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至少換了三種寫法!
倒敘、順敘、順敘倒敘夾雜,每一種開頭我都試過。最後,選擇了你們看到的這種基本款。
原因無他,因為我自己也很想看東方碩和谷維維相愛的過程——光是想到個性硬倔孤傲的東方碩由猜忌、抗拒到不能沒有谷維維的心路歷程,我就整個很熱血啊。
只是,我的腦子裡雖然有著很想描寫的情節,但若是沒讓我嘗試各種寫作方式,我猜我也不會甘心地回到原點吧。私心以為如何將自己想說的故事,用最適合的方式呈現出來,應該是我目前寫作最快樂與最痛苦的部分吧!
至於撰寫男主角的特殊職業——「明星」的微妙之處在於,我很平凡,對於融入超級名人的心境裡有些困難。雖然名人也是人,但所有人認得他們的第一眼,就會將他們列在「名人」等級,自動劃分出一到距離。
此時,我想起先前曾看過一篇關於「麥可傑克森」的報導。他從很小就成為眾所矚目的明星,所有人看到他時,看到的都是明星「麥可」。所以,他渴望擁有能看到他真實面的朋友。一忖及此,我開始漸漸融入東方碩的世界,稿子自然也就愈寫愈順暢。
通常,在主角個性還沒完全成型前,寫作就像初學游泳,時不時都要嗆到一口水,或者是因四肢無力而要停下來休息。但是,一旦掌握到主角形神,寫作速度就會隨之突飛猛進,可以一路在水中來回游個十趟。
唯一的困難就是,作者的體力有限。通常在最後時刻,就會油枯燈竭。如同寫這篇後記時,我是瞇著眼睛敲鍵盤的。因為雙眼刺痛,每看一頁稿子,就要休息好一會兒。
所以我想,如果哪天出書進度變慢,可能會是因為眼睛不好,而不是寫不出故事吧……
嗯,所以為了能在寫作之路上走得更遠,我還是早點歇眼去也。
希望大家和我一樣喜歡這個故事,下次見嘍!