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台北一個多星期,他還沒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對所有人的疑問,更不想面對父母親的過度關心。
他拿起電話,想打給向秧秧,告訴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話,一起喝個下午茶吧。
不對,下午茶時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說過,為了升經理,她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去總經理家裡幫他的小孩免費補習,所以她肯定沒空。
不然告訴她,茶葉在這個星期三會到,有任何問題的話,打手機給他?
手機……他的手機只有父母知道號碼,連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號碼給她?他在想什麼?
白聿鑫把電話放了回去。他還不確定兩個人之間的距離,還不明白朋友是什麼樣的關係,像他和公司裡的同事……不對,那是上司與下屬;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對,那是親戚。
至於朋友,他都快忘記朋友之間是什麼樣的交情了。
意外地,門鈴響起,他很少有訪客,他的住址不對公司同事開放,家是他的王國,原則上,下班之後,他喜歡不受干擾地獨處。
是爸媽嗎?他們從表哥那裡知道他提早回來了?
歎氣起身。希望這次他們來,不是要他去相親,對於婚姻……莞爾,他想起向秧秧說過,婚姻是一種很噁心、很虛偽的關係。
打開門。是她?
向秧秧穿著套裝,頭髮亂成一團,頭髮上面還有幾片很面熟的樹葉,她的裙擺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搖頭。每次出現,她都要把自己搞得這麼狼狽嗎?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為她要埋怨他說風涼話的,但她沒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兩片香純可口的紅唇送到他嘴上。
他沒吃晚餐,肚子很餓了,所以這兩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還煩惱朋友的界線該設在哪裡才適當,此刻,他已經愛上和她接吻的感覺。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點點香、一點點甜,一點點的讓人愛不釋口。緊緊把她抱入懷內,雖然她全身上下不算乾淨,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氣味。
突地,多日來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見,胸口那股教人憎厭的空蕩感覺消失,他喜歡上她軟軟的身子。
他們吻了很久,吻到兩個人都有幾分喘、幾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遠遠超過朋友界線,吻到再繼續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滾。
她鬆開他,他看她、她望他,兩人互視,不知道該為這個突如其來的吻做出怎樣的解釋。
他想,或許他對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許面對愛情來臨,他做再多準備都不夠,因為它永遠會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從朋友朝愛情邁進。
他未開口,向秧秧先一步脫下右腳的鞋子,舉到他面前說:「你的森林小路謀殺我第三雙鞋子,為了賠償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搶先一步,她還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強人。白聿鑫失笑。
「為什麼?我以為你要幫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種女人不是瀕臨絕種,而是已經絕種了,生物學家建議我坐時光機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噹很難商量,他說他的時光機只能給大雄獨享。」
「可是你一點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標準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麼叫做將就?」善良的同義詞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紀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藹可親,那是因為,她存在。
「可是你會一天到晚在外面搶業績,你長得這麼美麗,我很擔心你搞外遇,像你這種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裡替我生兒育女,讓我在壽終正寢的時候,有一大堆家人圍在身邊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說過的話拿出來質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額頭,自我推銷說:「先生,在這個時代你必須學會降低標準、善待別人啊。別忘記,我很會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潔癖。」
「可是,你不但聽過Party,還知道男人、女人混在裡面做什麼。」
「對,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還能狂歡,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幾種嚇人體位,可以媲美奧運體操。我是壞女人,但女人不壞,男人不愛,何況我不過是要求一段短暫、沒有負擔的男女關係,又不是天長地久,不合再換嘛,幹麼那麼斤斤計較?」
「短暫?沒有負擔?」他的眉毛下垂。
