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他一早就出門,來到圖書館,直接走進辦公室。
「我要請假。」
他說。
開了兩小時的車,來到字條上的縣市,林想歌對照著字條上的地址,是一家小型飯店。
他將車停好後下車,站在飯店前,考慮著該怎麼做,隨即決定先去櫃檯詢問。一走進去,他向櫃檯小姐詢問是否有郭凝純這個人,小姐尚未回答,旁邊的一個女人就先抬頭直勾勾地看著他。
那道視線有些強烈。是不認識的人。林想歌無視,那女人卻走上前來。
「請問是林想歌先生嗎?」同樣穿著飯店制服的女人道。
林想歌一頓。對方看起來像個主管。
「……是。」為什麼這個人會知道他的名字?
女人露出服務業的慣有笑容。
「請等一下。」
林想歌不解。只見那名女人對櫃檯接待小姐講了句話,小姐便從抽屜裡拿出一個信封。
同樣是手繪的,上面寫著他的名字。林想歌怔住。
「這是要給你的。」女人道,將信封遞給他。
「……什麼?」林想歌接下信封。
「我和凝純是工作上認識的朋友。凝純只是來這裡修補畫作,前幾天就離開了。她留下這個,說有人來找她的話就把它交給對方,如果有人來找的話。」她加重了最後一句的語氣。「因為她說得很不確定,一副其實根本不會有人來的樣子,我還以為是開玩笑的。」
女人講完之後,因為還要工作,點個頭之後就去忙了。
林想歌拿著那個信封,走出飯店。回到車上,他將信封拆開,裡面是一張手繪的明信片。
上面寫著這裡什麼東西好吃,什麼風景美麗,還有她的另外一個工作地點。他將明信片轉過來,畫的是這個縣市有名的瀑佈景色,維妙維肖。
於是他想起,郭凝純曾把彩虹畫在牆壁上,只為留給他看。
那個時候明明一點感覺都沒有,為什麼現在……心頭莫名一陣熱,看著那張明信片,他甚至可以想像她畫圖的模樣,而他仍無法解釋自己內心的騷動。
這次的地點在更遠的地方,看來他不會這麼容易找到她。
但是,想要見到她的心情卻更加強烈了。
他將明信片放回信封,收進置物箱內,隨即扭轉鑰匙,發動引擎,將車子駛上道路。
到達明信片上的地址時,已經是晚上了。那是一家獨立的書局,遠遠地,林想歌就看見外牆上有著圖畫。
郭凝純不在這裡,他並不意外;如果那些字條代表著她的足跡,那她在前一個地方就已經早了他好幾天。
他同樣在書局店員手中拿到類似的信封。明信片上寫的東西大同小異,畫的是當地的山陵美景。
因為自覺這會是段長長的旅程,所以他隔日一早就打電話到圖書館,先請了一整個星期的年假。
他跟隨著她的足跡,和她留給他的線索,南北東西地尋找。
每天,不管多遠,他都會回到住處,因為考慮她也有回去的可能.他想要見她,那樣的感覺越來越強烈。
也由於見不到她,他逐漸變得生氣起來。
越找不到她,就越生氣。他沒思考過那是見不到她的焦躁或是什麼,即使是憤怒,他的心也的確是被她給填滿了。
在第三天的時候,消息斷了。本來這種方式就不是很可靠,只要有一個環節發生小意外,他就得不到她的留信。
在沒有任何指引的情況下,他只能另想其它能和她取得聯絡的方法。雖然他們是同學,但是他記得在同學會上,郭凝純曾告訴過他,她在高中畢業之後就搬家了,電話號碼也換了。
也許找上次同學會的主辦人就可以得到她的新地址和電話,但她已經三年沒有參加過同學會了……三哥有個朋友是畫家,或許可以打聽一下是不是在業界曾聽過她……因為剛好離兄長所在之地不遠,所以他決定先去詢問兄長。
轉動著方向盤,他忽然意識到,即使過程這麼不順利,他卻絲毫沒有想過要放棄。
之前忠告他如果不是和郭凝純有同樣的感情,就不要浪費力氣的友人說的並沒有錯,但他卻不能接受不去找她這個選項;他很明白,在這件事裡他的理性完全不存在。
他就是想要……找到她。無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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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來到三哥開的茶店,在下車之前,他靜靜地坐了一會兒。在發生二哥那件事情之後,他已經有好一陣子沒跟另兩位兄長見面了;即便彼此性格迥異,但他們一直都是感情不錯的兄弟。
他知道,兩位兄長不會問他他不想回答的問題。下車走進店內,一名面貌斯文的男子見到他,先是微愣了愣,隨即露出溫柔的笑意。
「想歌。」男子喚著他的名,一如從前那般。
「……哥。」林想歌同樣應道。
男子微笑,沒有講什麼多餘的事,只是很普通自然地道:
