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春秋過去,任十美和焦俏都長成十八歲少年了,一個是俊美無儔,宛如月神臨世;一個是艷若薔薇,美麗又多刺。
這兩人已經成為煙城最亮眼的風景。
當然,還有他們那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賭約——誰先贏一百場,對方便坐上大紅花轎,「嫁」入勝者家門。
煙城的男女老少都在賭,任十美和焦俏,到底誰會成為最後的勝者?
這股旋風不僅吸引了全城參加,即便是外地人,聽見如此有趣的事情,也忍不住要湊上一腳。
於是,參與下注的人越來越多。初始,任十美連輸十場,他的賠率就筆直上升到了一百倍,也就是說,大家都看準了他要輸,誰賭他贏,萬一、不幸、倒楣地讓他走了狗屎運,成了勝利者,那賭他一兩銀子的人,可以得回百兩彩金。
而焦俏……沒辦法,這位大小姐實在太強悍了,大家對她都有十成十的信心,所以她的賠率只有小小的一比一。
焦俏為此而得意了好久。
任大公子出人意料地沒有太大的反應,每天照樣過他的日子,該讀書就讀書、該練武就練武,但他開始參與了任家的生意。
從第十一場比賽開始,打和的情況出現了,不得不說,這讓很多人吃了一驚。
而後隨著時光流逝,他們越來越常打和,一直賭到現在,任十美和焦俏的結果是六十比七十五,也就是說,在這近乎無止盡、啥都可以拿來比的題目裡,任十美總共贏了六十場,而焦俏則勝得七十五回。
從表面來看,焦俏獲勝的機會是大勝於任十美的。
但在他們的比賽中,頭一年,都是焦俏贏,或者打和,任十美是以掛零的姿態一直持續到第三年,才漸漸扳回局面。
直到最近三個月,焦俏已經沒再贏過他了,至多是打和。
這說明了什麼?
任大公子一直在進步。當然,焦俏也沒有退步,相反地,在與任十美的比賽中,她始終努力向前,只不過,任十美的進步程度已經到達人神共憤的地步。
焦俏很不甘心,自己怎麼可能輸呢?
但她心裡又有一絲甜,他好厲害,強悍到讓她有時面對他,心裡會有那種砰砰亂跳的感受。
這個男人怎會這樣強?她發覺自己的目光越來越離不開他。
當然,她才不會告訴他,在他面前,她已經習慣擺高姿態了。
可好幾次午夜夢迴的時候,她不知道為什麼,夢見了他。那時,他們不是針鋒相對,他會對她笑,對她說很溫柔、像蜜一樣甜的話語。
作了這種夢的第二天,她都會很高興,成天笑得合不攏嘴。
她沒有把這個小秘密告訴任何人,包括任十美。
但她養成了一個習慣,每晚入睡前,偷偷地默念他的名字十遍,期待他夜夜入夢來。
這種情況真奇怪,像入了魔似的。
可她卻深深地沉迷於這場莫名的、又讓人無比歡喜的遊戲中。
今天,又輪到她出題了。她騎著馬,直奔任家莊。
任十美看見她,便是白眼一翻。
「你很慢耶!」他都等了半個時辰,被太陽曬到快昏倒啦!
但他家就在身後,很奇怪,等累就該回家休息,偏偏沒看見她,他就是移不動腳步。
他不想承認,自己其實很期待她每回的造訪。
「我們約的是午時,現在巳時都還沒過,我哪裡慢了?」迫不及待的又豈止是他?她更在乎這每回的相處,所以她早到了。
卻想不到,他居然比她更早。
這是不是說,他比自己表現出來的更在乎她?