他記得她是怎樣鄙視愛情婚姻的,和這樣的女生談愛情,隨時隨地有失去的危機。
「白癡才會要求天長地久,就算恩愛夫妻到最後也會一個走、一個留,所以男女之間都是一段,差別只在於長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長遠,之前的經驗讓他對愛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個教他心動的女人出現,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險。
他是那種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毀滅了,要是你為了追求天長地久,卻忘記即時行樂,等到人類最終的那刻,一定會遺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個女朋友,而那個可以陪你即時行樂的女人,就是我。」
「為什麼?」白聿鑫莞爾。
「第一點,你沒看報紙嗎?江緋琳就要結婚了,對象是一個資產超過百億的小開。」她拉著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內。
「那又怎樣?」
他早就不看關於她的任何報導,相信事情會慢慢淡掉,感情也會慢慢自動拔除,人類不是不懂改變的生物,也許他改變得比較慢,但他衷心相信,總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覺。
「你可以帶我去參加她的婚禮,讓她充分理解,你對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點,懲罰一個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過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會保障你的基礎快樂。在你生氣的時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斷三雙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樂的時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噴噴的麻油雞面,讓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滿足。怎樣?」她對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臉。「分析得真好,還有沒有第三點?」
向秧秧不讓他的手離開,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臉。整整兩天了,她擔心得快要心臟病發。「第三點,如果有必要,我樂意配合你,搶在江緋琳前面結婚,我們辦一場世紀大婚禮,我可以借助媒體力量,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運,娶到一個比她好幾十倍的女人。
第四點,我現在還沒升經理,小小的組長比較好追,哪天我變成女強人,我會水漲船高,看不上你這個孤僻男。」
「那你會看上哪一種男人?」
「一個我走在前面,他在後面跟隨;我買東西、他提包包;我說東,他就不會多看西邊一眼;我從鼻子哼兩聲,他就明白自己應該找時間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麼關係?只要能讓我高興的男人就可以。」她擠眉弄眼、哼笑兩聲,可愛的模樣讓他跟著咧嘴。
「其實,我已不是那麼在乎緋琳了,對我來講,她只是個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攬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親暱。說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這麼做,只是那時,她沒用那種氣勢萬鈞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沒發現,緣份已經來到自己身邊。
「檯面話。」向秧秧又哼兩聲。
「你又知道是檯面話。」
「證據一,你沒有女朋友。證據二,你很帥,卻不肯交女朋友。證據三,你很帥,有個又聰明、又美麗的女人向你提出邀約,你還不肯交女朋友。」她扳動三根手指頭,在他面前很驕傲的晃。
「當朋友還不夠,非要成為男女朋友?」他說的是反話,因為他喜歡聽她的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和證據一、二、三。
「以前我也覺得夠,但現在我知道……不夠。」她猛搖頭。
「什麼意思?」
「當朋友要保持友善客氣,當女朋友可以予取予求;當朋友要戴上友好面具,當女朋友可以露出邪惡真心;當朋友,吃過飯、結帳的時候要算價差,從包包裡面掏錢還給你,當女朋友可以在你刷卡的時候,慢條斯理喝完餐廳附送的一壺茶。
最重要的一點是,當朋友只能偶爾聯絡,當女朋友可以隨時隨地掌握你的行蹤。白聿鑫,你把我嚇死了,我再也不許你凌虐我的心臟!」說到後來,她鼻頭泛紅,聲音哽咽。
「什麼意思?」他問話的同時,電話鈴聲響起,他把她推進房間,讓她自己找東西,先把自己洗淨。
接起電話,是表哥打來的,電話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絕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誇張。
「你都不知道,穿那麼短的裙子還敢爬到樹上,差一點點就掉下來……我們這種熟門熟路的莊稼人都會在森林裡迷路了,何況是嬌滴滴的台北小姐……你有沒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釋一大堆,我會以為她給壞人強去了……什麼,她才剛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憐哦,你也沒告訴人家你的住址電話,開車很累……」
好不容易掛掉電話,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為什麼她非要當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蹤,因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臟。
