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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住逃妻 第2章(1) 作者:連清

  洞房花燭夜,紅色燭火搖曳,讓新房充滿著溫暖又喜氣的氛圍。

   任颯掀起莫沫鳳冠上的紅巾。

   隨著紅巾被挑起,莫沫的心兒怦通怦通跳得更快,視線無阻後,圓圓杏眸瞅著任颯直瞧,此刻倒是把他的俊美容顏瞧得更加清楚了。任颯真的好俊、好好看,好看到讓她忍不住抿唇微笑。

   真羞呀。

   她又窘迫地低下首,臉蛋上的緋紅顏色也更加艷美。

   「我們成親了。」任颯坐進床沿,開口道,伸手陶起她下巴,再度凝視著她的甜美臉蛋,這一看,閃爍著迷戀與喜愛的黑眸就再也移不開來。

   雖然他僅見過她一次,今夜的洞房花燭夜也才第二回見面,但任颯就定無法忘懷那瞬間的喜愛,所謂的一見鍾情在他身上發生了,他當下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莫沫小臉脹紅,還咳了起來。

   「怎麼了?」任颯一驚,發覺她呼息極不順,像在閉氣,連忙輕撫她的背。

   「你要不要緊?」

   「我……我……」她輕喘了起來,她方才竟然不自覺地憋起氣。「我……我嚇到了!我腦子亂哄哄的,我至今仍然不敢相信此刻的場面,我愈想愈覺得不可、不可思議,我……我怎樣都沒想到可以嫁給你……」

   「都成親了,你怎麼還會以為只是南柯一夢?」他拇指指腹輕撫著她嬌美的下顎,深情地凝望著她。

   「沒辦法,我就覺得眼前景況像是一場夢境……」她的心在他的撫摸下又飛上天,思緒也跟著恍恍惚惚起來。「在今日以前,我豈敢作這種進任家的美夢?我連想都不敢想。然而,今夜的我卻成為你的妻,還是元配,我恍恍惚惚的,我覺得不真實也覺得不可思議。要知道,我所嫁之人可是『任氏家族』的新任族長,是年輕有為的世家之子,而我莫沫只是個普通又平凡的小老百姓,哪裡可以高攀到你。」

   「不是夢,這一切都是真的,你可以回神來感受這一切,這真實的一切,你已是我的妻。」任颯突然微微使勁,將她放倒在被褥中,在褪去彼此的鞋子後,立刻壓住了她。

   莫沫心跳得更厲害了,羞怯地躺在床榻上。與他瘦卻精實的身軀貼得密密合合的,是那樣的溫暖有依靠,她臉紅到說不出話來。

   「摸我,一摸就能確定我是真實存在著的,你就可以相信我已是你的丈夫。你摸摸我、碰碰我呀,娘子。」任颯低聲笑著說,看著她迷迷濛濛的表情,美極,下一瞬,俯下臉,用唇擒住了她的櫻唇。

   莫沫被吻得意亂情迷,輕吟出聲。

   「再不確定的話,我就用更清楚的動作證明我的存在喔!」任颯於是更加狂熱地挑逗她的唇,又將舌尖滑進她口中與她的舌糾纏不休,讓她陷入歡欣的快意之中。

   「咯……你……呀……」不僅有熱吻,他的手掌心更是以充滿渴望與佔有的力量撫觸著她的玉膚,逗弄得她嬌喘不休,心花怒放。

   「娘子確定了沒有呢?」他低啞的磁聲在她耳畔不斷呢喃問道,目的就是要她確信這一切是真而非假。

   「我確、確定了。」在他一寸一寸甜蜜作為的蠶食下,她的不安感漸漸消褪,足以清楚地感受到了此情此景是真實的。

   滿足之後,任颯又一次開口道:「原來你也有畏懼的時刻,我一直認為你是個勇敢的小女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呢!」要知道,她與他的第一次見面可是在驚險中發生。

   那時莫沫在樹林子裡找柴火,突然聽到兩個人在討論要如何砍殺任颯的計劃,那兩人似乎是受到「某個人」指使,而且要殺的對象還是名門公子任颯,目的是搶奪任家的財產。

   當莫沫偷聽到這則訊息時,卻也被壞人發現她在偷聽,幸好她仗著熟悉地形而躲了起來,逃過被當場擊斃的凶險,只是,有了戒心的惡人卻開始在任家四周盯梢,一來防堵她去告密,二來也想找任颯出現的時機好殺掉任颯,這情況讓莫沫一直苦無機會去找任颯示警報訊。

   家大業大的「任氏家族」豈是她這種凡夫俗女能接近的對象?在經過一番波折後,她好不容易才透過朋友的朋友——一位在任家當婢女的小女孩——知道了一處狗洞地點,她因此大膽冒險地鑽了進去,潛進任家,躲過任家的護衛武士。還好她幸運,在茫無頭緒之下居然在書房前面遇見了任颯,這就是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情況。

