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迷上了寫那種久別重逢的男女感情,畢竟一對男女或許得要經歷了許多事情之後,才能更見當初感情的可貴——
所以雖然華傑的故事還沒開始寫,但原則上應該是往這個方向定,不過這是前話,最後是不是這樣不知道。別人如何我不曉得,但是我很善變,所以下到最後——連我自己都不敢下定論。
我對布丁說:「記得跟弟弟說我愛他!」
發現他雖然點頭,但到底有沒有把我的話聽進去,實在是個大問號,畢竟以他的年紀,玩樂才是第一順位——至於媽咪的話,可能轉個頭就忘了。
我對他說:「我要買輛大車車。」
他問:「為什麼?」
我說:「因為我想放腳踏車!」
他一臉問號,我可以理解,因為我家根本就沒有腳踏車,而我買輛車要放腳踏車,實在很奇怪……
其實我只是想要騎腳踏車運動,等我買了休旅車之後,我會再去買腳踏車,只是大家都該知道,夢想與現實的差距——畢竟我很討厭曬太陽,所以買了休旅車又買了腳踏車之後,對我的生活到底能產生多大的改變……基本上,我也是存疑的啦!
反正凡事不要想太多,等買了之後,自然就知道要怎麼樣,至少我是這麼希望的——
又要開始趕稿,為了不拖稿,我得要加快自己的動作,發現實在太忙了,時間都不夠用了,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