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下最後_口咖啡,他走到後院,後院很寬,除了三棵代表他們三兄弟的生命樹之外,他還在樹下擺一組舒適的躺椅,那是為存艾準備的。
幾年前,父母親決定搬家而他決定留下時,他就把這個屋子弄成存艾喜歡的樣子,那時候,他想著,存艾將成為這裡的女主人,在他忙碌工作的下午,她可以泡一杯咖啡,在樹下天馬行空、放縱自己的腦袋。
會的,總有一天存艾會回來,只要他們的心境成功轉換,她就會回到他身邊。
難得的假日,默恩放縱自己睡到自然醒,看看手錶、快十二點了。
起床,刷牙洗臉,他走到樓下,竟然發現存艾沒過來。奇怪,這種時候,她通常會窩在他的沙發裡,看他為她準備的影片,可是……今天沒有,發生什麼事嗎?
他沒繞到廚房吃早餐,先撥打她的手機。
「存艾,你在哪裡?」
「我在百貨公司裡。」她的口氣不好。
「那麼早就逛百貨公司?今天是週年慶?」
「不是。」
「你不是說過,不到週年慶,百貨公司裡的東西不能買嗎?」
這丫頭只搶特價品,其他的……以她的口吻來說,那是富商剝削平民百姓的陰謀。
「可是我實在太生氣了,我非要買雙二十公分高的鞋子不可。」她很用力地踩著步伐,他幾乎可以聽見她的腳步聲。
「生氣和高跟鞋有什麼關係?」
「我的組長罵我是豬耶,豬耶,哥,我可不可以告她污蔑小動物?」
他失笑。「你該告的是毀損他人名譽才對,怎麼是告她污蔑小動物。」
「那……兩條通通告。」
「好啊,等你確定不想待在那裡工作,我就告她。」
他明白,存艾愛死了這份工作,那是她出社會、他陪她去應徵的工作,錄取後一路待到現在,每次有新的櫥窗佈置,她都會拉著他去逛,然後要他幫忙照相為證,這份工作讓她很有成就感。
「組長憑什麼罵我笨?從我進公司到現在,她除了批評我們的設計之外,也沒弄出什麼有創意的想法,做事的還是我們這幾個可憐的屬下。」何況,天底下只有一個人可以罵她笨蛋,那個人叫呂默恩,不是豬頭組長。
「那傢伙聽起來像尸位素餐。」
「對啊。她罵人的時候口水亂噴,好像噴水池哦,我們又不是鯉魚,幹麼一直噴我們。」
「所以你去買高跟鞋,是為了不讓她的口水噴到?」
「不只這個原因,我還要高人一等,讓她對著我的鼻孔說話,要她仰人鼻息,抬頭看我的臉色。」
仰人鼻息?穿高跟鞋還真是個好做法。
「你在哪裡,我陪你去買。」
「不必了,我已經買了,從明天開始,我要她好看。」
「好,就讓她好看,如果她不夠好看,我再把她告得鼻青臉腫。」他寵溺道。
「對,就是這樣。」存艾終於笑了,積了滿肚子的火氣得到釋放。「哥……」
「怎樣?」
「我想去你那裡。」
「好啊,我叫好披薩等你。」他還沒說再見,電話那頭那個性急的女人已經匆忙掛掉電話。
一個半小時後,他們吃飽喝足,桌上還擺有一大盤洗好、削好的蓮霧,甜甜的甘草粉解除了嘴裡的油膩,兩人窩在沙發裡,存艾一面玩著他的手指頭、一面說:「哥,你把房子裝潢得好漂亮,可是你一個人住,會不會好無聊?」
父母親搬出去了,大哥二哥在更早之前,為了工作沒住在家裡,以前一樓是客廳餐廳,二三四五樓,一層樓一個大房間,三個兄弟各有自己的天地。
現在只剩下他獨居,他把四五樓規劃成客房,加裝了電梯,讓父母兄長回來時暫住,二樓是他的房問,三樓他弄了一個公主房,粉紅的色調,若不是設計師太厲害,很容易變得俗麗不堪,幸好他在設計上砸下大錢。
公主房是專門為存艾留的,因為她喜歡粉紅色。
偶爾她在這裡混太晚,懶得回家,就留下來過夜,房間衣櫃裡有兩排上衣褲子裙子外套和洋裝,全是她的size,就連貼身的內衣內褲衛生棉,他都替她準備了。
「一個人回到家,的確無聊。」他接話。
「要不要叫呂爸爸、呂媽媽回來住?」那麼大的房子,哥一個人住好可憐哦。
「到鄉下養老是爸媽的願望,他們為我們兄弟忙了一輩子,有權利過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和哥哥們都支持父母親。
「他們還好嗎?」
「很好,新建的花圃已經完工,種下玫瑰花,聽說今年就會有收成。」
當花農是爸媽的夢想,年輕時為孩子留在都市裡闖蕩,年紀大了,落葉歸根的念頭日盛,直到這兩年才確定成行。
「下次我們去找他們。」
「好,他們很喜歡你,叫我常常帶你去。」
「沒問題。」
話題斷掉了,她的腳很沒家教地跨在桌面上,身子歪在他胸口,玩夠了他的手指頭,躺下來,由下往上看,玩他剛冒出來的黑色髭鬚,刺刺癢癢的,她的手指從東玩到西、再從西玩回東邊。
