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明明已經拼到第七章,眼看著就要邁入精彩大結局,可是竟然鬧當機?!
完蛋了,這下要怎麼交稿啊?
無力的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可惡的男主角竟然佔據人家的腦子不放,堅持一定要給他一個交代。
笑話!我給他交代,那誰給我交代?
呃……好吧,誰叫我要寫他的故事呢?只好自認倒楣了。
乖乖的從第三早開始Key in,心中萬分不爽的我,當場決定要砍掉一個人以洩心頭之憤。
砍誰呢?男女主角是一定不能砍(哼!算他們好狗運!),而白目曉是當紅配角砍不得,沒辦法只好從女主角的好朋友下手了。
大筆一揮……呃,不對,是巧手一打,就讓女主角的好朋友跟主要的反派女配角合體變成同一個人。
對了、對了,就是那個光……就是那個光……
什麼光?廢話,對我們寫作的人來說,當然是「靈光」嘍!難不成還會是北極光嗎?這是基本常識,懂沒?
話說靈光乍現之際,小瑰子宛如喝了一整箱的蠻牛,當場活力十足的從床上跳起,衝到電腦前面拚命的打,趁著腦子宛如行雲流水般不斷冒出新點子,連忙準備好幾個臉盆接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首先是女主角會面臨的雙重背叛,接著男主角的隱疾……(雖然男主角很不滿,一直偷跑到我的夢裡叫我改,不過誰理他啊?我就是不爽他花花公子的形象,非給他點顏色瞧瞧不可。)
最後當然是我們可愛的白目曉登場,不過這次我得幫她說說話,因為她真的沒做什麼,只是比較熱心一點,一切都是女主角咎由自取。
總之就這樣刪刪改改、增增減減,居然趕在兩周就把稿子趕出來,比預定要交稿的日期還要早一兩天呢!
哇哈哈哈……小瑰子仰天狂笑中……
咦?有人發現了嗎?人家開頭說的「當機」,指的不是電腦,而是人腦啦!
唉,相信應該沒有哪個作者像我一樣白癡,在跟編編坦承自己已經打到第七章,因而被規定要在短時間內完成交稿之後,還從第一章開始從頭把故事架構做修改,簡直就是自討苦吃。
不過沒辦法,就像電腦死當之後,最好的辦法就是重新開機,人腦也是一樣,在故事寫不下去的時候,當然得從頭檢視整個故事架構,看要怎樣才能讓情節變得更加緊湊,故事會變得更好看(對我來說,當然是能掰得更加順利嘍!嘻嘻……)。
結論就是,小瑰子要去補眠了,麻煩你自己往下看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