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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富豪 第四章 作者:簡瓔

  雖然辜至美想出了搭蓋網狀溫室來防堵蝴蝶產卵,卻還是防止不了其他的蟲類和蚤類,火妮真是有夠沮喪的,還以為他想出了個絕妙好計說。

   「他呀,一看就知道是那種坐辦公室的書獃子,你還是不要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比較好。」眼見菜葉又被蟲咬得坑坑洞洞,凌仲凱一直在旁邊說風涼話。

   看見他們失敗,他是唯一幸災樂禍的人。

   他當然也希望農莊的收成好,火妮心心唸唸的有機作物可以種植成功,可是如果成功了,功勞卻是在那娘小子身上,那他情願有機栽種永遠不成功,就算這樣火妮會傷心,總比火妮崇拜那小子好啊。

   「仲凱,我不喜歡你這樣隨便的批評別人。」凌仲芳無奈的看著弟弟。

   她知道仲凱喜歡火妮,可是他們根本不可能,別說仲凱比火妮小,對現在的火妮來說,感情不在她眼內,她一顆心都專注在有機農業上。

   「苗火妮,你試過育苗嗎?」辜至美不理那個對他一直敵意很深的傢伙,思索了一會兒後問火妮。

   在農場也住了將近一個月,他沒有實際到菜田里工作,但他天天用心觀察,屋裡也有滿多相關的書籍可以參考,他大概知道流程是怎麼一回事。

   「育苗?」火呢瞪大眼睛,本來要夾醬瓜的手停住了。

   餐桌上,所有人的眼睛也都在同一瞬間瞪向辜至美,好像他頭上長出兩隻奇怪的角似的。

   「哈哈哈哈哈∼不要笑死人了!」凌仲凱馬上很不給面子的捧腹大笑。「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也要看電視,雖然我們這裡沒有電視,但青江菜育苗?哇哈哈哈哈哈……真的是太好笑了,我從來沒有聽過青江菜要育苗的。」

   驀地,苗大順給他從後腦勺打過去。「有那麼好笑嗎?我怎麼不覺得。」

   「阿順叔!你幹麼又打我?」凌仲凱既哀怨又忿忿不平。

   本來就是嘛,一個正著看、倒著看都很欠扁的小子,為什麼所有人都那麼偏袒他?就因為他長得俊美嗎?不、公、平!

   「植株在育苗場長到大約十公分時,比較有抵抗力。」辜至美不理凌仲凱的嘲笑,繼續說下去,「不但能防蟲,也可以順道解決撒種和發芽率的問題。」

   「光宗說的很有道理,可以試試哦。」身為「資深農民」的苗家爺爺說。

   「對呀對呀!我也覺得我們光宗頭腦一級棒,這方法一定可以成功啦!」梅淑珠也連忙聲援未來女婿。

   「吼!伯母!」凌仲凱不滿的抗議著,「這小子什麼時候變成『我們光宗』了?你很奇怪耶!」

   火妮沒理會他們的吵吵鬧鬧,她在想這方法的可行性。

   雖然知道他說的有道理,但育苗……一些如高麗菜的中長期作物才需要育苗,育苗場會答應她這個奇怪的要求嗎?

