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很多人覺得好看的品味,不見得真的好看,例如亦舒阿姨常常在書裡提到的,有款名牌服飾眾多小明星趨之若騖,可是那等亮片五彩鮮艷加蕾絲,某些人穿起來活像尖沙咀的皮條客……各位看倌,你看看!你看看!品味這種東西啊,真的是很難說哩,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啊!
雖然我個人對亦舒阿姨的崇拜已經到達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又有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亦舒阿姨的品味是怎麼品都對我的味,因此她說的話一定都沒錯,如果有錯,一定是我眼花看錯。
想起雀子我當年的品味實在不怎麼樣(現在還是不怎麼樣),尤其是對於時尚流行穿衣打扮這回事,更是有著天才與白癡一線之間的徘徊。
怎麼說呢?
我曾經穿著尼泊爾的咖啡色手染刺繡長衫,搭配層層疊疊暈染的雪白裙子,再加上一條貝殼項煉,以及長髮飄飄,看起來就是很有味道的樣子。
但更多時候我會突然有水瓶座天外飛來一筆的「特殊創意」,比方說穿紅T恤搭綠褲子,銘黃色針織衫配黑色寬鬆長裙、黑鞋子,如果再加支掃把,就活脫脫像瘋狂的飛天女巫了。
所以看到這裡,應該覺得有點耳熟了吧?
唉,沒錯,書裡的萬小花就是偶本人某一個層面的翻版,事情就是這樣的。
所以說起品味這傢伙呀!
還真是一個最難搞定、最難擺平的東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