   「娘子救了我一命,我當然要以身相許。」任颯吻了吻她的唇瓣後,又一次道。

   任颯對於她的勇氣充滿著感謝,若非她來示警,他並不知道有人要殺他。尤其任颯忘不了那一夜莫沫找到他,提醒他有危險後的反應,竟然是立刻告辭想要離去,似乎怕極了被誤會她是有所圖謀的,這也展現了她不貪不求的心性。她這個反應讓他很欣賞,所以他問了她的芳名,她匆匆留下閨名之後,就離開了任家。

   而他卻一直忘不了她。

   莫沫不顧危險地來報訊,她的勇敢令他佩服,她毫無索討報酬的行為又令他感動,並且她的容顏、她的氣息深深地吸引住他,任颯自知,在見面的那一瞬間,他已情不自禁地喜歡上她了。

   於是他派人找她、探聽她,並且想要她。

   後來他找到她的住處,果然是平凡人家出身。他立刻提親,雖然嚇壞了莫沫的雙親;亦成為轟動全國的大事,但任颯不顧家族成員以及外界門不當、戶不對的嘲笑,就是要定了這門親事。

   「沫,你是個勇敢的小女子,我喜歡你,會娶你更是天經地義之事。」他坦言娶她的真正原因就是喜歡她,雖然是一見鍾情的情況下所作的決定,但他是滿心歡喜的,哪怕這愛來得又怠且快。

   莫沫不斷聽到他的愛語以及再三保證,不安的心情這才稍稍篤定了點。再說,自己亦是喜歡他的,否則哪裡會同意這門親事,又願走上花轎。

   莫沫想了想之後,總算露出幸福的微笑來。「我也是喜歡你的,否則也不會有今晚的洞房花燭夜。」

   「沒錯,我們是互相喜愛的。」開言,任颯總算安心,只要她也是快樂的,他就安心了。

   接下來,他靈活的手指開始褪去兩人身上的喜服,拉掉所有的阻隔。

   任颯一身古銅色的精壯身軀再度壓覆住她軟嫩如白玉的嬌柔身子,緊接著狂野地佔有了她。

   莫沫的嬌吟是滿滿的幸福曲調,她的心和身都是舒暢的,絕對的快樂……

   「呃!」莫沫小臉發紅,腹間有股熱氣在凝聚,熱烘烘的奔騰血液還直衝大腦,以至於她打字的手指頭不斷顫抖,心弦也激盪得好厲害。

   停!十根手指頭找不到正確的鍵盤位置了,她打不了字了,故事得暫停,因為她的情緒太過激動了。

   呼……

   莫沫輕吐一口氣,波動的心緒總算漸漸平復了些。看向窗外,天色將明未明的,尚未放亮。

   清晨五點多,她難得熬夜沒睡,坐在電腦桌前寫稿子。

   她甚少熬夜寫作的,只是昨天再度看見任颯之後,她的情緒就是平靜不下來,連帶著也睡不著覺,腦海裡不斷浮現和他一見鍾情的原因和畫面。尤其結婚那一夜的美好氛圍與幸福感太過真實,是她曾經經歷過的事,這才會打著字,愈打情緒愈發激動,還臉紅心跳了起來。

   雖然在現實生活裡,她跟任颯的第一次見面是發生在任颯硬要住進民宿,導致卡在山路上,她適時「救」了他,讓他免於遭遇崩塌的危險,與她方纔所寫的古代故事劇情有些許的不同,不過兩人間所迸射出的愛情火花確實是一樣的。

   一見鍾情的戀愛方式實在太刺激了。

   那股電光石火間所產生的愛戀是她從沒有經歷過的事,她從沒料到自己會在遇見任颯之後就直接墜入情網,成就了閃婚的念頭。

   她曾經嚴肅地審思過自己為何會有此「衝動」,甚至大膽地跟任颯閃電結婚,畢竟寫小說的她其實是理智多過於感情的人。

   會閃電嫁給任颯,他的容貌也是因素之一,不容否認的,任颯的外型十分迷人,頎長的身材、俊美的臉蛋、爾雅的氣息,他就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也像極了她筆下的男主角。

   她,莫沫,寫言情小說多年,對於設定的男主角形象,有幾項不變的強硬堅持,那就是——

   一、男主角不許戴近視眼鏡,墨鏡許可,因為帶著墨鏡的男子超帥氣的。

   二、男主角不能蓄鬍鬚、不能長胸毛,不能長得虎背熊腰,雄壯的男人她不愛也不寫,甚至連姓「魏」都不行。朋友曾問過,為什麼姓「魏」不行?她的回答是:這魏字從字型上看,就是很雄壯威武的感覺,正巧犯著了她不愛金剛男的禁忌,所以打從她寫小說以來,筆下的男主角從來沒有一個是猛男形象的。還有,男主角的年紀設定也絕不超過三十歲,不然會覺得像是在寫大叔的故事。