   火妮到育苗場拜託人家一整天,對方好不容易才答應她的要求,她欣喜若狂的回到家想要跟某人分享,他卻不在,直到晚餐都沒看見他。

   「奇怪了,光宗到哪裡去了,有沒有人看見他?」苗大順一在木頭餐椅坐定就開始伸長脖子找人。

   「對啊!光宗到哪去了?」阿泰嬸也感到奇怪,每天六點是吃晚餐的時間,他應該已經知道了啊。

   「哼,不出來吃最好,少一個人吃飯。」凌仲凱小心嘀咕著,怕說太聲,又被劈腦袋。

   「我去看看。」火妮擱下碗筷奔到他房裡找人,叩門之後沒回應,自行推門進去,他也不在房裡。

   她裡裡外外的找了一遍,還是不見他蹤影。

   「光宗不見了!」火妮喘息著跑回餐廳裡。

   「不見了?」苗大順第一個跳起來,他的視線和火妮一交會,兩個人都很緊張。

   「那個——會不會是——恢復記憶,走掉啦?」苗奶奶說。

   聽她這麼一說,火妮跟苗大順更不安了。

   如果他恢復記憶,那麼就會想起來那天晚上他被撞的事,如果他去報警,那他就會知道,他們根本沒替他報警,所以才會都沒有人來找他。

   真是越想越給他不安,兩個人都毫無胃口。

   苗大順倏地站起來,「你們先吃吧,我去外頭找找。」

   「我也去找。」阿泰叔和阿泰嬸也跟著起身。

   「我這把老骨頭還走得動,老伴,我們也去找找。」連苗爺爺和苗奶奶都站了起來。

   「我也去!」梅淑珠當然說什麼也要去找未來女婿。

   「伯母,我們一起走,到果園那裡看看。」懂事的凌仲芳馬上說。

   父母印刷廠的生意失敗後,丟下他們姊弟自殺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們,他們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當苗家農莊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無話不談的好姊妹。

   「好,我們到果園那裡找。」梅淑珠憂心仲仲的唸唸有詞,「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來了。」

   一時間,餐廳只剩下凌仲凱。

   「吼!」他憤怒的捶著桌子洩憤,把碗盤震得都跳了起來。「大家為什麼都對娘小子那麼好啦?!」

   天色已暗,火妮騎著腳踏車在田野間找人。

   她不擔心他恢復了記憶,然後跑到警局去報警,她比較擔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雖然村莊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裡跟田間走動,再遠一點的地方,他就沒去過了。

   她很擔心他遇到那幾個外地來的流浪漢,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內褲都洗劫一空的那幾個流浪漢。

   有人說他們已經離開村莊了,可是她還是不放心啊,畢竟他看起來那麼斯文,一點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頭的樣子。

   話說回來,他到底到哪裡去了?

   要出門可以,好歹也留張紙條說一下啊,他都不會想想,別人會擔心他嗎?

   還是,這又是他的本性,一個不會考慮他人感受的人?

   「光宗——」火妮邊騎邊焦灼的喊著,聲音都快喊啞了。

   然而同一條路,她都已經繞五遍了,還是不見他的人影。

   莫非他真的突然恢復了記憶,已經自己聯絡到他的家人,走了?

   就算是找到他的家,要走,起碼跟他們說一聲,大家相處了一個多月,難道都沒有感情嗎?

   等等——

   他會不會——會不會到樹林那裡去了呢?

   根據她對他的觀察,他是一個很細膩又很挑剔的人,每次吃飯前,他都要把他的碗筷拿到廚房去再洗一遍,真是有夠龜毛的,也為了配合他,現在大家都用公筷母匙,他很偉大,是不?

   所以,這樣心思縝密的他,或許會想看看他被發現的地方……

   她連忙掉頭,奮力朝樹林騎去。

   「光宗!光宗!你在哪裡?」一邊騎,火妮邊用鈴鐺製造聲響來吸引注意,或許他會聽到鈴鐺聲跑出來……

   當她看見樹林那頭好像有抹人影,顧不得會不會是壞人,她趕緊騎過去。

   「光宗——」她扯著喉嚨朝黑摸摸的人影大喊。

   「我在這裡。」

   老天!真的是他!

   她有種喜極而泣的戚覺,腳下踩踏板的速度更快了。

   她在他面前煞車停下來,喉嚨幹得難受,渾身都是汗,呼吸也喘得要命,心臟更是怦怦跳得不像話,可是看他一派沒事人的樣子,一股怒氣倏地從腳底直衝上來,忍也忍不住。

   「你在這裡做什麼?」她雙眸燃著怒火,瞪著他,用右食指戳著他的胸口,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說:「你不知道我們大家會擔心你嗎?你怎麼可以連句話都沒交代就跑出來?」

   辜至美蹙著眉。

   好……好熟悉的感覺,他感覺到好像在哪裡看過這樣的火妮,也是生氣的戳著他的胸口……

   不,好像不是戳著他的胸口,是戳著別人……是誰?他想不起來……頭好痛……

   「你怎麼了?」火妮見他抱著頭,一副痛苦的樣子,嚇得她立即住手。

   是不是她出手太重了?

