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構思一個新故事時,在奠定了故事大綱以及主角們的性格之後,最為費心的是要想著他們將要經歷的情節,這時,一個又一個的配角會為了劇情的需要而浮出來。
從名字到長相,從個性到出現的作用,一點一點將那些不那麼清晰的人物給擬造出來。需要配角出場的機會或許不那麼多,但都可以為劇情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我對他們的要求也就那麼多了,所以不需要讀者將他們閱讀得太精確。為了不讓讀者太掛念,就只能以敘述的方式平平泛泛地將他們的事跡一筆帶過,不讓他們存在的痕跡太明顯,那會搶了主角的風頭。
身為一個創作者,我想許多人或許都有過為了出色的配角太受歡迎而感到頭痛的經驗,可是,如果連作者本身都忍不住對配角喜歡起來,又怎麼能怪出書之後,大家暢談的都是那些被寫得魅力四射的配角呢?
一直以來,我都在想著這個問題:為什麼配角常常很容易比主角更受喜愛?最後認為比較可能的解釋是——距離產生美感,模糊創造遐想。
可能因為我們不需要太瞭解配角,於是便可以不負責任地將他的一生造得既英偉又模糊。你不必用很多情節實際說明他有多英偉厲害,只要渺渺地寫兩句他有多成功多聰明就可以了。
說起來也真的很奇怪對吧?作者花了十萬字去創造男女主角的世界,有時一點也不會讓人覺得感動、不會覺得男女主角有特色。但在那個十萬字裡,或許只是因為不經意的兩三行字,就讓讀者覺得某配角真是亮眼極了,恨不得那幾行字立時延伸為數十萬字,讓大家好好看個夠。
若是一個讀者產生了這樣的心態,他迫切想看到心儀的配角被扶正為主角,有一個精彩的故事可以欣賞的話,那就只好寫信去找作者商量、上官網去公開表達自己的期許,看看能不能說動作者,一起來展望美好的未來……
若是身為一個作者,對他自己筆下隨手創造出來的角色感興趣了,問題就簡單得多——只消將懶勁收一收,開稿給配角寫一個適合他的故事吧!
嗯,以上扯了那麼多有的沒有的,就只是想告訴大家,我這本故事是為了上本書的某一位配角而寫的。我很肯定在那本書中,我成功地將他寫得很模糊,以至於不會有人想到他會有成為主角的一天,讀者看完那個故事之後,也不會對他感到印象深刻。但他偏偏教我感興趣了,在我塑造他時,興趣一點一點地累積成動筆的念想,於是,就寫了。
然後,你們就看到這個故事啦。
關於自找麻煩的部分——
當我在下筆寫這個故事時,同時在想著一個自找麻煩的問題:當男女主角有情人終成眷屬時,在我們親愛的主角大人的心目中,這算是談了一場怎樣的愛情?呃……我的意思是——到底算是男女之愛還是男男之愛?
當我認為的有趣終究變成自討苦吃、沒有意外的成為我的困擾之後,我就知道自己要小心了,感情的部分務必要合理的處理。希望寫到最後,能讓自己及大家接受這樣的感情,卻不會老是想著性向問題……當然,或許這會有點難,不過我不會將這點當成著墨的重點。
我始終相信「愛情」有時是很沒道理的東西,雖然大多發生於異性之間,但能講道理的,就不是愛情了,所以世上還有同性戀這樣的存在。有時候,當你還沒有性別意識時,就先喜歡上某人,然後情不自禁之餘,哪還管對方是不是跟自己同性?
或許有些人天生就明確知道自己的感情傾向。比如說,一定是異性;或者一定是同性。但除此之外,更有一些人對這樣的界限是模糊的,沒有絕對的,在遇見愛情之前,對愛情的發生對像毫無條件設限。
本質上,我們的女主角《或者是第一男主角……》是個異性戀。但喜歡上的女人卻遠遠不是一般人眼中正常會喜歡……或者有膽子將她當對像去喜歡的人。上輩子她是男人,一個儒雅溫文的病弱公子哥,而娶的妻子卻是個強悍無敵的黑道大姐頭。某種程度上已經說明了他是個正常的異性戀裡眼光不正常的男人!