   有同行朋友笑過莫沫的禁忌,覺得太誇張了,莫沫自己也笑了,哪裡來的這些禁忌與想法啊?可她就是這樣,打從國中開始當讀者看言情小說時,挑選作品的內容原則就是要先確定男主角的姓氏、長相、身材、年紀,才會決定借不借這本小說。而後,她踏進言情小說的領域裡,寫作時也偏愛俊美派的男主角,所以當任颯——一個像極她筆下無所不能又俊美無缺的男主角出現在她面前時,她自然就對他充滿著好感,這也是她嫁他的原因之一。

   只是相處之後才發現,他是「任氏集團」的接班人,富可敵國,嚇了她一大跳。但她不是愛慕虛榮之人,她是在跟他交往後才知道他的身份,所以就當她幸運吧,她嫁他絕非是貪婪慾望作祟,會結婚,是因為兩人互相喜歡上對方。

   倒是「任氏集團」的年輕老闆任颯閃電結婚娶了個名不見經傳的女生,使得「莫沫」這人立刻成為閒言閒語的焦點,但她並不理會外界的譏嘲議論,反正日子過得好不好,她跟任颯自個兒清楚就好,不需要聽外人的想法與感覺。

   再說,談了多年戀愛,但最後無疾而終的男女比比皆是,而她在觸動愛火後不拖延,直接答應嫁給他,雖然說是冒險,也被說沒理智,但她什麼都不想理會,只想憑心情嫁給他。

   窗外的天空濛蒙亮了起來,天色愈來愈清楚。

   莫沫決定關上電腦,下樓。

   現在才六點,住在二樓的任颯、三樓的李驀書,以及另一個房間的另一組客人,現在應該還在熟睡吧?晚點她和姑姑會為客人做早點。

   她走出木屋,呼吸一口新鮮的早晨空氣。遠方,日頭開始閃耀,將青蔥翠綠的山巒照耀得好清楚,像是一副悠靜的畫。忽地,雲彩飄過,擋住日陽,輕透白霧接著瀰漫而起,又轉幻成另一種詩情畫意的迷濛之美。山間變化無常的氣候總能行程特別的景象,也會影響到心情,像她現在就有著踩在雲端上的虛浮感,所以她的心又晃蕩了起來。

   莫沫想起她跟任颯的婚姻只維持了短短的一年。

   但即使沒能長久,她並沒有後悔那一年的婚姻。即使相愛容易相處真有困難,不過幸好兩人是很平和的分手,而且認為分開對雙方都好。

   至於為何離婚?答案很簡單,就是忙碌。任颯很忙也很累,好不容易見面時,她幾乎都在勸他休息,平日時,她也盡可能不去煩擾他,尤其不想落人口實,讓外界誤認她想當鳳凰,所以她自己的日子過得很平凡、很低調,她藏起自己,沒陪任颯出差、應酬、工作,不出現在公眾場合中,就只待在自己的世界裡。

   只不過時間久了,她也因此跟任颯的世界愈離愈遠,兩人因此愈來愈陌生,也愈來愈生疏,初期濃烈的相愛情緒因時間長了而變淡,再找不到涓滴纏流的理由後,愛如何持續下去?所以他們分開了。

   「……」莫沫的思緒驀地中斷,身子一僵,她聽到了後方傳來的腳步聲。

   轉過身去,迎上一對深邃眼眸。

   是他,任颯。

   四目相接,她與他對望著,好一會兒後,她想到兩人已離婚,連忙回神,開口道:「你怎麼這麼早起床?」以前跟他仍是夫妻時,他忙碌於工作,回到家時通常都是深夜時分了,但隔日還是得早起,不過都只吃吃早餐就又去上班去了。若遇例假日,確定他不加班的話,她總讓他睡到午後才起床。

   任颯看著她的臉蛋,依然是甜美可人的容顏,青春氣息也很迷人,每每看著她,心情就是會變好,這也是他娶莫沫的原因之一。他從小就被賦予高度期待,也因此從小壓力纏身,所以當一位外表甜美的女孩對他強行上山入住的做法表示不以為然,甚至還開罵時,他無法生氣,反倒視為她對他的關心。

   「我不是來睡覺休息的。」任颯回道。

   她愣了下,點了點頭,回道:「也是,你是來提醒我堂叔的事情,而且莫名其妙地把我的客人當成大壞蛋。」

   「我總要確定你不會被傷害。」任颯不管李驀書是否跟堂叔有關,他硬要跟來,最大的理由就是不想她跟李驀書太接近。

   「我再三強調李驀書不會跟堂叔有關連的,他是我挑選的客人,也才剛從加拿大回來台灣,我想不出他跟堂叔有關連的線索,你不該疑心人家,這對他很不公平。」莫沫沒好氣地道。

   「那我就待到他離開,確定一切沒事就好。」

   「你……算了,反正他只住四天就會走。」他執著起來時,她是改變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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