   「我……我以前真的不認識你嗎?」他眉心糾結地看著她。「為什麼……你會在我記憶裡?」

   「我在你記憶裡?」火妮也蹙起眉。

   這是不可能的事,在他出現之前,她根本不認識他啊!

   「你是不是想起什麼了?」她小心翼翼地扶著他。「別想了,想多了你會頭痛頭暈,還是順其自然吧!」

   在這一刻,她真的是為了他好才要他順其自然的,看他每次想到什麼的時候都那麼痛苦,她的心也會揪緊。

   沒辦法,她從小就很有同情心,看見路上沒人要的阿貓阿狗,甚至是受傷的麻雀她都會帶回家養,看他的表情好像有人正在剖開他的腦,她真的很不忍心。

   「我……我好像認識你……」

   火妮阻止道:「好了,別想了,把眼睛閉起來休息一會兒,這樣好了,我唱首歌給你聽,你專心聽我唱歌,然後什麼也別想……」

   她可是自認歌喉還不錯哦!

   天空的霧來得漫不經心 河水像油畫一樣安靜

   和平鴿慵懶步伐押著韻 心偷偷的放睛

   祈禱你像英勇的禁衛軍 動也不動的守護愛情

   你在回憶裡留下的腳印 是我愛的風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愛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愛戀

   心牽著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慶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愛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飛在你身邊

   我的愛未眠……

   奇異地,頭痛漸漸離他遠去,他不再感到頭痛劇烈,也驚訝平時大剌剌的她,歌喉會如此悅耳動聽。

   「我好多了。」

   「太好了!」嘿嘿,看來她也是「愈療系」的哦。「反正不趕時間,你再休息一下,我先通知家裡人已經找到你了,免得他們繼續找。」

   她打手機給苗大順,要他告訴其他人可以回家吃飯了,大家都鬆了口氣。

   然後,她陪著他在大樹下休息了好一會兒,兩人聽著寧靜黑夜的沙沙風聲,許久之後,他臉色總算恢復了。

   「對了,你怎麼會來這裡?」火妮看著他,心裡想著,會不會跟她猜測的一樣呢?

   「阿泰嬸說我是在樹林裡被發現的,所以我想來看看。」他眼睛看著地上說。

   「厚!被我猜對了!就算情有可原,你可以找我陪你來看啊!」她的聲音飆高了起來。「我快急死了你知不知道?全家人連晚飯都還沒吃就一個個出來找你,連爺爺奶奶都出來了,如果他們在找你的途中有什麼事,你心裡會好過嗎?」

   辜至美徐徐抬眸望住她,「對不起,我沒想那麼多,我只是想來看看,沒想到不知不覺天就黑了,我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真的會被你嚇死。」火妮撇撇唇。「下次你再這樣,看還會不會有人出來找你!」

   「對不起。」他再度說道。

   火妮微微一愣。

   他……好像跟以前不一樣了,竟然在短短幾分鐘內,連續跟她說了兩次對不起。

   好吧,既然他都知道錯了,再跟他計較就顯得她氣量小,宰相肚裡能撐船,她可是當女宰相的命,要挑起整個農莊,要有度量些。

   「算了,也不能怪你,你會想看看自己出事的地方也是人之常倩,你會迷路更是理所當然的,我們村莊雖然小,但羊腸小徑卻很多,不是在地人一定都會迷路。你肚子應該餓了吧?走吧,我們回家!」

   「回家」兩字說得自然,辜至美卻驀然震動了一下,心臟緊緊縮了起來。

   對於失去記億的他來說,有什麼比「回家」兩字更令他有安全感的呢?他不知道何時才能找回記憶、找回自己的家,而現在,苗家農莊就是他唯一的家。

   「發什麼呆啊?」見他愣愣的,火妮在他眼前一個彈指,喚他回神。

   「沒什麼。」他搖搖頭,甩掉腦中的思緒。

   就算他永遠找不回過去的記憶也無所謂,他已經漸漸習慣現在的生活,習慣率直的苗家人,習慣苗火妮每天早上很沒禮貌的衝進他房間,被子一掀嚷嚷著要他起床去看菜田,習慣看到她那張活力充沛的笑臉,習慣她的笑聲在菜田里響起,像在播種一樣,感染了每個人……

   「幹麼一直看著我?」火妮奇也怪哉的瞪著他看,不知道他是有什麼毛病,迷路會讓人產生短暫的失智情形嗎?