他抓住她的手,提議。
「不然,你要不要搬過來和我住?」
「搬過來?你要包養我嗎?」她笑得滿臉甜。
他橫她一眼。「我以為我早就包養你了。」
「說得也是,要是沒有哥,我怎麼辦才好!」她鼓起腮幫子說。
「沒有什麼怎麼辦,你永遠都有我。」
手臂一使力,他把她抱起,她永遠不必考慮怎麼辦,因為他在,他會替她排除所有疑難。
「哈。」她笑兩下,說:「就是這樣壞掉的啦,我什麼事都靠你,腦袋變得越來越笨。你不在我身邊,我連思考都有困難,難怪組長罵我豬的時候,我氣到腦袋冒火,就是找不到話反駁。」
「還生氣嗎?我去替你恐嚇她。」反正這種事,他又不是第一次做。
存艾嘻嘻哈哈笑著,腰一挺,勾住他的脖子用力給他親下去。
「哥,我愛你。」
「我知道。」他點頭,對這點,他和她有著同樣的自信。
「沒有七年之癢的那種愛情。」她是現代人,但她的愛情很傳統,愛上就是一生一世的事情,沒有一年兩年、五年八年就會斷續的問題。
「我知道。」
她在他心底有幾分重,他就在她心底有幾分,而他,再也離不開這個女孩,她是他最值得的等待。
「永遠不會變心的那種愛。」她強調又強調。
「我知道。」
天長地久對他們而言不是承諾,而是自然形成,彷彿盤古開天闢地那天起,他們的愛情就存在,就不會散。
「哥,我很愛當你的寄生蟲。」
「我知道。」他更熱愛被她寄生。
「你知道寄生蟲的命運嗎?」
「什麼命運?」
「宿主活著的時候,寄生蟲才能在你的身體裡面活著、繁衍下一代,如果宿主死了,寄生蟲連一秒鐘都不能多活。」
「知道了,我會讓自己活得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知道就好,那……」她眼神一飄,笑得很暖味。
「那怎樣?」他有了些許防備。
「寄生蟲餓了。」
「你不是才剛吃飽?」
「喂,你不知道嗎?寄生蟲是永遠都吃不飽的。」
她抓起他的手背咬一口,輕輕的小小的一口,不痛、有點癢,然後再咬一口,他由著她去玩,她翻過身,越咬越過份,從他的手腕、手臂、手肘一路向上,當她小小的啃咬停在他的脖子上時,他興起一陣悸動。
她的嘴停在他耳邊,小小的啃咬引得他心癢難耐,她的嘴滑過他耳際、來到他唇邊,他控制不住了,壓住她的後腦勺,把她壓向自己。
熱烈的吻、輾轉來回的吻,他們的唇齒交纏,他們的身心相合。他擁著她、她抱住他,他們成了彼此的浮木,沒有誓言,他們已經決定了共生死。
他們吻得失控,她小小的手伸進他的衣服裡面,撫摸他精壯的上半身。
猛地,理智跳出來,他抓住她的手,將她推開。再一點點,他就沉淪了。
她喘氣、回看他,不能理解他為什麼要喊暫停。
「哥……我要。」
「不行,我們還沒結婚。」他是虔誠的天主教徒,簽過定約,婚前絕對不要性行為。
「誰說一定要結婚才可以炒飯?這是幾十年前的老觀念了。」
「我的愛情很傳統。」所以,他這種人有資格要求天長地久。
「哦哦……」她慾求不滿。「反正我都會嫁給你的啊。」
「那就等你嫁給我再說。」
「噢。」存艾跳下沙發,像熱鍋上的螞蟻般,裸著腳在地上走來走去。她就很想咩!下一秒,她拉起他的手說:「不然,我們現在就去結婚。」她的腦袋被費洛蒙控制了。
「你還小。」
「我二十五歲、不小了。」她哀叫。
「先想清楚,你能自由只有這幾年了,結婚後你就得收拾夢想,為丈夫、為孩子犧牲了。」他不認為她成熟到足以應付一個家庭。
「真的不行嗎?偶爾越線,沒有人會說話的啦。」厚厚厚,哪有男人這麼純潔的啦,女人都主動送上門了,還不試著啃一啃。
默恩不語,皺著眉頭。
其實,他心情一樣起伏不定,他的衝動不會比她的更好擺平,但他珍視她,她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寶貝,他會給她最好、最難忘的一夜,他們的第一次,絕對是深謀遠慮,而非一時激情。
「哥,真的非要結婚才能做哦。」
他慎重點頭。
「你完蛋了,我決定了!我決定搬進來,我每天晚上都要誘惑你,直到你失身為止。」她下戰書似地對他說,忿忿轉身,氣鼓鼓地走到大門邊。
他失笑。「你要去哪裡?」
「我要回去整理行李,你最好趕快去買鎮定劑,否則,今天晚上你就好看了。」
他看著她怒氣沖沖的背影,忍不住大笑。傻瓜,他是因為愛她啊,他啊,對她還可以有怎麼樣的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