回房,她已經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邊,他看見她磨破的腳後跟,心疼不已,大手緩緩撫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當我的女朋友吧。」
******** ************ ************
白聿鑫經常不自覺地笑,笑到辦公室裡的員工心驚膽跳,以為自己做錯事情。
他有一張秧秧的照片,放在皮夾裡面。
那是她說的,如果沒有照片可以現,人家怎麼知道他名花有主?所以她在他的皮夾裡面塞照片。
照片裡的她真的很美,比他見過的每個女人都美,明明是精明利落的女人,看起來卻一副天真爛漫、無害的楚楚可憐模樣。
她說:「那是因為我學音樂。」講完這句,還忍不住誇耀道:「你都不知道楚楚可憐的女人多佔便宜!你猜,我有幾張合約是耍可憐拿到的?」
這也好誇口?
她再忙都給他煮早餐、晚餐。他說:「你不必把自己搞得這麼累。」
歪著脖子,她笑得很甜,是真心的、沒有虛偽的笑臉。
「我講過了,我要你過得比她更好。」
最近報上經常出現緋琳的消息,她和未婚夫看禮服、訂喜餅,是中式還是西式婚禮,媒體炒得很盡興。
所有人,包括他父母親都表現得很緊張,就怕這些消息再度刺激他的心情,只有秧秧,三不五時就提、三不五時就拿緋琳來嘲笑幾句,這讓他發覺,緋琳對他而言,似乎真的已經過去。
秧秧說:「越是痛苦,越要正視,你敢直眼看它,它就不敢侵犯你。就像路邊野狗,你千萬不可以對它示弱,如果它低吼、露出尖牙,你的眼神要比它更凶,不然下一刻,它就會撲上來,在你身上啃幾口。」
後來他才曉得,說這個話的時候,她心情很差,因為她聽說父親想要回家,想在生命的最後,和家人團聚。
於是,秧秧對父親露出尖牙,向母親下通牒,如果爸爸搬回來,她就離開家裡,她要表現得又凶又狠,比父親當年拋棄他們母女時更狠千百倍。
在他的想法,他不是因為對緋琳的婚姻感到痛苦才要正視,而是正視後,發現自己不再痛苦時,猛然發現,原來心中對她早已無恨。
愛與恨是一體兩面,不恨她的同時,也放下對她的愛。會過去的,他就知道會過去,只是時間早晚而已,是秧秧促使他發現這個事實,所以,他很感激、也很開心,自己有秧秧這個女朋友。
手機響,他接起。
秧秧來電。她在屏東替一間工廠做評鑒,看工廠該關還是該留。
那是間很老的制餅廠,也是GOHO老闆的老本行,後來購物台越做越好,制餅廠卻越營運業績越差,在年年虧損的狀態下,老闆決定派人去視察。
這是件苦差事,不管誰去,那裡的員工都會對他出氣,因為他們認定總公司的目的是關廠,而事實上,總公司的確是這樣打算沒錯。
照理說這差事怎麼也輪不到秧秧頭上,但為了爭奪經理寶座,總經理一提,她立刻自告奮勇下鄉去。
她說:「我連免費家教都上了,這算什麼?」
這次,是他們交往後,秧秧第四回到屏東,說來也算可憐,他們是聚少離多的苦命鴛鴦。
「怎麼樣,還好嗎?需不需要我去幫你?」
「不必,師傅已經開始動工了,他將帶領大家走向有機蛋卷的市場,我也請行銷部把蛋卷排在這個星期的購物頻道裡賣,口味真的很好吃哦,這次我回去,帶一盒給你。」
秧秧是壞女人,本來想速戰速決,把工廠評估填一填,回台北、開會、關廠了事,但屏東那群員工讓她想起他的表哥表親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惡女被高道德男人影響,幾天相處,她決定讓工廠延續下來。
第一次,她回公司開會,對董事長信誓旦旦,保證把工廠的營業成績拉到老闆要的水平,這個決定讓派她下去的總經理很生氣,可她不斷說會讓大家刮目相看,所以她特別忙,然而再忙碌,冰箱裡面的食物總能餵飽他的胃。
「你覺得做茶葉蛋餅可不可行?」
「你不要把腦筋動到我的茶葉上面。」
「知道知道,知道你的茶葉很了不起,我也擔心成本太高反而會降低購買慾!如果不用有機茶,但選擇通過農藥檢驗的茶葉呢?」
「這我倒是可以幫忙,我和農會很熟。」
「好,那我和師傅研究研究。」
「你什麼時候回來?」他想她,所以問。
「明天下午吧。」
「嗯,那明天晚上見。」
「等等,不要掛電話,我還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訴你。」
「什麼事?」
向秧秧天外飛來一問:「知不知道方英雄?」
「你妹妹的男朋友。」
「對,他紅透台灣、內地,賺錢像水流。」
「你打算告訴我,你對他很感興趣?想要橫刀奪愛,把妹婿拿來自己用?」
「喔哦,吃醋了哦?」
他笑笑,沒應。
「放心啦,再好用的男人我都不看在眼裡,因為你已經是史上第一名。我是要告訴你一個八卦,江緋琳是瘋狂性愛高手哦!哼,她竟然還敢對媒體公然放話,說自己有處女情結,沒等到新婚夜,絕對不會碰男人……哇塞,說謊說得臉不紅、氣不喘,她哪來的處女膜?除非她的處女膜會再生。」
白聿鑫笑而不語。他早就知道緋琳說謊,因為她的第一次給了他。
「方英雄還透露給我一個大八卦,想不想聽?」
「誹謗別人的話,少說一點吧。」
「如果是事實就不算誹謗。告訴你,江緋琳在演藝圈裡跟很多男人有一腿,聽說還有人給她製作性愛光碟,你想看的話,我可以透過關係弄一片給你。如果你對她還是很生氣,我還可以『不小心』把光碟流出去……」她是開玩笑的,但開過了火,打到他的道德標準。
「向秧秧!」他語帶警告。
「講話就講話,幹麼這麼大聲啊?我失聰了你要養我嗎?」
「我不准你做這種事情,損人不利己,對你有什麼好處?」他想到那個被她害得升不成組長的女孩,還會皺眉頭。
「替你出一口氣啊!你造就她的夢想,她不懂得感恩圖報,那就把她的夢想收回來,你說好不好?」她的口氣還是很痞。
「我不需要你來替我出氣,我好得很。我不介意她的幸福不是我給的,不介意她的快樂與我無關,只要她過得好,就好了。」
沒了恨,海闊天空,現在要是有人問他,分手男女可不可以保持友誼,他的答案是「可以」,前提是——只要兩人都放下愛情。
向秧秧在電話那頭歎氣,「你……還是很愛她!」
「胡扯。」
「白聿鑫,當好人是很吃虧的,你要學學我當壞人,這樣別人才不會騎到你的頭上。」
「幹麼一天到晚想騎在別人的頭上,你以為人人都像你那樣?」
「我壞嘛,算你倒霉,被我纏上。」
「記住我的話,不准對緋琳動手。」他雖不相信天堂地獄,但他相信善良會讓自己過得更開心。
「知道了,她在你心裡一天,我就一天不對她動手。」
「就算她不在我心裡,你也不准對她動手,替自己積點德。」
「來不及了,我這種人非下地獄不行。」她語調輕快,說話時嘴角揚起漂亮弧度,分明很開心,卻在掛上電話同時,背靠上辦公椅。
心,兩分沉,三分重,四分壓抑,五分苦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