   他倏地臉紅,假咳一聲,分辯道:「我沒有在看你,我在想事情。」

   「是哦∼」火妮也不跟他爭,她牽來腳踏車,拍拍後座。「上來吧!我肚子真的快餓死了,可以吃三碗!」

   他眉峰—蹙,「男人被女人載成何體統?我來騎,你坐後面。」

   她笑咪咪的,「也好,一路找你找得累得要命,你騎吧,換我享享福。」

   把腳踏車交給他,待他上去後,她像跳馬似的跳上車。

   「你不能側坐嗎?」辜至美很感冒的皺著眉頭。「女孩子這樣坐很難看。」

   她一個不以為然的揚眉。「神經哦!我又沒穿裙子,幹麼側坐?這裡大家都認識我,如果他們看到我側坐,準會以為我瘋了,會被笑死。」

   「但是你這樣坐,真的很不雅。」

   「不雅?」她噘噘嘴巴。「那你下來,我載你,騎腳踏車總不會不雅了吧?換你坐後面,你側坐,不然會很不雅。」

   什麼話?辜至美蹙著眉,腦中卻不由得想像她所說的畫面——

   男人婆一個的她在前面雄赳赳氣昂昂的載著他,奮力踩著腳踏板,而他則側坐在後,雙手還羞答答的環抱著她……

   要命!他好想笑……

   然而一個品味出眾的男人是不能隨意大笑的,但真的是太好笑了,他終於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聲迴盪在樹林裡,顯得格外清晰。

   「天啊!」火妮驚訝不已,一雙靈動的大眼瞪得老大。「我第一次聽你這樣笑耶!」

   真是世界奇觀,其他人應該看看才對,錯過太可惜了。

   被她這麼一說,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聲嚇到,他熊熊煞住笑聲,臉上浮現著複雜神色。

   好陌生的戚覺,難道過去的他,從不曾如此開懷大笑過嗎?

   他以前過的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生?

   他發現自己越來越不想找回過去的自己了,苗家讓他有一份家的感覺和安定感,他情願一直待在這裡,待在有火妮的地方……

   老天!他在想什麼?

   他倏然被腦中的想法嚇到了。

   為什麼他會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對他來說,她這個魯莽的、脾氣欠佳的女人該應舉無輕重才對,他怎麼會誰都不想,第一個就想到她?

   他究竟是怎麼了?

   隔天,火妮特別到鎮上買了支手機,吃過晚飯後,快九點時,她拿到某人房裡,輕描淡寫的丟給他。

   「給你的手機,裡面輸入了我跟小叔叔的手機號碼,還有家裡的電話號碼,所以你不要再把自己弄丟了,不然我們還要花精神去找你是很累人的,知道了吧?」

   她吹著口哨走後,辜至美拿起手機,眉毛揚了起來。

   一支普通到家、毫無特色的醜手機。

   真的是——很不怎麼樣。

   驀地,他的房門又被打開了,火妮出現在門口。

   「我就知道!」她對他掄著拳頭,表情很激昂。「你不滿意對不對?你嫌這支手機不夠漂亮對不對?」

   妄想他會對她貼心的舉動心存感激簡直就是癡人說夢話!他呀,他是一個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傢伙!

   「我喜歡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說道。

   同時,她的心驀然一動,原來他喜歡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髒啊!」火妮跟他辯,順便說服他接受這支手機。「還是黑色比較好,黑色比較耐用。」

   她也知道這支手機並不漂亮,可是她實在沒有多餘的預算啊,農莊的經濟很吃緊,她只買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聽,會髒到哪裡去?」他反駁,語氣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減用嘛!而且像你說的,只是接聽,用那麼好幹麼?」

   看到他還是不甚滿意的模樣,她索性從他手中把手機搶走。「不要拉倒!當我雞婆,這支手機給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機壞很久了,也該是買一支手機給他的時候了……」

   「我沒說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輕易就把手機搶回手中。

   火妮挑釁地抬高下巴嗆他,「你也沒說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說要耶!