「你是開車來的嗎?想喝什麼?」
「都可以。」
「來這裡坐。」男子領著他到店裡面比較隱密的位置,說:「我前幾天進了一批好茶,就喝那個吧。」
「嗯。」林想歌坐下,男子便轉身離去。
他們家的經濟狀況一直很吃緊,大哥很早就放棄學業出去工作,只為供養他們。雖然他們都很有自覺,也會自己去打工貼補家用,但是大哥總是不怎麼贊成。他高中時代學三哥跑去便利商店工作被大哥發現,結果被規定學業成績如果下滑就要馬上辭職。
個性溫文的三哥,明明看起來好像什麼都沒在想,卻時常做些出入意表的事情——學生時代就騎著腳踏車一個人去環島,是個給人有點漂泊印象的人。但似乎在有了心愛的女人之後,就安定了下來。
也因為三哥遊歷廣闊,所以才會認識了一位畫家友人。之前就知道這家店裡所有的擺設畫作,都是那位畫家朋友贈送的。坐在位置上,林想歌不經意望著那些畫,視線卻突然停住了。
他很快便站起身走至櫃檯。即使像他這麼不懂得鑒賞藝術的人,也忍不住要覺得櫃檯後方掛著的那幅畫看起來十分眼熟。
並不是以前曾經見過,而是那種畫風,簡直和郭凝純畫的明信片一模一樣。那些明信片,他反覆地看了數不清的次數。
「怎麼了?」男子端著茶盤走過來。
林想歌不禁問道:
「這幅畫……」
「咦!啊。」男子將茶盤放在桌上,然後步至他身旁。「你終於發現了?這是你同學畫的,她為我朋友工作。」
聞言,林想歌錯愕,道:
「我不曉得。」
「你同學在我朋友那裡工作很久了,雖然我朋友老是說她畫得很差,但是我覺得很好啊。」男子微微笑了笑,續道:「這幅畫是她跟我朋友一起拿來的,我本來想要告訴你,但是你同學說因為你們沒有很熟,所以要我不用特別講。有一次,你在店門口跟她擦身而過,你沒有和她打招呼,我想她說的是真的,因為她看起來真的很不好意思和為難,所以我答應她,如果你不問,就不說。」
這幅畫一直掛在這裡,從很早以前就是,可是他卻從未仔細看過。直到這一刻,林想歌才真正明白,郭凝純說的「因為你不喜歡我,所以不知道我的事」是什麼意思。
「前陣子她來拜託我,說她真的非常想和你見面。她說她不會做壞事,就只是想見你。她相當誠懇地請求,就在這裡,對我深深鞠躬,頭不肯抬起,只是拼了命地求我。」男子溫柔道:「我認為,她極為重視你,於是,我告訴她你在哪裡。我有沒有看錯她?」
聽見這番話,林想歌不覺握緊拳頭。
「……沒有。」
這是最後的謎底。雖然她可以從他的醫生友人那裡聽說他的事情,但他的新住處那位醫生友人並不知道,所以,她是從他的兄長這裡探知的。
她一直就在離他不遠的地方,只是他從沒發現,也毫不在意。
他甚至不記得自己曾經和她擦身而過。林想歌眸色轉深,在沉默許久之後,啟唇對兄長道:
「我要你朋友的聯絡方式。」
翌日。
拿著從兄長友人那裡得來的地址,林想歌天剛亮就駕車來到一處山上的森林休憩區。由於有段路無法開車上去,所以他停好車後步行上去。
這個風景區似乎是最近才開發的,招牌都相當新,攤販商店聚集,但是規模並不大。他照著指示牌往上走,那個地址,就在前方。
簇新的木屋群看起來尚未營業,連水電都似乎還沒有接好,電線外露著。
雖然找到地方了,卻沒有看到任何人。林想歌站在空無一人的木屋前面,思量著是要繼續等待還是要如何,忽然聽到後方有聲響,他走過去。
「……紅色……嗯……還是應該要藍色……」
才靠近,傳來的嗓音相當熟悉,林想歌莫名地屏住氣息。他大跨步地往聲源走去。
在主屋後方,有個穿著吊帶短褲的人影正背對著他,對著木板牆自言自語。
「還是紅色……嗯……越想越難決定了。」
背對著他的女子似乎十分煩惱。她頭上的髮簪是沾染了顏料的畫筆,筆桿橫插在黑髮中,隨意地將頭髮固定,幾繒髮絲垂在頸側,風一吹,就緩緩地飄動著。
林想歌在她身後停住步伐,只是靜靜地看著她。
他一直想要見她,一直想要。他無法解釋那樣強烈的心情,所以他認為,只要見到她,他就能夠明白。
現在,他終於來到她身邊,卻是什麼也不想去思考。
他只要做一件事。
林想歌霍地上前,伸手從後拉住她的手腕,在她根本來不及反應的時候,將她整個人轉過來,然後牢牢地抱進懷裡。
「——咦!欸!咦?哇!副……副……副班長!」
郭凝純不曉得是誰而本能地僵住,發現是他之後,大大地驚訝,隨即,因為是他,所以她原本的防備馬上就撤除了。摟抱著她的林想歌,一清二楚地感覺她的一切反應。
抑制不住心裡泉湧而出的那份帶著燒灼的激動,林想歌將臉深深埋入她溫熱的頸項中,極其低沉地道:
「終於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