這算不算是異性戀裡的同性戀傾向?就看大家怎麼解讀了。不過在我的想法裡,會讓主角萌動愛情期待的,始終是那一類型的人。無論男女,而在於性情客貌感覺等等。
而,有著上一世的愛情做底基,加上這一世在陌生而無所適從的世界裡,身邊的每一張臉譜都顯得太過模糊虛幻,始終沒有辦法產生認同感。
她跟這個世界格格不入,像隔著一道紗簾,沒有真實感,甚至常常恍惚覺得自己就是個在演著古裝劇的演員。這種想法很危險,將真實活著的日子當成一場夢般的漫不經心,痛或快樂都不真實,若一直這樣下去,離心靈崩潰也不遠了。所以男主角的存在,無疑像是風箏的線頭終於有了個牽引人,將她定住了,扎根了下來。
僅僅一個相似的眉眼、就足夠讓她安心了。在這個與她漠不相干的世界裡,終於找到牽絆,那麼,一切都變成了真實。她也就能扯開那簾紗,大步走進去,融入其中,真正的再世為人,而不是總是在回憶裡遙想著上一世,將這一世當成一個夢在過。
所以我想,就算性別轉換,心態上是男的,身體上是女的,也不會對這個故事造成太大的問題點,讓大家目光只瞅在同性戀還是異性戀的話題裡打轉,而不在乎劇情怎樣進行……我是這麼希望啦。
比起性向問題,我覺得主角本身的審美觀從上輩子就非常與眾不同,以至於她毫無心理障礙地接受一名男性當戀人,而從來沒有特別去思索這究竟算不算定心理上的同性戀、肉體上的異性戀這樣糾結的問題。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自重身份的金大公子(或金大姐兒),是從來不會做出有違世俗民情讓人批判非議、害得自己必須閃閃躲躲的離經叛道事情的。她不介意跟性情特殊的人結婚,當然也不介意世人因為自己的獨一無二而為主指指點點——她從來就是有一點點那麼愛出風頭的。可那一切都是有界限的,是在世俗可以接受的情況下的。
你不能讓一輩子都注重形象的人允許自己聲譽落地,所以,當她的性別為「女」時,她自然會去嫁一個男人,而不是因為他生來是同性戀的關原。
所以,呃,我還是不覺得自己寫了一本近似於耽美的故事……但願你們也相同這樣認為。
然後啊——
很抱歉啊,各位。這幾年來,寫稿少了。
一九九三那年,我的第一本作品發行面世,而現在,已經二零一零年了啊。
曾經,我總以為只要熱情還在,那麼創作力就會源源不絕,但其實不盡然是那樣的。是的,我還有很多故事沒有寫,但寫了十七年多,出了七十幾本小說,不管是思維模式還是對自己與時俱進的期許都讓我常常限入思考中。
當我還是新手時,傻傻的也不需要想太多,只要把心中的愛情故事寫出來就可以了,就算文裡有著各種的缺失,有著缺乏考證的謬誤,但想表達的愛情至少是寫完整了。然後,新手變成老手,愛情寫得多了,不希望自己一成不變,更希望自己能有新的創造,在下一本仍然讓人覺得有趣,而不是僅是一些模式化的呈現,讀者每拿到一本新書,就能摸清楚裡面大概寫的是什麼,看一本跟看一百本都不會有差別。
當然,你可以將這樣的情形美化為「風格」。但我對自己的要求一直不僅僅是這樣。就算能力有限,我的心還是不甘於屈服自己平凡的事實,不願就此安於現狀。所以,書寫得少了,故事有時不那麼吸引人了,但那顆期望自己能寫出新意的執念,仍然在心中熱烈地鼓動著,不曾稍息。
這幾年收到一些信,不少讀友勸我寫回以前的風格,說我全盛時期的風格才是最好看的,不要一直想變變變,寫一個好看的故事,好過寫一個「別出心裁」卻不被接受的故事……
其實,我的朋友,我一直想說的是,「別出心裁」的故事並不是就一定不好看的,它之所以讓你覺得不好看,是因為作者沒有將它把握好。這一點,作者心知肚明,也總是悄悄地在調整,期望在作者與讀者之間,構建出一條通暢的橋樑。
創作是一條必須不斷孤單摸索的路,你永遠不知道一直走下去,是對了還是錯了。但無論對錯,都是不能停下來的。至少,對我而言是這樣。
我會一直走下去,不斷摸索,期望不負「創作」這兩個字,直到最後一刻,但願在這條路上,仍然與我同行的你,也能收穫到一些快樂。這就是我最大的榮幸了。
好啦,就哈啦到此,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