「……」

   「你別抱得那麼緊!」

   「……」

   「還有你的臉別蹭我胸部,很癢!」

   任何事情,有一就有二,所以說,縱容是不對的,因為一時縱容,以至於養成了方司爾每天晚上抱著她睡覺的習慣,發展到後面,他簡直成了趕不走的蒼蠅。

   近來梁可羽常常會有一種感覺,覺得自己是一棵尤加利樹,而方司爾就是那無尾熊,所以才會每天晚上都要死命的抱著她。

   當然,在抱了她一個星期後,她嫌客房的床太小,所以乾脆轉移陣地,搬進了主臥室,然後從抱發展到摸,誰叫方司爾的皮膚那麼好,細緻無瑕,簡直讓人愛不釋手,再接著嘛,就是一壘、二壘、三壘,一路發展到了限制級……總之,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躺在一張床上,絕對幹不了什麼純潔的事就是了。

   清晨,陽光暖暖,梁可羽盯著身旁的那張睡顏,如果僅僅從外表上來評論,他幾乎可以稱之為完美,恐怕自己少女時候夢想中的白馬王子也不過如此吧。

   不過夢想終究是夢想,嫁給白馬王子的公主也不見得就一定幸福,況且,她還不是什麼公主哩!

   捲翹的睫毛眨動了一下,原本睡著的人緩緩的睜開了眸子。

   「早安!」梁可羽開口道。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她知道他喜歡別人向他道早安。

   「早。」嗓音中帶著一絲剛睡醒的沙啞,方司爾很自然的在她的臉頰印上一個吻。

   這是早安吻,因為很多影片上都是這麼演的,所以他固執的認為結婚之後的兩人就該這樣,即使她多次強烈要求省略掉早安吻這一步驟,但是他還是屢教不改。

   溫熱的唇碰觸著她的面頰,即使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她還是忍不住心跳加快。

   「你快起來,再不然上班要遲到了。」她匆匆爬下床。

   「哦。」他緩緩坐起身子,開始穿衣。

   半個小時後,一輛BMW停在警局兩百公尺外。

   梁可羽一邊啃著買來的饅頭,一邊看著四處的情形。

   很好,現在周圍沒什麼警局的同僚,可以下車。

   「喏,這裡還有兩個肉包,別忘了吃,還有牛奶,別空腹喝,等吃了肉包再喝牛奶好了。」她把該交代的再交代一遍,生怕他忘了。

   「好。」方司爾乖乖的點點頭。

   於是乎,梁可羽走下車,以跑百米衝刺的速度朝著警局奔去。

   八點二十分,安全抵達。

   「不錯呀,今天居然沒遲到。」李明看了看手錶,讚許有加。

   「謝了。」倒了杯溫水,她開始吃起手中的包子。還好今天有方司爾開車送她,不然依照擠公車的速度,鐵定遲到。

   「對了,今天下班有空嗎?」

   「幹麼?」

   「陪我去百貨公司看看鑽戒。」

   「鑽戒?你沒事看鑽戒幹麼?」

   「當然是結婚要用的!」

   手中的包子差點掉在地上,梁可羽詫異的問:「你要結婚?」

   「有這個打算,所以想先去看看鑽戒的款式。」李明白了她一眼,「再說,我和女朋友都交往五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用得著擺出那麼驚訝的表情嗎?倒是你,要是哪天突然對我說你要結婚了,我才驚訝呢!」

   「呵……呵……」她乾笑兩聲,問題是她已經結婚了。

   如果可以,她也希望自己像普通的新娘一樣,在婚前張羅著結婚的一切,即使辛苦,卻也很甜蜜,不過—她可能永遠都沒這個機會了。

   「挑戒指這種事,應該找你女朋友吧。」

   「我想給她一個驚喜,如果我突然掏出戒指向她求婚,說不定她一個高興,就答應了。」他喜孜孜的說著,用力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反正你也是個女人,總知道女人喜歡什麼樣式的戒指。」

   「什麼叫做『也是個女人』啊!」說得她好像本來應該是男人似的。

   「總之,鑽戒的事情就拜託你了!」

   「結婚一定要鑽戒嗎?」她皺眉。

   「那當然,人家說鑽戒象徵兩人愛情的永恆啊!」李明回答。

   她就沒有鑽戒!梁可羽默默啃了一口手中的包子。這是不是也說明了,她和方司爾之間,沒有永恆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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