他臉熱了下,強辭奪理。「與人相約,提早一刻鐘到是禮貌。」
「我聽你在唬哢。」
他從下人手中接過馬韁,跨馬而上,與她並騎。
「是不是唬哢,你自己回去問你爹,昨晚大家去倚香院,是否都提早一刻鐘到達?」
「倚香院?!」她柳眉飛了起來,漂亮的鳳眼瞇出一絲危險。「你居然去逛青樓——」
「那是談生意。」他趕忙解釋。「我們除了喝點酒、聽幾首曲子外,其他什麼也沒做。」
「哼!世界上會有不偷腥的貓?」她其實是相信他的,至少她知道,她爹不會蠢到帶著未來女婿去風流,但嘴巴上她就是不饒人。
「我們真的什麼也沒做。」
「你們若真如此清白,昨天我要求跟爹一起去的時候,他怎麼拒絕我?哼哼哼……」她喝了好大一缸的陳年老醋。「這裡頭必然另有內情。」
「什麼內情,不過——」
「少爺!」一個嬌滴滴的聲音突然追過來。那窈窕的人兒跑得氣喘吁吁,直到任十美跟前。
她向焦俏盈盈福了一禮,焦俏皮笑肉不笑地對她揮揮手。
「好久不見,惜春。」對啊,隔了整整十五個時辰又三刻鐘。焦俏還以為自己運氣要轉好,從此不用和惜春相看兩相厭呢!誰知……命中注定的魔星是甩不掉的。
「呵呵呵……」惜春掩著唇輕笑。「我們不是前天才見過面?焦小姐真健忘。」
「是嗎?」焦俏渾不在意地揮揮手。「我想你特地、大老遠追出來,必然有重要大事找你們家少爺吧?快去、快去。」
焦俏調轉馬頭。不知道為什麼,從惜春追出來的那一刻起,她一直有種芒刺在背的感受。
「謝過焦小姐。」惜春又福了一禮,這回焦俏連個眼神都懶得回她了。
任十美對她倆之間的惡劣關係也是無力,不過惜春服侍他久了,他對她雖沒其他企圖,卻也不再如開始時那般排斥她。
畢竟,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呢!
「你有話,怎不趁我還在大門口時說,非得我走了,你才辛辛苦苦追上來?」瞧她跑得滿頭滿臉汗,髮辮都散了,一身的狼狽。就算他們是陌生人,只要他是男人、她是女人,這瞧著心裡總是彆扭。
「是大夫人讓我來的。」得了,這邊抬出他娘了,任十美還能再說什麼?
「娘讓你來幹麼呢?」
「大夫人說,秋老虎雖強,但一入夜,氣溫就會急轉直下,讓少爺多帶幾件衣服傍身,免得受涼生病。」她送上一隻小包袱。
任十美的臉紅得像刷了層紅漆。這送衣就送衣嘛!但幹麼用碎花小布的包袱?上頭還熏了清冽的花香,他一個大男人帶著這玩意兒上街,面子都丟光了!
「少爺別介意,奴婢一時找不到少爺的綢巾,才拿自己的先頂著用,但裡頭保證是少爺的衣服。」惜春一邊解釋,一邊楚楚可憐看著他。
任十美被她瞧得頭皮發麻,但那個花包袱對於一個男人的面子,損傷實在太大了。他顫抖著手,就是伸不出去把包袱接過來。
「少爺,」惜春嬌嗔地跺腳。「你不接包袱,我回去會被大夫人罵的。」
「我娘那麼寵你,哪捨得罵你?」最後有麻煩的只會是他,她保證沒事。
「那少爺是討厭我,才不想接包袱嘍——啊!」
「囉哩囉嗦幹什麼?一隻包袱而已,你懶得拿,我替你帶了。」卻是焦俏凌空一掌,將包袱吸入掌中,掛在馬鞍邊。「如果無事,可以走了吧?」
惜春沒說什麼,但低垂的眼裡卻閃過了一絲不忿。
每次都這樣,只要她跟少爺親近一點,焦俏就來攪局,真是個討厭的人。
她已經忘了,焦俏曾經救過自己,他們是名副其實的未婚夫妻,而她不過是個看不清現實,硬要橫插一腳的第三者。
「那我們走了。」任十美和惜春招呼一聲,馬鞭在馬臀上一抽,和焦俏並排,衝上了官道。
「少爺——」一會兒,惜春又急慌慌地追上來。
任十美和焦俏沒轍,只得再次停下馬。
「你又有什麼事?」任十美頭很痛。好人莫非真做不得,這惜春一纏他便是數年,都跟她說了,他對她無意,她只道一生唯願報恩,別無他求,讓他是……唉,狗咬刺蝟、無處下口啊!