   不知道為什麼,他要她買的手機令她心花朵朵開,也鬆了口氣,至少最後他還是接受了,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帶上門準備離開。

   驀地,兩個字不甚清楚地傳入她耳中——

   「謝謝。」

   她一愣,動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著他,眼珠子緩緩轉動,「你說……謝謝我?」

   他的嘴角牽動了一下。「我說謝謝,沒說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沒轍地笑著搖頭。「你以前到底是怎麼生活的?我實在很懷疑耶……好了,你早點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這次她真的帶上門走了,房裡恢復了寂靜。

   辜至美拿起手機,不到一會兒,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對他而言,這太簡單了,連使用說明書都不必看。

   夜深了,當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當枕,一手按著手機裡的電話簿,看到火妮兩字時,有種奇異的感覺悄悄牽動著他。

   她是個奇怪的女孩,雙眸總是閃爍而明亮,看起來火爆,講話又衝又直接,但脾氣來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種生命力,那份活力總在不知不覺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剛剛一樣,兩個人明明劍拔弩張,她卻可以在瞬間笑出來,改變了所有氣氛,是他就萬萬無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邊隱隱浮著一抹他自己也沒察覺的笑意。

   青江菜在育苗後成績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碩大,還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雖然沒有明講,但她實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沒有的細密思維。

   「小叔叔,你們在做什麼?」

   星期天傍晚,火妮閒來無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順和辜至美在角落裡焊接東西——不,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苗大順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邊監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順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做這個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問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麼?」

   她實在有看沒有懂耶,他們把老舊的腳踏車輪胎給拆了下來,把鐵條和輪框焊接起來,她目測大概是十公分一條,粗鐵條上的小鐵條也如法炮製。

   「沒什麼。」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揚起了眉毛。「怎麼可能沒什麼?」

   她才不信,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麼事都不肯先說,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說,做事有夠謹慎的。

   比如,她不是說菠菜不會發芽嗎?少爺他觀察了幾天,儘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結論告訴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跡詭異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樣的長寬,把整塊菠菜畦都圍起來,裡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護城河。

   後來他才告訴她,菠菜發不了芽是因為田里的紅螞蟻把種子搬走了,他試過在菜畦周邊撒苦茶粉,讓螞蟻不敢靠近,但螞蟻只絕跡了一天,隔天又來了。

   他繼續觀察了兩天才發現,原來聰明的螞蟻把土銜到苦茶粉上,先鋪成一條路,再爬進菜畦裡,又把種子搬走了,所以他才會替菠菜畦做護城河。

   他實在相當聰明對吧?只是先告訴她又不會死,每次都讓她參不透他在做什麼,明白後才在那裡槌胸頓足的大罵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臉炫惑的表情看他,臉上明白口寫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來越好奇過去的他是個怎麼樣的人了耶,他的頭腦很聰明,還很沉得住氣,很像那種發生火災了,他還能把重要東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這點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說沒什麼就沒什麼,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順完全的給他護短。「你不要問那麼多,去買一手啤酒回來給我們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風耶,還喝啤酒,要是……」

   「嘖嘖嘖,你呀,年紀輕輕的,像個小老太婆,比你媽還會念,管得還真多。」苗大順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幾歲啦?不趁現在喝個夠,難道去跟閻羅王報到的時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為你好た乀∼」

   小叔叔就跟她爸爸一樣,她可不會坐視他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不管。

   辜至美看著他們,瞬了瞬眼眸。

   親子之間互相關懷……好陌生。

   難道在失去記億前的他,是個不孝子?