「大夫人交代了,少爺昨天才喝醉,今天切莫再過量了,尤其……」惜春紅著臉,欲言又止半天才道:「銷魂窟雖好,卻蝕人骨髓,讓少爺能不去,最好就別再去了。」
「娘搞錯了吧?」他有些緊張地瞥了焦俏一眼,見她並無惱色,才稍稍放了心。「昨天喝醉的是爹,我可是清醒得很。」
「可是——」惜春還想再說。
任十美已經沒耐煩地打斷她。「總之,我的事我自有打算,你不必再說了,回頭見。」
他拍馬,招呼著焦俏,兩騎如塵,倏忽遠去。
這一回,不管惜春怎麼喊,他都不再回頭了。
惜春氣惱地絞著手絹。為什麼不管她如何努力,少爺的眼神都不曾落在自己身上?那個焦俏有什麼好,粗魯野蠻,長相也沒比她好多少,但少爺就是喜歡她,難道就因為焦俏有一個好家世,而她只是一個無依無靠的孤女?
她不甘心,咬著唇、淚水在眼眶裡打轉。她是真心喜歡少爺的,為妾為婢,她都不在意,她只要少爺把一點點愛放在自己身上,這要求很過分嗎?
眼一眨,淚水滑落臉頰,她不會放棄的。
打從見到少爺的第一眼時,她就喜歡他,這份感情隨著每日的相處逐漸加深,她愛他入了骨,一定要得到他。
她下定決心,不擇手段也要獲得任十美的心!
任十美和焦俏進城,先找了家酒樓坐下來吃飯。
點了菜,她便開始把玩他那只噴香又精緻的小包袱。
任十美不知道為什麼,心頭像吊了十五個吊桶,七上八下的。
他跟惜春根本也沒什麼,不過是主人和奴婢的關係,比清水還要清白,可在焦俏戲謔的目光下,他莫名覺得自己好像做了什麼天理不容的壞事。
「其實……那只是我娘太擔心我了,這個……真沒別的意思……我們……我是說……」他很想解釋清楚,卻不知怎麼回事,舌頭像打了結。「我跟她……唉,焦俏,你明白的,是不?」
「明白,怎會不明白。」她把包袱拋上拋下,耍著玩。「不過是救命之恩,無以為報,只得以身相許嘛!這種事戲文裡見多了,也屬正常。」
「我發誓,我對她絕對沒有那種企圖。」要說心裡有沒有喜歡的人,他還不太清楚,但論到在乎一個人,那非焦俏莫屬。
他喜歡看著她,和她一起玩鬧、談詩論文、比賽做生意,以較量為由大打出手,甚至為了一場輸贏爭得面紅耳赤……只要是跟焦俏在一起,不管做什麼,他都覺得格外有趣。
這是愛嗎?他還沒有深刻的體悟。
但他敢對著老天發誓,他對惜春是完全沒有意思的。
「你沒有,不保證別人沒有。」玩膩了,她把包袱扔給他。
他像接到一塊燙手山芋般,趕緊又把包袱撥回她手上。
「我知道她有心機、有手腕,很想坐上任家少奶奶的位置,但我已盡力拒絕,我娘甚至說了,要收她做乾女兒,可她偏不要,寧可給我做丫鬟,我有什麼辦法?」
「有小姐不幹,卻願意給人使喚,嘖嘖嘖,看來她對你用情很深啊!」她又把包袱拋回去。「你自己的東西自己收好,難道要我幫你背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