   「為我好就趕快去買酒啦!順便買幾包鱈魚香絲回來哦!」苗大順催道。

   火妮只好認命的去小雜貨店拎了四瓶啤酒,又帶了五包鱈魚香絲回來。

   看到「數目不對」,苗大順直嚷嚷。「不是叫你買一手嗎?怎麼才四瓶?」

   她眼也不眨地說:「店裡只剩四瓶啊。」

   「怎麼可能?」苗大順不信。

   「真的啦!」她把一瓶塞在他懷裡。「來,這瓶是你的,一瓶是我的,另外這兩瓶是光宗的,他年輕身體好,多喝點沒關係。」

   「吼∼」苗大順碎碎念著,「一瓶根本不夠塞牙縫嘛,你這丫頭存心整叔叔……」

   她噗哧一笑。「酒是液體本來就不能塞牙縫啊。」

   「我不要喝,給你。」辜至美把分配到的啤酒給苗大順。

   「不行!」火妮連忙阻止他。「小叔叔不能喝太多啤酒,你喝!你喝啦!」

   「我沒喝過這種東西,我不要喝。」

   「你怎麼知道你沒喝過?」她瞪著他看。「你恢復記憶了哦?」

   「沒有。」他撇撇唇,「反正我知道我沒喝過。」

   那啤酒看起來很廉價……他確信自己沒喝過,他跟他們生活的世界,一定不同……

   「喝啦喝啦!啤酒喝下去,真正透心涼,比灌十瓶水還解渴咧,來,我幫你打開!」苗大順搶過他的啤酒,直接用牙齒把瓶蓋咬開,這可是他縱橫啤酒界四十多年練成的獨門絕技哦。

   火妮在心裡哎喲一聲。「小叔叔!你這樣不衛生啦!光宗哪敢喝?」

   相處那麼久了,還不瞭解他嗎?他有夠潔癖的!

   「哦!歹勢、歹勢,我忘了光宗愛乾淨。」苗大順不好意思的一笑,撩起衣角,擦擦瓶口,再度遞給辜至美。「喏,擦乾淨了,快喝吧!」

   昏倒!

   火妮瞪著苗大順,就在她認為某人一定不會喝那瓶啤酒時,沒想到他伸出手來,把啤酒接了過去。

   「謝謝阿順叔。」

   火妮驚訝地瞪視著他,就見他道完謝後,直接以口對瓶,咕嚕咕嚕的一連喝了好幾口。

   她的眼珠子差點沒滾下來。

   他居然——居然沒有嫌棄髒?

   因為瞭解他的個性,他洗澡前,她老媽還會主動先去把浴室洗洗刷刷一遍才會喚他去洗澡,這樣的他,居然會直接以口對瓶?而且那瓶口還是她小叔叔用身上那件臭汗衫擦過的?

   這真的是——真的是太、太、太、太不可思議了!

   「啊!真是暢快啊!好喝吧?」苗大順一臉的滿足。

   火妮瞪大了眼睛死盯著辜至美,他是沒有什麼特別的評價啦,但他把兩瓶啤酒都喝光光了,她可以想成這代表他喜歡啤酒嗎?

   「原來你們都在這裡啊!」梅淑珠提著一個袋子出來了。「來,光宗,跟我去土地公拜拜,前幾天你走失了,土地公保佑你有驚無險的平安歸來,今天有空,我特別做了米糕,是我們這裡的習俗,我帶你去跟土地公道謝去。」

   「不必了……」拜拜?太迷信了,辜至美直覺想拒絕。

   「小孩子不要太鐵齒。」梅淑珠把他拉起來。「我們人啊,能夠每一天平平安安的活在世上,就要感謝神。來,一起來去拜吧,啊,火妮也來好了,你這莽撞的丫頭,也請土地公保佑你少說少錯。」

   火妮翻個白眼。「我哪有莽撞了?」她那是有正義戚、勇往直前好不好?

   「你們兩個孩子不要囉唆了,快跟我來吧!」梅淑珠跨出院落,先走一步,兩隻狗也跟在女主人的屁股後面走了出去,像左右護法似的。

   火妮對辜至美一個聳肩。「走吧!你得聽我媽的,土地公是她的精神信仰,如果你不去拜,睡不著的可會是她。」

   他把空酒瓶擱下,「既然這樣,那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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